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漢簡2263《永始四年曆日》復原試擬
作者:許名瑲  發布時間:2015-03-14 21:27:42
(台北市立大學)
(首發)

  受到《肩水金關漢簡(叁)》73EJT29:117A宣帝《五鳳三年曆日》及漢簡尹灣漢簡YM6D10成帝《元延元年曆日》兩枚木牘形制內容啟發,[1]拙文嘗試復原《敦煌漢簡》2263成帝《永始四年曆日》。[2]該簡現殘存右半部,其十一月朔日干支處亦已殘失。簡文單面書寫,上下分五欄,横列直書。簡文如下:
   


  九月辛丑朔大
  七月壬寅朔大
 五月癸卯朔小
 三月甲辰朔小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甲子 夏至五月廿二日
乙丑              
丙寅
丁卯 至十一月廿八日
戊辰
己巳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立夏四月六日
己卯
庚辰
辛巳立冬十月十一日

己丑
庚寅 初伏六月十九日
辛卯
壬辰
癸巳 春分二月廿日
甲午
乙未

   
  現存月朔干支,可推導步算該年朔序,並據節氣,論定其年屬。馬伯樂、張培瑜、羅見今與關守義等幾位先生已考釋為永始四年(前13),[3]至確。考成帝時,曆用《太初》,永始四年,天正子月入甲子統癸卯章15年,敬列氣朔表於下:
  太初上元積年 14 3218  太歲在申
  積月177 1380    閏餘 10 平年
  朔積日5231 0382   小餘18
  氣積日5231 0397   小餘3531
   

月建

月朔干支  小餘

儒略日 (月日)

節氣干支  小餘  日期  節氣名


正月小 乙巳 23

171 6712 ( 2. 7)

丁未 1944 初三立春

壬戌 2954 十八驚蟄


二月大 甲戌 66

  6741 ( 3. 7)

丁丑 3964 初四雨水

癸巳  357 二十春分


三月小 甲辰 28

  6771 ( 4. 6)

戊申 1367 初五穀雨

癸亥 2377 二十清明


四月大 癸酉 71

  6800 ( 5.5)

戊寅 3387初六立夏

癸巳 4397 廿一小滿


五月小 癸卯 33

  6830 ( 6. 4)

己酉  790 初七芒種

甲子 1800 廿二夏至


六月大 壬申 76

  6859 ( 7. 3)

己卯 2810 初八小暑

甲午 3820 廿三大暑


七月大 壬寅 38

  6889 ( 8. 2)

庚戌  213 初九立秋

乙丑 1223 廿四處暑


八月小 壬申  0

  6919 ( 9. 1)

庚辰 2233 初九白露

乙未 3243 廿四秋分


九月大 辛丑 43

  6948 ( 9.30)

庚戌 4253 初十寒露

丙寅  646 廿六霜降


十月小 辛未  5

  6978 (10.30)

辛巳 1656 十一立冬

丙申 2666 廿六小雪


十一月大 庚子 48

  7007 (11.28)

辛亥 3676 十二大雪

丁卯   69 廿八冬至


十二月小 庚午 10

  7037 (12.28)

壬午 1079 十三小寒

丁酉 2089 廿八大寒

   
  該簡形制屬「之字回文式」。陳夢家稱之為「單板直讀式」,以為與敦煌出土《永光五年曆譜》(即《敦煌漢簡》1560)形制內容相仿而稍異,且有殘泐。[4]其實簡文內容形制與肩水金關漢簡《五鳳三年曆日》及尹灣漢簡《元延元年曆日》更相類同。後二者晚出,陳氏未之及見。劉樂賢先生將這兩曆日木牘稱為「單板式年曆C型」,並視敦煌漢簡《永始四年曆日》為此類型變體。[5]張永山先生稱《五鳳三年曆日》為「環讀式曆譜」。[6]這兩種曆日木牘將六十干支右旋(逆時針方向)環列於牘面四周,巧妙地將每月大小與朔日安排在上下天地相應干支,並具注分至啟閉八節、三伏、臘日。《元延元年曆日》且加注具體日期,查閱該年曆日,逆時針右讀簡文,同時順時針左旋木牘,有如七曜右旋天體左旋,一牘在手,盡觀全年。以《五鳳三年曆日》為例,如欲查閱正月曆日,則由「正月戊寅大」啟始,逆時針右讀簡文,至于「二月戊申小」前一日「丁未」為止,便得正月大三十天每日干支:初一戊寅、初二己卯、初三庚辰……晦日三十丁未。同理,查閱二月曆日,則由「二月戊申小」啟始,逆時針右讀簡文,至于「三月丁丑大」前一日「丙子」為止,便得二月小二十九天每日干支,同時查知「初五壬子春分」。如此周而復始,盡得一年曆日。參酌這種形制根據上文永始四年氣朔,拙文嘗試初步復原敦煌漢簡《永始四年曆日》。試擬如下(灰底部分為補出簡文):
   

