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爵三年九月甲子縣泉置嗇夫弘敢言之廷置毋見穀就家多受種如 Ⅰ91DXT0309③:65A
長史十月乙亥過東還 庚子西 乙亥庫丞何傳一乘 Ⅰ91DXT0309③:65B
毋以食傳馬及當食者唯廷召遣敢言之Ⅰ91DXT0309③:137
按:兩簡文意相關,而且書風一致,均出土在Ⅰ91DXT0309③,爲同一書手所寫,當可編聯(完整編聯圖見附圖1),另,從文意看,兩簡中間還有缺失,有待進一步復原。
昆陽東□里□□□ 不廩Ⅰ91DXT0309③:32
昆陽北張里王式Ⅰ91DXT0309③:246
按:兩簡文意相關,而且書風一致,均出土在Ⅰ91DXT0309③,爲同一書手所寫,當可編聯(完整編聯圖見附圖2)。[1]
張俊民先生《簡牘學論稿
聚沙篇》中曾復原有“守御器簿”,[2]今找到Ⅰ91DXT0309③:82號簡,簡文作:
短椎一Ⅰ91DXT0309③:82
似也可補入“守御器簿”。
·凡出茭三百八十二石二鈞 以食當食者Ⅰ91DXT0309③:42
出茭廿一石三鈞 以食譯馬三匹積八十七匹=一鈞Ⅰ91DXT0309③:73
凡出茭千三百廿五石二鈞〼Ⅰ91DXT0309③:106[3]
出茭二百三石三鈞 以食傳馬卌八匹積八百一十五匹=一鈞Ⅰ91DXT0309③:154
出茭千□ 付廣至魚離置嗇夫野Ⅰ91DXT0309③:163
出茭百石 以食官牛七積二百牛=二鈞Ⅰ91DXT0309③:179
■右出茭千石 付它官Ⅰ91DXT0309③:200
出茭廿二石二鈞 以食驛馬三匹六月癸巳盡壬戌卅日積九十匹=一鈞Ⅰ91DXT0309③:217
出茭三百六十石 以食傳馬卌八匹積千四百卌匹=一鈞Ⅰ91DXT0309③:232
■右出茭□□□□石二鈞 以食當食者Ⅰ91DXT0309③:260[4]
〼七十二石 以食當食者Ⅰ91DXT0309③:263
按:諸簡文意相關,都和“茭”有關,均出土在Ⅰ91DXT0309③,當可編聯。其中,Ⅰ91DXT0309③:217、Ⅰ91DXT0309③:232兩簡茭的數量正好對應Ⅰ91DXT0309③:42號簡的記載,如下:
簡號 | 茭計量/石 | 天數 | 馬匹/數 |
Ⅰ91DXT0309③:217 | 22.5(廿二石二鈞) | 30 | 驛馬/3 |
Ⅰ91DXT0309③:232 | 360 | 30 | 傳馬/48 |
Ⅰ91DXT0309③:42 | 382.5(三百八十二石二鈞) |
故三簡當可編聯在一起。參照此三簡的模式,Ⅰ91DXT0309③:73、Ⅰ91DXT0309③:154兩簡也具備一樣的行文範式,列表如下:
簡號 | 茭計量/石 | 天數 | 馬匹/數 |
Ⅰ91DXT0309③:73 | 21.75 | 29 | 驛馬/3 |
Ⅰ91DXT0309③:154 | 203.75 | 17[5] | 傳馬/48 |
故兩簡當可編聯在一起。相比較Ⅰ91DXT0309③:217、Ⅰ91DXT0309③:232、Ⅰ91DXT0309③:42三簡的編聯,Ⅰ91DXT0309③:42號簡是匯總簡,而Ⅰ91DXT0309③:73、Ⅰ91DXT0309③:154兩簡缺少一個匯總簡。
需要注意的是,Ⅰ91DXT0309③:203、Ⅰ91DXT0309③:186、Ⅰ91DXT0309③:299+315、Ⅰ91DXT0309③:176與以上諸簡內容緊密相關,簡文作:
縣泉置神爵四年六月茭出入簿Ⅰ91DXT0309③:203
五月餘茭六千廿九石三鈞三斤Ⅰ91DXT0309③:186
今餘茭五千五十一石三鈞三斤Ⅰ91DXT0309③:299+315
神爵四年六月癸巳朔丙申縣泉置嗇夫弘敢言之謹移茭出入
簿一編敢言之Ⅰ91DXT0309③:176
諸簡當可編聯在一起,暫定名作“縣泉置神爵四年六月茭出入簿”。(完整編聯圖見附圖3)。
Ⅰ91DXT0309③:163、Ⅰ91DXT0309③:200兩簡內容相關,書風一致,或可編聯在一起(完整編聯圖見附圖4)。
此外,Ⅰ91DXT0309③:27、Ⅰ91DXT0309③:50、Ⅰ91DXT0309③:48三簡簡文作:
·縣泉置□□□年五月茭出入簿 Ⅰ91DXT0309③:27[6]
四月餘茭五千九百一石一鈞Ⅰ91DXT0309③:50
五月餘茭四千五百七十五石三鈞Ⅰ91DXT0309③:48
從文意及現存簡看,有可能編聯在一起,暫定名作“五月茭出入簿”。(完整編聯圖見附圖5)。
附圖
附圖1:Ⅰ91DXT0309③:65-137 | 附圖2:Ⅰ91DXT0309③:32-246 |
附圖3:縣泉置神爵四年六月茭出入簿 |
附圖4: Ⅰ91DXT0309③:200-163 | 附圖5:五月茭出入簿 |
[1] 張俊民先生在《簡牘學論稿 聚沙篇》(甘肅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181頁)中把Ⅰ91DXT0309③:246號簡歸為“戍卒名籍”。
[2] 張俊民:《簡牘學論稿 聚沙篇》,蘭州:甘肅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179-180頁。
[3] 簡文中的“凡”字整理者未釋,依據殘存字形補釋。
[4] 整理者釋文作“右出茭三百廿□石二鈞”,簡文破損嚴重,實在無法識別,暫存疑。
[5] 大約17天。
[6] 整理者作“元年”,簡文破損嚴重,實在無法識別,暫存疑,可能是“神爵某年”。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2年1月11日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