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漢簡2263《永始四年曆日》復原試擬
作者:許名瑲 發布時間:2015-03-14 21:27:42
(台北市立大學)
(首發)
受到《肩水金關漢簡(叁)》73EJT29:117A宣帝《五鳳三年曆日》及漢簡尹灣漢簡YM6D10成帝《元延元年曆日》兩枚木牘形制內容啟發,
[1]拙文嘗試復原《敦煌漢簡》2263成帝《永始四年曆日》。
[2]該簡現殘存右半部,其十一月朔日干支處亦已殘失。簡文單面書寫,上下分五欄,横列直書。簡文如下:
九月辛丑朔大
七月壬寅朔大
五月癸卯朔小
三月甲辰朔小
|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
甲子 夏至五月廿二日
乙丑
丙寅
丁卯 至十一月廿八日
戊辰
己巳
|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立夏四月六日
己卯
庚辰
辛巳立冬十月十一日
|
己丑
庚寅 初伏六月十九日
辛卯
壬辰
癸巳 春分二月廿日
甲午
乙未
|
現存月朔干支,可推導步算該年朔序,並據節氣,論定其年屬。馬伯樂、張培瑜、羅見今與關守義等幾位先生已考釋為永始四年(前13),
[3]至確。考成帝時,曆用《太初》,永始四年,天正子月入甲子統癸卯章15年,敬列氣朔表於下:
太初上元積年 14 3218 太歲在申
積月177 1380 閏餘 10 平年
朔積日5231 0382 小餘18
氣積日5231 0397 小餘3531
月建
|
月朔干支 小餘
|
儒略日 (月日)
|
節氣干支 小餘 日期 節氣名
|
寅
|
正月小 乙巳 23
|
171 6712 ( 2. 7)
|
丁未 1944 初三立春
|
壬戌 2954 十八驚蟄
|
卯
|
二月大 甲戌 66
|
6741 ( 3. 7)
|
丁丑 3964 初四雨水
|
癸巳 357 二十春分
|
辰
|
三月小 甲辰 28
|
6771 ( 4. 6)
|
戊申 1367 初五穀雨
|
癸亥 2377 二十清明
|
巳
|
四月大 癸酉 71
|
6800 ( 5.5)
|
戊寅 3387初六立夏
|
癸巳 4397 廿一小滿
|
午
|
五月小 癸卯 33
|
6830 ( 6. 4)
|
己酉 790 初七芒種
|
甲子 1800 廿二夏至
|
未
|
六月大 壬申 76
|
6859 ( 7. 3)
|
己卯 2810 初八小暑
|
甲午 3820 廿三大暑
|
申
|
七月大 壬寅 38
|
6889 ( 8. 2)
|
庚戌 213 初九立秋
|
乙丑 1223 廿四處暑
|
酉
|
八月小 壬申 0
|
6919 ( 9. 1)
|
庚辰 2233 初九白露
|
乙未 3243 廿四秋分
|
戌
|
九月大 辛丑 43
|
6948 ( 9.30)
|
庚戌 4253 初十寒露
|
丙寅 646 廿六霜降
|
亥
|
十月小 辛未 5
|
6978 (10.30)
|
辛巳 1656 十一立冬
|
丙申 2666 廿六小雪
|
子
|
十一月大 庚子 48
|
7007 (11.28)
|
辛亥 3676 十二大雪
|
丁卯 69 廿八冬至
|
丑
|
十二月小 庚午 10
|
7037 (12.28)
|
壬午 1079 十三小寒
|
丁酉 2089 廿八大寒
|
該簡形制屬「之字回文式」。陳夢家稱之為「單板直讀式」,以為與敦煌出土《永光五年曆譜》(即《敦煌漢簡》1560)形制內容相仿而稍異,且有殘泐。
[4]其實簡文內容形制與肩水金關漢簡《五鳳三年曆日》及尹灣漢簡《元延元年曆日》更相類同。後二者晚出,陳氏未之及見。劉樂賢先生將這兩曆日木牘稱為「單板式年曆C型」,並視敦煌漢簡《永始四年曆日》為此類型變體。
[5]張永山先生稱《五鳳三年曆日》為「環讀式曆譜」。
