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2021年第12期刊載了《西漢海昏侯劉賀墓出土〈海昏侯國除詔書〉》一文,公佈了M1:1506漆盒內10枚木牘(保存相對完整),以及漆盒外木牘M1:1799的16枚殘牘釋文(文字多已漫漶)。[1]我們讀後對該詔書有幾點想法,今不揣谫陋以向大家請教。
一
M1:1799-3釋文作:
氣瞋煩心區所能□加以□ 」九月乙巳死廖聞事□ M1:1799-3
“瞋”,怒也。氣瞋,因怒氣或不忿之氣引發的症候。《諸病源候論·氣病諸症》:“夫百病皆生於氣,故怒則氣上,喜則氣緩,悲則氣消……九氣不同。”[2]氣瞋煩心,或即醫書中的“上氣煩心”。《外臺秘要》:“少衝……主熱病煩心上氣。”[3]
“區”字,當讀為“嘔”。“煩心”與“嘔”,作為症狀常連稱。此句所述劉賀的病狀,疑即醫書中常見的“煩心善嘔”、“煩心喜嘔”、“煩心欲嘔”。《黃帝內經素問·刺熱論》:“熱爭則卒心痛,煩悶善嘔。”[4]《諸病源候論·傷寒病諸候下》:“若其人先苦手掌心熱,煩心欲嘔……此心熱也。”[5]《千金要方·熱病第五》:“巨闕:主煩心喜嘔。”[6]
“能”下一字未釋,圖版作,[7]上從“亼”,或即“食”字。可與詔書中的“饒”(M1:1506-4)、“飲”(M1:1506-5)兩字對比。“區所能食”即“嘔所能食”,指患者將所食之物嘔吐出來的症狀。《諸病源候論·血病諸候》:“傷胃者……則便煩悶,強嘔吐之,所食之物與氣共上衝踧……”[8]《千金翼方·胃病第六》:“乾嘔不止,所食即吐不停。”[9]
“聞”下一字,《西漢海昏侯劉賀墓出土〈海昏侯國除詔書〉》一文釋作“事”。今按:該字圖版作,當爲“車”字而非“事”字。可與(M1:1506-2)、(M1:1506-8)、(M1:1799-2)等“事”字對比。
綜上,木牘釋文可調整為:
氣瞋煩心,區(嘔)所能食,加以□ 」九月乙巳死廖聞車□ M1:1799-3
木牘記載了劉賀生前的身體狀況,怒氣上衝導致煩心,所食之物吐出,呈危急之兆。“加以”二字所接內容,可能是對應的治療方法,最終結果是不治,在九月乙巳這天離世。雖是記敘海昏侯病死之事,並非醫方。但其病症描述用詞不乏反映了漢時醫學用語特徵,也有與傳世醫書互相參照印證之處。
二
M1:1799-7釋文作:三
M1:1799-10釋文作:分 | 馬王堆帛書 | 北大藏西漢竹書 | 居延漢簡 |
國 | M1:1506-7 | M1:1506-9 | M1:1506-10 |
“分地建國”,指天子分列土地以建諸侯。《禮記·祭法》:“天下有王,分地建國,置都立邑,設廟、祧、壇、墠而祭之,乃為親疏多少之數。”[15]《荀子·大略》:“故古者列地建國,非以貴諸侯而已。”[16]
楊文曾對詔書排序,並將M1:1799-10列為“十八”,認為從行文邏輯來看,可能與敘述劉賀任昌邑王與廢帝的情況有關。這裏需要區分的是,M1:1799-10的內容究竟是豫章守的初奏,還是後來總結前文的百官復奏。若是百官對初奏者的奏疏進行引述化用,那麼M1:1799-10列為“十八”可信。如果是豫章守的初奏,無論“分地建國”的國,是指昌邑王國還是海昏侯國,M1:1799-10的次序都當在櫝“七”與櫝“八”附近。
櫝“七”(M1:1506-4)簡背有表序號的數字“七”,其釋文作:“乃以□□故主也
」中國□饒之地合六縣以為國。”楊文認為,似記述的是劉賀早年任昌邑國王的經歷。如果將M1:1799-10視為初奏內容且“國”指昌邑王國,“分地建國”一語當與櫝“七”內容緊密相關。
櫝“八”(M1:1799-5)簡背未見序號,為楊文所排序標記。其釋文作:“□不行其誅列土封
」 □□臣之職。”如果將M1:1799-10視為初奏內容且“國”指海昏侯國,“分地建國”一語當與櫝“八”內容緊密相關。
四
M1:1799-14釋文作:
□□□□ 」 □□□放之人□□ M1:1799-14
此櫝文字殘泐,但“放之人”一詞,倒不禁讓人聯想起《漢書·霍光傳》中劉賀帝位被廢後,群臣的一段奏議:
古者廢放之人屏於遠方,不及以政,請徙王賀漢中房陵縣。[17]
劉賀被廢,群臣認為他是“廢放之人”,不能夠干擾國家政事,請皇太后上官氏將劉賀遷到房陵縣。但太后依舊命令劉賀回到昌邑國,又賜給他湯沐邑兩千戶。既然《漢書》將劉賀稱為“廢放之人”,我們也懷疑國除詔書的“□放之人”表示相近文意,惜“放”字前的字跡磨滅。
此櫝若屬豫章初奏,事在劉賀帝位被廢之後,受封海昏侯之前,次序當在櫝“七”之後,櫝“八”之前。若屬百官復議,則當在楊文排序的櫝“十八”附近。誠如楊文所言,《海昏侯國除詔書》的排序、闕文等具體情況不乏進一步討論的可能,我們也期待後續的整理工作能提供更豐富的線索。
附圖:
M1:1799-3圖版(江西日報) |
[1] 楊博:《西漢海昏侯劉賀墓出土〈海昏侯國除詔書〉》,《文物》2021年第12期,第61-73頁。
[2] 丁光迪:《諸病源候論校注》,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年,第258頁。
[3] 高文柱:《〈外臺秘要方〉校注》,學苑出版社2010年,第1451頁。
[4] 郭靄春:《黃帝內經素問校注》,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年,第301頁。
[5] 同[2],第169頁。
[6] 李景榮:《備急千金要方校釋》,人民衛生出版社2014年,第1063頁。
[7] 圖版來自江西日報微信公眾號推文:《解讀海昏侯國“除國詔書”十大謎團》,2022年1月4日,https://mp.weixin.qq.com/s/B8amth8g150G9la6Pj3RGA。
[8] 同[2],第501頁。
[9] 李景榮:《千金翼方校釋》,人民衛生出版社2014年,第687頁。
[10] 司馬遷:《史記》,中華書局2013年,第464頁。
[11] 班固:《漢書》,中華書局2013年,第3316頁。
[12] 同[11],第1915頁。
[13] 同[1],第72頁。原文是“(劉賀不宜為)大祖”,然“為”字既已被整理者釋出,我們遂將其放在括弧之外。
[14] 同[11],第1928頁。
[15] 鄭玄注、孔穎達正義、呂友仁整理:《禮記正義》,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792頁。
[16] 楊倞注、耿芸標校:《荀子》,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337頁。
[17] 同[11],第2946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2年1月24日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