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釋文訂補
作者:王緒雲  發布時間:2024-07-10 09:25:26
(福建師範大學)
(首發)

  摘要:文章對“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中未釋疑難字、誤釋字、特殊字形進行分析,指出簡452未釋字當為“勿”;簡905未釋字當為“願”;簡984當為“弘”而非“泓”;簡1684當為“左”而非“佐”,釋文“守左”後簡牘應殘損,脫一“尉”字以及擔任守左尉職位的人名,其中“守左尉”為官職名;“御”字原簡字形書寫特殊,A形作,從失,B形作,從先,兩者都是訛變之形,對該特殊字形來源過程進行分析。
  關鍵詞:“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釋文訂補
   
  “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自2010年發現,至今已出版簡牘圖版文書壹至捌冊,每冊簡牘約400枚。在原考釋釋讀的基礎上,諸多學者又繼續進行了補充和研究,但還有一些可研究和商榷之處。文章在現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對簡牘中未釋字、誤釋字、特殊字形三方面進行了一些補充說明。
   
  1. 
  《五一簡·貳》簡452左上角殘損,故原考釋解為未釋字。封檢背面尚有多個圖像[1],其中有一個未釋字原簡寫作,當釋“勿”。“五一簡”簡85“男子曰:我窮人,勿迫我”中的“勿”字原簡作图片9,簡97“以辜立物故”與簡137“皆物故”中帶有構件“勿”的“物”字原簡分別寫作,居延新簡“物”字作(E.P.T44.8A執~如牒)、(E.P.T51:210A衣~)[2],可資參看。
  2. 
  《五一簡·叁》簡905上部中間剝裂,簡文上部的字跡多有殘損,下部直接斷裂,簡文字跡模糊不清,故該簡完整的句意無法知曉。原考釋釋文為:“……高識爲東所[3]  冤  ……”。“囗”原簡作,當釋“願”。如“五一簡”291“願得吏與幷力”中“願”原簡作,該句意為:希望得到其他官吏的協助,“願”為希望之義;簡126 “與男子烝願雷勒相比近知習”中“願”字原簡作 ,該句意為:和男子烝、願、雷、勒比鄰,彼此熟悉,“願”為人名;《長沙尚德街東漢簡牘》154“疎往願忍”中“願”原簡作[4],《敦煌漢簡》18“錢願卿=諸卿會日出”中“願”原簡作[5],可資參看。原考釋釋文為:……高識爲東所  冤  ……,其中“高識”語義暫不明,“願”為希望,“所願”為所希望的那樣,“東”:我們懷疑為人名。綜上,這句話的語譯為:……高識為東所希望的那樣。  冤……
  3. 
  《五一簡·叁》簡984釋文“游徼殷,亭長張漢,不窮追”第四個字原考釋釋為“泓”,原簡字形作,當釋“弘”。弘:人名。“五一簡”中“泓”字寫作(簡404),(簡4425+1080),(簡1186),從水從弘;“弘”字寫作(簡1044),(簡1098B),(簡1854+3085+1098),從弓從厶,“厶”形實為“口”形之訛。“泓”與“弘”兩字字形的差別僅在於左部是否有“氵”部。簡984中的形左部當為“弓”形,構件“弓”三短橫中間都殘損了一小部分,將構件“弓”截成兩部分,看起來像是“氵”與“弓”兩部分。若為“泓”字,則左部的“氵”形後兩筆點畫之間有粘合,而(簡404),(簡4425+1080)字形中的“氵”部三點畫各自分離並沒有粘合在一起,與確為“泓”字的字形左部不合,除此之外,中部所謂的“弓”形字形書寫很受局限,所佔整字的字形空間過小,整字整體看起來很不協調,與(簡404),(簡4425+1080)中的“弓”形不合。若將簡984形左部看成整體的“弓”形,中部只是簡牘字跡殘損的原因,完全符合“五一簡”中其它確為“弓”字字形的正確寫法,字形書寫間架結構整體看起來更為協調,故簡984形當釋“弘”字而非“泓”字。