[6]這兩種曆日木牘將六十干支右旋(逆時針方向)環列於牘面四周,巧妙地將每月大小與朔日安排在上下天地相應干支,並具注分至啟閉八節、三伏、臘日。《元延元年曆日》且加注具體日期,查閱該年曆日,逆時針右讀簡文,同時順時針左旋木牘,有如七曜右旋天體左旋,一牘在手,盡觀全年。以《五鳳三年曆日》為例,如欲查閱正月曆日,則由「正月戊寅大」啟始,逆時針右讀簡文,至于「二月戊申小」前一日「丁未」為止,便得正月大三十天每日干支:初一戊寅、初二己卯、初三庚辰……晦日三十丁未。同理,查閱二月曆日,則由「二月戊申小」啟始,逆時針右讀簡文,至于「三月丁丑大」前一日「丙子」為止,便得二月小二十九天每日干支,同時查知「初五壬子春分」。如此周而復始,盡得一年曆日。參酌這種形制根據上文永始四年氣朔,拙文嘗試初步復原敦煌漢簡《永始四年曆日》。試擬如下(灰底部分為補出簡文):
十一月庚子朔大中伏六月十九日
九月辛丑朔大
七月壬寅朔大
五月癸卯朔小
三月甲辰朔小
|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
甲子 夏至五月廿二日
乙丑
丙寅
丁卯冬至十一月廿八日
戊辰
己巳
|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立夏四月六日
己卯
庚辰
辛巳立冬十月十一日
|
己丑
庚寅初伏六月十九日
辛卯
壬辰
癸巳 春分二月廿日
甲午
乙未秋分八月廿四日
|
正月乙巳朔小
丙午
丁未 立春正月三日
戊申
己酉
庚戌 立秋後伏七月九日
|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
庚午十二月朔小
辛未十月朔小
癸酉四月朔大
甲戌二月朔大
|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
丙申
丁酉
戊戌臈十二月廿九日
己亥
|
殘失簡文復原理據說明如下:
一.首先布列干支。肩水金關漢簡《五鳳三年曆日》及漢簡尹灣漢簡《元延元年曆日》將六十干支右旋環列於牘面四周,各月大小與朔日安排在上下兩端相應干支下,《永始四年曆日》則是將六十干支分上下五欄,横列直書。其左半部殘斷,第一欄第一行亦已殘失,各欄均須依干支序分別補出。第一欄第一行,據第二行「辛丑」,補出「庚子」;左半部干支序在「甲辰」後;第二欄第一行「辛亥」前,補出「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第二欄左半部干支序在「丁巳」與第三欄第一行「甲子」之間,補出「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第三欄左半部干支序在「己巳」與第四欄第一行「乙亥」之間,補出「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第四欄左半部干支序在「辛巳」與第五欄第一行「己丑」之間,補出「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第五欄左半部干支序在「乙未」之後,補出六十干支尚未出現之「丙申、丁酉、戊戌、己亥」,恰可與第一欄第一行「庚子」銜接,周而復始。
二.其次安排月朔、大小。《五鳳三年曆日》與《元延元年曆日》簡面完整,形制大同而小異。這兩種曆日木牘將六十干支右旋環列於牘面四周,各月大小與朔日繫于上下兩端相應干支。《永始四年曆日》十二月朔干支則單數月、雙數月分別繫于第一欄右半部,與第三欄左半部。《太初曆》朔策29又41/81,以小大月相間排列,故經兩個月五十九天,至第三月朔日干支序後退一位,間隔十五或十三個月出現「連大月」。已出土三枚此類型曆日木牘,簡面皆以十一月朔日干支起始,依序九月、七月……,至于正月(元延元年置閏,故三月之前為閏正月。)其干支序遞進一位,實用以正月起算,則干支序後退一位,恰如上所言。準此,並據氣朔表,補出:第一欄十一月庚子朔大、正月乙巳朔小。第三欄補出:庚午十二月朔小、辛未十月朔小、壬申八月朔小、壬申六月朔大,癸酉四月朔大、甲戌二月朔大。