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耶秦簡牘所見陽陵考
作者:晏昌貴、鐘煒  發布時間:2005-11-03 00:00:00

(首发)

  2002年4月至7月,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里耶古城进行抢救性发掘,在一号古井(编号J1)中发现了大批秦代简牍。从已公布释文看,这批简牍属秦朝县一级政府的部分档案。据简文纪年可知,当是秦始皇及秦二世时期的遗物。内容包括政令、各级政府之间的往来公文、司法文书、吏员簿、物资(含罚没财产)登记和转运、里程书。由于这批简牍数量巨大、内容丰富,引起国内外众多学者的高度重视[1]。本文就其中所见的“阳陵”略述己见,请大家批评指正。
  据已公布的里耶秦简牍释文,“阳陵”地名出现了60次,是已公布简牍释文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地名。其中有59次出现在所谓“追讨戍卒赀钱”的文书中,只有一件例外,见于J1⒃5背面第4行,文曰:“三月癸丑,水下尽囗阳陵士囗匄以来。”但细察此件文书照片(图二二左3),“阳陵”字迹不清,与其他“阳陵”似有差别,所以这二字是否可以释作“阳陵”仍有疑问。即使释文无误,这一处“阳陵”是否可与其他诸例一样看作县名,仍有疑问。按简牍中与之类似的文例有如下诸条:
  (1)八月癸巳,水下四刻,走贤以来。(J1⑧133背)
  (2)十月戊寅□己巳以来。(J1⑧134背)
  (3)四月甲寅日中,佐处以来。(J1⑧152背)
  (4)九月庚午旦,佐壬以来。(J1⑨981背)
  (5)正月丁酉旦食时,隶妾冉以来。(J1⑧157背)
  (6)八月壬辰,水下八刻,隶妾以来。(J1⑨984背)
  (7)七月癸卯,水十一刻,刻下九,求盗、簪袅阳成辰以来。(J1⒃5背)
  (8)囗戊申夕,士五(伍)巫下里闻令以来。(J1⒃6背)
  (9)甲辰水十一刻,刻下者十刻,不更成里午以来。(J1⒃9背)

  上举除第2条不明外,其余8条格式大体相同,先写月、日、时刻,后写爵称(身份)、人名、以来。《选释》注:“隶妾,刑徒”;“求盗,亭中专司捕盗的人员”;“簪袅,秦二十级爵的第三级”;“士伍为平民”;“不更,秦二十级爵之第四级”。于“走”、“佐”则无注,但注“贤”、“处”、“壬”为“人名”,则“走”、“佐”亦当为爵称或身份之标识。《文选》卷41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太史公牛马走”,李善注:“走,犹仆也”。是“走”或即为“仆”。“佐”则当为“书佐”,《史记·萧相国世家》:“秦御史监郡者与从事,常辨之。(萧)何乃给泗水卒史”。《索隐》:“如淳按:律,郡卒史、书佐各十人也。”《选释》又注“阳成”说:“里名”。1~6条无里名,当是传送文书者身份低微,或依附于官府私人,非国家编户齐民之故。由上述诸例观之,则“阳陵士”后所缺之字当是“五(伍)”,“匄”为人名。此处“阳陵”若为县名,则与上述7~9条作里名不合。若“阳陵”为里名,亦与爵称在前,里名在后不合。《选释》本条标点为“三月癸丑,水下尽,囗阳陵士囗匄以来”,可能正是考虑到这一情况。总之,本条“阳陵”还有待进一步考察。
  其余59处“阳陵”文例大同小异,今录一例,以资考察。J1⑨3正、背面:
  卅三年三月辛未朔戊戌,司空腾敢言之:阳陵下里士五(伍)不识,有赀余钱千七百廿八。不识戍洞庭郡,不智(知)何县署。今为钱校券一,上谒言洞庭尉,令署所县责。以受(授)阳陵司空,司空不名计,问何县官计,付署计年名为报,已訾责其家,家贫弗能入。有物故弗服,毋听流辞,以环书道远。报,署主责发。敢言之。
