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漢代漆器銘文雜識(四則)
作者:羅小華  發布時間:2015-07-08 09:35:31
(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首發)

  2008年年底至2009年7月,湖南省長沙市偵破“12·29案”,收繳文物中有139件西漢漆器爲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保存。[1]2009年2月,長沙市博物館徵集12件西漢漆器。[2]在這151件漆器中,有144件有銘文。[3]現在,我們想就這兩批漆器的銘文內容,提出一點陋見,求教於方家。
中般

  食官中般。(“12·29”標本020、022、025、028)
  食官,是掌管飲食的機構。《漢書·百官公卿表》:“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有丞。屬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僕﹑中盾﹑衞率﹑廚厩長丞,又中長秋﹑私府﹑永巷﹑倉﹑厩﹑祠祀﹑食官令長丞。”[4]可見,不僅中央朝廷設有“食官”,地方諸侯王也是設有“食官”這一機構的。
  中般,古書未見。傳世文獻中有“中尊”。《周礼·春官·鬯人》“廟用脩”郑玄注:“脩讀曰卣。卣,中尊,謂獻象之屬。”[5]或作“中樽”、“中罇”。《漢書·王莽傳》“秬鬯二卣”,顏師古注“卣,中樽也”。[6]《書·文侯之命》“用賚爾秬鬯一卣”,孔安國注:“卣,中罇也。”[7]“中尊”,《漢語大詞典》解釋爲“古代中等容量的酒器”。[8]據此,則“中般”當讀爲“中盤”,指中等容量的盤。

  零。(“12·29”標本029、042、111、122;市博標本05、08、10、12)
  在“12·29案”所收繳的漆器,以及長沙市博物館徵集的漆器中,各有四件有漆書“零”。長沙市博物館的幾位先生認爲:“從‘零’字的位置與漆器銘文書寫習慣來看,毫無疑問這是使用者的姓名。但是從這批漆器銘文與烙印必標明產地的做法來看,‘零’也可能是指的是西漢時期武陵郡郡內的零陽縣。”[9]
  “零陽”,作爲漆器產地,出現在針刻銘文中:“四年零陽丞□庫視工□造第五十一”(12·29標本111),“□年零陽丞□庫視工毋智造”(12·29標本122)。而漆書“零陽”則多見,如12·29標本005、006、011、013、014、018、019、033、034、046。據此,則“零陽”確實爲武陵郡內的零陽縣。“零”,應該是“零陽”的省稱。這種省稱,亦見於其他地名。“洛陽”可稱爲“洛”。《古詩十九首·青青陵上柏》:“驅車策駑馬,遊戲宛與洛。”[10]李周翰注:“洛,洛陽也。”[11]《文選·任昉〈王文憲集序〉》:“自函洛不守,憲章中輟。”呂延濟注:“洛,洛陽也。”[12]“圁陽”可稱爲“圁”。《廣韻·真韻》:“圁,圁陽,縣名,在西河。”[13]另外,在尖足布幣中,有“”和“陽”。[14]也屬於這種情況。另外,12·29標本042上,不僅有黑漆书“零”,還有針刻銘文“七年义陵长朱丞齿库悹工愈造”。可見,標本042的產地是在“義陵”,而非“零陽”。這種漆書還有“門淺庫”(13件)、“門淺”(1件)、“沅陵”(5件)、“□陽”(1件)等。[15]黎石生指出:“沅陽、潕陽、酉陽三縣和沅陵侯國生產的漆器上爲何漆書有‘門淺庫’字樣呢?這應是漆器後來曾從原產地轉運到門淺庫的緣故,此漆書即是器物已存入該庫的憑證和標識。”[16]依此,則“零”字漆書是漆器存入零陽庫的憑證和標識。


  長沙□□家容二升五龠。(“12·29”標本123)
  “龠”,古代容量單位。《說苑·辨物》:“千二百黍爲一龠,十龠爲一合,十合爲一升,十升爲一斗,十斗爲一石。”案:“‘十’字誤。《漢志》‘合龠爲合。’《廣雅·釋器》‘二龠曰合。’則合龠者,合二龠也。《漢志》‘合龠’,亦或誤爲‘十龠’。此文疑後人依《漢志》誤本改。”[17]如果《說苑》“十龠爲一合”的記載不誤,則一升當爲一百龠。另外,“龠”和“升”之間的轉換關係。《說文》斗部:“升,十龠也。”[18]而12·29標本124、125均有漆書“二升半”。據此可知,標本123漆書中的“二升五龠”,應相當於二升半。然而,根據《漢書·律暦志》的記載,一升爲二十龠:“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於黃鐘之龠,用度數審其容,以子穀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實其龠,以井水準其槩。合龠爲合,十合爲升,十升爲斗,十斗爲斛,而五量嘉矣。”[19]從新莽量器的實際容量看,一升確實爲一龠的二十倍。[20]《說苑》“十龠爲一合”的記載,《說文》“升”爲“十龠”的訓釋,都是錯誤的。關於“龠”的實際容量,《說苑》和《律暦志》的記載是一致的。