此三年《曆日》皆出現連大月,《五鳳三年曆日》七、八月連大月,《元延元年曆日》十、十一月連大月,《永始四年曆日》六、七月連大月。連大月後必為小月,其月朔干支與第一大月相同,簡面如何安排這種曆法現象,《五鳳三年曆日》與《元延元年曆日》各有不同。《五鳳三年曆日》作:七月乙亥大、九月乙亥小,其弊在疊出兩「乙亥」干支名,打破六十干支序獨立完整性。《元延元年曆日》則並兩月繫于一干支,作:十月大、十二月小甲午朔,清楚明白,也保持六十干支完整統一。《永始四年曆日》六、七月連大月,適位于殘佚處,其簡面安排真貌為何?恐難得知,仿《元延元年曆日》,補作:壬申六月朔大、八月朔小。
三.列具曆注。出土漢代《曆日》簡牘率多列具曆注,其所具注類目則多寡不一,出土數量較多者為編冊横讀式《曆日》簡冊,舉其保存較完整者為例。如銀雀山《七年曆日》(武帝元光元年曆日)具注反支、二至啟閉四節、伏臘;敦煌清水溝《地節元年曆日》具注建除、八節、伏臘,
[7]較特殊的是,將八個時稱「平明時、日出時……」,逐月具注在八月七日壬寅之後各月相應首見地支之下;敦煌漢簡《元康三年曆日》具注建除、八節;
[8]敦煌漢簡《神爵三年曆日》具注八節;
[9]肩水金關漢簡《元始六年(居攝元年)曆日》具注建除、八節。
[10]單板環讀式《五鳳三年曆日》、《元延元年曆日》簡文保存完整,皆具注八節、伏臘,《元延元年曆日》則給出各節氣、伏臘的具體日期而繫于相應干支;《永始四年曆日》已殘斷左半部,部分曆注佚失,就現存簡文考察,當具注八節、伏日,且標示具體日期,繫于相應干支,是否具注臘日,不可得知,仿前二者試擬補全。
1.根據氣朔表補全完整八節。補「立春正月三日」,繫于第一欄「丁未」之下;補「立秋七月九日」,繫于第一欄「庚戌」之下;補「秋分八月廿四日」,繫于第五欄「乙未」之下。如此,則八節完備,如下:
丁未立春正月三日,癸巳春分二月廿日。
戊寅立夏四月六日,甲子夏至五月廿二日。
庚戌立秋七月九日,乙未秋分八月廿四日。
辛巳立冬十月十一日,丁卯冬至十一月廿八日。
2.伏日試擬。三伏曆注,今殘存「庚寅初伏六月十九日」。伏日天氣在一年中最為炎熱,對應于節氣(太陽視運動位置)相對固定,在小暑、大暑與處暑之間。《陰陽書‧曆法》云:「候夏至後第三庚為初伏,第四庚為中伏,立秋後初庚為後伏,謂之三伏。」
[11]這是對大自然現象很科學的觀察,但古人往往賦予神祕色彩。《史記‧秦本紀》:「(德公)二年,初伏,以狗禦蠱。」
[12]張守節《正義》云:「六月三伏之節起秦德公為之,故云初伏。伏者,隱伏避盛暑也。《曆忌釋》云『伏者何?以金氣伏藏之日也。四時代謝,皆以相生;立春,以木代水,水生木;立夏,火代木,木生火;立冬,水代金,金生水;立秋,以金代火,故至庚日必伏。庚者金,故曰伏。』」《星曆考原‧日時總類》「三伏」條云:「歷例曰:三伏者,四時皆以相生,立春以木代水,水生木也;立夏以火代木,木生火也;立冬以水代金,金生水也。至於立秋以金代火,金畏火尅,故至庚日,則必伏藏。庚者,金也。金氣伏藏,則火益熾。三,陽數也。故夏至後第三庚為初伏,第四庚為中伏,立秋後初庚為末伏,謂之三伏。如夏至日得庚,便為初庚。立秋日得庚,亦即為末伏。」
[13]《漢書‧郊祀志》:「作伏祠。磔狗邑四門,以御蠱災。」
[14]顏師古注云:「伏者,謂陰氣將起,迫於殘陽而未得升,故為藏伏,因名伏日也。立秋之後,以金代火,故至庚日必伏。庚,金也。」以「三伏」注曆是古老傳統,沿用至今。據張培瑜先生考察,已出土或傳世唐代曆本,如唐高宗儀鳳四年具注曆、唐僖宗乾符四年具注曆等,直到明清及今日通行的曆書,「三伏」皆依上述方法具注。
[15]然近出漢代曆日簡牘,三伏注曆似乎尚未形成定制,舉例說明,略以年代排序如下:
1)銀雀山《七年曆日》 (前134年)初伏在夏至後二庚,中伏在夏至後三庚,後伏在立秋後初庚。
2)敦煌清水溝《地節元年曆日》(前69年)初伏在夏至後四庚,中伏在夏至後六庚(立秋後初庚),後伏在立秋後二庚。
3)肩水金關《五鳳三年曆日》(前55年)初伏在夏至後三庚,中伏在夏至後五庚(立秋後初庚),後伏在立秋後三庚。