十一月庚子朔大中伏六月十九日
九月辛丑朔大
七月壬寅朔大
五月癸卯朔小
三月甲辰朔小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甲子 夏至五月廿二日
乙丑
丙寅
丁卯冬至十一月廿八日
戊辰
己巳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立夏四月六日
己卯
庚辰
辛巳立冬十月十一日

己丑
庚寅初伏六月十九日
辛卯
壬辰
癸巳 春分二月廿日
甲午
乙未秋分八月廿四日

正月乙巳朔小
  丙午
  丁未 立春正月三日
  戊申
  己酉
  庚戌 立秋後伏七月九日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庚午十二月朔小
辛未十月朔小

壬申

八月朔小

六月朔大

癸酉四月朔大
甲戌二月朔大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丙申
丁酉
戊戌臈十二月廿九日
己亥

   
  殘失簡文復原理據說明如下:
  一.首先布列干支。肩水金關漢簡《五鳳三年曆日》及漢簡尹灣漢簡《元延元年曆日》將六十干支右旋環列於牘面四周,各月大小與朔日安排在上下兩端相應干支下,《永始四年曆日》則是將六十干支分上下五欄,横列直書。其左半部殘斷,第一欄第一行亦已殘失,各欄均須依干支序分別補出。第一欄第一行,據第二行「辛丑」,補出「庚子」;左半部干支序在「甲辰」後;第二欄第一行「辛亥」前,補出「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第二欄左半部干支序在「丁巳」與第三欄第一行「甲子」之間,補出「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第三欄左半部干支序在「己巳」與第四欄第一行「乙亥」之間,補出「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第四欄左半部干支序在「辛巳」與第五欄第一行「己丑」之間,補出「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第五欄左半部干支序在「乙未」之後,補出六十干支尚未出現之「丙申、丁酉、戊戌、己亥」,恰可與第一欄第一行「庚子」銜接,周而復始。
  二.其次安排月朔、大小。《五鳳三年曆日》與《元延元年曆日》簡面完整,形制大同而小異。這兩種曆日木牘將六十干支右旋環列於牘面四周,各月大小與朔日繫于上下兩端相應干支。《永始四年曆日》十二月朔干支則單數月、雙數月分別繫于第一欄右半部,與第三欄左半部。《太初曆》朔策29又41/81,以小大月相間排列,故經兩個月五十九天,至第三月朔日干支序後退一位,間隔十五或十三個月出現「連大月」。已出土三枚此類型曆日木牘,簡面皆以十一月朔日干支起始,依序九月、七月……,至于正月(元延元年置閏,故三月之前為閏正月。)其干支序遞進一位,實用以正月起算,則干支序後退一位,恰如上所言。準此,並據氣朔表,補出:第一欄十一月庚子朔大、正月乙巳朔小。