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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 旦出麥四石三斗以食馬廿九匹匹斗五升牛四頭
莫食馬廿九匹匹斗五升牛四頭 用麥四石三斗Ⅱ90DXT0114②:178
丙午 旦出麥四石以食馬廿九匹匹一斗五升牛四頭
莫出麥三石四五升以食馬廿三匹匹斗五升牛四頭Ⅱ90DXT0114②:197
癸卯 旦出麥四石食馬廿七匹匹一斗五升牛二頭
莫出麥四石四斗馬廿七匹匹一斗五升牛四頭Ⅱ90DXT0114④:52
按:我的碩士研究生張航認爲:“懸泉漢簡Ⅱ90DXT0114②:178、Ⅱ90DXT0114②:197、Ⅱ90DXT0114④:52三枚簡出土于同一探方、書寫格式一致、內容相近、字體風格一致,應爲同一份簿籍文書,按照天干地支排列來看,爲癸卯、乙巳、丙午,故3枚簡的排列順序爲簡Ⅱ90DXT0114④:52、Ⅱ90DXT0114②:178、Ⅱ90DXT0114②:197,此份文書應爲懸泉置按天記錄飼養馬、牛的簿籍。”他的意見是準確的。
我們又找到Ⅰ91DXT0405④A:11號簡,該簡釋文作:
廿四日莫馬食薪取受穬麥
己亥出麥四石馬廿七匹莫食又一石付日利食牛
庚子出麥四石三斗半斗朝食馬廿九匹又四石三斗五斗馬廿九匹莫食又四斗牛
辛丑出麥四石三斗半斗朝食馬廿九匹又四石三斗五升馬廿九匹莫食又四斗牛
壬寅出麥四石三斗五升
受 馬廿九匹朝食又四石六斗五升馬卅一匹莫食又一石牛[1]
癸卯出麥五石馬廿九匹 □□□□君門下吏 Ⅰ91DXT0405④A:11A
經對比可知,Ⅰ91DXT0405④A:11號簡與Ⅱ90DXT0114②:178、Ⅱ90DXT0114②:197、Ⅱ90DXT0114④:52三簡內容高度一致,當可對讀研究,應該是相近時間所書。依據Ⅰ91DXT0405④A:11號簡文書標題“廿四日莫馬食薪取受穬麥”,[2]我們給Ⅱ90DXT0114②:178、Ⅱ90DXT0114②:197、Ⅱ90DXT0114④:52三簡暫定名作“懸泉置旦莫牛馬食薪取受穬麥簿”。
兩個“受穬麥”冊書中馬的稟食標準是非常固定的——1斗5升,關於馬匹“一斗五升”的稟食标准,在懸泉置保持了相當長的時間,摘錄如下:
出穬麥一斗五升 甘露元年九月壬寅縣泉置嗇夫弘付遮要助御董德Ⅰ90DXT0114③:3
入粟一斗五升
鴻嘉二年五月丙戌縣泉徒孫襃受遮要置嗇夫慶以食行書馬一匹Ⅱ90DXT0111①:95
出穈一斗五升 二月戊午付遮要御陽音以食傳馬一匹行書東Ⅱ90DXT0114③:491
出穬麥小斗七斗五升爲大斗五斗 神爵元年十二月戊寅朔辛丑縣泉置嗇夫弘付書佐敞以食廣至傳馬五匹Ⅰ91DXT0309③:144
可見“一斗五升”的標準在驛站實際運行過程中也是執行的。
依據“懸泉置旦莫牛馬食薪取受穬麥簿”文書內容的時間及馬匹“一斗五升”的稟食标准,我們列表如下:
日期 | 旦 | 莫 | 馬 | 牛 | 馬的標準 | 牛的稟食 |
癸卯 | 4石 | 4石4斗 | 27 | 2(旦) | 1斗5升 | —— |
4(莫) | ||||||
乙巳 | 4石3斗 | 4石3斗 | 29 | 4 | 1斗5升 | —— |
丙午 | 4石 | 3石4斗5升 | 29(旦) | 4 | 1斗5升 | —— |
23(莫) |
