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延漢簡(壹)》綴合補遺
作者:顏世鉉  發布時間:2015-01-26 22:17:50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首發)

  2013年3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簡牘整理小組(以下簡稱整理小組)開始重新整理本所所藏的居延漢簡。整理小組藉助高解析度的紅外線掃瞄器得以取得比過去更為清晰的圖版,依此校正了過去的釋文,也發現許多可以綴合的殘簡。2014年12月,本所出版了《居延漢簡(壹)》,[1]其中收錄了包號一百以前的簡牘及共出文物,也包括了一些整理過程中我們所綴合的成果。本文共發布五組綴合,這些都是在書付印之後的新綴或發現,前四組是筆者的新綴,最後一組是發現學者已有的綴合而後核驗實物證實為可信者。這些綴合成果因來不及收錄於書中,故先藉此文加以刊布。
  本文的釋文主要根據整理小組所作的釋文,討論有時會引用到勞榦《居延漢簡-釋文之部》(以下簡稱《勞釋》)、[2]《居延漢簡甲乙編》(以下簡稱《甲乙編》)、[3]《居延漢簡釋文合校》(以下簡稱《合校》)[4]諸本的意見。
   
  (一)72.47+72.33(附圖一)
  釋文:□八月庚□
   
  (二)85.20+85.18(附圖二)
  釋文:五月丁亥□
   
  (三)85.31+85.25(附圖三)
  釋文:□候長各明白書卒表姓名
  各,《勞釋》、《甲乙編》、《合校》均釋作「名」,整理小組改釋作「各」。表,《勞釋》作「表」,《甲乙編》、《合校》釋作「●=衣干」,整理小組從《勞釋》。
  本組為削衣,黏貼在襯紙之上,接合處在「書」和「卒」字之間,應該可以如圖版所示接合在一起。核驗實物,木紋相同,中間有一道由上而下約0.5至1公分寛、略呈白色的紋路,接合處的紋路也能連接。
  就釋文來看,「卒表姓名」作為謂語動詞「書」的賓語,文意尚無法清楚理解。
   
  (四)(4.39+52.65)(附圖四A、B)[5]+(4.24+4.5+4.8+52.51)A、B(附圖五A、B)
  釋文:
  (4.39+52.65)+(4.24+4.5+4.8+52.51)(A面)
  ●=□□□□﹝謝不敢﹞□□□
  再拜 白 倗官□下邙齎財下□官卿所幸為鳳厚謝陳卿言鳳
     □□謹因□卿□叩頭鳳不習報官文書□□
  奏    吏得令知官起居以□叩頭
  鮮于掾門下        □□□□□□
  (4.39+52.65)+(4.24+4.5+4.8+52.51)(B面)
      □□□□自□□
  素毋
  筆者之前將4.5+4.8和52.51綴合,此已收入在《居延漢簡(壹)》,其後發現4.24可以和它們綴合在一起,後來又認為4.39+52.65這一組應該可以和4.24+4.5+4.8+52.51這一組聯綴在一起。
  本則所列的兩個綴合組,應該屬同一塊木牘,可以聯綴在一起,這裏提出四點考慮:
  一,就形制來說,先說簡長,4.24+4.5+4.8+52.51這一組為22.8公分,4.39+52.65這一組為22.7公分,考慮測量的誤差,可以把它們視為相同。再說簡的厚度,4.39+52.65這一組為0.2公分,和它聯綴在一起的4.24也是0.2公分。以上數據均取自《居延漢簡(壹)》書後「附錄」。[6]在木紋方面,兩個綴合組也很相似。
  二,就內容來說,應該有相關,[7]均言及「鳳」這個人。
  三,就筆跡來說,兩組的筆跡相近,「奏鮮于掾門下」之「奏」字右下方有「再拜」之「拜」字左下部的殘筆。兩組簡背的上、中段均染有墨跡。
  四,就辭例來說,「再拜」和「奏鮮于掾門下」應該連讀,如居延漢簡61.16:「李鳳書再拜奏甲渠蘇掾門下。」居延新簡E.P.T.40 :8:「吳陽書再拜奏甲渠候曹君門下。」
   
  (五)11.3+乙附14(附圖六A、B)
  釋文:以食亭卒四人四月庚申盡戊子廿九日積百一十六人人六升
  此組為任攀先生所綴合。[8]整理小組在整理的過程中,一直未能注意到此組的綴合,直到書已付印後才發現。從正面來看,兩簡的接合處皆有殘損,所以顯得不太密合;但從簡背來看,接合處比正面來得密合。核驗上下兩簡的木紋,非常近似。接合後的釋文可以連讀,文意也很通順。
   
  附記:
  本文的撰寫得到本所簡牘整理小組諸位先生和台灣大學歷史系博士生石昇烜君的幫助,又本所溫子軍先生幫忙製作紅外線圖版的綴合,庫房林玉雲小姐代為調件得以方便核驗原簡,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陳偉先生對本文第三則惠賜高見,在此向他們謹致萬分的謝意。
   
  附圖


                    附圖一


                    附圖三

 
 
 

                    附圖二

            

                        附圖五A                                               附圖四A

         
                      附圖四B                                       附圖五B
                   
             
                  附圖六A                                               附圖六B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5年1月26日14:42。)


[1]簡牘整理小組,《居延漢簡(壹)》(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4年12月)。
[2]勞榦,《居延漢簡‧考釋之部》(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97年6月)。
[3]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居延漢簡甲乙編》下冊(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12月)。
[4]謝桂華、李均明、朱國炤,《居延漢簡釋文合校》(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年1月)。
[5]依《居延漢簡(壹)》體例,如果只有簡的正面有書跡,則只收正面的圖版,簡號不加注A、B。整理小組在整理過程中,均有掃瞄正、背面的紅外線圖版,這裏因為討論需要列出正、背面圖版,所以在附圖上加注A、B。
[6]參《居延漢簡(壹)》,頁278。
[7]參《居延漢簡(壹)》,頁13。
[8]任攀,〈居延舊簡綴合五則〉,甘肅省古籍文獻整理編譯中心《文獻研究》第3輯(北京:學苑出版社,2012年10月),頁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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