一種漢晉河西和邊塞使用的農具-“鑡”或“齒(从木)”
作者:邢義田  發布時間:2015-01-09 23:08:55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首發)

  一九八一年裘錫圭先生在他著名的〈漢簡零拾〉一文中首先指出居延漢簡中被釋為「鑡」、「」或「」的字,實應釋作「鍤」或「」,即「臿」,並說:「根據鳳凰山遣冊的””字和馬王堆帛書的”臿”字,完全可以肯定居延簡裡過去被釋作”鑡”的字是”鍤”字,被釋作””和””的字都是””字。它們都是當起土工具講的的專用字。居延簡裡有些字的旁,的確寫得跟齒字沒有區別。這是漢代人寫別字的一個例字。[1]劉釗先生在二○一四年發表一文,徵引金文和楚簡例證,肯定裘先生的意見。[2]換言之,他們都認為漢代並沒有「鑡」或「」字,簡中所見都是「鍤」或「」的別字。
  史語所簡牘整理小組因為重新釋讀居延出土的這批漢簡,必得再度斟酌從木或金旁的齒字到底應釋為何字。我們起先遵從裘、劉二氏,將這樣的字一律改釋為「鍤」或「」。但再校釋文時感覺這樣釋讀,仍有未安。一則在簡中找到明確的「鍤」、「插」、「」和「臿」字,二則在魏晉畫像磚上有一種過去未能確切命名的農具,沒有榜題,依特徵看,不無可能就是漢簡中所見的「鑡」或「」。這種農具明顯不是用於起土。因此決定仍將從木或金旁的「齒」釋作「鑡」或「」,並推測它是漢魏晉時代河西和邊塞一種由牛牽挽,丁字型橫向列有八、九齒,用於碎土和整田的農具(圖一.1-7),也就是《齊民要術》所說的「鐵齒楱」或後世常說的杷或耙。
  
  圖一.1 酒泉西溝魏晉墓畫像磚圖一.2 嘉峪關十二號魏晉墓畫像磚
  
  圖一.3 嘉峪關十三號魏晉墓畫像磚圖一.4嘉峪關六號魏晉墓畫像磚頁176
  
  圖一.5嘉峪關六號魏晉墓畫像磚頁127
   
  
  圖一.6嘉峪關六號魏晉墓畫像磚圖一.7同前嘉峪關六號墓畫像磚林巳奈夫摹本
   
  古代農具眾多,因時因地,或同形異名,或同名異形,要釐清十分不易。古今學者在認識上歧異很大。例如最常見的農具-臿,傳世文獻即有多種不同的解釋。《說文》說「臿,舂去麥皮」;《廣韻》也說是「舂去皮」,但顏師古注《急就》卻說「插者,擔也。兩頭銳,所以插刺禾束而擔之也。」近世的學者包括林巳奈夫、孫機和裘錫圭先生根據文獻、出土實物和石刻畫像,幾乎都認為臿是一種頗似耒耜,單頭或歧頭,木質直柄或曲柄,包有金屬頭,手持起土的工具。
  再例如《說文》說櫌是「摩田器也」,鄭玄注《論語‧微子》「耰而不綴」,卻說「耰,覆種也」,將「耰」視為動詞,或意指以耰埋覆種子。林巳奈夫根據嘉峪關魏晉一號墓出土的畫像磚,認為畫像中由牛牽引丁字型的農具是用來破碎土塊的櫌或耰(圖一.6-7),[3]但又認為同樣見於畫像磚,一種手持的小型椎土工具,
   
