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陽兔子山七號井西漢簡牘》新見“右戶曹”考
作者:宋靜瑩  發布時間:2024-08-22 21:15:53
(聊城大學)
(首發)

  《益陽兔子山七號井西漢簡牘》[1]⑦507第二行第一字整理者未釋,筆者以為當釋為“右”。字形右側筆畫殘缺,左側“口”部形體保留完整,上部似為三橫綫,第二和第三筆筆畫有相連接之處,應是起筆墨跡重,如第一筆的橫綫頭部有向下的墨跡,第二筆也是一樣的情況,從而造成筆畫相連的假象,實際是分離的兩筆。遍檢下部從“口”形且上部還有相似筆畫的字形僅有:司、右、各。司,益陽兔子山七號井西漢簡文出現十三次,上部筆畫皆為兩橫筆,無一例外,寫法與未釋字不同,故可排除。各,從口從夊,益陽兔子山七號井西漢簡文出現二十一次,“夊”形的第一筆呈右下傾斜,與未釋字的筆畫方向不一致,簡文有一字形作(⑤壹50),看似與未釋字很相像,整理者釋為“各”,有待商榷,“各”上部的第一筆筆畫未見,不太可能是“夊”形,此其一;簡文釋文為:“〼令各邑𢳎急急急□〼”,“各邑”或可釋為“右邑”,沒有釋為“各”的必然性,此其二。故“各”也可以排除。
  未釋字的右下角還有部分筆畫脫離字形,呈向左傾,“右”在益陽兔子山七號井簡牘僅出現一次,筆畫呈向右傾斜,以“右”為偏旁的字形也有好一部分呈向“右”傾。然而益陽兔子山七號井簡牘筆形的變化豐富,在該批簡牘中仍有很多從“又”的字形尾部筆畫向左傾,如“發”“使”“丑”“若”字(字形看表一第三行),察其字形,與“右”的情況一致,此其一。“右”的上部筆畫書寫工整,同簡所從“又”形的其他字也有很多這樣的寫法,如(君,⑦378)、(吏,⑦355)、(事,⑦320+⑦391),“君”“吏”和“事”字所從“又”形寫法前三筆工整、橫畫平行,與未釋字上部三筆寫法極為接近,此其二。
  綜上,此字當釋為“右”。摹寫字形見表一,釋文補作:
  〼……□□□〼
  右戶曹□□上□〼
  ……〼