  四月壬寅,阳陵守丞恬敢言之:写上,谒报,署金布发。敢言之。∕堪手
  卅四年七月甲子朔辛卯,阳陵遫敢言之:未得报谒追,敢言之。∕堪手
  卅五年四月己未朔乙丑,洞庭叚(假)尉觽谓迁陵丞:阳陵卒署迁陵,以律令从事,报之。∕嘉手。以洞庭司马印从事。  敬手

  整件文书由“敢言之”或“某手”结尾,以时间开头,可分为四段。大意是说:秦始皇33年(前214年)3月28日,阳陵司空腾报告说,阳陵县下里士伍名叫“不识”的,积欠赀钱1728枚,需要追讨,但不识充当戍卒,现不知在洞庭郡哪一个县服役,即归哪一个县管辖。现制作一份财务校验文书,上报给洞庭尉,命令管辖不识的县将追讨欠债的情况告知阳陵司空。阳陵司空现不再承担上报这笔债款的责任,查明欠债戍卒由哪个县管辖,即由哪个县负责统计在上报的年报表中。过去已向他的家庭追讨过欠款,因家里贫穷无法缴纳欠债,只好转到他服役之处。文书送达后要回报,文书由管辖追讨欠债的部门开启。4月初8,阳陵守丞恬将司空腾的报告转批给主管财务的“金布曹”,责成上报。由堪经手。秦始皇34年(前213年)7月28日,阳陵县令遫发现,上述公文至今没有呈报。由堪经手。秦始皇35年(前212年)4月初7,洞庭假尉觿通知迁陵丞说,阳陵戍卒现由迁陵管辖,应按律令处理,将文书抄录有关部门。由嘉经手。公文用“洞庭司马”印章封缄发送。由敬经手。
  类似的文书共有12件,“阳陵”下的里名有谿里、下里、孝里、仁阳、逆都、宜居、叔作、褆阳、□□,共8个。“里”为战国秦汉社会组织的基层单位,“里”上即为“县”,云梦睡虎地秦简《封诊式·覆》:“士伍,居某县某里,去亡。”[2]明确记载“县”下即为“里”,故里耶简所记“阳陵”无疑应属秦县级单位。上举简文中的“阳陵遫”,李学勤先生以为“系阳陵县令名速(“速”为“遫”的简体)”[3],也可证明简文中的阳陵为县名。
  关于里耶简“阳陵”县的地望,目前主要有以下二种说法:
  1、洞庭郡属县说
  由于里耶简文所记秦县多位于湘西北地区,尤其是武陵山地,故有学者将阳陵与迁陵、酉阳、沅陵等已知秦县相联系,认为阳陵在湘西北,为秦洞庭郡属县。如《选释》说:“洞庭郡辖下的阳陵县从未见诸史籍,或许今后新的考古发现将提供证明。”[4]
  诚如上文所说,“洞庭郡辖下的阳陵县从未见诸史籍”,这是此说最大的缺陷。此外,我们从简文本身亦可找到相关证据,证明阳陵非洞庭郡属县。上举简文说“有物故弗服,毋听流辞,以环书道远。”《选释》注云:“疑此句文字有误,似应作‘道远毋环书’。”J1⑨9正面写作:“已訾责鶨家,家贫弗能入。鶨有流辞,弗服勿听,道远毋环书。”正是《选释》所据。按“环书”当读为“还书”,“环”、“还”古通用[5]。《汉书·宣元六王传》:“博欲上书为大人乞骸骨去。王乃遣人持黄金五十斤送博,博喜,还书谢。”颜师古注曰:“还书,报书。”“报书”犹言回信。若依上述说法,则同在一郡之内,就谈不上道远了[6]。本组文书还返多历时日,如以简[9]12正、背文为例,其间隔时间是从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三月二十七日开始,由管理索钱的吏员开视。四月壬寅即初二日,阳陵代理县丞同意并抄发了司空腾的文书,公文旅行很长时间后,阳陵官员不耐烦了,故于三十四年(前213年)八月初一进行追问。又过大半年,到三十五年(前212年)四月七日,阳陵守丞又去迁陵依法执行这一公务。公文从阳陵至迁陵,又发回阳陵,至少需要大半年的时间。相隔时间如此长,说明阳陵、迁陵两县之间的距离当不会很短。从简文看,这组文书为阳陵卒在当地拖欠赀钱,而本人在洞庭郡当差。阳陵司空发现其事,于书发文追讨,其始只知“戍洞庭郡,不知何县署”,经调查,最后确知在迁陵县当差,于是洞庭假尉告知迁陵丞,“以律令从事”。文书完结。如果阳陵是洞庭郡属县,同在本郡当差,却不知在何县驻防,往返文书经年,这不是很奇怪吗?