  
  圖二.1嘉峪關魏晉一號墓出土畫像磚局部及「(耕)種」二字榜題
  
  圖二.2犁、播種與勞(耮) 同上, 林巳奈夫摹本圖二.3耰王禎《農書》卷八
   
  也叫櫌或耰。此外他據《說文》、《釋名‧釋用器》對「櫌」和「檀」字的解說以及畢沅《釋名疏證》,認為櫌即檀,也是摩田器。
  甘肅嘉峪關魏晉一號墓上由牛牽引丁字型的農具和手持的小型椎土器,在外形上差別很大,再加上所謂的檀,林巳奈夫顯然認為異物可因功能相似而同名。孫機依據類似文獻,另據新疆尼雅出土的實物木質榔頭,認為櫌或耰是「捶碎土塊所用的木榔頭」,其說可和王禎《農書》裡說的木椎形的耰相印證(圖二.3)。[4]孫機又指出山東滕縣黃家嶺畫像石上由牛牽挽,「横桿狀的摩田器」為耱(圖二.4)。[5][6]換言之,同為摩田器,不論外形和使用的方法相同與否,即可有耰、耱和下文將談到的勞(耮)等不同的名稱。這些名稱因時因地而異,有些固然見於文獻,有些則否。因此,出土文字材料中如果出現了不見於傳世文獻的農具名,或圖像材料中存在未曾明確辨識的農具,特別值得我們注意。
  
  圖二.4犁與勞(耮)    山東滕縣黃家嶺漢代畫像石局部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拓
   
  先回到本文主題-臿。在居延漢簡中,可以明確見到「臿」、加手旁的「插」和金旁的「鍤」字(參表一)。在湖北江陵鳳凰山八號漢墓出土遣冊和廣西貴縣羅泊灣漢墓出土從器志和田器志牘上則有從木的「」字。[7]這些臿字,都從

 
1
EPT27.56B

 
2
EPT49.85A

3
EPT65.446A

 
 
4
E.Chavannes,no.779

 
5
9.1

6
EPT50.144A

7
EPT53.132

    8
羅泊灣從器志

   9
羅泊灣田器志

 

 

 

               表一: 臿、插、鍤、字例[8]
   

1
EJT11:4

2
EJT14:13

3
EJT21:48

4
EJT21:209

5
EJT21:213

6
EJT21:216

7
EJT21:276

8
EJT23:106

9
EJT23:297

10
EJT23:673

11
EJT26:13

12
EJT26:14

13
EJT26:16

14
EJT26:35

15
EJT26:36

               表二「齒」例字表 (以《肩水金關漢簡》(二)、(三)為代表,其餘請參佐野光一《木簡字典》)
   
  「臿」而不從「齒」,十分清楚。漢代簡牘中既有明確的「臿」、「鍤」、「」、「插」字,也有很多筆劃可辨的「齒」字(參表二)。從字形看,齒字一般從「止」,從「」,表二第4例下半從「臼」,中有豎筆,第11、12例下半從「臼」,的確和「臿」形相似易混,這在秦漢以前文字中已見其例,因此說「鑡」或「」字是「鍤」或「」的別字,不無道理。不少學者指出,起土的臿有單頭也有歧頭,其木或鐵製的頭,其狀似齒。因此鍤、寫成了鑡、似乎也說得通。再者,簡上既有「臿金」或「鍤金」若干,也有「鑡金」若干,又古來有臿字,卻無鑡字;如此,將鑡看成是鍤的別字,鍤和鑡為同一物,就是一個頗為自然的推論。
  然而以上頗見理據的看法,似乎還有些可商量的餘地。首先,傳世文獻已見「鑡」字。《三國志‧烏丸鮮卑東夷傳》裴注引《魏略》云:「至王莽地皇時,廉斯鑡為辰韓右渠帥。」廉斯鑡是韓人,後降漢樂浪郡,「郡即以鑡為譯」(中華書局點校本,頁851)。可見廉斯鑡之名應為韓語譯音。以鑡字譯音,可證寫作《魏略》的三國時代有鑡字。據漢簡,則可進一步證明漢代早有「鑡」字。[9]果如此,從金或從木的齒是否為別字,即宜再斟酌。
  其次,漢簡中不乏別字,但以下表三所列、鑡字例分別出自A35大灣、A8破城子和A32金關遺址,分由不同的人所寫。為何大家不約而同都寫了相同的別字?是別字已為當時人認可接受? 或其本非別字? 再者,「齒」和「臿」字明白區分的例子實多於相混的例子。如果根據少數別字字例,去論證「鍤」或「鑡」和「」或「」是指同一字、同一物,似不如據較多的例證去考慮它們為不同字,是名稱和功能都不同的兩種農具。

