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懸泉漢簡》札記(四十七)
作者:姚磊  發布時間:2023-11-17 14:16:26
(信陽師範大學)
(首發)

  官大奴姚則口四,大婢財,新○; 小奴木榆  新○;小婢南來新,新○;大奴姚則、小奴木榆未得十二月廩,新○;·八石三斗六升  (新字後書)Ⅱ90DXT0111①:216
  〼便,〼姚自爲,使奴姚敞·使婢姚財·Ⅱ90DXT0113①:63
  按:Ⅱ90DXT0111①:216號簡的“大婢財”與Ⅱ90DXT0113①:63號簡的“使婢姚財”,都和姚姓人家緊密相關,疑爲同一人。另,Ⅱ90DXT0111①:169號簡釋文作:
  官小婢姚惠年六Ⅱ90DXT0111①:169
綜合Ⅱ90DXT0111①:216、Ⅱ90DXT0113①:63、Ⅱ90DXT0111①:169三簡內容,邊地懸泉置存在一個姚姓的官奴婢大家庭,一家之主是姚則,成員有財、木榆、南來等,確證邊地奴婢擁有婚姻權。從有稟食記錄看,奴婢還擁有一定的財產權。Ⅱ90DXT0113①:63號簡的“便”,可能是“姚便”。姚便、姚自爲、姚敞、姚惠與姚則一家可能也是近親。
  我們曾在《西北漢簡整理及考釋》一書中論及大男、大女、使男、使女、未使男、未使女、小男、小女的年齡分層大致如下:[1]
  1≤小男/女≤14;2≤未使男/女≤6;7≤使男/使女≤14;15≤大男/大女≤81。
  參考這些平民的年齡分層,推測奴婢的年齡分層也當是如此,故作以下推算:
  1≤小奴/婢≤14;2≤未使奴/婢≤6;7≤使奴/使婢≤14;15≤大奴/大婢≤81。
  Ⅱ90DXT0113①:63號簡的“使婢姚財”年齡大致在7-14歲之間,Ⅱ90DXT0111①:216號簡的“大婢財”年齡大致在15歲以上。據此,Ⅱ90DXT0113①:63簡的時間要早於Ⅱ90DXT0111①:216號簡。
  簡文中“財”的身份也頗有意思,邊地存在女子結婚後‘妻隨夫姓’的情況,[2]Ⅱ90DXT0113①:63號簡的“姚財”是隨夫家姓氏還是自身本來就是姚姓呢?值得探尋。依據彭衛的研究,“十三四歲至十六七歲,遂成為漢代女子初婚年齡之常態……(皇族女子及皇帝后妃)這些人的婚齡集中趨勢是13歲,平均年齡則是13歲至17歲……(官吏之女)女子的平均初婚年齡是15.5歲……(平民之女)女子平均初婚年齡是15.1歲,又略高於皇族和官吏階層。婚齡上升的趨勢,可能是家庭經濟、政治不平等狀況折射。”[3]由於“財”在Ⅱ90DXT0113①:63號簡年齡是7-14歲,加上又是奴婢的身份,以及婚齡隨階層上升的趨勢,此時她應該是未婚的,故稱“姚財”説明她本身就是“姚”姓。漢代婚姻關係中有“同姓不婚”的禁忌,[4]故從倫理以及社會習俗的角度分析,由於都是姚家人,Ⅱ90DXT0111①:216號簡中的“財”應該不是“官大奴姚則”的妻子,“姚則”與“姚財”的關係很可能是兄妹或姐弟。
  還需要關注的是,奴婢雖然組織了家庭,但卻呈現“成口不落戶”的特殊情況。比如Ⅱ90DXT0111①:216號簡便是記載“官大奴姚則口四”,而平民的記載一般是“戶x口x”的模式,這也印證了“秦漢奴婢沒有獨立戶籍”的觀點。[5]
   


[1] 姚磊:《西北漢簡整理及考釋》,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23年,第382頁。
[2] 張俊民:《新、舊居延漢簡校讀二例》,《考古與文物》2009年第2期,第75頁。
[3] 彭衛:《漢代婚姻形態》,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69-71頁。
[4] 彭衛:《漢代婚姻形態》,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86-87頁。
[5] 文霞:《秦漢奴婢的法律地位》,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6年,第209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3年11月16日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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