依據上表計算,“癸卯”日的記載共有馬27匹,按照每匹1斗5升的標準,每次應該是40.5斗,即4石5升,一天理應8石1斗。對比實際發放數據,早上4石,晚上4石4斗,一天卻是8石4斗。實際發放與標準相比,早上少5升,晚上多3斗5升,合計多發了3斗麥。“乙巳”日的記載共有馬29匹,按照每匹1斗5升的標準,每次應該是43.5斗,即4石3斗5升,一天理應8石7斗。對比實際發放數據,早上4石3斗,晚上4石3斗,一天卻是8石6斗。實際發放與標準相比,早上少5升,晚上少5升,合計少發了1斗麥。“丙午”日的記載早晚馬匹不一致,早上有馬29匹,晚上有馬23匹,按照每匹1斗5升的標準,早上應該是43.5斗,即4石3斗5升;晚上應該是3石4斗5升,一天理應7石8斗。對比實際發放數據,早上4石,晚上3石4斗5升,一天卻是7石4斗5升。實際發放與標準相比,早上少3斗5升,晚上吻合,合計少發了3斗5升。
依據“廿四日莫馬食薪取受穬麥”文書內容的時間及馬匹“一斗五升”的稟食标准,我們列表如下:
日期 | 朝 | 莫 | 馬 | 牛 | 馬的標準 | 牛的稟食 |
己亥 | —— | 4石 | 27 | —— | 1斗5升 | 1石 |
庚子 | 4石3斗5升 | 4石3斗5升 | 29 | —— | 1斗5升 | 4斗 |
辛丑 | 4石3斗5升 | 4石3斗5升 | 29 | —— | 1斗5升 | 4斗 |
壬寅 | 4石3斗5升 | 4石6斗5升 | 29(朝) | —— | 1斗5升 | 1石 |
31(莫) | ||||||
癸卯 | —— | 5石 | 29 | —— | 1斗5升 | —— |
依據上表計算,“己亥”日的記載共有馬27匹,按照每匹1斗5升的標準,每次應該是40.5斗,即4石5升。對比實際發放數據,晚上4石,合計少發了5升麥。“庚子”日的記載共有馬29匹,按照每匹1斗5升的標準,每次應該是43.5斗,即4石3斗5升。對比實際發放數據,兩者是吻合的。“辛丑”日的記載共有馬29匹,按照每匹1斗5升的標準,每次應該是43.5斗,即4石3斗5升。對比實際發放數據,兩者是吻合的。“壬寅”日的記載早晚馬匹不一致,早上有馬29匹,晚上有馬31匹,簡文有“受”字,可能有2匹馬是外地轉入,按照每匹1斗5升的標準,4石3斗5升以及4石6斗5升。對比實際發放數據,兩者是吻合的。“癸卯”日的記載共有馬29匹,按照每匹1斗5升的標準,每次應該是43.5斗,即4石3斗5升。對比實際發放數據“5石”,多了6斗5升。
對比“廿四日莫馬食薪取受穬麥”與“旦莫牛馬食薪取受穬麥”,兩者在馬匹的實際稟食發放數據上均不精確。後者“癸卯”“乙巳”“丙午”三日均存在“多發”或“少發”的情況;而前者有“庚子”“辛丑”“壬寅”三日的數據精準,“己亥”“癸卯”兩日的數據失準。聯想到肩水金關漢簡“通道厩穀出入簿”中有大量數據誤書的情況,再加上“受穬麥”的兩個冊書寫作都很潦草,可能也是非用來“上計”,只是留存的副本。因爲不擔心受到上級核查,故書手寫作時才如此粗心,[3]留下了很多的記載失誤或內容缺少。
對比之下牛的稟食標準則很不穩定,“旦莫牛馬食薪取受穬麥”更本沒有牛的稟食記錄,“廿四日莫馬食薪取受穬麥”有牛的稟食記載,4頭牛有時吃1石有時吃4斗,但忽高忽低似沒有規律可循。我們檢索西北漢簡釋文,有關牛的稟食簡也不多,摘錄如下:
〼□百卌牛=二鈞Ⅰ90DXT0109S: 47
出茭百石 以食官牛七積二百牛牛二鈞Ⅰ91DXT0309③:179
出茭八十束 以食官牛217.13