1
47.4(A35)

2
47.5(A35)

3
85.4(A8)

4
132.20A(A8)

5
214.17A(A8)

6
227.61(A8)

 
7
312.17(A8)

8515.44(A35)

9
522.20(A35)

10
73EJT1:142A(A32)

11
85.23(A8)

12303.1+303.6(A35)

13512.14A(A35)

14
73EJT1:271(A32)

 

 

              表三: 、鑡字例
   
  第三,視鑡為鍤的別字,「鍤金」、「鑡金」為同一事,是比較單純地從文字學角度作的思考。如果換個角度看: 某種帶齒的器具不像臿(鍤)僅具一、二齒,功能不同,是不是可有不同的稱謂? 也就是說,是否可視「鑡」或「」為不同於臿(鍤)的專名?「鍤金」、「鑡金」是否可能是指不同器具的金屬部件? 鍤金是鍤的金屬部件,鑡金是鑡的金屬部件,因此簡中用字不同,各作了記錄。
  從金或從木的「鑡」和「」在簡中出現不少,非一、二個別現象(參表三)。「鑡」或「」字之後多出現數量詞,並和其它斧、斤、鋸、椎、承軸、承釭等器物同時出現在「什器簿」中。[10]什器泛指日常使用的用器或雜器,[11]什器簿中的各器各有用途,非必相關。值得注意的是鑡曾明確地出現在第二別田令史的車載物品清單中(簡47.5)。別田令史無疑是某種田官。[12]裘先生已敏銳指出簡47.5出土於A35大灣,這裡曾出土大量與屯田有關的簿籍,應和屯田有關。[13]這為理解「鑡」之為農具名稱,提供了一個重要的脈絡線索。
  很多古代農具的名稱固然留存在傳世文獻裡,有些不免失載;而失載農具的名稱或形象卻會出現於出土的文字或圖像材料。考證名物最好將傳世文獻、出土簡帛、實物和石刻、壁畫等圖像資料都納入視野。古文字工作者有時不免會疏忽文字以外的材料;如果將圖像資料納入思慮,可供思慮的線索即可增加。例如前文所說河西魏晉畫像磚上那種耕者蹲踞或站立在丁字型多齒的橫桿上,由牛牽挽,以破碎土塊和整平田地的農具,雖無榜題,以外觀特徵而言,即有可能是居延漢簡中所記的鑡或。其所以名之為鑡(),顧名思義,正是因為它以木或鐵製,具有多達八、九齒的多齒狀貌。
  這種多齒的農具名稱於文獻無考,但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耕田〉篇中稱為「鐵齒楱」。這是一種用於墾植荒地,可「杷之」的工具。[14]王禎《農書》卷八〈農器圖譜〉將單排或雙排,各帶六至八齒的農具稱為方耙或人字耙(圖三)。有些學者因此將前述畫像中使用鑡或的畫面解釋為「耙地」。[15]但漢魏以前所謂的「把」、「杷」或「耙」很清楚是指一種用手持握,長柄帶齒,推引聚集或播揚榖物的工具。顏師古注《急就》「捃穫秉把插捌杷」句,謂:「無齒為捌,有齒為杷,皆所以推引聚禾榖也。」在河西魏晉畫像磚上可以淸楚看見手持有齒的「杷」(圖四.1-3),似乎也有手持無齒的「捌」(也名為扒)(圖五.1-2),[16]都用於播揚或推聚穀物。無論如何,顏注提示我們: 古人於農具可因有齒無齒而分別命名。如此,少齒或多齒的農具有不同的名稱,不也在情理之中?
  
