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烏程漢簡》札記(十三)
作者:姚磊  發布時間:2022-11-13 19:19:17
(信陽師範學院)
(首發)

  〼□鄉羽百六十六枚。119
  關於“羽”字,《說文·羽部》:“羽,鳥長毛也。象形。凡羽之屬皆从羽。”[1]里耶秦簡已有關於“羽”的記載,里耶秦簡8-142有“捕羽”,8-145有“八人捕羽”,8-663有“一人求白翰羽”等,[2]魯家亮認爲:“‘捕羽’的目的在於求取羽毛……所獲之‘羽’主要用來製作‘鍭’矢,製作完成的‘鍭’矢則由縣少內負責收集、管理並統一上繳給中央的內官。”[3]尹灣漢墓簡牘“武庫永始四年兵車器集簿”中有“羽二百三萬七千五百六十八……雜羽三百一十三”的記錄。[4]其中“雜羽”,《尹灣漢墓簡牘校理》認爲“當指製造箭羽、裝飾旌旗的羽材。‘羽’並有‘箭杆羽毛’和‘旌旗’義。”[5]
  文獻中“羽”的用處是多元的,如箭羽、裝飾、禮樂儀式等,[6]需要注意的是有緊急軍情時,“羽”還用作“羽檄”,據《史記·韓信盧綰列傳》記載:“‘吾以羽檄徵天下兵’,《集解》魏武帝奏事曰:‘今邊有小警,輒露檄插羽,飛羽檄之意也。’駰案:推其言,則以鳥羽插檄書,謂之羽檄,取其急速若飛鳥也。”[7]軍事作用很重要。參考尹灣漢墓簡牘“武庫永始四年兵車器集簿”,烏程漢簡出現的“羽百六十六枚”大概率是作軍事用途,當是製造“箭羽”或“羽檄”的羽材。
  關於“箭羽”,文獻記載很多。東漢《釋名·釋兵》載:“其旁曰羽,如鳥羽也;鳥須羽而飛,矢須羽而前也。齊人曰衛,所以導衛矢也。”[8]同時“箭羽”的長短及位置也有考究,《考工記·矢人》記載:“五分其長,而羽其一。以其笴厚爲之羽森……夾其比,以設其羽;叁分其羽,以設其刃。則雖有疾風,亦弗之能憚矣……羽豐則迟,羽殺則趮。”[9]孫機認爲:“箭羽的長短直接影響到箭的飛行:羽太長,飛行速度慢;太短,穩定性差。”[10]陳新華認爲:“羽是調節部,作用是使箭飛得平穩,如果沒有羽的話,箭杆在高速飛行時會轉向、打漂。”[11]對“箭羽”的材料選擇上,最好的是“雕翎”,《索隱》案:“雕……一名鷲,以其毛作矢羽。”[12]顏師古曰:“鵰,大鷙鳥也,一名鷲,黑色,翮可以爲箭羽,”[13]除去“雕”外,其次是“鷹、雁、鵝翎”等材料。[14]
  依據馬王堆一號漢墓出土動植物標本的研究,其中“鳥”類有:大雁、鴛鴦(匹鳥,官鴨)、鴨、竹雞(泥滑滑,竹鷓鴣)、家雞、環頸雉(野鳩,山雞,雉雞,項圈野雞)、鶴、斑鳩、火斑鳩(紅鳩)、鸮、喜鵲(鵲,飛駁鵲,干鵲,客鵲)、麻雀(互鵲,家鵲,老家賊,只只)。[15]這對我們思考烏程漢簡中的“羽材”來源提供了材料。從簡文“羽百六十六枚”分析,數目非常具體且量小,應該不是普通鳥類羽毛,可能是鵰、鷹、雁、鵝等這種上好“羽材”。結合馬王堆漢墓所出鳥類,烏程漢簡中的“羽”可能是“雁羽”爲主,捕獲鵰、鷹此類還是存在一定困難。至於如何捕鳥,《漢書》中有“彈射飛鳥”“上覆飛鳥”“射飛鳥”的記錄,[16]《後漢書·趙壹傳》的記載捕鳥更爲傳神,摘錄如下:
  有一窮鳥,戢翼原野。𦌎網加上,機穽在下,前見蒼隼,後見驅者,繳彈張右,羿子彀左,飛丸激矢,交集于我。思飛不得,欲鳴不可,舉頭畏觸,搖足恐墯。[17]
此外,《說文解字》中也有很多捕鳥的用字。[18]從《漢書》《後漢書》《說文解字》等文獻的記載分析,漢代捕鳥方法技巧有很多。
  烏程漢簡119號簡“鄉”前簡文殘缺,現存烏程漢簡有胡夫鄉、平望鄉兩個鄉名,尤其是烏程漢簡089號簡把兩個鄉並列書寫,作:
  □里胡□。後。
  越及賈未□。【正】
  平望十六。
  今□九。
  胡夫六【反】089
089號簡“胡夫”“平望”後均省略了“鄉”字,這和里耶秦簡中的情況是一致的,[19]可以對讀研究。參考089號簡,119號簡完整簡文應該是兩鄉上繳給縣廷的羽材數量,推測簡文應該是:
  (胡夫/平望)鄉羽□□□□枚  (胡夫/平望)鄉羽百六十六枚。119
  結合分析里耶秦簡、尹灣漢墓簡牘、烏程漢簡,秦漢政府對“羽”均十分重視,要求各地上交“羽”,説明秦漢時期“羽”的使用十分普遍,需求量也較大。烏程漢簡有關“羽”的記載,串聯出了秦漢社會生活的一幅畫面,豐富了我們對漢代經濟史、動物史、環境史等方向的研究。
   