  2、关中秦人故地说
  李学勤先生认为,“从文书内容看阳陵无疑是秦人故地,过去曾发现秦阳陵虎符,王国维先生作过考证,其地是否是因汉景帝陵改名的汉阳陵县(今陕西咸阳东北),尚待考虑。”[7]李文所说“王国维先生作过考证”,是指王氏所作《秦阳陵虎符跋》,“阳陵虎符”有错金篆书铭文12字:“甲兵之符,右在皇帝,左在阳陵”。王文除极力论证“阳陵虎符”为秦物外,于阳陵之地则说:“《汉志》阳陵虽云景帝所置,然《史记·高祖功臣侯年表》有‘阳陵侯’,《傅宽列传》亦同,《索隐》云:‘阳陵,《楚汉春秋》作阴陵’。然潍县郭氏有‘阳陵邑丞’封泥,邑丞者,侯国之丞,足证傅宽所封为阳陵而非阴陵。是高帝时已有阳陵,其因秦故名,盖无可疑。”[8]是王国维以为秦阳陵即《汉志》左冯翊之阳陵,为汉景帝陵。地在今陕西咸阳市渭城区正阳乡张家湾村之北[9]。《三辅黄图》载:“景帝阳陵,在长安城东北四十五里。按景帝五年作阳陵,起邑阳陵山,方百二十步,高十丈。”[10]近年据考古工作者实测,景帝阳陵底部东西166.5米,南北155.4米,封土高31.64米。以上实测数据与文献所载基本一致[11]。今按《汉书·地理志》左冯翊“阳陵”县条下班固自注云:“故弋阳,景帝更名。莽曰渭阳。”《史记·孝景本纪》说得更具体:“四年夏,立太子。立皇子彻为胶东王。六月甲戌,赦天下。后九月,更以弋阳为阳陵。”《史》、《汉》既言之凿凿,后世志书均从其说[12],恐怕不好轻易否定。所以李先生要说“尚待考虑”。
  汉景帝阳陵附近又有阳陵邑。据《汉书·景帝纪》载:景帝前五年“春正月作阳陵邑,夏募民徒阳陵赐钱二十万”。张晏注:“景帝作寿陵起邑。”《史记孝景本纪》云:是年“作阳陵渭桥。”略有异同。徒民当是充实阳陵邑的。阳陵邑位于阳陵以东,约在今高陵县马家湾乡一带[13]
  至于“阳陵邑丞”封泥,近年亦有发现,不过讨论者多以为是另一处阳陵,与汉景帝阳陵无关[14]。所依据的文献《史记索隐》,《史记·秦本纪》“子庄襄王”句下《索隐》云:“(庄襄王)名子楚,三十二而立,立四年卒,葬阳陵。”但《史记·秦始皇本纪》不作“阳陵”作“芷阳”,《史记·吕不韦列传》也说:“始皇十九年,太后薨,谥曰帝太后,与庄襄王合葬芷阳。”“芷阳”又写作“茝阳”,但没有作“阳陵”的。司马贞《索隐》只是一条孤证,不足为据。《史记·秦本纪》:“昭襄王四十年,悼太子死魏,归葬芷阳。”可见“芷阳”得名甚早,秦玺印有“茝阳少内”[15],秦封泥有“茝阳丞印”,值得注意的是,周晓陆、路东之编著《秦封泥集》,囊括所有秦封泥,却未收录“阳陵邑丞”,大约是有所怀疑吧[16]
  以上二说既然都与简文不合,我们还得另辟蹊径。按楚亦有“阳陵”县。包山楚简有如下简文:
  (1)昜陵司马达、右司马志为昜陵贷越异之金四益。(简119)
  (2)昜陵连嚣达、大卜(从辶)尹足为昜陵贷越异之黄金四益以翟种。(简112)
  (3)昜陵人远从志(简193)。[17]

  简文“昜陵”即“阳陵”。从阳陵有“司马”、“右司马”、“连嚣”等职官看,阳陵当为楚县[18]。关于楚阳陵县的地望,史载亦有异说,《战国策·楚策四》“庄辛谓楚襄王”章:“襄王闻之,颜色变作,身体战栗。于是乃以执珪授之阳陵君,与淮北之地也。”《文选·詠怀诗》注引作:“于是乃执珪中授之,封以为阳陵君。”《新序》卷二《杂事二》作“成陵君”[19]。顾观光则疑作“陵阳”[20]。屈原《哀郢赋》:“当陵阳之焉至兮,淼南渡之焉如。”《汉志》陵阳属丹扬郡,在今池州府青阳县南六十里。屈赋云“南渡”者,以其在大江之南也。实则郢都去陵阳千六七百里,东西相望,故总记之曰东迁。恐非庄辛受封之“淮北之地”。
