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水金關漢簡》收錄了上万枚简牍,内容丰富,為相關領域的研究提供了十分詳實的資料。筆者在閱讀和學習此書的過程中,發現有部分未釋字可以通過字形对比,辞例互证的方法進行釋讀。在此淺陳筆者之見,還望方家指正。
73EJT10:20簡釋文:
……千秋,自言□田武威
簡中“□田”之未釋字應為“客”字。未釋字圖版作“ ”,對比西北漢簡中出現過的“客”字(見表一),可發現其上半部分用筆走勢與“客”極為相似,而下半部分不似“口”的一點,則是漢簡中常見的“客”之草書寫法,這一點可以通過T1:140、E.P.T52:33等簡牘佐證。從文意上看,“客田”指在原籍之外耕種之地,要交一定酬金,即有買客田之謂[1]。“客田+地名”的用語在漢簡中常見,如
73EJT37:523A簡“道德里周欣自言客田張掖”,73EJT37:527簡“與家屬俱客田居延界中”和73EJF3:328A簡“客田宣成善居里男子程湛”等等。所以根據字形和常見文例來看,可以確定此未釋字為“客”。
簡號 | 73EJT10:20 | 73EJT1:64 | 73EJT1:140 | 73EJT23:394 | E.P.T52:33 | 馬圈灣232 |
客 | ||||||
注:為方便進行字形對比,本表第二行特單列出上行圖版的右半部分。 |
73EJT23:718
△□□言甲渠□□隧卒李……
原簡“隧卒李......”之後的三個未釋字中,第三個未釋字為“言”,第二個未釋字疑為“自[2]”。
第三個未釋字圖版為“ ”,墨迹較淡,但清晰可見為一長橫及三短橫,對比金關簡中的“言”字(見表二),上半部分高度重合,故此未釋字應為“言”。
第二個未釋字圖版為“ ”。字迹模糊但尚能看出是略微向左的左右兩豎,對比漢簡中“自”字(見表二)寫法,外廓基本一致,中間兩橫或因墨迹剝落而不可見,但結合第三個未釋字“言”,即為“隧卒李囗自言”,文意通順。自言,即當事人到官府控告或申訴[3]。“身份+人名+自言”的用法在漢簡中並不少見,尤其像此簡“某某隧卒+人名+自言”的文例尤多,如73EJT23: 295簡“始安隧卒韓詡自言責故東部候長牟放......”,73EJT23:298簡“安農隧卒王同自言......”和73EJT23:497簡“塞虜隧卒爰魯自言迺七月中貸故□”等等。
簡號 | 73EJT23:718 | 73EJT11:1 | 73EJT21:28B | 73EJT30:26 | 73EJT31:22 | 73EJT30:28A |
言 | ||||||
簡號 | 73EJT23:718 | 73EJT23:337 | 73EJT23:919A | 73EJT23:1007 | 73EJT37:708B | 73EJF3:87 |
自 |
73EJT23:772簡釋文:
鳳四年四月辛酉朔甲寅,南鄉嗇夫囗敢言之:□石里女子蘇夫,自言夫延壽爲肩水倉丞願以令取
居延囗囗囗與子男囗葆延壽里段延年,囗囗所占用馬一匹,軺車一乘。·謹案:戶籍在鄉囗
夫囗延年皆毋官獄徵事,當以令取傳敢言之
......移過所,如律令/佐定
73EJT23:772A
居延令印。
73EJT23:772B
簡中“囗石里”中未釋字應為“白”。原簡圖版為“ ”, 雖墨迹較淡,但仍可看出其整體輪廓為一框型,與“白”字的外廓基本一致。此外,細察金關簡中曾出現過的“白”字(見表三),可知金關簡中“白”字上半部分的“′”常寫作更似“丶”,未釋字上部墨迹與之相近。另一方面,白石里作為地名在金關簡中並不少見,且此簡從文意來看
“囗石里”當屬居延縣,金關簡中73EJT37:663“甲渠候史居延白石里公乘靳望,年五十八。”可作印證。同時騎士名籍簡如73EJF3: 359“右前騎士襍里孫長。 左前騎士累山里樊戎。
卩 中營左騎士白石里焦博。 卩”亦可旁證[4]。
簡號 | 73EJT23:772 | 73EJF3:100 | 73EJF3:359 | 73EJC:415 | 73EJC:628 |
白 |
73EJT24:776
田卒梁國睢陽□
簡中“睢陽□”的未釋字圖版作“”,應為“東”。與金關簡中出現的其他“東”字對比可發現,“東”字中間的一豎往往不連筆而作,上部常寫作一點加一橫的形式(見表四)。原簡中間的“田”雖僅剩右上部分,但字形與其他“東”字明顯一致。另一方面,金關簡中常見梁國睢陽縣下轄“東弓里”,如簡73EJT24:706“田卒梁國睢陽東弓里孫聖年”及73EJT24:709“田卒梁國睢陽東弓里欒邊年廿四”。故基本可確定簡73EJT24:776中的未釋字為“東”。
簡號 | 73EJT24:776 | 73EJT24:706 | 73EJT24:709 | 73EJT24:791 | 73EJT29:120 |
東 |
73EJT25:192
囗昌隧長毛光七月食丿
原簡“囗昌隧”中的未釋字應為“樂”,其圖版作“”。原簡中未釋字的上半部已不可見,僅殘存下半部分墨迹,但從字形來看與金關簡中“樂”字的下半部分基本相同,均為一短豎鉤加左右兩點的形式(見表五)。此外,金關簡中“樂昌隧”並不少見,如73EJT24:52簡“出粟二石,廩樂昌隧卒聶意五月食”,73EJT32:39“樂昌隧南到當利隧”等。故可據此補釋。
簡號 | 73EJT25:192 | 73EJT21:137 | 73EJT28:7 | 73EJT28:18 | 73EJT24:907 |
樂 |
73EJT29:128
田卒魏郡內黃囗囗
簡中“田卒魏郡內黃囗囗”的第一個未釋字應為“西”,其圖版為“”。“西”字在金關簡中可見多例左側一豎與上部一橫相連的寫法出現,這與原簡中的字形相同(見表六)。同時,雖然原簡中的“西”字右下側遭到嚴重污損,但其字形的主要結構仍基本清晰,即為一框型。另一方面,在金關簡中也可見T23:790中“魏郡內黃西好駕里”的記載,因此從文意上看,此處也應是“內黃西囗囗。
表六
簡號 | 73EJT29:128 | 73EJT32:60 | 73EJT14:15 | 73EJT24:21 | 73EJT30:48 |
西 |
本文寫作在李洪財師幫助和指導下完成,特此致謝。文中若有誤,由本人負責。
[1] 中國簡牘集成編輯委員會編. 中國簡牘集成 標注本 第8冊 甘肅省 內蒙古自治區卷 居延漢簡 4. 蘭州:敦煌文藝出版社, 2001.06.
[2] 按:筆者原將此未釋字釋作“敢”,從李洪財師意見改釋“自”。
[3] 吉林大學邊疆考古研究中心編. 居延漢簡語詞匯釋. 北京:科學出版社, 2008.12.
[4] 按:此簡未明確說明所屬郡縣,但因同簡中襍里、累山里均屬於居延,故可將白石里暫歸於居延縣下。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2年7月18日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