  王后家官。(“12·29”標本001、002、003)
  王后,指长沙王的王后。何旭紅先生認爲,“王后家官”是“詹事屬官”。[21]“家官”,還見於同批漆器中的124和125號。
  何旭紅先生還指出:“‘家’可能爲太子、公主、王后、侯夫人等的官署。……太子府內設職官中有‘家令’、‘家府’,長公主府中有‘家令’,鄉公主府內則有‘家丞’。……目前所出土的有銘文‘家’的器物的墓,墓主除河北懷安漢墓漆器銘文‘安陽侯家’墓主性別不明外均爲王后或侯夫人,可與上述記載吻合。”[22]
  需要補充的是,根據古史記載,除了太子可以稱“家”之外,列侯也是可以稱“家”的。《史記·三王世家》“今諸侯支子封至諸侯王,而家皇子爲列侯”,司馬貞索隱:“時諸王稱‘國’,列侯稱‘家’也,故云‘家皇子’爲尊卑失序。”[23]何先生所引“河北懷安漢墓漆器銘文‘安陽侯家’”,正可爲據。這種情況,亦見於馬王堆漢墓出土的“案、平盤、食盤和匜”等器物,其上有“軑侯家”的漆書。[24]
  另外,公主一般稱爲“主家”。《後漢書·趙孝傳》:“譚永平中爲主家令。”李賢等注:“公主家令也。”[25]《史記·田叔列傳》:“衞將軍從此兩人過平陽主,主家令兩人與騎奴同席而食,此二子拔刀列斷席別坐。主家皆怪而惡之,莫敢呵。”[26]《田叔列傳》中的“主家”,指的就是平陽公主。
  由此可見,在古代,能稱“家”的都不是一般人。根據“12·29”案的追繳漆器銘文,在西漢,諸侯王的王后是設有“家官”。另外,1952年,長沙楊家山西漢王后墓中出土漆器上書有“今長沙王后家”。[27]2005年,長沙風篷嶺漢墓出土的M1:24-2、M1:24-8、M1:25-2、M1:25-3、M1:25-4、M1:25-7等漆器上,均書有“長沙王后家杯”。[28]據此,則諸侯王的王后也是可以稱“家”的。
   
  附記:聶菲先生曾就“12·29”案追繳漆器上的銘文提出:“其中有三件耳杯刻畫有‘王后家官’銘文,1件刻有‘食官中盤’,應爲王后‘家官’、‘食官’所監製的產品。”[29]我們懷疑,這更可能是漆器所有者的標識。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5年7月7日10:32。)


[1]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長沙“12·29”古墓葬被盜案移交文物報告》,《湖南省博物館館刊》第6輯,第329—368頁,嶽麓書社,2010年。
[2]邱東聯、潘鈺、李夢璋:《簡析長沙市博物館2009年度徵集的一批西漢漆耳杯》,《湖南省博物館館刊》第6輯,第369頁。
[3]何旭紅:《對長沙谷山被盜漢墓漆器銘文的初步認識》,《湖南省博物館館刊》第6輯,第380頁。
[4]班固撰,顏師古注:《漢書》第734頁,中華書局1964年。
[5]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771頁,中華書局影印本1980年。
[6]班固撰,顏師古注:《漢書》第4075頁、第4076頁注10,中華書局1964年。
[7]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254頁,中華書局影印本1980年。
[8]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詞典編纂處:《漢語大詞典》第1卷第611頁,上海辭書出版社1986年。
[9]邱東聯、潘鈺、李夢璋:《簡析長沙市博物館2009年度徵集的一批西漢漆耳杯》,《湖南省博物館館刊》第6輯,第369頁。
[10]郭茂倩編:《樂府詩集》第頁,中華書局1979年。
[11]李善、呂延濟、劉良、張銑、呂向、李周翰注:《六臣注文選》第538頁,中華書局2012年。
[12]李善、呂延濟、劉良、張銑、呂向、李周翰注:《六臣注文選》第875頁,中華書局2012年。
[13]陳彭年等編:《宋本廣韻》第29頁,江蘇教育出版社2008年。
[14]汪慶正主編:《中國歷代貨幣大系·先秦卷》第367—369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
[15]何旭紅:《對長沙谷山被盜漢墓漆器銘文的初步認識》,《湖南省博物館館刊》第6輯,第381頁。
[16]黎石生:《長沙漢墓漆器銘文所見“物勒工名”記錄》,《出土文獻研究》第10輯第289頁,中華書局2011年。
[17]劉向撰,向宗魯校證:《說苑校證》第454頁,中華書局1987年。
[18]許慎撰,徐鉉校定:《說文解字》第300頁,中華書局影印本1963年。
[19]班固撰,顏師古注:《漢書》第967頁,中華書局1964年。
[20]盧嘉錫主編:《中國科學技術史·度量衡卷》第218頁表11—5,科學出版社2001年。
[21]何旭紅:《漢代長沙國考古發現與研究》第258頁,嶽麓書社年。
[22]何旭紅:《對望城縣風篷嶺漢墓發現銘文的初步認識》,《湖南省博物館館刊》第5輯第464—165頁,嶽麓書社2009年。
[23]司馬遷撰,裴駰集解,司馬貞索隱,張守節正義:《史記》第2109頁、第2110頁注8,中華書局1959年。
[24]湖南省博物館、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上冊)》第78頁,文物出版社1973年。
[25]范曄撰,李賢等注:《後漢書》第1300頁,中華書局1965年。
[26]司馬遷撰,裴駰集解,司馬貞索隱,張守節正義:《史記》第2780頁,中華書局1959年。
[27]夏鼐:《夏鼐日記·卷4(1946—1952)》第457頁,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1年。
[28]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望城縣文物管理局:《湖南望城風篷嶺漢墓發掘簡報》,《文物》2007年第12期。
[29]聶菲:《湖南楚漢漆木器研究》第189頁,嶽麓書社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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