丙辰 出茭????束食傳馬八匹 出茭八束食牛32.15
出穬麥二石廩亭驛 出穬麥二石次君食牛Ⅱ90DXT0114③:5
出茭百一十七石 以食官牛八十月丁丑盡乙巳廿九日Ⅱ90DXT0114④:245+236
庚午出穬麥小石十五石一斗 以食傳馬譯馬官牛Ⅱ90DXT0114④:287
從以上稟食簡牘中可知,牛的飼料有茭和穬麥。茭的標準是固定的“二鈞”,但麥的標準則很模糊。有Ⅱ90DXT0114④:287號簡可知傳馬、譯馬、官牛作爲三種類別一起稟食,張俊民認爲:“傳馬、驛馬、官牛三者並稱,足見嚴格意義上講,傳馬、驛馬是有區別的。”[4]但三者在稟食上的具體區別,則缺少詳細的簡文證據。
懸泉置等管理機構對官牛也十分重視,摘錄相關簡文如下:
縣泉廏佐德敢言之爰書廏御成告曰所葆養官牛一黑犗在左剽□□
……不能飲食日益篤今死即與守嗇夫奉德佐孫何等雜診Ⅰ90DXT0110③:12
鴻嘉四年十月丁亥臨泉亭長襃敢言之謹案亭官牛一黑犗齒八歲夬鼻車一兩
還病涕出飲食不盡度馬醫同診治久射豉藥不能偷日益Ⅰ90DXT0110①:1-2
縣泉置本始五年四月官牛名籍Ⅰ90DXT0209⑤:3
神爵三年十月己亥朔甲寅縣泉置嗇夫弘敢言之謹移傳馬官牛病死爰Ⅰ91DXT0309③:175
建始二年閏月甲辰佐光敢言之即日平旦到廷
□之府未還廷教急移置見牛物色齒絜角第會月十八日須移籍府急急光未得入
告兩置自辨敢言之·在置黃特牛貧民所假牛也今其主自言索牛急ⅤT1812②:292
從所列諸簡可以看出對官牛的養護、管理、治療等都有人員專責。尤其是ⅤT1812②:292號簡所記,張俊民認爲:“縣廷發文要求“兩置”在規定時間內(會月十八日)上報與置中牛的情況(物色、齒、絜、角),以備再向太守府彙報。”[5]足見對牛的管理也是完備的,有一套體制存在。
一方面重視官牛,一方面又很少有具體的稟食信息,甚至懸泉置只發現馬廄的遺跡,官牛被養於何處也不得而知,[6]這實在是令人費解。除去簡牘缺失帶來的簡文內容不完整的客觀原因外,我們推測可能是與牛的數量少有關。我們檢索懸泉漢簡官牛數量最多是“八頭”(Ⅱ90DXT0114④:245+236),由於官牛的數量不多,大概率牛棚靠近馬廄。一是方便清理打掃,二是方便草料使用,三是方便管理。故後來考古整理遺跡時,很難鑒別是牛棚還是馬廄,只能統一作馬廄遺址處理。懸泉置考古報告認爲:“馬廄。位於塢院南牆外依牆搭建,由東、西兩部分構成,靠東一組前、後2間,前間大,爲11×11米;後間小,爲11×6米。靠西爲一大通間,與西南角樓相連。東西長28、南北寬14.5、牆基寬0.5、殘高1米。用土坯砌築,廄內殘留部分木樁,堅硬的馬糞土層最厚處達0.5米。其上部均勻地堆積0.5米厚的鬆軟的草木灰。”[7]其中説到的“後間小,爲11×6米”,可能是養官牛之地。
張俊民曾系統考察過懸泉置中的馬匹數量,認爲:“就其數量而言,在西漢之時是有變化的。多時可以超過40匹,少時可到32匹。馬匹數量雖有定員,但是因爲具體情況不同,或多或少,不一定很一致。如果將第1-3簡冊書所言敦煌郡九置360匹作爲標準,則是每置約40匹。”[8]據此,目前諸簡中懸泉置的馬匹數量27匹,實在是少的可憐,成爲懸泉置最低數額,值得深究。依據ⅡT0115③:80-81-82號簡的記載,[9]懸泉置馬匹存在大量死亡問題,如下:
甘露二年七月戊子朔壬寅,敦煌大守千秋、長史憙、丞破胡謂縣,律曰:諸乘置其傳不爲急及乘傳者驛駕□
