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肩水金關漢簡》札記(一)
作者:姚磊  發布時間:2015-11-02 09:57:52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首發)

  73EJT23:258釋文作:
  □莫當隧卒傳言廼   丁亥表二通      卩[1]
  “卒”下一字,簡文寫作(A),整理者釋作從禾從艮的“QQ截图20151024225148”(B)。核查圖版,A從“艮”是有問題的。我們以肩水金關漢簡中的“良”字爲對比,(良,73EJT10:343B)。對比知,A字非“從艮”,由此,释作“”是不合适的。
  73EJT29:8釋文作:
  □庇受橐他莫當隧卒根傅言□[2]
  “卒”下一字,簡文寫作(C),整理者釋作“根”(D)。“根”,《說文》:“從木艮聲。”[3]核查圖版,C與“根”差距較大。我們以肩水金關漢簡中的“根”字爲對比, (根,73EJT9:238)。我們發現,C字非“根”字,其左侧從“禾”,(禾,73EJT10:242)。
  73EJT23:933釋文作:
  ……莫當隧卒租即行日食時付沙頭亭……[4]
  “卒”下一字,簡文寫作(E),整理者釋作“租”,可從。從形體看,(A)、(C)、(E)三者當爲一字,均是“租”。一是字形上,三者較爲相似,尤其是C和E,較爲接近。二是辭例上,73EJT23:933簡的“橐他莫當隧卒租”與73EJT29:8簡的“橐他莫當隧卒租”,73EJT29:8簡的“莫當隧卒租傅言”與73EJT23:258簡的“莫當隧卒租傳言”,在辭例上是可以證明、並相互聯繫的。
  是故, A、C、E均是“租”字,在此作“人名”解。


  73EJT24:43釋文作:
  出麥二石  廩臨莫隧卒廉襄九月食二十一 丿丿[5]
  “一”字下簡文寫作QQ截图20151025110452(F),整理者釋作:“丿丿”(G),恐非,疑是“卩”。卩,肩水金關漢簡中作(卩,73EJT14:26),(卩,73EJT29:109),(卩,73EJT25:221)。對比知,F與“卩”字形近似。
  此外,肩水金關漢簡中,亦多有加“卩”之例。
  出粟二石   廩樂昌隧卒聶意五月食   卩                   73EJT24:52
  屬車一乘馬一匹弩矢五十卩〼                             73EJT25:9
  □十一卩  壯賓十一卩  耿次翁四
  □十一卩  侯長□四卩  薛長賓七卩
  □七卩    宋子方十一卩                                73EJT29:109
  觻得誠信里男子功師年廿四歲 弓一矢十二卩              73EJT29:135
  由此,F當是“卩”。卩,《說文》曰:“瑞信也。守國者用玉卪,守都鄙者用角卪,使山邦者用虎卪,土邦者用人卪,澤邦者用龍卪,門關者用符卪,貨賄用璽卪,道路用旌卪。象相合之形。凡卪之屬皆從卪。”[6]漢簡中“卩”的性質,學界有不同的主張。
  一說是文字,表述又有不同。黃盛璋先生認爲:“‘卩’即‘節’字,假借爲‘結’,表示該帳目結束。”[7]陳直先生認爲:“卩,餘考爲領字最簡文,證之敦煌、居延漢簡,無不可通。”[8]陸錫興先生認爲:“‘卩’並不難識,它就是漢簡中常見的‘已’字……‘卩’出於副詞的特點,可以用來表示某一業務的完成情況,廣泛地應用於‘收’‘支’的各個專案上。而且,它不僅可以用於原始憑證,如居延漢簡中大量的券書,也可用于會計簿書,如鳳凰山十號墓的五號木牘。具體地說,與‘卩’字關係最密切的是一些財物帳。……以發放財物爲例,它能具體地說明發放情況和庫存情況,同時有利於盤點、查核。”[9]
  一說是符號,表述也有差異。陳公柔、徐蘋芳先生認爲:“由於‘卩’號也記於‘取’或‘自取’下面,所以,他們應爲受領者的簽押符號。”[10]裘錫圭先生認爲:“‘卩’是漢代人常用的記號。例如居延出土的漢代廩食薄里,就往往用‘卩’號表示某筆口糧已爲戍卒領走。”[11]何雙全先生認爲:“卩,居延漢簡中最爲常見,往往出現於兵器簿、廩食簿、衣物登記簿等簡冊中。以文意觀之,當以劃押或拘校符號看待較爲合理,而以文字理解,證據似不足。”[12]《簡牘文書學》一書认为“卩”是常見的鈎校符,“它們通常是在帳實,帳帳校對時形成的,因此都是第二次寫上的,這是它們與其他符號的根本區別。凡署以鈎校符者,表示校對已進行。鈎校符的每一種形態在特定的簡牘中有一定的含義,但它的意義不像文字那麼穩定,常常因事而異。”[13]《二十世紀出土簡帛綜述》也把“卩”歸入鈎校符,用以表示領取俸祿的行爲已完畢。[14]
  具體到73EJT24:43號簡,“卩”在此處,應是一種符號,表示“臨莫隧卒廉襄九月食”已被發放或領取。


