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走馬樓西漢簡牘》讀札
作者:李昌宇  發布時間:2025-05-22 09:37:53
(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院)
(首發)

  《長沙走馬樓西漢簡牘》四冊出版以來,多位學者在簡帛網發表釋文校正與標點勘誤的文章。筆者此前校讀簡文,亦略有所獲,今將部分拙見條列於下,不當之處,祈方家見教。
   
  一、《壹》簡092/0256
  四年八月壬辰乙未,內官長收守臨湘丞敢言之(後略)[1]
  按:圖版“辰”下尚有一“朔”字,整理者脫之,當據圖版補。
   
  二、《壹》簡093/0657+1555
  (前略)駕(加)論【命不】智(知)何人髡鉗笞百
  按:原簡自“笞”下大部殘斷,“百”字或是以辭例及殘存筆畫所補。“百”下一字,原釋文闕釋,其殘存筆畫,系一“捺”的末端,據辭例及筆畫,或可補釋爲“釱”。
   
  三、《壹》簡110/0088+111/0093
  五年八月丁亥戊申,便侯相嘉移臨湘、少府、大(太)僕、江陵、臨沮、棓陵、零、夷道:案贖罪以下,寫劾、辟、報爰書移。書到。令史可論。充國貴罷軍執。勝曰:吳、酉、則、倚莊、持壽[2]、勝自具,計入即不在所,在所亦論如律令。
  按:“五年八月丁亥戊申”,原釋文脫“亥”下之“朔”字,當據圖版補之。[3]“壽”字,原釋文或誤,該字圖版作,與簡108/0031、113/0110同,當作“嚋”。持嚋,爲便侯相。另,“充國貴罷軍執”爲四人之名,當標點作“充國、貴、罷軍、執”。[4]
  簡110/0088+111/0093標點或當作“五年八月丁亥戊申,便侯相嘉移臨湘、少府、大(太)僕、江陵、臨沮、棓陵、零、夷道:案贖罪以下,寫劾、辟、報爰書移。書到。令史可論充國、貴、罷軍、執。勝曰:吳、酉、則、倚莊、持壽、勝自具,計入即不在所,在所亦論如律令。”
   
  四、《壹》簡204/0265
  六年六月辛亥朔丁未,臨湘令越敢言之(後略)
  按:該簡圖版漫漶,不甚清晰。原釋文“六年六月辛亥朔”及“未”應可從,“丁”則可商,若以辛亥爲朔日,則排不出丁未日。若整理者釋文不誤,則爲書手誤書。但該字難以確定,孰是孰非,筆者難斷,僅指出該問題供方家參考。
   
  五、《壹》簡241/0354
  鉗……〼
  會……〼
  按:“鉗”下墨跡依稀可辨,圖版作,可能是“百”字。該字和“鉗”之間,有一定空間且依稀有筆畫殘存,應有一字。釋文可補作:
  鉗□百……〼
  會……〼
   
  六、《壹》简276/0428
  六年八月庚辰朔甲寅臨湘令〼
  ……告〼
  按:據圖版,該簡釋文應無誤。然若該月爲庚辰朔,則排不出甲寅日。據整理者意見,走馬樓西漢簡中的“六年”應爲漢武帝元朔六年,是年八月庚戌朔,甲寅爲該月第五日。則原簡“庚辰”可能是“庚戌”之誤書。
   
  七、《壹》簡281/0436
  〼丑夜關中
  〼關其夜半
  按:“丑”前一字,原釋文闕釋,其圖版作,据殘存筆畫推測,可能爲“癸”字。“干支+夜”多見於走馬樓西漢簡,如《壹》簡320/0488“正月丁未夜”、《壹》簡0037/0537“丁亥夜未明”、《贰》简003/0423“元年六月辛丑夜人定时”等。
   
  八、《壹》簡331/0510
  月丙子朔戊午
  囚簿……敢言之
  按:該簡漫漶嚴重,文字多不識。然若以丙子朔,則排不出戊午日。存疑之釋文與原簡當有一誤。
   
  九、《壹》簡388/0652
  〼曰名吏(事)里若〼
  〼吳人髡鉗城旦
  按:据圖版,“名”與“吏”之間有明顯筆畫殘存,應有一字,整理者脫之。圖版作d72a83ace018cb0174a550a5a4c0ff7,細審之,似乎和“戊”較爲相似,如簡189/0233,當補之。作:
  〼曰名吏(事)里若〼
  〼吳人髡鉗城旦
   