令葆馬三日,三日中死負之。郡當西域空道,案廄置九所,傳馬員三百六十匹。計以來死者ⅡT0115③:80
三百六十八匹,過員八匹。令、長、丞不憂親嚴教主者吏,馬飲食不得,度病不以時醫治,馬死者以故眾多,甚毋狀。縣泉置尤劇,已論丞、嗇夫。書到,案赦以來當負馬者。趣責馬齒五歲以上至十二歲,高ⅡT0115③:81
五尺八寸以上,豐厚任用者。守丞行縣,見所償馬,如律令。ⅡT0115③:82
依據三簡所記敦煌郡共有9個驛站,有馬定員是360匹,但匯總死亡的馬卻有368匹。由於馬匹死亡很多,敦煌郡進行了原因查找,一是“馬飲食不得”,二是“度病不以時醫治”,其中提到“縣泉置尤劇”。據此推測“受穬麥”的兩個冊書29匹馬的數量可能是和此事有一定關聯。
由於馬更爲珍貴,使用頻率也很大,雖然牛也有稟食的需要或標準,但現實生活中大概率是馬匹優先,也即牛吃馬剩餘的。加上懸泉置經常出現物資短缺問題,甚至“馬飲食不得”,那“牛”可想就更少了。“廿四日莫馬食薪取受穬麥”中4頭牛吃“1石”或“4斗”,可能就是在這樣的條件下出現的。在物資短缺情況下,懸泉置只能優先保障馬匹糧食供應,在麥有富餘的情況下,牛可以吃麥;麥少的話,牛只能吃茭。由於要優先保障馬匹吃麥,平時牛可能也是吃茭爲主,故吃茭有稟食標準——二鈞,由於吃麥吃的少,故未形成標準。這大概是記載牛稟食不詳細、不明確的一個原因。也是在這樣物資短缺的背景下,ⅡT0114③:416號簡出現了“官牛皆罷亟人少力不足唯廷調給牛”的情況。雖然是口糧的一個小問題,但卻反映出邊地驛站的生存之艱,維持之難。
懸泉置旦莫牛馬食薪取受穬麥簿 | 廿四日莫馬食薪取受穬麥 |
[1] 整理者原釋文作“受 □四石五斗”,依據辭例、殘存字跡以及“一斗五升”的馬食標準,改釋作“受
馬廿九匹朝食又四石六斗五升”。
[2] 該冊書也有“朝食”以及“牛食”的記錄,但標題缺未提及兩點,值得重視。
[3] 姚磊:《西北漢簡整理及考釋》,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23年,第152-153頁。
[4] 張俊民:《敦煌懸泉置出土文書研究》,蘭州:甘肅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343頁。
[5] 張俊民:《敦煌懸泉置出土文書研究》,蘭州:甘肅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175頁。
[6] 郭妙妙:《西北漢簡中的牛》,碩士學位論文,南京師範大學社會發展學院,2021年,第20頁。
[7] 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肅敦煌漢代懸泉置遺址發掘簡報》,《文物》2000年第5期,第9頁。
[8] 張俊民:《簡牘學論稿:聚沙篇》,蘭州:甘肅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472頁。
[9] 張俊民:《簡牘學論稿:聚沙篇》,蘭州:甘肅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459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3年9月28日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