〼楊氏故執胡〼 EPT8:18
〼〼□隧長 EPT8:43[1]
我們把兩簡拼合後,截取碴口部分圖版如下:
紅外 | 彩圖 |
兩簡出土地一致,材質、色澤相同,碴口吻合,拼合後可復原“胡”字,書寫風格、字間距一致,文意相關。經測量長寬尺度,EPT8:18號簡爲6.6×1.1cm,EPT8:43號簡爲3×1.2cm,兩簡長度適宜,寬度趨於一致。
由此,兩簡當可綴合,釋文作:
〼楊氏故執胡隧長 EPT8:18+43
當死臣弘〼 EPT43:215
〼免冠徒踐首〼 EPT43:216
我們把兩簡拼合後,截取碴口部分圖版如下:
紅外 | 彩圖 |
兩簡出土地一致,材質、色澤相同,碴口吻合,書寫風格、字間距一致,文意相關。經測量長寬尺度,EPT43:215號簡爲3.2×1.1cm,EPT43:216號簡爲5.2×1.1cm,兩簡長度適宜,寬度一致。
由此,兩簡當可綴合,釋文作:
當死臣弘免冠徒踐首〼 EPT43:215+216
〼二 妻大女高〼 EPT43:220
〼年卌一△ □〼 EPT43:243
我們把兩簡拼合後,截取碴口部分圖版如下:
紅外 | 彩圖 |
兩簡出土地一致,材質、色澤相同,碴口吻合,書寫風格、字間距一致,文意相關,紋路可以連貫。經測量長寬尺度,EPT43:220號簡爲4.8×0.8cm,EPT43:243號簡爲2.5×0.8cm,兩簡長度適宜,寬度一致。
由此,兩簡當可綴合,釋文作:
〼二 妻大女高年卌一△ □〼 EPT43:220+243
〼□九月食〼 EPT43:245
〼吏卒□〼 EPT43:247
我們把兩簡拼合後,截取碴口部分圖版如下:
紅外 | 彩圖 |
兩簡出土地一致,簡號相鄰,材質、色澤相同,書寫風格、字間距一致,文意相關,碴口吻合,拼合後可復原“稟”字。經測量長寬尺度,EPT43:245號簡爲2.8×0.9cm,EPT43:247號簡爲2.6×0.8cm,兩簡長度適宜,寬度趨於一致。
由此,兩簡當可綴合,釋文作:
〼吏卒稟九月食〼 EPT43:247+245
〼□曰上元 EPT43:198
〼延二年〼 EPT43:212
守府□〼 EPT43:357
我們把三簡拼合後,截取碴口部分圖版如下:
357+198紅外 | 357+198彩圖 | 198+212紅外 | 198+212彩圖 |
三簡出土地一致,材質、色澤相同,書寫風格、字間距一致,文意相關,碴口吻合,紋路可以貫通,拼合後可復原“書”字。經測量長寬尺度,EPT43:198號簡爲3.3×1.3cm,EPT43:212號簡爲2.8×1.3cm,EPT43:357號簡爲2.1×1.3cm,三簡長度適宜,寬度一致。
由此,三簡當可綴合,釋文作:
守府書曰上元延二年〼〼 EPT43:357+19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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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圖版、釋文、簡號、簡牘數據以張德芳主編《居延新簡集釋》(蘭州:甘肅文化出版社,2016年)爲底本。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為2023年1月29日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