  十、《壹》簡486/0802
  死即順劾自誣服論。巿└豚└始皆可問驗辤。
  按:“巿”前有一墨點,整理者未釋。
   
  十一、《貳》簡005/0414
  使之方來。須臾女子來,詔〈超〉曰:此女子是亡者。乘之即問女子曰:亡者非?已告
  ?女子對曰:亡者,未告。乘之即將到臨湘廷,屬南鄉嗇夫壬、備盜賊令史多。
  按:“詔”一字,整理者認爲係“超”之誤寫,故釋文作“詔〈超〉”。細審圖版,該字左部分筆畫與前簡004/0776+0775中三處“超”字均一致(),爲“走”旁,而非“言”。原簡正作“超”,非“詔”,簡文不誤。
   
  十二、《貳》簡018/0351
  先在正月壬寅赦前不
  按:“論”字原釋文存疑。從殘存筆畫來看,可確釋。
   
  十三、《貳》簡036/0536
  人來言曰:迺前未伏一日,橘州中有亡者,其人在宮司空,不識其何界壽(疇)。即令亭長朝召令史乘之,令往問在臨湘界、南山界,其人已告未,未告,將其
  按:整理者將“不識其何界壽(疇)”中“壽”字屬上讀,並認爲與“疇”字相通,與“界”連屬成詞作“界疇”,實有誤。此簡與簡035/0559、簡037/0866俱爲具獄史釘訊問臨湘令壽的爰書,此處的“壽”指臨湘令壽,當屬下讀,作“壽即令亭長朝召令史乘之”。相同用例見簡013/0185“壽即令亭長朝召令史乘之”。且簡037/0866有“壽有(又)令亭長信召乘之”簡文,之所以用“有(又)”,正是因爲此前臨湘令壽已經發出過令亭長徵召人的動作,可知簡036/0536的“壽”確當屬下讀,是指臨湘令壽,爲“令亭長朝召令史乘之”的主語。釋文當改作:“人來言曰:迺前未伏一日,橘州中有亡者,其人在宮司空,不識其何界。壽即令亭長朝召令史乘之,令往問在臨湘界、南山界,其人已告未,未告,將其”。另,簡062/0935+0384釋文所謂“何界壽(疇)在”亦當存疑,所涉複雜,筆者有另稿討論。[5]
   


[1] 本文所引簡文皆出自《長沙走馬樓西漢簡牘》,下引皆僅出簡號,恕不具注頁碼。參見長沙簡牘博物館、湖南大學簡帛文獻研究中心編著:《長沙走馬樓西漢簡牘》,長沙:嶽麓書社,2024年。
[2] 標點据唐强先生意見改,但其仍有未盡之處。參見唐强:《〈長沙走馬樓西漢簡牘〉校讀札記》,簡帛網http://www.bsm.org.cn/?hanjian/9489.html,發佈時間2024年10月25日。
[3] 蔣曉韌先生亦指出此處。參見蔣曉韌:《〈長沙走馬樓西漢簡牘〉“郡買置傳車具逾侈案”整理札記(一)》,簡帛網http://www.bsm.org.cn/?hanjian/9607.html,發佈時間2025年2月25日。
[4] “罷軍”爲人名,多見於史籍及西北漢簡,不贅舉。蔣曉韌先生此前認爲“‘貴罷’與‘軍’‘埶’當句讀,即貴被罷免,而非貴罷免軍與埶。”即認爲“罷”是罷免之意。實則有誤。后蔣先生修正了自己的觀點,認爲“罷軍”當係人名。但其僅校改了簡122/0044,仍未對簡110/0088+111/0093施以正確的標點。蔣曉韌:《〈長沙走馬樓西漢簡牘〉“郡買置傳車具逾侈案”整理札記(一)》,簡帛網http://www.bsm.org.cn/?hanjian/9607.html,發佈時間2025年2月25日;蔣曉韌:《〈長沙走馬樓西漢簡牘〉札記(二)》,簡帛網http://www.bsm.org.cn/?hanjian/9612.html,發佈時間2025年3月7日。
[5] 筆者曾就此條及相關問題求教汪桂海師,獲益良多,謹致謝忱。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5年5月21日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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