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烏程漢簡》札記(十五)
作者:姚磊  發布時間:2022-11-17 08:46:49
(信陽師範學院)
(首發)
1

  君五月奉錢四千。121
  君十一月奉錢四千。122
  按:兩簡內容相關,書風接近,疑爲同一書手,簡文中的“君”疑爲同一人。另,烏程漢簡122號簡上端殘斷,參考121號簡當爲封泥槽。(附圖1)

2

  徒山伐錢五千。123
  按:烏程漢簡123號簡中的“伐錢”,不見於傳世文獻。經查,居延漢簡中有一例,摘錄如下:
  ·甲渠候官建昭四年六月部候長伐錢□145.19
  烏程漢簡123號簡與居延漢簡145.19中的“伐錢”當爲同義。簡文中的“伐”通“罰”,文獻中兩字的通假已有學者指出。[1]居延新簡中有“罰錢”的辭例也可爲佐證,摘錄如下:
  □罰錢案候部 EPT52:640
  由此,烏程漢簡123號簡與居延漢簡145.19中的“伐錢”當是“罰錢”。里耶秦簡中“罰錢的事例比較多”,[2]張家山漢簡、湖北江陵鳳凰山漢墓木牘中也有罰錢的事例,[3]均可印證秦漢時期存在“罰錢”的現象。
  簡文中“徒山”的解讀頗費解,需要注意的是懸泉漢簡中有“山徒”,摘錄如下:
  神爵四年三月山徒名籍
  鬼新衛明  ~ 故效穀步廣里   從子贛求編書繩十丈
  鬼新龍通  ~   故濟南郡菅平里   從子贛厲石Ⅰ91DXT0309③:158-164-192
  懸泉漢簡中的“山徒名籍”由張俊民編聯,[4]今結合烏程漢簡懷疑“徒山”與“山徒”緊密相關,有可能是指受過刑罰(如鬼薪)的同一類人。烏程漢簡123號簡可能是指對受過刑罰的人罰錢五千。

3

  □□□十一……A1
  二百卌二人。【正】A2
  □直二千□□……B1
  □衣□直七千……【反】B2   132
  按:A1“一”下一字整理者未釋,該字圖版作:,當“乘”字,烏程漢簡082號簡“乘”字圖版作:,可參。由此,釋文作:
  □□□十一乘……A1
  二百卌二人。【正】A2
  □直二千□□……B1
  □衣□直七千……【反】B2   132

附圖
圖1
 

   


[1] 白於藍編著:《簡帛古書通假字大系》,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756頁。
[2] 陳偉:《里耶秦簡所見秦代行政與算術》,簡帛網2014年2月4日,http://www.bsm.org.cn/?qinjian/6164.html。
[3] 王彥輝:《論漢代的“訾算”與“以訾徵賦”》,《中國史研究》2012年第1期第62頁,李明曉:《湖北江陵鳳凰山十號漢墓出土木牘〈中反(從月)共侍約〉集釋》,簡帛網2010年5月14日,http://www.bsm.org.cn/?hanjian/5451.html。
[4] 張俊民:《簡牘學論稿:聚沙篇》,蘭州:甘肅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180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為2022年11月16日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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