  圖三王禎《農書》卷八農器圖譜圖四.1 杷酒泉西溝魏晉墓畫像磚
  
  圖四.2 杷嘉峪關一號魏晉墓畫像磚圖四.3杷嘉峪關五號魏晉墓畫像磚頁126
  
  圖五.1 捌(扒)?嘉峪關五號魏晉墓畫像磚頁131          圖五.2 捌(扒)?嘉峪關四號魏晉墓畫像磚頁98
   
  在河西魏晉畫像磚上除了見到多齒的鑡(),河西和山東也存在一種外形有些相似,卻不帶齒的農具。不帶齒的才是林巳奈夫和孫機所說的耰、櫌或耱,也就是字書所謂播種後,用於摩田或覆種的器具(圖二.1-8)。林巳奈夫將帶齒的說成是耰,欠妥。或許他沒注意到有齒和無齒的區別,因此沒說無齒的是什麼。孫機正確地指出無齒的才是耰或耱,但或許因為在傳世文獻中找不到合適的字詞,他沒說有齒的又該叫什麼。林、孫二位在考證名物的方法上都相當嚴謹,以傳世文獻中既有的字或詞比對出土實物及圖像資料,凡對不上號的,都闕而不論。如此一來,歷來字書、農書所無的鑡()以及它和圖像材料之間可能的關係,就溜出了視線,而多齒農具另有傳世文獻以外專名的可能性,也被忽略了。
  現在看來,多齒的鑡()和無齒的耰或耱,在功能和外形上都不同,無疑應加區別。鑡()、楱或耙都有銳利的木或金齒,容易傷到播下的種子,顯非用於摩田覆種,而是用於碎化和整平犁過的田土。各地土質乾濕軟硬鬆緊不同,種植作物有異,須要的翻土、下種或整平等等耕種程序和器具即非全同。例如《齊民要術》〈耕田〉篇說「耕荒畢(1),以鐵齒楱再遍杷之(2),漫擲黍(3),勞亦再遍(4)。明年,乃中為穀田。」為清眉目,我在以上引文中附加了編碼。楱很清楚是一種具有鐵齒,用來耙地的工具。漢魏河西和邊塞多荒地,正須要鑡()、楱或杷(耙)這樣的農具。要化荒地為所謂的穀田,大致有編碼所示的四個步驟。最後一步「勞而再遍」的「勞」,天野元之助和繆啟愉曾據文獻清楚考證,就是《說文》所謂的「摩田器」和王禎《農書》所說的勞(耮)或耱(圖六),其功能之一即「種後覆土」。[17]
  上述的步驟,除了用鑡()或鐵齒楱這一步,都可以在嘉峪關一號墓畫像磚上清楚看見(圖二.1-2)。這方畫像的右上端有榜題「(耕)種」二字,[18]明確提示了畫面的內容。從畫面左端開始,清楚顯示耕者以牛挽犁耕田在前,其後有二婦女自容器中取種並用手漫而撒下,接著又有人踏在無齒的勞(耮)或耱上「摩田」,也就是用耱或勞的横桿抹過土面,將撒在土面的種子覆壓到土中去。[19]山東滕縣黃家嶺畫像石僅呈現了先犁耕,後耱田的相似步驟,省略了兩步之間的播種。
  
  圖六《農書》卷八農器圖譜勞(耮)
   
  《齊民要術》無疑較完整地記述了開荒種植所有的步驟或程序。程序最後一步所用的耰、耱或勞(耮)這類「摩田器」,在外形上雖不完全一樣(例如圖七.5),一個共同的特點是都不帶齒。
  此外,使用耰、耱或勞(耮)的人皆站立,以雙腳或單腳踩在橫桿上,似不必太過重壓,能使撒下的種子埋入土中即可(圖七.1-6)。圖七.5所示由多排横豎的木桿構成,這和前述王禎《農書》農器圖譜卷所謂的無齒耙-「勞」最為相似(圖六)。或許由於這種多排木桿構成的耰、耱或勞(耮)本身已有足夠的重量,由牛牽引,輾過土面,即足以使種子翻覆在土下,因此畫像中的耕者可較省力地在前牽牛而已。河西畫像上單條或雙條多排的丁字型橫木器(圖七.1-5)應是作用相同但構造較簡單的耰、耱或勞(耮)。因構造簡單,重量較輕,耕者常須單腳或雙腳站在横木上加壓。以上畫像中所見,頗可以和繆啟愉在其《齊民要術導讀》中對勞的解釋相印證:
  勞:《要術》也用於種後覆土和苗期中耕,使用時有重勞、輕勞之分,依據
  不同季節和不同作物,看需要重壓還是輕壓而定。重勞是勞上站人或坐人
  以增加重量,輕勞是勞上不加人的空勞,就是《要術》說的「空曳勞」。[20]
  可是使用鑡()碎土,須蹲踞在鑡()的橫桿上,利用體重加壓,使木或鐵齒能較深地劃入土中,達到碎土的效果。因為蹲踞或坐在橫桿上,身體較低矮,可同時伸手除去田中雜草。《齊民要術》〈種榖第三〉提到禾苗長出後,要以鐵齒楱縱橫杷而勞之,並記載了「杷法:令人坐上,數以手斷去草,草塞齒,則傷苗。」[21]這種坐在楱上的姿勢和河西魏晉畫像磚上所見幾乎一模一樣(圖一.2、3、4、6)。
  