4)敦煌漢簡1560《永光五年曆日》(前39年)初伏在夏至後四庚,中伏在夏至後五庚,後伏在立秋後二庚。
5)尹灣《元延元年曆日》(前12年)初伏在夏至後三庚,中伏在夏至後四庚,後伏在立秋後初庚。
其他若干《曆日》散簡殘牘,載有伏日曆注者,雖未能睹其全豹,猶可管窺一隅。例如:
1)肩水金關T26:6《本始二年曆日》(前72年):「(閏五月)十六日庚午初伏」,在夏至後二庚。
2)肩水金關T32:40《永光五年曆日》(前39年)曆日同于敦煌漢簡1560,載「七月八月日庚戌後伏」,在立秋後二庚。
3)額濟納漢簡2000ES7SF1:89B《鴻嘉元年曆日》(前20年):「[六月]十八日庚午中伏」、「[六月廿八]日庚辰後伏」,
[16]中伏在夏至後四庚,後伏在立秋後初庚。
4)肩水金關T23:332《居攝三年曆日》(8 年):「(六月)五日庚辰中伏」,在夏至後四庚。
5)甲渠候官T65:100《更始三年(建武元年)曆日》(25年):「(六月)三日庚子初伏」,
[17]在夏至後三庚。
6)甲渠候官F22:637A+638A《建武七年曆日》(31年):「(六月)八日庚午初伏」,
[18]在夏至後三庚(案:五月十八日庚戌夏至,算上。)
7)甲渠候官T65:425《永元二年曆日》(25年):「(六月)十一日庚寅中伏」,
[19]在夏至後四庚。
上開《曆日》簡牘,其伏日曆注似樊然無章,初無定制,但尹灣《元延元年曆日》初伏在夏至後三庚,中伏在夏至後四庚,後伏在立秋後初庚,則全然符合上文所述伏日注曆的曆例。再細察上列散簡殘牘例3-7,所記伏日雖僅存一二,却皆符合曆例。斷簡殘編,攸關全局。筆者不敏,大膽假設,成帝鴻嘉年間,伏日注曆已然形成曆例。私議如為可信,則《永始四年曆日》(前13年),較《元延元年曆日》差前一年,在成帝鴻嘉之後,依例補全所殘佚中伏、後伏。其三伏日可作:
1)庚寅初伏六月十九日,在夏至後三庚,今存。
2)庚子中伏六月廿九日,在夏至後四庚,繫于第一欄第一行庚子下。
3)庚戌後伏七月九日,在立秋後初庚(案:七月九日庚戌立秋,算上。)繫于第一欄末行庚戌下。張培瑜先生以為「七月二十九日庚午後伏,立秋後第三庚日,連立秋庚日(引者案:自注:永始四年立秋日干支為根據推步補入)。」
[20]《中國科學技術典籍通彙‧天文卷一》《永始四年曆譜》釋文亦作「庚午後伏七月二十九日」。
[21],「庚午」干支序在第三欄「己巳」之後,適位在左半部殘佚處,僅留下若干極其細微的字迹,細審殘留筆畫,似與拙文所擬「庚午十二月朔小」為近,正確然否,猶待檢驗。
3臘日試擬,作「戊戌 臈十二月廿九日」。臘祭是古代年終歲末極重要祭典。《左傳‧僖公五年》310:「虞不臘矣」,杜預集解:「臘,歲終祭眾神之名。」《漢書‧武帝紀》200.5:「令天下大酺五日,膢五日,祠門戶,比臘。」顏師古注:「臘者,冬至後臘百神也。」《後漢書‧城陽恭王祉傳》562.8:「以四時及臘歲五祠焉」,李賢注云:「臘,歲終祭神之名也。」《陳寵傳》1548.1:「猶用漢家祖臘」,李賢注:「臘,歲終祭眾神之名。臘,接也,新故交接,故大祭以報功也。漢火行,衰於戌,故臘用戌日也。」《說文‧肉部》:「臘,冬至後三戌臘祭百神。」臘日在冬至後三戌,約十二月中氣「大寒」前後,天氣至寒。《風俗通義‧祀典‧雄雞》:「臘者,所以迎刑送德也,大寒至,常恐陰勝,故以戌日臘。戌者,土氣也,用其日殺雞以謝刑德,雄著門,雌著戶,以和陰陽,調寒暑,節風雨也。」
[22]臘用戌日不始于漢代,秦代已然。周家台秦簡《秦二世元年視日》木牘:「以十二月戊戌嘉平,月不盡四日。」「嘉平」即「臘」,《史記‧秦始皇本紀》251.2:「三十一年十二月,更名臘曰嘉平」。秦二世元年十二月小甲戌朔,廿五日戊戌臘,故下曰:「月不盡四日。」是年十一月初九壬子冬至,臘日在冬至後二戌,不符曆例。其他出土漢代簡牘記載臘日者,如:
1)銀雀山《七年曆日》 (前134 年)十一月廿八日(前135年11月28日)丙戌冬至,十二月十一日戊戌臘日,在冬至後二戌。
