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頡篇》研讀獻芹(九)
作者:張存良  發布時間:2015-12-25 09:08:50
(甘肅簡牘博物館)
(首發)

  七、幋袍
  北大簡簡一七此四字作:
  
  
  整理者釋“”二字為“𤮪屨”,其中屨字的寫法或許受到“履()”的連類影響,增加了“夂()”旁。屨者,履也。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於屨字下注引晉人蔡謨曰:“今時所謂𡳐者,自漢以前皆名屨。”又於履下注曰:“古曰屨,今曰𡳐。古曰𡳐,今曰鞵。名之隨時不同者也。”𡳐,今通作履。
  𤮪字是《說文》的隸定寫法,後世字書通作𤮪,其實是一個積非成是而習用莫辨的錯字,在構形上沒有理據。𤮪字本從𥀅灷聲,《說文》收在𥀅部,而𥀅字從皮夐省聲,義為鞣韋,鞣韋即治皮,讀若耎。𥀅字篆文作,因其下部之“皮(http://pic.zdic.net/xz/swpic/76AE_4227.png)”的寫法與“耳(http://pic.zdic.net/xz/swpic/8033_5172.png)”近似,隸變時遂訛作㼱,別作𤭀或𦳾、,其形源都是𥀅字。
  孫星衍《蒼頡篇》輯本[1]卷上有𥀅字,字形作,并引漢鄭眾注《周禮·考工記》之說,謂《蒼頡篇》中有“鞄篇”,“篇”當為“章”,因為秦本《蒼頡篇》20章,每章以開首二字為章名,現已有跡可察,而漢本55章,每章祇以次序為紀,不復別有專名,此亦有出土材料可證。王國維《蒼頡篇》輯本[2]中也有“鞄𥀅”二字,鞄字廁於卷上革部,𥀅字歸在卷上皮部,隸作㼱。可見原本《蒼頡篇》中不祇有“𤮪屨”,還有“鞄𥀅”,鞄謂柔皮之工,即制革工人,《周禮·考工記》:“柔皮之工鮑氏。”鮑同鞄。
  𤮪字行而字廢,其構形、義訓和音讀也隨之隱晦難辨。實用書寫是推動漢字形體(包括字體和書體)演變的核心因素,皮旁訛作瓦旁,猶如肉旁、舟旁訛作月旁,約定俗成,逐步走向符號化。
  正因為𤮪字本從𥀅取義,故《說文》釋為“羽獵韋絝”,義訓與字形之間的關系有跡可察。韋絝也作韋褲,即毛皮套褲。《後漢書·祭遵傳》:“遵為人廉約小心,克己奉公,賞賜輒盡與士卒,家無私財,身衣韋絝,布被,夫人裳不加緣,帝以是重焉。”字又作𧝻,從衣朕聲,通作𧜈。《尚書·堯典》:“鳥獸𧜈毛”,今本作“氄毛”,蔡沈《集傳》云:“鳥獸生耎毳毛以自溫也。”氄,《說文》作𣯍,“毛盛也,从毛隼聲。《虞書》曰:鳥獸𣯍毛。”《虞書》應作《堯典》為是。
  今按,、𧜈二字俱從朕得聲,與氄(𣯍)字并音而隴切,今音為rǒng。《說文》另有䩸(𩊐)、茸等字。䩸:鞌毳飾也,从革茸聲,而隴切。茸:艸茸茸皃,从艸耳聲,而容切。、𧜈、氄、𣯍、䩸、茸等字音讀近同,義源也相近,都指毛茸初生、纖細柔軟之貌。這應是一組同源字。
  是故,字當解為毳毛皮褲,屨字當訓為單皮之履,二字均與皮革相關。《說文》履部:“屨,履也。一曰鞮也。”又革部:“鞮,屨也。”二字互訓。《周禮·天官·屨人》:“掌為舄屨。”鄭注云:“複下曰舄,襌下曰屨。古人言屨以通於複,今世言屨以通於襌。”《急就篇》卷二:“靸鞮卬角褐韤巾。”顏師古注:“鞮,薄革小履也。”王應麟補注引揚雄《方言》曰:“襌者謂之鞮,粗者謂之履。”[3]揚說與鄭注正合。
  阜陽漢簡《蒼頡篇》C039也保存有“屨幋袍”四字,簡影為:
  
  整理者釋為“袍”,并注曰“,音冗(róng)”[4],釋讀完全可信。字與簡文正合,就是𤮪的訛寫。而北大簡釋𤮪作,轉寫似有不確,且注其音讀為jùn[5],則似乎更為不當,允當再思。
(2015年12月24日草就)

   
  本文為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新出土漢簡《蒼頡篇》輯證”(13BZS014階段性成果之一。
   
  (編者按:本文到達收稿信箱時間爲2015年12月24日17:13。)


[1]孫星衍輯《倉頡篇》,叢書集成初編本,中華書局據岱南閣叢書本影印,1985年。
[2]《王國維遺書》第七冊,上海古籍書店1983年。
[3][漢]史游《急就篇》,[唐]顏師古注,[宋]王應麟補注,今人曾仲珊校點,第149頁,嶽麓書社1989年1月。
[4]阜陽漢簡整理組《阜陽漢簡〈蒼頡篇〉》,《文物》1983年第2期,第30頁。
[5]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編《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壹),一四八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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