  圖七.1酒泉西溝魏晉墓畫像磚耱或耮(勞)圖七.2酒泉西溝魏晉墓畫像磚耱或耮(勞)
  
  圖七.3嘉峪關魏晉五號墓畫像磚頁130  耱或耮(勞) 圖七.4嘉峪關魏晉三號墓畫像磚頁53耱或耮(勞)
  
  圖七.5甘肅高台魏晉墓畫像磚耱或耮(勞)
   
  最後必得承認,以上所說缺少畫像榜題的直接證據,漢簡也沒描述鑡()的形狀或功用,因此頂多是一個不同角度的猜測。還有一點須要交待,作為農具名稱的鑡()為何不見於傳世的《急就》、《方言》、《說文》、《釋名》等字書或其它漢晉傳世文獻? 而僅見於河西魏晉畫像磚和居延漢簡? 我的猜測是這樣形式和功能的農具,各地也許曾普遍使用,但其名稱卻可能為漢晉河西和西北邊塞所特有,中原士人不熟悉,因此失載。例如《方言》卷五曾列出「臿」在宋魏之間、江淮南楚之間、沅湘之間、趙魏之間、東齊各地,甚至東北朝鮮洌水之間的異稱,獨獨不及「自關而西」和河西的名稱。這是因為江淮南楚和自關而西都稱為臿? 或因為揚雄沒能採集到自關而西和河西相關的方言材料? 不得而知。揚雄和王莽同時;王莽時既有人名曰廉斯鑡,鑡字和其所指明明存在,揚雄沒提,或可視為遺漏。賈思勰《齊民要術》雖提及和()功用相似的杷,但名之曰鐵齒楱。這是因為這本書主要是反映黃河中下游,尤其是作者比較熟悉的齊地耕俗和土語,[22]因此也沒提到河西和西北邊塞的鑡()。以上猜測,當然有待更多的證據證明或推翻。姑言之,俟考。
   
  附圖出處說明:
  彩圖皆採自胡之主編,《甘肅嘉峪關魏晉六號墓彩繪磚》、《甘肅酒泉西溝魏晉墓彩繪磚》等一系列書(重慶:重慶出版社,2000);黑白附圖附頁碼者皆採自張寶璽編,《嘉峪關酒泉魏晉十六國墓壁畫》(蘭州:甘肅人民美術出版社,2001)。王禎《農書》據史語所電子文獻資料庫四庫全書本。
   
  後記:本文修改期間曾得顏世鉉和黃儒宣指正和提供資料,特此誌謝。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5年1月9日17:11。)


