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文書復原舉隅(二)
作者:周海鋒  發布時間:2020-04-17 15:24:12
(湘潭大學文學與新聞學院) 
(首發)
  
  新近出版的《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叁、肆)披露了不少新材料,可供學者從不同方面進行研討。就目前實際情形而言,湖南古井所出的漢代廢棄文書簡與西北遺址情況類似,數量雖眾,然殘缺甚多,且少有成卷出土者;故單簡綴合和冊書復原工作顯得尤為重要。因為從殘簡斷牘讀出零星信息以得出所謂的結論,終究不能讓人心安。近日捧讀新書,揣以舊識,時有發現,亦喜亦憂,就簡冊復原而言,往往期望越高,失望越大,然亦偶有些許新收穫支撐著自娛自樂者踽踽前行。
  
  五、調署伍長人名數書[1]
  
  一〇二二  木兩行2010CWJ1③: 264-176
  A面:
  延平元年正月己卯朔廿四日壬寅,守史勤叩頭死罪敢言之:前受遣調署伍長,輙
  與御門、庾、逢門亭長充、德等并力循行。案文書,史黃條前皆署,以書言輙復
  B面:
  守史周勤名印 史 白 開
  正月 日 郵人  以來
  一〇二一  木兩行2010CWJ1③: 264-175
  覆核,其未偏(遍)者,復集調【署理】右別入,記(?)如牒。盡力勑錄,悉令住檮
  有增咸(減)復言。勤奉使留遲惶恐叩頭死罪死罪敢言之。
  
  一〇四二  木兩行2010CWJ1③: 264-196
  守史勤言調署
  伍長人名數書  •正月廿五日發
  
  不難知曉以上三枚木牘構成的文書是相當完整的,比較有意思的是作為此文書附件的牒書,是竹簡製成。筆者認為以下竹簡就是附件部分:
  一〇二三  竹簡2010CWJ1③: 264-177
  小伍長區齎  小伍長石和 都伍長李熊
  一〇二四  竹簡2010CWJ1③: 264-178
  ·右逢門亭部大小伍長凡十   一人
  一〇二五  竹簡2010CWJ1③: 264-179
  ·右庾亭部大小伍長凡三人
  一〇二六  竹簡2010CWJ1③: 264-180
  小伍長陳幼生  小伍長張良  ……
  一〇二七  竹簡2010CWJ1③: 264-181
  □□人
  一〇二八  竹簡2010CWJ1③: 264-182
  小伍長許山  小伍長張幼文
  一〇二九  竹簡2010CWJ1③: 264-183
   都伍長鄧山  小伍長高孟成
  一〇三〇  竹簡2010CWJ1③: 264-184
   小伍長朱□  ……
  一〇三一  竹簡2010CWJ1③: 264-185
   小伍長袁林  小伍長張伯生
  一〇三二  竹簡2010CWJ1③: 264-186
   小伍長陳嵩  小伍長鄧豊
  一〇三三  竹簡2010CWJ1③: 264-187
  小伍長區仲元  小長張平  小伍長封仲弘
  不難發現,以上11枚竹簡的出土號是連貫的,記錄伍長姓名時均分欄書寫,簡中出現的逢門亭、臾亭也與木牘所載高度吻合。此外,完簡長度一致,兩道編繩痕跡所在的位置也差不多,故可推斷這些竹簡被丟棄時應該是成捆的,當時應有編繩。
  據此可知,一份完整的文書,附件部分與正文所使用的簡牘材料容有差異。這種竹簡和木牘混編的文書,值得我們注意。
  文書所見“住檮楬”需簡要解釋一下。《說文》:“檮,斷木也。”在居延漢簡中,巡邏士卒使用的身份證明,稱為檮,例如“第六迹檮”(EPT49.23)、“第六日中迹檮”(EPT49.25),簡上端均穿孔,顯然是為了便於穿繩或懸掛。五一簡“檮楬”也應是一種登錄身份信息的木楬。“住”有止意,可引申為記錄下來,“住檮楬”指將身份信息記錄在木楬上。
  “正月廿五日發”數字乃草書而成,為收文記錄。可證此件文書為原件無疑。文書起首的木牘背面同樣記錄了收發信息,“守史周勤名印”是對封檢用印情況的記錄。“史白開”表明東漢時收發文書有史職人員專門負責,五一簡中常省略史官之名,文書收發日期以及郵人姓名也一併省略。此均與里耶秦简所见同类文书有异。
  一〇二三簡出現“都伍長李熊”,一〇二九有“都伍長鄧山”,“都伍長”少見於文獻記載,從簡文看,它是與“小伍長”相對的,當是大伍長的別稱。秦漢時期每五戶設伍長一名,當指小伍長。大伍長究竟統轄多少戶,我們不能確知,可能是十戶或二十五戶。
  一〇二七簡上端殘斷,但不難推測其內容為御門亭部調署大小伍長人總數統計。
  
[1]此為拙稿《五一簡所見延平元年“調署伍長人名數書”及相關問題研究》(待刊)節錄本。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0年4月16日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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