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烏程漢簡》札記(十六)
作者:姚磊  發布時間:2022-11-18 14:47:27
(信陽師範學院)
(首發)
1

  米三斗直百廿。A1
  用□。B1
  用六。B2【正】
  □一䏦以九月十日到□。
  米䏦以九月廿□日到。□□□□。【反】138
  按:烏程漢簡138號簡A1提到了“米價”——“米三斗直百廿”,結合漢代的度量衡推算,138號簡的米價是1斗40錢,即1石400錢。烏程漢簡137號簡也有“米價”,摘錄簡文如下:
  〼出錢千四百七十,米十八石四斗。A1
  〼出錢千四百,米十八石三斗。A2
  〼出錢千三百九,米十六石〼A3
  〼[出]錢千一百,米十二石〼A4【正】
  〼□六斗。
  〼九斗。
  〼二石六斗。【反】137
從137號簡A1可知米1石約80錢,從A2知米1石約77錢;A3、A4簡文殘缺,無法得出準確米價,如果僅從現存簡文進行估算,米1石約77-82錢、85-92錢。137號簡A1、A2、A3、A4中的米價可能是隨市場價格不斷變化而進行的記錄,大致米價是每石80錢。烏程漢簡212號簡有“遭米大賤”的簡文,推測烏程縣廷對市場米價是時常進行記錄匯總。烏程漢簡137、138兩簡中的“米價”相差懸殊,足足有五倍,值得我們重視。
  關於漢代的米價,陳直認爲:“米粟的價錢,每石低時直八十餘錢,高時直一百二十。”[1]王仲犖認爲:“當天下動蕩之時,米價或貴至萬錢一石,然大較貴不過二千,賤或至數錢。若就其通常市價而言,則西漢米價應爲百餘,穀價應爲七八十錢,東漢米價應爲二百,穀價應爲百錢。”[2]由此,我們可以大致知曉漢代米價的水平。考慮到烏程所在地盛產稻米,“秦漢今浙江境域的農業,以水稻種植為主……從東漢中期起,會稽郡和同屬揚州的一些郡,生產的糧食不但自給,且承擔起賑濟他郡的任務。”[3]東漢安帝時期“調零陵、桂陽、丹陽、豫章、會稽租米,賑給南陽、廣陵、下邳、彭城、山陽、廬江、九江飢民。”[4]故烏程所在的會稽郡米價本應該低廉,推測137號簡所記載的米價應是通常市價,138號簡中“米三斗直百廿”的米價,屬於高價,並不是常態下的價格。
  影響米價的因素有很多,[5]由於烏程所在的會稽郡本來就盛產稻米,市場上的投機導致的價格較大的起伏可能性較小。東漢光武帝六年詔書中曾説:“水旱蝗蟲爲灾,穀價騰躍”。[6]故推測烏程是遇到了“風雨霜雪水旱厲疫”類的突發事件,[7]從而使得烏程本地米價大漲。
  自然災害會導致糧食減產,對糧食價格的影響是非常直接的。由於區域發展不平衡,漢代南方“與農業生產密切相關的水、旱、蝗等災害記載甚少”,[8]依據卜風賢統計,周秦兩漢時期農業災害“江南”地區共計才15次,[9]這樣少的災害記錄明顯是與現實不一致的,王文濤解釋道:“邊遠地區,包括南方地區,人煙稀少,生產力落後,經濟不發達,人們對這些地方自然災害的重視程度就低得多;加上有的地方官吏對自然災害匿而不報,或由於交通不便,災情不能及時傳達到京師。所以這些地方的災害史料相對較少。”[10]甚至有時發生的災荒,文獻中也不交代具體緣由,如東漢順帝陽嘉二年“春二月甲申,詔以吳郡、會稽飢荒,貸人種糧。”[11]可知會稽在東漢順帝時發生了“飢荒”,但並未交待為何發生。這可能與王文濤所言的“邊遠地區”“重視程度”等因素有關。
  由於南方的氣候特點,段偉認爲汉代疫病的一個特點是“南方和東部區域等氣候溫暖濕潤地區易發疾疫”。[12]除去自然災害外,會稽郡還經常發生疫情。依據史料的記載東漢光武帝、安帝時期會稽郡有過疫情發生,“光武建武十三年,揚徐部大疾疫,會稽江左甚。”[13]“是歲,會稽大疫。”[14]“建武十四年,會稽大疫,死者萬數。”[15]“夏四月,會稽大疫,遣光祿大夫將太醫循行疾病,賜棺木,除田租、口賦。”[16]疫情的出現必然也會對物價產生較大影響。
  由於烏程漢簡138號簡的具體時間不清晰,加上傳世文獻記載稀少,目前還無法準確判定米價上漲是自然災害還是疫病導致,但烏程漢簡提供了漢代江浙地區的災荒或疾病的資料,有利於深化經濟史、社會史、醫療史等方面的研究。

2

  ……
  鮮。            蒲□廿六。
  扇四束,直百,予三錢。     米□卅六。【正】
  柚四百。         米卅。    橧
  ……             䊮米百五十。【反】140
  按:整理者所釋“曲”字圖版作:,當爲“廿”“一”兩字。關於“鮮”,《說文·魚部》:“鮮,魚名,出貉國。”[17]指“活魚,鮮魚”。[18]“鮮廿一”是指活魚二十一條。
  由此,釋文作:
  ……
  鮮廿一。          蒲□廿六。
  扇四束,直百,予三錢。     米□卅六。【正】
  柚四百。           米卅。    橧
  ……             䊮米百五十。【反】140
   


[1] 陳直:《兩漢經濟史料論叢》,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7頁。
[2] 王仲犖:《金泥玉屑叢考》,北京:中華書局, 1996年,第24頁。
[3] 王志邦:《浙江通史·秦漢六朝卷》,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13頁。
[4] (南朝宋)范曄:《後漢書》卷五《孝安帝紀》,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220頁。
[5] 林甘泉主編:《中國經濟通史·秦漢經濟卷》,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7年,第382-385頁。
[6] (南朝宋)范曄:《後漢書》卷一《光武帝紀》,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47頁。
[7] (南朝宋)范曄:《後漢書》卷五十八《臧洪傳》,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1887頁。
[8] 楊振紅:《漢代自然災害初探》,《中國史研究》1999年第4期,第50頁。
[9] 卜風賢:《周秦兩漢時期農業災害時空分佈研究》,《地理科學》2002年第4期,第465頁。
[10] 王文濤:《秦漢社會保障研究:以災害救助為中心的考察》,北京:中華書局, 2007年,第41頁。
[11] (南朝宋)范曄:《後漢書》卷六《孝順孝沖孝質帝紀》,中華書局,1965年5月,第1版,第262頁。
[12] 段偉:《禳災與減災:秦漢社會自然災害應對制度的形成》,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42頁。
[13] (南朝宋)范曄:《後漢書》志第十七《疫》,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3350頁。
[14] (南朝宋)范曄:《後漢書》卷一《光武帝紀》,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64頁。
[15] (南朝宋)范曄:《後漢書》卷四十一《鍾離意傳》,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1406頁。
[16] (南朝宋)范曄:《後漢書》卷五《孝安帝紀》,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230頁。
[17] (東漢)許慎:《說文解字》,北京:中華書局,1963年,第244頁。
[18] 李學勤主編:《字源》,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1030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為2022年11月17日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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