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烏程漢簡》札記(十)
作者:姚磊  發布時間:2022-11-08 16:08:23
(信陽師範學院)
(首發)

  □□千二百……
  樓船士員三百卅四人:其五十六人越,二百七十八人楚。104
  對於烏程漢簡104號簡簡文的解讀,整理者和謝明宏都有過討論。整理者認爲:“簡文所記的‘越’、‘楚’爲古代地方區域之名,其中‘楚’指戰國晚期的楚境而言,自當包括古吳地。簡文是記‘樓船’(即水軍)士卒,分別由越地五十六人、楚地二百七十八人構成。這對我們瞭解兩漢時期烏程的水軍士卒來源及組成很有參考價值。據簡文可知當時烏程還有水軍建置。”[1]謝明宏認爲:“此說當可信從,然整理者並未解釋‘越’的具體意涵,我們可稍作補充性的探討……‘越’當指春秋戰國時期的越國故地,而非與漢發生過交戰的東越國以及位於嶺南地區的南越國。選擇‘楚’、‘越’兩地的士卒,可能是看中其熟悉水性的區域特色……烏程漢簡樓船卒的籍貫描述,僅是一種模糊的地域概念。公文紀錄不言士卒來源的郡縣和諸侯國,而泛化地稱‘楚’、‘越’,顯示了這兩種文化概念的頑強生命力。”[2]
  整理者與謝明宏的研究已經提供了很好的基礎,但有一些問題尚未完全解惑。
  第一,簡文“樓船士員三百卅四人”,是一首“樓船”的人員數量,還是整個烏程水軍的數量?
  第二,“越”“楚”並存,爲何少了“吳”?整理者所言的“‘楚’指戰國晚期的楚境而言,自當包括古吳地。”但是戰國晚期的楚境也包含了“越國”,爲何簡文有“越”而少了“吳”?尤其是烏程縣所在的會稽郡原是吳國轄地,爲何只是稱“越”而不稱“吳”?
  第三,簡文明言“五十六人越,二百七十八人楚”,如此精準的人數統計,應該是有具體區域所指,簡文“越”“楚”的內涵是什麼?
  第四,這樣的統計文書的用途是什麼?
  雖然看似四個問題,但卻緊密相關,一個問題的解決都關係到其他三個問題的內涵表達。
  首先是“樓船士員”的規模大小。依據山東青島土山屯漢墓“堂邑元寿二年要具簿”記載,臨淮郡堂邑縣有“樓船士四百一十四人”,[3]堂邑縣“治今江蘇南京市六合區西北”。[4]經測量堂邑縣與湖州市(漢烏程)直線距離約200公里,地理位置十分接近,故堂邑縣的數據可以參照研究。相比堂邑縣“樓船士四百一十四人”,烏程漢簡104號簡的“樓船士員三百卅四人”數量還要少80人,推測也是一個縣的數據,很有可能是烏程縣的水軍數量。
  由於是一個縣的水軍建置,規模很小,那麼其人員配置當是就近選擇,不大可能從遠處大規模的調配,故“越”“楚”很可能就是有確指,而非“一種模糊的地域概念”。簡文“三百卅四人”中烏程本地應該占有一定的比例,在“越”“楚”兩大籍貫陣營中,由於烏程歷史上層是“越國”管轄,[5]又屬會稽郡,故“越”可能是指以烏程爲主體的漢代會稽郡,而這個區域恰好是吳王劉濞的吳國核心區。
  爲何稱“越”而不稱“吳”的問題,我認爲可能和吳王劉濞的敗亡有關。《漢書·天文志》記載:“漢遣大將軍周亞夫等戍止河南,以候吳楚之敝,遂敗之。吳王亡走粤,粤攻而殺之。”[6]吳王劉濞由於發動叛亂被殺,吳國國除。吳王劉濞統治吳地四十餘年,推動了吳地的發展,“劉濞被分封在吳地後,也是盡心盡力治理吳國……在劉濞的治理下,更是蒸蒸日上”,[7]“劉濞統治時期,迎來秦漢一統以後太湖流域發展的第一個高潮。”[8]在吳故地劉濞輕徭薄賦,深得當地民心,即使失敗後也被人所祭祀,“揚州人感恩吳王劉濞,立廟供奉夫差、劉濞兩位吳王,謂之大王廟”。[9]“夫差和劉濞對古代揚州的交通、經濟作山的貢獻,揚州人民沒有忘記,遂建廟祭祀,供奉香火。”[10]
  漢廷很可能感覺到了吳地的這種“崇吳王”的氛圍,吳王劉濞叛亂後,漢廷也再無進行分封“吳王”的舉動。滅吳後,漢景帝“徙汝南王非王吴故地,爲江都王。”[11]可知漢景帝並未讓自己的兒子劉非承襲吳的國號,而是另行建立國號“江都王”,這也體現出漢廷高層對“吳”的厭棄。由此,表達國族或國號之意的“吳”可能在社會上尤其是原劉濞轄地成了漢廷禁忌。由烏程漢簡001號簡我們知道吳地採用的是吳王劉濞紀年而非漢廷皇帝紀年,[12]劉濞四十多年對吳的統治,早已使得吳地成爲獨立狀態,對文書寫作以及吳地人心的影響無疑是很大。烏程等地原屬吳國,如果在地方官文書中再次出現有關“故國”的記錄,政治上恐有諸多不便。故出於政治考慮,前吳王劉濞轄地稱“越”而不稱“吳”無疑是適宜的。到東漢後,對前朝劉濞的相關禁忌漸消,“吳”再次成爲當地的區域型稱號,出現“吳郡”的稱謂。[13]