  經上文分析,該句簡牘釋文當為:左賊史式,白:府記曰:王政傷枕,待事掾郭憙,賊捕掾黃朗,游徼殷,亭長張漢不窮追。其中“左賊史”、“待事掾”、“賊捕掾”、“游徼”、“亭長”皆為官職名。“左賊史”:“左賊史,即左賊曹史。嚴耕望考證漢代郡吏:‘又漢碑所見,有同曹掾史並列,史恒次於掾;諸曹掾史盡列,則先列註曹掾,然後因已列曹掾之次序歷舉諸史;且或掾僅一人,史分左右中者。’又根據嚴耕望考證,漢代郡縣之下皆設賊曹。”[6]“待事掾”:漢代縣曹掾,負責朝廷雜物;“賊捕掾”:漢代縣屬吏,主捕盜事[7]。“游徼”、“亭長”:《漢書·百官公卿表》:“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長;十亭一鄉,鄉有三老、有秩、嗇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嗇夫職聽訟,收賦稅。游徼徼循禁賊盜。”[8]
  “白”為稟告,為下級向上級陳述、稟報工作、提出建言的文書,“五一簡”和東牌樓漢簡中多見,常出現在文書開頭或結尾。《玉篇》:“告語也。”[9]“府記”:《華陽國志·巴志》:“披衣出門應,府記欲得錢”,劉琳註:“官府宣示命令的文書。<漢書·何武傳>顏師古註:‘記,謂教命之書’。”[10]“傷”:《說文解字》:“創也。從人。省聲。”[11]“傷”字表明該文書在報告一桩傷人案件。“窮追”:《漢書·匈奴傳上》:“前此者,漢兵深入窮追二十餘年,匈奴孕重墮殰,罷極苦之。”[12]、王政、枕、郭憙、黃朗、殷弘、張漢,皆為人名。     
  綜上,這句話的語譯為:左賊史式報告,府記曰:枕被王政所傷害,待事掾郭憙,賊捕掾黃朗,游徼殷弘,亭長張漢,他們沒有持續逐捕。
  4. 守左
  《五一簡·肆》簡1684釋文“臨湘守令君守丞習下守左”中“佐”字原簡作,原考釋釋“佐”,當釋“左”。該枚簡牘四周多處殘損,不能確定字形左部是否殘損了“亻”部,但從該簡牘文書記載的內容來看,該簡中多見語詞“守左”,如簡460作(守左尉區祾案筭離鄉),簡1134作(·守左尉祾追賊小武陵亭部),簡1444作(□守左尉),簡1454A面作(湘令君丞告守左尉)等,而“守佐”一詞卻未見。在漢代簡牘文書中,“守左”與“尉”字一起出現,構成一個語詞“守左尉”,“守左尉”指在試職期內的左尉,為官職名。“五一簡”中常出現“職官名+人名”的書寫,如簡94“兼左賊史修,助史壽、龐白:待事掾囗……與守史黃錯、胡訓掩廋囗龍山中囗……”,[13]其中職官名後的修、壽、龐白、黃錯、胡訓皆為人名;簡355+357“三月七日辛未長沙大守審、丞虞告:兼賊曹掾崇、史信,中東部勸農掾督郵書掾常、良、党,上湘賊捕掾康、督盜賊綏謂臨湘、醴陵、攸、湘南寫移……”,[14]其中職官名後的常、良、党、康、綏皆為人名。根據本簡內容“臨湘守令君”“守丞習下”來看,是文書發出者的職位以及人名的書寫,“臨湘守令君守丞習下”後緊跟“守左”二字,故“守左”後應脫一“尉”字以及“守左尉”的人名,但因簡牘殘損而不可知。因此我們推測該竹簡因下部殘損而缺少了“尉”+人名這幾個字。從文字書寫來看,“左”字所佔簡牘空間大小和其在同枚簡牘中的上一字“守”字所佔簡牘空間大小一致,字形截圖為:(簡1684A 臨湘守令君守丞習下守佐),也可作為“左”為完整字形的一個旁證。故簡1684A面字形即是完整字形,字形並未有所殘損。