第三欄補出:庚午十二月朔小、辛未十月朔小、壬申八月朔小、壬申六月朔大,癸酉四月朔大、甲戌二月朔大。此三年《曆日》皆出現連大月,《五鳳三年曆日》七、八月連大月,《元延元年曆日》十、十一月連大月,《永始四年曆日》六、七月連大月。連大月後必為小月,其月朔干支與第一大月相同,簡面如何安排這種曆法現象,《五鳳三年曆日》與《元延元年曆日》各有不同。《五鳳三年曆日》作:七月乙亥大、九月乙亥小,其弊在疊出兩「乙亥」干支名,打破六十干支序獨立完整性。《元延元年曆日》則並兩月繫于一干支,作:十月大、十二月小甲午朔,清楚明白,也保持六十干支完整統一。《永始四年曆日》六、七月連大月,適位于殘佚處,其簡面安排真貌為何?恐難得知,仿《元延元年曆日》,補作:壬申六月朔大、八月朔小。
  三.列具曆注。出土漢代《曆日》簡牘率多列具曆注,其所具注類目則多寡不一,出土數量較多者為編冊横讀式《曆日》簡冊,舉其保存較完整者為例。如銀雀山《七年曆日》(武帝元光元年曆日)具注反支、二至啟閉四節、伏臘;敦煌清水溝《地節元年曆日》具注建除、八節、伏臘,[7]較特殊的是,將八個時稱「平明時、日出時……」,逐月具注在八月七日壬寅之後各月相應首見地支之下;敦煌漢簡《元康三年曆日》具注建除、八節;[8]敦煌漢簡《神爵三年曆日》具注八節;[9]肩水金關漢簡《元始六年(居攝元年)曆日》具注建除、八節。[10]單板環讀式《五鳳三年曆日》、《元延元年曆日》簡文保存完整,皆具注八節、伏臘,《元延元年曆日》則給出各節氣、伏臘的具體日期而繫于相應干支;《永始四年曆日》已殘斷左半部,部分曆注佚失,就現存簡文考察,當具注八節、伏日,且標示具體日期,繫于相應干支,是否具注臘日,不可得知,仿前二者試擬補全。
  1.根據氣朔表補全完整八節。補「立春正月三日」,繫于第一欄「丁未」之下;補「立秋七月九日」,繫于第一欄「庚戌」之下;補「秋分八月廿四日」,繫于第五欄「乙未」之下。如此,則八節完備,如下:
  丁未立春正月三日,癸巳春分二月廿日。
  戊寅立夏四月六日,甲子夏至五月廿二日。
  庚戌立秋七月九日,乙未秋分八月廿四日。
  辛巳立冬十月十一日,丁卯冬至十一月廿八日。
  2.伏日試擬。三伏曆注,今殘存「庚寅初伏六月十九日」。伏日天氣在一年中最為炎熱,對應于節氣(太陽視運動位置)相對固定,在小暑、大暑與處暑之間。《陰陽書‧曆法》云:「候夏至後第三庚為初伏,第四庚為中伏,立秋後初庚為後伏,謂之三伏。」[11]這是對大自然現象很科學的觀察,但古人往往賦予神祕色彩。《史記‧秦本紀》:「(德公)二年,初伏,以狗禦蠱。」[12]張守節《正義》云:「六月三伏之節起秦德公為之,故云初伏。伏者,隱伏避盛暑也。《曆忌釋》云『伏者何?以金氣伏藏之日也。四時代謝,皆以相生;立春,以木代水,水生木;立夏,火代木,木生火;立冬,水代金,金生水;立秋,以金代火,故至庚日必伏。庚者金,故曰伏。』」《星曆考原‧日時總類》「三伏」條云:「歷例曰:三伏者,四時皆以相生,立春以木代水,水生木也;立夏以火代木,木生火也;立冬以水代金,金生水也。至於立秋以金代火,金畏火尅,故至庚日,則必伏藏。庚者,金也。金氣伏藏,則火益熾。三,陽數也。故夏至後第三庚為初伏,第四庚為中伏,立秋後初庚為末伏,謂之三伏。如夏至日得庚,便為初庚。