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烏程漢簡》札記(十二)
作者:姚磊  發布時間:2022-11-11 09:38:01

(信陽師範學院)

(首發)

  □□□□鮐五六月稅。
  □用之□□  錢六十。【正】
  鮐五六月稅錢六十     【反】112
  烏程漢簡112號簡簡文中的“鮐”,《說文·魚部》:“鮐,海魚名。从魚、台聲。”[1]王子今認爲:“海上漁場的開闢,需要熟練的海上航行和捕魚技術,以及航行條件較好的漁船和生產效率較高的捕撈工具。秦漢時期海魚遠銷內地,說明海上漁業產量之高,使得其產品成為全社會所熟悉的商品……其中價格較高的‘鮐’,就是海魚。”[2]結合烏程漢簡112號簡分析,鮐魚作爲海魚卻在烏程縣出現,印證確實存在海上捕魚活動,此簡爲王子今的論點提供了非常好的證據。
  從簡文知官府對鮐魚的銷售進行了管理——“五六月稅錢六十”,可惜的是簡文殘缺,我們不能準確的判定征稅的方式和對象,但鮐魚販賣到烏程出售說明存在市場需求。從目前現存的簡文並結合文獻記載,我們推測漢代已經形成了一個“捕-運-銷-稅”的漁業產業鏈。
  “捕”是指捕魚(含航行、捕撈、船員、漁船等)。孫機認爲:“漢代的大海船己能通航中南半島,甚至抵達印度洋……我國漢代的海船已使用牽星法進行天文定位,如果不是在遠洋航行中積累起相當豐富的經驗,是達不到這種水準的。”[3]王子今認爲:“秦漢時期,渤海、黃海、東海、南海海岸均已出現初具規模的海港,北部中國的海港又由並海道南北貫通,形成海陸交通線大體並行的交通結構……沿東海、南海海岸的近海航運,在東漢時期更頻繁往復不絕……秦漢時期的船舶製造技術已經相當成熟。”[4]漢代的捕魚技術和水平也很高,文獻和漢畫像石中都提供了很多證據。[5]肩水金關漢簡73EJT21:131號簡記載“稽落告守候長益,捕魚七八十”,72ECC:7號簡記載“欲於河豐捕魚”。 
  “運”是指魚的運輸(含運輸線路、人員、工具、保鮮技術等)。居延新簡中有“建武三年候粟君所責寇恩事簡冊”,大意是“建武二年十二月,甲渠候粟君雇用客民寇恩運魚五千頭從居延到觻得去販賣。並以先前從令史華商處所得黃色八歲公牛一頭,穀廿七石付給寇恩作爲工錢,當時約定寇恩拉魚到觻得賣出後價格要達到四十萬錢(若達不到這一數目,不足部分要寇恩賠償)。”[6]居延到觻得的道路歷程約500公里,附近有沙漠,氣候乾旱,這對運輸五千頭魚十分不便,肯定是掌握了一定的保鮮技術。從中也可知,運輸人員是僱傭的“客民寇恩”,而且還約定了運輸的工錢以及魚的總價。寇恩敢接數目達“四十萬錢”這樣大的運輸訂單,看來是有十分充足的運輸經驗和技術。肩水金關漢簡73EJF1:26號簡記載韓成、馮竟“載魚五千頭”,運輸工具是“大車二兩牛四頭釜一”。
  “銷”是指魚的銷售(含代理商的選擇、市場的開拓、價格的制定、貨量的調配等)。兩漢商業比較繁榮,文獻記載較多。如《史記·货殖列传》載:“漢興,海内爲一,開關梁,弛山澤之禁,是以富商大賈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7]如《漢書·食貨志》載“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列販賣,操其奇贏,日游都市。”[8]如《後漢書·王符傳》載:“今舉俗舍本農,趨商賈,牛馬車輿,填塞道路,游手爲巧,充盈都邑,務本者少,浮食者衆”[9]充分説明了兩漢商業的興盛,這對魚的銷售十分有利。肩水金關漢簡73EJT23:723號簡記載“毋有它,歸到觻得賣魚”,説明賣魚活動在西北邊地也十分普遍。張朝陽通過五一廣場東漢簡牘的研究,認爲:“形形色色的魚販以魚為生計。他們於江河湖泊中捕撈或池塘養殖,他們活躍於各種不同規模、不同級別的市場上,出售各類鮮魚以及幹魚、醃魚、烤魚等加工產品。”[10]説明了南方漁業繁榮,從業人員數量較多。
  “稅”是指在魚的“捕-運-銷”過程中政府進行征稅。“今所可考者,漢時漁稅蓋為國家收入大宗。”[11]據《後漢書·亭里》記載:“有水池及魚利多者置水官,主平水收漁税。在所諸縣均差吏更給之,置吏隨事,不具縣員。”[12]據山東青島土山屯漢墓“堂邑元寿二年要具簿”記載堂邑縣“一歲市租錢三百七十四萬三千九百八十八,湖池稅魚一歲得錢廿九萬九千九百廿三”,[13]漁稅與市租錢並列統計,足見十分重要。需要注意的是政府稅收的大小與程度,直接關乎這個產業的發展。據《漢書·食貨志》載:“故御史屬徐宮家在東萊,言往年加海租,魚不出。長老皆言武帝時縣官嘗自漁,海魚不出,後復予民,魚乃出。”[14]
  烏程漢簡關於鮐魚稅收的記載,對我們思考漢代的漁業發展,尤其是江浙地區的海上捕魚業提供了史料,對深入認識漢代漁業經濟具有重要的作用。
   


[1] (東漢)許慎:《說文解字》,北京:中華書局,1963年,第244頁。
[2] 王子今:《秦漢漁業生產簡論》,《中國農史》1992年第2期,第73頁。
[3] 孫機:《漢代物質文化資料圖說》增訂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143頁。
[4] 王子今:《秦漢交通史稿》增訂本,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83、199、229頁。
[5] 梁家勉主編:《中國農業科學技術史稿》,北京:農業出版社,1989年,第228頁;王玉金:《漢代漁業生產初探》,《南都學壇》1998年第1期,第8頁;黃留珠主編:《周秦漢唐文明》,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84-86頁。
[6] 張德芳:《居延新簡集釋》7,蘭州:甘肅文化出版社,2016年,第429-430頁。
[7] (汉)司馬遷:《史記》卷一百二十九《貨殖列傳》,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3261頁。
[8] (漢)班固:《漢書》卷二十四《食貨志》,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1132頁。
[9] (南朝宋)范曄:《後漢書》卷四十九《王符傳》,北京:中華書局,1965,第1633頁。
[10] 張朝陽:《秦漢時期水鄉的魚與民生和財政》,《“第二屆出土文獻與古史史料學研究”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上海大學,2021年。
[11] 瞿宣穎纂輯:《中國社會史料叢鈔》,長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664頁。
[12] (南朝宋)范曄:《後漢書》志第二十八《亭里》,北京:中華書局,1965,第3625頁。
[13] 青島市文物保護考古研究所、黃島區博物館:《山東青島土山屯墓群四號封土與墓葬的發掘》,《考古學報》2019年第3期,第427頁。
[14] (漢)班固:《漢書》卷二十四《食貨志》,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1141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為2022年11月10日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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