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選釋》札記
作者:羅小華  發布時間:2016-01-11 16:36:20
(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首發)

  近日,《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選釋》一書出版,公佈了176枚簡牘的彩色及紅外線原大照片圖版、釋文注釋。[1]現就其中的一些記載進行初步分析,以求教於大方之家。
一、區

  南鄉不處里區馮。(CWJ1③:71-26)
  備、芧與男子區開、陳置等相比近。(CWJ1③:93)
  及射傷鄉掾區晃、佐區期。(CWJ1③:291)
  安成男子區意自言。(CWJ1③:325-1-105)
  隨佐區盰在鄉。(CWJ1③:325-4-37)
  代者區式受左陳閭萬。(CWJ1③:325-1-6正面)
  《廣韻·虞韻》:“區,亦姓,後漢末有長沙區景。”[2]該批簡牘時代上屬於“東漢早中期和帝至安帝時期”,地域上“位於東漢時期長沙府衙所在地”。[3]簡牘中出現了如此多的“區”姓之人,無論是時代,還是地域,都可與《廣韻》的記載相應證。我們懷疑,在東漢時期,區姓可能是長沙地區的大姓。

二、梅

  坯丘男子楳承作冢。(CWJ1③:325-3-48)
  “楳”,原篆作“”。整理者指出,“楳承”是人名。[4]《說文》木部:“梅,枏也,可食。楳,或从某。”[5]《通志·氏族略二》:“梅氏,商紂時有梅伯,以國爲氏。”[6]簡牘中的“楳”作爲姓氏,疑讀爲“梅”。

三、昊

  昊知情,通行給餉。(CWJ1③:100)
  “昊”,整理者釋爲“”。[7]此字原篆作“”,與“”(范式碑)相近,故當釋爲“昊”。

四、黃牒

  黃牒七百枚詣左賊曹。(CWJ1③:160)
  整理者認爲:“黃牒,因其數量衆多,疑即未經書寫的空白簡牘。黃,以色論。”[8]遍檢文獻,“黃牒”一詞出現的時間並不早。在宋代,“黃牒,即信牒,因書於黃紙,故名。”[9]按照宋制,“凡任命無品者及一時差遣的官員,不論職任輕重,皆由中書省給黃牒”。[10]《宋史·職官志三》:“紹聖元年,吏部言:‘元豐法,凡入品者給告身,無品者給黃牒。元祐中,以內外差遣幷職事官本等內改易或再任者,並給黃牒,乃與無品人等。’”《選舉志三》:“是歲廷試,始依文科給黃牒,榜首賜武舉及第,餘並賜武舉出身。”[11]《愧郯錄·皇祐差牒》:“今世中臺給黃牒之制前必曰尚書省牒某官,而右語則曰,差充某職替某官成資闕。”[12]到了南宋時期,“黃牒”也用於“選授大寺住持”。[13]《愧郯錄·寺觀敕差主持》:“至於遐陬禪席,如雪峰、南華之屬,亦多用黃牒選補。”[14]此外,“黃牒”還出現在敦煌變文中。《捉季布傳文》:“黃牒分明椗在市,垂賞搥金條格新。”整理者注“丁、庚兩卷‘黃’作‘皇’”。[15]變文中的“黃牒”,時代比宋代要早,從上下文義來看,應該是懸賞告示一類的東西。可見,簡牘中的“黃牒”、變文中的“黃牒”與《宋史》中的“黃牒”,各不相同。

五、鮮支
   
  白絹十匹,鮮支七匹。(CWJ1③:325-1-125)
  整理者認爲:“鮮支,以往認爲是白色的絹,不確。《漢書·地理志上》‘厥棐玄纖縞’,師古注:‘縞,鮮支也,今之所謂素者也。’簡文將‘白絹’、‘鮮支’對舉,則兩者當有所區別。馬王堆三號漢墓遣策有‘鮮支褝衣一’,經上海紡織科學研究院對該墓出土的一些黃色絲綢和繡品化驗,證實其是用栀子的黃色素染制而成(見上海紡織科學研究院等:《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出土紡織品的研究》,文物出版社,1980年),這也表明存在黃色的鮮支。所以,顏師古所謂‘素’者,應是指未經練染的本色織物。因一般未經練染的織物色白,故而有此誤解。”[16]
  在文獻中,“鮮支”除了用來訓釋“縞”外,還是“梔子的别名”:“《文選·司馬相如〈上林賦〉》:‘鮮支黃礫,蔣苧青薠。’郭璞注引司馬彪曰:‘鮮支,支子也。’按,《史記·司馬相如列傳》作‘鮮枝’。”[17]而顏師古在爲“鮮支黃礫”作注時,又認爲“鮮支”是“支子”。《漢書·司馬相如傳上》“鮮支黃礫”,師古曰:“鮮支,即今支子樹也。黃礫,今用染者黃屑之木也。二者雖非草類,既云延曼太原,或者賦雜言之耳。”[18]
  我們認爲,文獻中的“鮮支”,應該是指用梔子染成黃色的絲織品。五一廣場東漢簡牘中的“鮮支七匹”,指的是七匹用梔子染成黃色的絲綢,正可與上文中的“白絹十匹”對舉。馬王堆漢墓遣策中的“鮮支襌衣一”,應該是指一件用梔子染色的絲織品製作的襌衣。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爲2016年1月11日16:30。)


[1]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湖南大學嶽麓書院編:《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選釋》,中西書局2015年。
[2]陳彭年等編:《宋本廣韻》第20頁,江蘇教育出版社2008年。
[3]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南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發掘報告》,《文物》2013年第6期。
[4]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湖南大學嶽麓書院編:《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選釋》第210頁,中西書局2015年。
[5]許慎撰,徐鉉校定:《說文解字》第114頁,中華書局影印本1963年。
[6]鄭樵撰,王樹民點校:《通志二十略》第70頁,中華書局1995年。
[7]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湖南大學嶽麓書院編:《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選釋》第131頁,中西書局2015年。
[8]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湖南大學嶽麓書院編:《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選釋》第182頁,中西書局2015年。
[9]華夫主編:《中國古代名物大典(上)》第1280頁,濟南出版社 1993年。
[10]謝重光、白文固:《中國僧官制度史》第192頁,青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
[11]脫脫等撰:《宋史》第3841、3684頁,中華書局1977年。
[12]岳珂:《愧郯錄》,《筆記小說大觀》第8冊第382頁,廣陵古籍刻印社影印本1983年。
[13]謝重光、白文固:《中國僧官制度史》第192頁,青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
[14]岳珂:《愧郯錄》,《筆記小說大觀》第8冊第390頁,廣陵古籍刻印社影印本1983年。
[15]王重民、王慶菽、向達、周一良、啟功、曾毅公編:《敦煌變文集》第59頁、第76頁注67,人民文學出版社1957年。
[16]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湖南大學嶽麓書院編:《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選釋》第162頁,中西書局2015年。
[17]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詞典編纂處:《漢語大詞典》第12冊第1224頁,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3年。
[18]班固撰,顏師古注:《漢書》第2553頁、第2555頁注21,中華書局196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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