立秋日得庚,亦即為末伏。」[13]《漢書‧郊祀志》:「作伏祠。磔狗邑四門,以御蠱災。」[14]顏師古注云:「伏者,謂陰氣將起,迫於殘陽而未得升,故為藏伏,因名伏日也。立秋之後,以金代火,故至庚日必伏。庚,金也。」以「三伏」注曆是古老傳統,沿用至今。據張培瑜先生考察,已出土或傳世唐代曆本,如唐高宗儀鳳四年具注曆、唐僖宗乾符四年具注曆等,直到明清及今日通行的曆書,「三伏」皆依上述方法具注。[15]然近出漢代曆日簡牘,三伏注曆似乎尚未形成定制,舉例說明,略以年代排序如下:
  1)銀雀山《七年曆日》 (前134年)初伏在夏至後二庚,中伏在夏至後三庚,後伏在立秋後初庚。
  2)敦煌清水溝《地節元年曆日》(前69年)初伏在夏至後四庚,中伏在夏至後六庚(立秋後初庚),後伏在立秋後二庚。
  3)肩水金關《五鳳三年曆日》(前55年)初伏在夏至後三庚,中伏在夏至後五庚(立秋後初庚),後伏在立秋後三庚。
  4)敦煌漢簡1560《永光五年曆日》(前39年)初伏在夏至後四庚,中伏在夏至後五庚,後伏在立秋後二庚。
  5)尹灣《元延元年曆日》(前12年)初伏在夏至後三庚,中伏在夏至後四庚,後伏在立秋後初庚。
  其他若干《曆日》散簡殘牘,載有伏日曆注者,雖未能睹其全豹,猶可管窺一隅。例如:
  1)肩水金關T26:6《本始二年曆日》(前72年):「(閏五月)十六日庚午初伏」,在夏至後二庚。
  2)肩水金關T32:40《永光五年曆日》(前39年)曆日同于敦煌漢簡1560,載「七月八月日庚戌後伏」,在立秋後二庚。
  3)額濟納漢簡2000ES7SF1:89B《鴻嘉元年曆日》(前20年):「[六月]十八日庚午中伏」、「[六月廿八]日庚辰後伏」,[16]中伏在夏至後四庚,後伏在立秋後初庚。
  4)肩水金關T23:332《居攝三年曆日》(8 年):「(六月)五日庚辰中伏」,在夏至後四庚。
  5)甲渠候官T65:100《更始三年(建武元年)曆日》(25年):「(六月)三日庚子初伏」,[17]在夏至後三庚。
  6)甲渠候官F22:637A+638A《建武七年曆日》(31年):「(六月)八日庚午初伏」,[18]在夏至後三庚(案:五月十八日庚戌夏至,算上。)
  7)甲渠候官T65:425《永元二年曆日》(25年):「(六月)十一日庚寅中伏」,[19]在夏至後四庚。
  上開《曆日》簡牘,其伏日曆注似樊然無章,初無定制,但尹灣《元延元年曆日》初伏在夏至後三庚,中伏在夏至後四庚,後伏在立秋後初庚,則全然符合上文所述伏日注曆的曆例。再細察上列散簡殘牘例3-7,所記伏日雖僅存一二,却皆符合曆例。斷簡殘編,攸關全局。筆者不敏,大膽假設,成帝鴻嘉年間,伏日注曆已然形成曆例。私議如為可信,則《永始四年曆日》(前13年),較《元延元年曆日》差前一年,在成帝鴻嘉之後,依例補全所殘佚中伏、後伏。其三伏日可作:
  1)庚寅初伏六月十九日,在夏至後三庚,今存。
  2)庚子中伏六月廿九日,在夏至後四庚,繫于第一欄第一行庚子下。