  經上文分析,該句簡牘釋文當為:永元十六年六月戊子朔日,臨湘守令君守丞習下守左囗(尉)……(人名)。【A面】其中“永元”為漢和帝年號,永元十六年即公元104年。“守令君守丞”記錄了郡守、縣令、守丞三種官職名稱。《漢書·陳勝項籍傳上》:“攻陳,陳守令皆不在,獨守丞與戰譙門中。不勝,守丞死”,師古曰:“守,郡守也。令,縣令也。……守丞,謂郡丞之居守者。一曰郡守之丞,故曰守丞。”[15]守令是郡守與縣令的合稱,是漢代郡縣高級行政長官。君:守令之尊稱。守丞:官職。“習下”:人名。“守左尉”:“守”指官吏試守謀職。《後漢書·百官五》:“尉大縣二人,小縣一人”,註引應劭曰:“大縣丞左右尉,所謂命卿三人”,說明在漢代官制體係中,尉與令、丞一起構成縣一級官吏,只有較大的縣才有左右尉。
  綜上,這句話的語譯為:永元十六年六月戊子朔日,臨湘縣守令君、守丞習下、守左尉某某(人名殘)……
  5.說“御”
  “五一簡”中的“御”字寫法特殊,主要寫作兩種字形,A形作(木兩行 384A)、(木兩行 2646)。B形作(木牘37)、(函封124A)、(木兩行304)。A形從彳、從卩,中間寫作“失”形,B形從彳、從卩,中間寫作“先”形,二者都和“御”字的初形本義相差甚遠。下面分析A、B兩種字形的來源過程。
  “御”字甲骨文作(合2136正 賓組)[16],從卩,從攴,從午會意,午亦聲,會人跪坐持杵操作之義,因此有用、治的意思[17]。楚文字標準字形都從彳、從止、從卩、從午,午亦聲,如:(包二·一三)[18]。秦文字“止”部開始速寫成“Z”形,如秦簡牘作(關簡241)、(睡簡12)[19]。漢簡在秦簡的基礎上,“午”形經過隸變,線條拉直,“午”部與“止”部寫成“去”形、“夫”形,如敦煌馬灣圈漢簡作(551~吏)、(794守~器)、(1108監~史)[20],居延舊簡作(迎司~錢居延170.7)[21]。漢簡中草書“去”形與“矢”形已訛混,如尹灣漢簡中“知”作(尹120);敦煌馬圈灣漢簡作(敦48)、(敦132)、(敦227),“去”作(敦113)、(敦41)、(敦40),左側所從基本相同[22],因“矢”與“失”字形極為相近,故“五一簡”“御”字中部由“去”形進一步訛混為“失”形,作(木兩行384A)、(木兩行2646)。
  漢簡中“失”字與“先”字相互訛混,如“失”字居延舊簡作(毋令復直(值)勤~幸183·3)[23],居延新簡作(居延新簡E.P.F22:1~以證財物)、(E.P.F22.288~以證不言請)[24],同批材料中“先”字一部分作(~罷206·24)、(~輔食265·2A)[25],該字形與“先”字同,另一部分作(居延新簡E.P.F22:318吏格鬭~亡)[26],該字形與“失”字同。故“五一簡”“御”字中部由“失”形進一步訛混為“先”形,作(木牘37)、(函封124A)、(木兩行304)。
  綜上,“五一簡”中特殊字形的“御”字演變過程為:(合2136正 賓組)—(包二·一三)—(關簡241)—(馬灣圈551~吏)、(馬灣圈1108監~史)—(五一簡384A)—、(五一簡304)。
  

參考文獻
  [1](漢)班固:《漢書》,中華書局,1962年。
  [2](梁)顧野王:《宋本玉篇》,中國書店,1983年。
  [3]榮庚:《金文編》,中華書局,1985年。
  [4]甘肅省文物考古所編:《敦煌漢簡》,中華書局,1991年。
  [5]張守中:《睡虎地秦墓文字編》,文物出版社,1994年。
  [6]李守奎:《楚文字編》,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年。
  [7]劉釗等編:《新甲骨文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年。
  [8](宋)范曄撰,(唐)李賢等註:《後漢書》,中華書局,2011年。
  [9](漢)許慎:《說文解字》,中華書局,2013年。
  [10]季旭昇:《說文新證》,藝文印書館印行,2014年。
  [11]白海燕. “居延新簡”文字編[D]. 吉林大学, 2014.