2)敦煌清水溝《地節元年曆日》(前69年)十一月九日癸酉冬至,十二月十七日庚戌臘日,在冬至後四戌。
3)《五鳳三年曆日》(前55年)十一月十三日丙戌冬至,十二月八日庚戌臘日,在冬至後三戌。
4)敦煌漢簡1560《永光五年曆日》(前39年)十一月十日庚戌冬至,十二月十七日丙戌臘日,在冬至後四戌。
5)尹灣《元延元年曆日》(前12年)十一月九日壬申冬至,十二月十七日庚戌臘日,在冬至後四戌。
由以上出土文獻考察,所謂「臘日在冬至後三戌」,或為東漢後事,
[23]初無定制。永始四年(前13年)十一月廿八日丁卯冬至,「三戌」在除日十二月廿九日,「四戌」已越在明年,故暫擬「臘在冬至後三戌」,定十二月廿九日臘日,繫于第五欄戊戌下。例2-5「臘」字作「臈」,當時通行書寫慣例或如是,從之。「臈」字《說文》未收,「臈」從葛聲,「葛」,古達切,見紐月部;「臘」,盧盍切,來紐盍部。「臘」、「臈」旁紐合韻,音近通用。
[24]故出土西北地區漢簡「臘」字多作「臈」。
綜述上文,拙文嘗試復原《敦煌漢簡》2263《永始四年曆日》。木牘今殘存右半部,其左半部已殘失。首先布排六甲,循環讀之,盡得該年三百五十四日干支,其作用同于《肩水金關漢簡(叁)》73EJT29:117A《五鳳三年曆日》及漢簡尹灣漢簡YM6D10《元延元年曆日》,但後二者六甲環列木牘四周,而該簡則分上下五欄,横列直書。其次推步氣朔,據此,繫十二月朔于相應干支,如下:
第一欄右半部
|
第三欄左半部
|
十一月庚子朔大
|
十二月庚午朔小
|
九月辛寅朔大
|
十月辛未朔小
|
七月壬寅朔大
|
八月壬申朔小
|
五月癸卯朔小
|
六月壬申朔大
|
三月甲辰朔小
|
四月癸酉朔大
|
正月乙巳朔小
|
二月甲戌朔大
|
具注八節、伏臘。三伏、臘日注曆,當時是否已成定制,尚未得知,姑以東漢禮制,繫之相應干支,如下:
伏日
|
臘日
|
庚寅初伏六月十九日
|
戊戌臈十二月廿九日
|
庚子中伏六月廿九日
|
|
庚戌後伏七月九日
|
|
《永始四年曆日》 《五鳳三年曆日》 《元延元年曆日》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5年3月14日00:18。)
[1]甘肅簡牘保護研究中心等編:《肩水金關漢簡(叁)》,上海:中西書局,2013年,上冊頁159,中冊頁159,下冊頁79;連雲港市博物館等編:《尹灣漢墓簡牘》,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圖版頁21,釋文頁127。
[2]甘肅省文物考古所:《敦煌漢簡》,北京:中華書局,1991年,上冊圖版壹陸玖,下冊頁308。
[3]陳夢家:《漢簡綴述》,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頁235;張培瑜:《漢簡的幾個年和伏臘建除注曆問題》,《南京大學學報》,1991年3期,頁99;羅見今、關守義:《敦煌、居延若干曆簡年代考釋與質疑》,《漢學研究》,1997年,15卷2 期,頁41-43。
[4]陳夢家:《漢簡綴述》,頁235。
[5]劉樂賢:《秦漢曆日的內容及功用》,《法國漢學》叢書編輯委員會編:《古羅馬和秦漢中國一風馬牛不相及乎》,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頁355。
[6]張永山:《漢簡曆譜提要》,薄樹人主編:《中國科學技術典籍通彙‧天文卷一》,1995年,河南教育出版社,頁217。
[7]殷光明:敦煌清水溝漢代烽燧遺址出土《曆譜》述考,收入李學勸主編《簡帛研究》第二輯,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年,頁376-385;彩版又見敦煌市博物館:《敦煌文物》,蘭州:甘肅人民出版社,2002年,頁33。謹案:此彩版編聯微瑕,誤「七」作「十」,將「七日」簡誤植于「九日」簡之後,致八月七日「壬寅平明時」編排在九日「甲辰」之後,其他各月「七日」前後均因此而淆亂干支序。