  3)庚戌後伏七月九日,在立秋後初庚(案:七月九日庚戌立秋,算上。)繫于第一欄末行庚戌下。張培瑜先生以為「七月二十九日庚午後伏,立秋後第三庚日,連立秋庚日(引者案:自注:永始四年立秋日干支為根據推步補入)。」[20]《中國科學技術典籍通彙‧天文卷一》《永始四年曆譜》釋文亦作「庚午後伏七月二十九日」。[21],「庚午」干支序在第三欄「己巳」之後,適位在左半部殘佚處,僅留下若干極其細微的字迹,細審殘留筆畫,似與拙文所擬「庚午十二月朔小」為近,正確然否,猶待檢驗。
  3臘日試擬,作「戊戌 臈十二月廿九日」。臘祭是古代年終歲末極重要祭典。《左傳‧僖公五年》310:「虞不臘矣」,杜預集解:「臘,歲終祭眾神之名。」《漢書‧武帝紀》200.5:「令天下大酺五日,膢五日,祠門戶,比臘。」顏師古注:「臘者,冬至後臘百神也。」《後漢書‧城陽恭王祉傳》562.8:「以四時及臘歲五祠焉」,李賢注云:「臘,歲終祭神之名也。」《陳寵傳》1548.1:「猶用漢家祖臘」,李賢注:「臘,歲終祭眾神之名。臘,接也,新故交接,故大祭以報功也。漢火行,衰於戌,故臘用戌日也。」《說文‧肉部》:「臘,冬至後三戌臘祭百神。」臘日在冬至後三戌,約十二月中氣「大寒」前後,天氣至寒。《風俗通義‧祀典‧雄雞》:「臘者,所以迎刑送德也,大寒至,常恐陰勝,故以戌日臘。戌者,土氣也,用其日殺雞以謝刑德,雄著門,雌著戶,以和陰陽,調寒暑,節風雨也。」[22]臘用戌日不始于漢代,秦代已然。周家台秦簡《秦二世元年視日》木牘:「以十二月戊戌嘉平,月不盡四日。」「嘉平」即「臘」,《史記‧秦始皇本紀》251.2:「三十一年十二月,更名臘曰嘉平」。秦二世元年十二月小甲戌朔,廿五日戊戌臘,故下曰:「月不盡四日。」是年十一月初九壬子冬至,臘日在冬至後二戌,不符曆例。其他出土漢代簡牘記載臘日者,如:
  1)銀雀山《七年曆日》 (前134 年)十一月廿八日(前135年11月28日)丙戌冬至,十二月十一日戊戌臘日,在冬至後二戌。
  2)敦煌清水溝《地節元年曆日》(前69年)十一月九日癸酉冬至,十二月十七日庚戌臘日,在冬至後四戌。
  3)《五鳳三年曆日》(前55年)十一月十三日丙戌冬至,十二月八日庚戌臘日,在冬至後三戌。
  4)敦煌漢簡1560《永光五年曆日》(前39年)十一月十日庚戌冬至,十二月十七日丙戌臘日,在冬至後四戌。
  5)尹灣《元延元年曆日》(前12年)十一月九日壬申冬至,十二月十七日庚戌臘日,在冬至後四戌。
  由以上出土文獻考察,所謂「臘日在冬至後三戌」,或為東漢後事,[23]初無定制。永始四年(前13年)十一月廿八日丁卯冬至,「三戌」在除日十二月廿九日,「四戌」已越在明年,故暫擬「臘在冬至後三戌」,定十二月廿九日臘日,繫于第五欄戊戌下。例2-5「臘」字作「臈」,當時通行書寫慣例或如是,從之。「臈」字《說文》未收,「臈」從葛聲,「葛」,古達切,見紐月部;「臘」,盧盍切,來紐盍部。「臘」、「臈」旁紐合韻,音近通用。[24]故出土西北地區漢簡「臘」字多作「臈」。
  綜述上文,拙文嘗試復原《敦煌漢簡》2263《永始四年曆日》。木牘今殘存右半部,其左半部已殘失。首先布排六甲,循環讀之,盡得該年三百五十四日干支,其作用同于《肩水金關漢簡(叁)》73EJT29:117A《五鳳三年曆日》及漢簡尹灣漢簡YM6D10《元延元年曆日》,但後二者六甲環列木牘四周,而該簡則分上下五欄,横列直書。其次推步氣朔,據此,繫十二月朔于相應干支,如下:

第一欄右半部

第三欄左半部

十一月庚子朔大

十二月庚午朔小

九月辛寅朔大

十月辛未朔小

七月壬寅朔大

八月壬申朔小

五月癸卯朔小

六月壬申朔大

三月甲辰朔小

四月癸酉朔大

正月乙巳朔小

二月甲戌朔大

  具注八節、伏臘。三伏、臘日注曆,當時是否已成定制,尚未得知,姑以東漢禮制,繫之相應干支,如下:

伏日

臘日

庚寅初伏六月十九日

戊戌臈十二月廿九日

庚子中伏六月廿九日

 

庚戌後伏七月九日

 

     
    《永始四年曆日》      《五鳳三年曆日》           《元延元年曆日》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5年3月14日00:18。)


[1]甘肅簡牘保護研究中心等編:《肩水金關漢簡(叁)》,上海:中西書局,2013年,上冊頁159,中冊頁159,下冊頁79;連雲港市博物館等編:《尹灣漢墓簡牘》,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圖版頁21,釋文頁127。
[2]甘肅省文物考古所:《敦煌漢簡》,北京:中華書局,1991年,上冊圖版壹陸玖,下冊頁308。
[3]陳夢家:《漢簡綴述》,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頁235;張培瑜:《漢簡的幾個年和伏臘建除注曆問題》,《南京大學學報》,1991年3期,頁99;羅見今、關守義:《敦煌、居延若干曆簡年代考釋與質疑》,《漢學研究》,1997年,15卷2 期,頁41-43。
[4]陳夢家:《漢簡綴述》,頁235。
[5]劉樂賢:《秦漢曆日的內容及功用》,《法國漢學》叢書編輯委員會編:《古羅馬和秦漢中國一風馬牛不相及乎》,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頁355。
[6]張永山:《漢簡曆譜提要》,薄樹人主編:《中國科學技術典籍通彙‧天文卷一》,1995年,河南教育出版社,頁217。
[7]殷光明:敦煌清水溝漢代烽燧遺址出土《曆譜》述考,收入李學勸主編《簡帛研究》第二輯,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年,頁376-385;彩版又見敦煌市博物館:《敦煌文物》,蘭州:甘肅人民出版社,2002年,頁33。謹案:此彩版編聯微瑕,誤「七」作「十」,將「七日」簡誤植于「九日」簡之後,致八月七日「壬寅平明時」編排在九日「甲辰」之後,其他各月「七日」前後均因此而淆亂干支序。
[8]簡冊由一日簡1734、五日簡1748、六日簡1666、九日簡1672、十日簡1609、十一日簡1647、十三日簡1644、十五日簡1723、十六日簡1570、廿日簡1705、廿二日簡1750、廿三日簡1768、廿五日簡1606、廿八日簡1616、卅日簡1720等十五枚組成。
[9]簡冊由七日簡1600、八日簡1717、九日簡1652、十七日簡1596、十八日簡1585、十九日簡1619、廿四日簡1670、廿五日簡1744、廿六日簡1625、廿八日簡1637、卅日簡1635等十一枚簡組成。本年置閏,閏十二月,「閏月丙申朔大」及各日干支分別書于各簡背面。十一月廿九日乙丑冬至,誤書于九日乙巳下。
[10]簡冊由篇題簡23:317、七日簡23:901、八日簡23:315、十日簡23:318、十一日簡23:902、十二日簡23:264、十五日簡23:903、十七日簡23:904、十九日簡23:593+837+835+860、廿二日簡9:282、廿三日簡23:691+802、廿五日簡23:801+760、廿八日簡23:269+803等散簡、殘簡綴合組成。請參見程少軒:《肩水金關漢簡“元始六年(居攝元年)曆日”復原》收入李學勤主編:《出土文獻》第五輯,上海:中西書局,頁274-283;羅見今:《〈肩水金關漢簡(貳)〉曆簡年代考釋》,收入《敦煌研究》2014年2期,頁109-115。
[11]李零主編:《中國方術大觀‧選擇卷》(上),北京:人民中國出版社,1993年,頁83。
[12]西漢‧司馬遷:《史記》,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11月,第一冊,頁184。
[13]李光地:《星曆考原》,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子部數術類第811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年,頁84。
[14]東漢‧班固:《漢書‧郊祀志》,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頁1196。
[15]張培瑜:《漢簡的幾個年和伏臘建除注曆問題》,《南京大學學報》,1991年3期,頁100。
[16]請參羅見今、關守義:《〈額濟納漢簡〉年代考釋》,《敦煌研究》2012年2期,頁113。
[17]請參羅見今、關守義:《〈居延新簡──甲渠候官〉六年曆譜散簡年代考釋》,《文史》46輯,1999年,頁52。
[18]請參上揭,頁50。
[19]請參鄧文寬:《居延新簡〈東漢永元二年(90)曆日〉考》,《鄧文寬敦煌天文曆法考索》,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頁319-327。
[20]張培瑜:《出土漢簡帛書的曆注》,中國國家文物局古文獻研究室《出土文獻研究》續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9年,頁140。又見氏大作:《漢簡的幾個年和伏臘建除注曆問題》,頁100。
[21]薄樹人主編:《中國科學技術典籍通彙‧天文卷一》,1995年,河南教育出版社,頁238。
[22]東漢‧應劭著,王利器注:《風俗通義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頁274。
[23]請參張培瑜:《出土漢簡帛書的曆注》,頁140。
[24]有關「臘」、「臈」兩字聲韻關係,請參林英津:《從「黑鈆之錯」論古漢語若干聲符置換的異體字》,《語言學問題集刊》,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頁8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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