[1] (東漢)許慎:《說文解字》,北京:中華書局,1963年,第74頁。
[2] 陳偉主編:《里耶秦簡牘校釋》第1卷,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12年,第84-86,196頁。
[3] 魯家亮:《里耶出土秦‘捕鳥求羽’簡初探》,《古代長江中游社會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98、111頁。
[4] 連雲港市博物館等編:《尹灣漢墓簡牘》,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110、117頁。
[5] 張顯成,周羣麗:《尹灣漢墓簡牘校理》,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 2011年,第73頁。
[6] 王子今:《里耶秦簡“捕鳥及羽”文書的生活史料與生態史料意義》,《西部考古》2017年第1期,第207頁。
[7] (漢)司馬遷:《史記》卷九十三《韓信盧綰列傳》,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2641頁。
[8] (東漢)劉熙撰,畢沅疏證,王先謙補:《释名疏证补》,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第234頁。
[9] 聞人軍譯注:《考工記譯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89頁。
[10] 孫機:《漢代物質文化資料圖說》增訂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36頁。
[11] 陳新華:《中國古代射箭史研究》,深圳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7年,第47-48頁。
[12] (漢)司馬遷:《史記》卷一百九《李將軍列傳》,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2869頁。
[13] (漢)班固:《漢書》卷五十四《李廣傳》,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2441頁。
[14] 顧莉丹:《〈考工記〉兵器疏證》,復旦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1年,第216頁。
[15] 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脊椎動物分類區系研究室、北京師範大學生物系:《動物骨骼鑒定報告》,《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出土動植物標本的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78年,第58-73頁。
[16] (漢)班固:《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258、2338、2806頁。
[17] (南朝宋)范曄:《後漢書》卷八十下《趙壹》,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2629頁。
[18] 萬獻初:《〈說文〉字系與上古社會》,北京:新世界出版社, 2012年,第35-51頁。
[19] 姚磊:《里耶秦簡中鄉名的省稱與全稱現象》,《出土文獻綜合研究集刊(第三輯)》,成都:巴蜀書社,2015年。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為2022年11月11日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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