[8]簡冊由一日簡1734、五日簡1748、六日簡1666、九日簡1672、十日簡1609、十一日簡1647、十三日簡1644、十五日簡1723、十六日簡1570、廿日簡1705、廿二日簡1750、廿三日簡1768、廿五日簡1606、廿八日簡1616、卅日簡1720等十五枚組成。
[9]簡冊由七日簡1600、八日簡1717、九日簡1652、十七日簡1596、十八日簡1585、十九日簡1619、廿四日簡1670、廿五日簡1744、廿六日簡1625、廿八日簡1637、卅日簡1635等十一枚簡組成。本年置閏,閏十二月,「閏月丙申朔大」及各日干支分別書于各簡背面。十一月廿九日乙丑冬至,誤書于九日乙巳下。
[10]簡冊由篇題簡23:317、七日簡23:901、八日簡23:315、十日簡23:318、十一日簡23:902、十二日簡23:264、十五日簡23:903、十七日簡23:904、十九日簡23:593+837+835+860、廿二日簡9:282、廿三日簡23:691+802、廿五日簡23:801+760、廿八日簡23:269+803等散簡、殘簡綴合組成。請參見程少軒:《肩水金關漢簡“元始六年(居攝元年)曆日”復原》收入李學勤主編:《出土文獻》第五輯,上海:中西書局,頁274-283;羅見今:《〈肩水金關漢簡(貳)〉曆簡年代考釋》,收入《敦煌研究》2014年2期,頁109-115。
[11]李零主編:《中國方術大觀‧選擇卷》(上),北京:人民中國出版社,1993年,頁83。
[12]西漢‧司馬遷:《史記》,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11月,第一冊,頁184。
[13]李光地:《星曆考原》,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子部數術類第811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年,頁84。
[14]東漢‧班固:《漢書‧郊祀志》,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頁1196。
[15]張培瑜:《漢簡的幾個年和伏臘建除注曆問題》,《南京大學學報》,1991年3期,頁100。
[16]請參羅見今、關守義:《〈額濟納漢簡〉年代考釋》,《敦煌研究》2012年2期,頁113。
[17]請參羅見今、關守義:《〈居延新簡──甲渠候官〉六年曆譜散簡年代考釋》,《文史》46輯,1999年,頁52。
[18]請參上揭,頁50。
[19]請參鄧文寬:《居延新簡〈東漢永元二年(90)曆日〉考》,《鄧文寬敦煌天文曆法考索》,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頁319-327。
[20]張培瑜:《出土漢簡帛書的曆注》,中國國家文物局古文獻研究室《出土文獻研究》續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9年,頁140。又見氏大作:《漢簡的幾個年和伏臘建除注曆問題》,頁100。
[21]薄樹人主編:《中國科學技術典籍通彙‧天文卷一》,1995年,河南教育出版社,頁238。
[22]東漢‧應劭著,王利器注:《風俗通義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頁274。
[23]請參張培瑜:《出土漢簡帛書的曆注》,頁140。
[24]有關「臘」、「臈」兩字聲韻關係,請參林英津:《從「黑鈆之錯」論古漢語若干聲符置換的異體字》,《語言學問題集刊》,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頁8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