  楚國雖然也參與吳王劉濞的叛亂,但楚國未除,楚王以及楚的名號依然在社會使用,故稱“楚”是合適的。從距離分析,簡文中的“楚”可能是指漢代的楚國或楚郡,[14]此地距離烏程較近,也方便水軍的人員集結。
  秦漢簡牘文書中的統計數字,一般是日常使用、備查留底或上計使用。這種不具體標記樓船士員郡縣屬地的統計,大概不會是上計文書,可能是本地吏員在書寫統計時的一種簡單的處理辦法,只是要一個大體的分類或分析統計,以區別樓船士員的籍貫,方便日常管理,屬於日常使用的性質。吏員肯定有更加精準的樓船名籍用來上計,在這些簿籍中會詳細標記出戶籍信息,也即“名縣爵里”。
  簡文中的“越”“楚”看似吏員的一個簡單處理,卻反映了漢代七國之亂後吳地的禁忌問題,說明吳王劉濞敗亡後,漢廷確實進行了系列整頓,去淡化吳王劉濞的影響以管理吳國故地。鑒於吳地長達四十餘年的獨立狀態,漢廷對吳地更像是一次對“新國土”的全面接收,如何消除吳王劉濞影響,確立漢廷統治秩序是相當嚴峻的考驗,烏程漢簡對我們思考漢代中央與地方關係提供了新史料和新視角。
   


[1] 曹錦炎:《烏程漢簡概述》,《烏程漢簡》,上海:上海書畫出版社,2022年,第2頁。
[2] 謝明宏:《〈烏程漢簡〉讀札》,簡帛網2022年10月28日,http://www.bsm.org.cn/?hanjian/8826.html。
[3] 青島市文物保護考古研究所、黃島區博物館:《山東青島土山屯墓群四號封土與墓葬的發掘》,《考古學報》2019年第3期,第428頁。
[4]周振鶴、李曉傑、張莉:《中國行政區劃通史·秦漢卷》,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356、357頁。
[5] 孟文鏞:《越國史稿》,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0年,第2頁。
[6] (漢)班固:《漢書》卷二十六《天文志》,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1304頁。
[7] 臧知非,沈華,高婷婷:《周秦漢魏吳地社會發展研究》,北京:群言出版社, 2007年,第106頁。
[8] 王志邦:《浙江通史·秦漢六朝卷》,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7-28頁。
[9] 趙昌智:《江蘇地方文化史:揚州卷》,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 2021年,第56頁。
[10] 王克勝主編:《揚州地名掌故》,南京: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429頁。
[11] (漢)司馬遷:《史記》卷一百六《吴王濞列傳》,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2836頁。
[12] 姚磊:《讀〈烏程漢簡〉札記(二)》,簡帛網2022年10月28日,http://www.bsm.org.cn/?hanjian/8825.html。
[13] 周振鶴、李曉傑、張莉:《中國行政區劃通史·秦漢卷》,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993頁。
[14] 周振鶴、李曉傑、張莉:《中國行政區劃通史·秦漢卷》,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362、764-765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為2022年11月7日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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