[1]裘錫圭,〈漢簡零拾〉收入《裘錫圭學術文集》簡牘帛書卷(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3),頁91-93.
[2]劉釗,〈”臿”字源流考〉《古文字研究》30輯(北京:中華書局,2014),頁592-600.
[3]林巳奈夫,《漢代の文物》 (京都:京都人文科學研究所,1976),頁277、圖6-32.
[4]孫機,《漢代物質文化資料圖說》(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頁2-3.
[5]文物圖象研究室漢代拓本整理小組,《漢代石刻畫象拓本精選集》(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04),圖33.
[6]陳文華早在1985年發表的論文中已據黃家嶺畫像石指出這一點。參氏著,〈從出土文物看漢代農業生產技術〉《文物》8(1985),頁41-42.
[7]金立,〈江陵鳳凰山八號漢墓竹簡試釋〉《文物》6(1976),頁69-75; 陳振裕,〈從鳳凰山簡牘看文景時期的農業生產〉《農業考古》1(1982),頁62-70; 廣西壯族自治區文物工作隊,〈廣西貴縣羅泊灣一號墓發掘簡報〉《文物》9(1978),頁31-32;廣西壯族自治區博物館編,《廣西貴縣羅泊灣漢墓》(北京:文物出版社, 1988),頁79-85,圖版41-42;王貴元,〈廣西貴縣羅泊灣一號漢墓木牘字詞考釋〉《西北大學學報》1(2011),頁108.
[8]居延觚9.1字也有學者主張釋為「掩」,將出版的《居延漢簡》(壹)(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4)從之。但我個人據EPT49.85A臿字,上從干或千,豎筆貫穿下半字,甚至稍有出頭,認為字右旁書為上「土」(非「大」)下「申」,仍以釋為「插」或「揷」較妥。這一字出現在《倉頡》木觚上,觚上文字書寫十分工整老練,應是《倉頡》範本,其字形應有較高的參考價值。參邢義田,〈漢代《倉頡》、《急就》、八體和”史書”問題〉《治國安邦》(北京:中華書局,1911),頁616-617。
[9]《康熙字典》亥集下「齒」部引《集韻》有「𪘾」字,謂:「測洽切,音臿。𪘾,齒動貌。」可見這一從齒從臿的後起

字和農具無關,可置而不論。
[10]「什器簿」一名見簡81.3,相關什器見簡85.4。
[11]什器即用器,泛指日常使用的雜器。參沈剛,《居延漢簡詞語匯釋》(北京:科學出版社,2008), 頁37。
[12]參沈剛,《居延漢簡詞語匯釋》(北京:科學出版社,2008), 頁113。
[13]裘錫圭,〈漢簡零拾〉,頁93。
[14]《齊民要術》卷一:「耕荒畢,以鐵齒楱再遍杷之,漫擲黍稷,勞亦再遍。明年,乃中為穀田。」參繆啟愉,《齊民要術導讀》(重慶:巴蜀書社,1988),頁191。
[15]例如張寶璽編,《嘉峪關酒泉魏晉十六國墓壁畫》(蘭州:甘肅人民美術出版社,2001),頁127、176;胡之主編,《甘肅嘉峪關魏晉六號墓彩繪磚》(重慶:重慶出版社,2000),頁24、《甘肅酒泉西溝魏晉墓彩繪磚》(重慶:重慶出版社,2000),頁54-55;陳文華編,《中國古代農業科技史圖譜》(北京:農業出版社,1991),頁244-245。
[16]天野元之助徵引同樣的畫像磚,但名之為打連架或格柯,也有道理,本文不敢定論。請參天野,前引文,頁451。
[17]繆啟愉,《齊民要術導讀》,頁194。其說與日本學者天野元之助同,或即據天野。參天野元之助,〈後魏の賈思勰「齊民要術」の研究〉(收入山田慶兒編,《中國の科學と科學者》,京都: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1978)、頁423-430。
[18]為耕的異體字見顧南原,《隸辨》(北京:中國書店,1982)卷二平聲下,耕第十三所收費鳳別碑,頁254。
[19]修訂小稿期間,才發現天野元之助在〈後魏の賈思勰「齊民要術」の研究〉一文中,已利用相同的畫像磚得到相同的見解,特此聲明。又天野之作已極詳盡地徵引了中日前輩學者的研究,本文一概從略。
[20]繆啟愉,《齊民要術導讀》,頁58。
[21]繆啟愉,《齊民要術導讀》,頁204-205。
[22]天野元之助,〈後魏の賈思勰「齊民要術」の研究〉,頁388-389;繆啟愉,《齊民要術導讀》,頁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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