  73EJT8:73釋文作:
  戍卒穎川穎陰邑真定里公乘司馬如年卌一長七尺二寸[15]
  馬智全先生改“如”作“始”,改“卌”作“卅”。[16]均可從。“卅”下簡文寫作(H),整理者作“一”,恐非。肩水金關漢簡中“一”字作:(一,73EJT1:6),(一,73EJT1:7),(一,73EJT8:70);H疑是“四”字,肩水金關漢簡中“四”字作:(四,73EJT2:43),(四,73EJT5:39)。對比知,H當是“四”字。  
  由此釋文作:
  戍卒穎川穎陰邑真定里公乘司馬始年卅四長七尺二寸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5年10月30日23:06。)


[1]甘肅簡牘博物館等編:《肩水金關漢簡(貳)(中冊)》,中西書局,2012年,第144頁。
[2]甘肅簡牘博物館等編:《肩水金關漢簡(三)(中冊)》,中西書局,2013年,第144頁。
[3](東漢)許慎:《說文解字》,中華書局,1963年,第118頁。
[4]甘肅簡牘博物館等編:《肩水金關漢簡(貳)(中冊)》,中西書局,2012年,第245頁。
[5]甘肅簡牘博物館等編:《肩水金關漢簡(貳)(中冊)》,中西書局,2012年,第281頁。
[6](東漢)許慎:《說文解字》,中華書局,1963年,第186、187頁。
[7]黃盛璋:《江陵鳳凰山漢墓簡牘及其在歷史地理研究上的價值》,《文物》1974年第6期。
[8]陳直:《敦煌漢簡釋文平議》,《摹廬叢著七種》,齊魯書社,1981年,第285頁。
[9]陸錫興:《釋卩》,《考古》1987年第12期。
[10]陳公柔、徐蘋芳:《大灣出土的西漢田卒簿籍》,《考古》1963年第3期。
[11]裘錫圭:《湖北江陵鳳凰山十號漢墓出土簡牘考釋》,《文物》1974年第7期。
[12]何雙全:《敦煌漢簡釋文補正》,《漢簡研究文集》,甘肅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467頁。
[13]李均明、劉軍:《簡牘文書學》,廣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78頁。
[14]駢宇騫,段書安:《二十世紀出土簡帛綜述》,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140、141頁。
[15]甘肅簡牘博物館等編:《肩水金關漢簡(壹)(中冊)》,中西書局,2011年,第188頁。
[16]馬智全:《<肩水金關漢簡(壹)>校讀記》,《考古與文物》2012年第6期。另外,李燁先生也曾指出“卌”當作“卅”,見李燁:《肩水金關漢簡(壹)研究三題》,西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3年4月,第21頁。李燁、張顯成:《<肩水金關漢簡(壹)>校勘記》,《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1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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