  [12]王寧:《漢字構形學導論》,商務印書館,2015年。
  [13]黃德寬:《古文字學》,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
  [14]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選釋》,中西書局,2015年。
  [15](晉)常璩,劉琳校註:《<華陽國志>新註譯》,四川大學出版社,2015年。
  [16]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編:《長沙尚德街東漢簡牘》,岳麓書社,2016年。
  [17]張紅芳:《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字體研究》,河北師範大學,2018年。 
  [18]程艷:《居延新簡文字研究》,河北人民出版社,2018年。
  [19]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壹》,中西書局,2018年。
  [20] 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貳》,中西書局,2018年。
  [21] 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叁》,中西書局,2019年。
  [22] 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肆》,中西書局,2019年。
  [23] 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伍》,中西書局,2020年。
  [24] 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陸》,中西書局,2020年。
  [25]李洪財:《敦煌馬圈灣漢簡草書釋正》,《出土文獻》,2021年。
   


[1] 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貳》,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第180頁。
[2] 白海燕:《“居延新簡”文字編》, 吉林大学, 2014年,57頁。
[3] “囗”為未釋字,下畫下劃線,為筆者釋讀之字。下文筆者釋讀研究之字也用下劃線標出,不再說明。
[4] 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編:《長沙尚德街東漢簡牘》,長沙:岳麓書社,2016年,第136頁。
[5] 甘肅省文物考古所編:《敦煌漢簡》,北京:中華書局,1991年,第2頁。
[6] 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選釋》,上海:中西書局,2015年,第130-131頁。
[7] 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選釋》,上海:中西書局,2015年,第137頁。
[8] (漢)班固:《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742頁。
[9] (梁)顧野王:《宋本玉篇》,北京:中國書店,1983年,第371頁。
[10] (晉)常璩,劉琳校註:《華陽國志》新註譯,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18頁。
[11] (漢)許慎撰,(宋)徐鉉校定:《說文解字》,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第164頁。
[12] (漢)班固:《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3781頁。
[13] 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壹》,中西書局,2019年,第113頁。
[14] 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壹》,中西書局,2019年,第170頁。
[15] (漢)班固:《漢書》,中華書局,1962年,第1787-1788頁。
[16] 劉釗,洪颺,張新俊編纂:《新甲骨文編》,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年,104頁。
[17] 季旭昇:《說文新證》,台北:藝文印書館印行,2014年,132頁。
[18]滕壬生:《楚係簡帛文字編(增訂本)》,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8年,184頁。
[19] 方勇:《秦簡牘文字編》,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50頁。
[20] 趙丹丹:《敦煌馬圈灣漢簡文字編》,吉林大学,2019年,48頁。
[21] 李瑤:《居延舊簡文字編》,吉林大学, 2014年,122頁。
[22] 李洪财:《敦煌马圈湾汉简草书释正》,《出土文献》,2021年9月, 68頁。
[23] 李瑤:《居延舊簡文字編》,吉林大学, 2014年,752頁。
[24] 白海燕:《“居延新簡”文字編》, 吉林大学, 2014年,816頁。
[25] 李瑤:《居延舊簡文字編》,吉林大学, 2014年,586頁。
[26] 白海燕:《“居延新簡”文字編》, 吉林大学, 2014年,816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4年7月9日16:31。)

© Copyright 2005-2021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