   
(原簡截圖)⑦507(復原圖)⑦507
       
③6背⑦319+⑦321⑦743⑨5

  據文字考釋隸定,本簡新出現一官職名——“右戶曹”。下面談談“右戶曹”的起源與發展。
  (一)“曹”之起源
  “曹”之分治,首見於《墨子·號令》:“卒侍大門中者,曹無過二人。”“候者曹無過三百人,日暮出之,為微職。”
  “曹”成為一種官制目前始見於秦代。仲山茂最先提出秦代縣屬吏的工作場所分為“廷(府)”和“官(府)”;縣令、縣丞、令史位於“廷(府)”內,施行分曹治事,各曹由令史負責;官嗇夫、佐、史位於“官(府)”內,官嗇夫負責的官與令史負責的曹是有區別的。[2]
  曹之職責,郭洪伯進一步明確提出是為縣道的輔助部門:“令史組織構成了縣道的輔助部門(猶如今天的‘辦公廳’),負責溝通中樞(長吏)與職能部門(稗官)、監督和審查職能部門等事務。輔助部門有不同的辦公場所,也就是曹。每個曹對應特定的輔助性工作,一般是按照職能部門的格局來劃分,如戶曹、倉曹、司空曹之類。令史到曹當班,即‘直曹’或‘署曹’,從而形成分工。‘直曹’有流動性……比如一個令史被指派‘直戶曹’,那麼可以稱這個令史為‘主戶令史’,相當於戶曹掾史的原型。”
  又曰:“這一時期曹的意義可能在於保存某類文書的場所:比如與戶口有關的文書都保存在戶曹,如果要辦理與戶口有關的輔助性事務,就到戶曹當班。此時曹雖然已經包含特定的分工,但還算不上確切的部分,而且不論人力還是科層完善程度都無法和稗官相比。” [3]
  黎明釗、唐俊峰則指出:“秦代縣行政的曹尚未發展為西漢中後期後主導縣行政事務的角色,但這不代表它們在當時不是固定、恆常的組織,也不代表它們僅僅負責官文書的出納、集計和保管。”又曰:“土口先生以為秦代縣行政中的曹只是令史職務的其中一種表現,屬流動、臨時的組織,不存在固定的吏員,因此不能單純因里耶秦簡出現‘曹’便認定它們已經成固定、恆常的組織……甚至土口先生本人也不得不承認秦代的戶曹、獄曹、吏曹已成為固定組織,負責處理縣廷專門事務。”[4]
  在秦代,對曹這一職位是否成為一個固定的、穩定的職能機構,各家說法不一。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戶曹、獄曹、吏曹這些曹職在當時已然成為一個穩定的職位。
  (二)戶曹
  嚴耕望指出:“《續志》,公府‘戶曹主民戶、祠祀、農桑。’郡國戶曹是否兼勸農事不可知;而民戶祠祀之職則確然可考。如《洪範‧五行傳》:‘戶曹共口數。’翼奉亦云‘主名籍’‘主民利戶口’。此即曹名可知也。《酷吏‧尹賞傳》,為長安令,‘乃部戶曹掾史……雜舉長安中輕薄少年惡子無市籍商販作務而鮮衣凶服被鎧扞持刀兵者,悉籍記之。’是其例。故韋昭《辯釋名》云:‘戶曹,民所羣聚也。’翼奉又曰:‘戶曹主婚慶之禮。’蓋因主民戶而兼及之。”又曰:“戶曹既主民戶及禮俗事,遂推而至於祠祀亦職之。”[5]故戶曹的主要職責在於民戶祠祀之事。嚴耕望所引史料以東漢的內容為主,受時代所限未能見到更晚出土秦至漢初的文獻。
  秦代郡府就已有户曹之職,陳湘園提出:“謝坤綴合里耶秦簡8-1044+8-978,證實了秦代洞庭郡太守府設有戶曹……據此可知,郡府諸曹的設置始于秦。郡太守府‘戶曹’還見於里耶秦簡9-2076。”[6]
  郡府既有“户曹”,縣廷自然也有相對應的“戶曹”職位,如里耶8-1489(正)有“廷戶曹”。
  如上所述,“戶曹”一職在當時已經認定為一個穩定的職位,但是“戶曹”一職還未見“左右”分化。
  (三)左右戶曹
  依《中國官職大辭典》所述:“公府右戶曹:公府諸曹之一。東漢太尉府置戶曹,主民戶祠祀農桑事。東晉元帝以後公府置右戶曹,設右戶參軍,南朝宋沿置。北魏北齊三師、二大、三公府設兼右戶行參軍。”[7]按辭典的說法,設置右戶曹是於東晉以後,同時,筆者也查證中國哲學書電子計劃、漢籍全文資料庫、鼎秀古籍全文檢索平台等典籍史書,引得市出土文獻有關碑文材料,發現“左右戶曹”僅見於東漢晚期碑文《竹葉碑》《中部碑》和《昭覺石表》。里耶秦簡和嶽麓秦簡有“戶曹”一職,也不分左右,東漢中期的《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則有“左戶曹史”一職。
  《中部碑》已亡佚,洪适《隸釋》卷十六:“中部碑,隸額,今在均州。凡題名五十餘人,如漢世碑陰;而有額,謂之‘中部’,殊不可曉。石理漫滅,名字㢙有存者。”《隸釋》錄有碑陰文字:“右戶曹史陳□□□。右金曹史王□□。法曹史□□子慎。右賊曹史王□叔□。”
  《竹葉碑》約於清康熙末至乾隆初年出土,現藏山東省曲阜市漢魏碑刻陳列館:“□□曹□薛夏侯□,/□□□□蔣□,/功曹史薛曹嘉,/中部督郵蕃郭尚,/南部督郵文陽侯脩,/北部督郵魯王壽,/守□卿文陽張躭,/左戶曹史魯孔元,/右戶曹史薛□□,/□□史□□□,/□曹史□□□。/”
  《昭覺石表》於四川省涼山彜族自治州昭覺縣四區好谷鄉發現:“領方右戶曹史張湛白:前換蘇示有秩馮佑,轉爲安斯有秩。”
  《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壹),釋文作:
  五四  竹簡2010CWJ1①:25-23
  左戶曹史麟白,民自言辤如牒,請記告安民
  “右戶曹史”一職見於《中部碑》《竹葉碑》和《昭覺石表》,“左戶曹史”一職見於《竹葉碑》和《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從以上材料可知,最遲於東漢中期就已將“戶曹”一職細化。事物的變化不是突然的,而是通過一系列緩慢而自然的細微變化積累而成,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左右戶曹”的分化也是這樣,以往雖然是於東漢碑文和簡牘材料中出現,但戶曹職位的分化有可能比這些材料出現的時間早。幸運的是,西漢初年《益陽兔子山七號井西漢簡牘》已出現“右戶曹”這一職位,證明了戶曹職位的分化應提早至西漢初年。
  本文通過文字考釋,確定⑦507未釋字為“右”,因而確定了該簡“右戶曹”一職稱,又疏理了以往材料中的“曹”“戶曹”“左右戶曹”的職務內容及發展演變,並將“左右戶曹”職官名的出現時間大大提前了300年,也就是說“左右戶曹”的職務應始於西漢初年,這個發現在中國職官史上應該有一定的意義吧!
   
  附記:與季旭昇老師交流時,曾指點學生“右戶曹”一職可以探源,終成此文。文章撰寫過程中,承蒙趙立偉師惠賜資料。在此謹致感謝!文章有誤之處均有本人承擔。
   


[1]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益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國人民大學歷史系編著:《益陽兔子山七號井西漢簡牘》,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
[2] 仲山茂說轉引自單印飛:《秦至漢初縣行政機構設置辨析》,《中國史研究》2022年第1期,第68頁腳註。
[3] 郭洪伯:《稗官與諸曹——秦漢基層機構的部門設置》,卜憲群,楊振紅編:《簡帛研究2013》,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124頁。
[4] 黎明釗,唐俊峰:《里耶秦簡所見秦代縣官、曹組織的職能分野與行政互動--以計、課爲中心》,《簡帛》2016年第2期,第140-141頁。
[5] 嚴耕望:《秦漢地方行政制度: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北京聯合出版公司2020年,第130頁。
[6] 陳湘園:《秦至漢初簡牘所見郡縣屬吏研究》,湖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23年,第79頁;另謝坤:《讀<里耶秦簡(壹)>札記(四)》,武漢大學簡帛網,2017年8月31日,http://www.bsm.org.cn/?qinjian/7611.html
[7] 俞鹿年:《中國官職大辭典》,黑龍江出版社1992年,第181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4年8月21日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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