  另一“阳陵”则见于《左传·襄公十年》:“十一月,诸侯之师还郑而南,至于阳陵,楚师不退。” 说明春秋中晚期,郑国故地已有“阳陵”这一地名,当系郑国所设县邑名,后被楚国所占有。《春秋大事表》卷六“许州府”条载:“又府治西北为郑阳陵地,当郑国之南,襄十年,诸侯伐郑至于阳陵,即此。”今人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云:“阳陵,郑地,在今许昌市西北”。又据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标注,郑国“阳陵”在今许昌市西北和禹县东南之间[21]。其中禹县今改为禹州市,战国时为阳翟邑。阳陵、阳翟两地相距不远,至楚怀王中期时已属楚国所有[22]。秦始皇中后期,此地又被秦军占领。
  郑“阳陵”的取名与“阳”位有关,也与“陵”这一地貌有关。《春秋释例》卷5“阳陵”条:“《传》曰:‘诸侯之师还郑而南至于阳陵’,晋与楚夹颍而军此,则阳陵在颍北也,或以为襄城舞阳县者,非。”《尚书古文疏证》卷6下“鄢陵县”条:“大坻阳翟以东,新郑以南,其地平旷,无名山,惟多冈陵横亘,曲屈不下三二十许,故《左传》所谓阳陵、大陵、鱼陵、鄢陵,六国所谓安陵、马陵,皆在其地。第今不能悉其所在耳。”说明郑国“阳陵”因位于颍水之北(阳),又有“冈陵横亘”而得名。里耶简中的阳陵即由此而来。从相关地域背景看,郑地阳陵与秦国关中故地的距离相对较近,比“淮北之地”更早被秦人占领。由此也可证,楚秦阳陵县位于郑地的可能性较大。
  总之,目前关于里耶简中阳陵县地望的两种说法,均不能与传世文献完全吻合。我们根据包山楚简,提出另外一种假定:包山简文中的楚“昜(阳)陵”县即秦阳陵县的前身,其地既不在湘西北,也不在关中,而是在中原或淮北楚国故地。其中又以郑地阳陵说的可能性较大。
   
  [1]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湖南龙山里耶战国——秦代古城一号井发掘简报》,《文物》2003年第1期;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物处:《湘西里耶秦代简牍选释》,《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1期;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南龙山县里耶战国秦汉城址及秦代简牍》,《考古》2003年第7期。
  [2]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50页。
  [3] 李学勤:《初读里耶秦简》,《文物》2003年第1期。
  [4] 前揭《选释》,第24页。
  [5] 高亨等:《古字通假会典》,齐鲁书社,1989年,第168页。
  [6] 日安:《里耶识小》,简帛研究网,2003年11月7日。
  [7] 前揭李学勤:《初读里耶秦简》,第79页。
  [8] 王国维:《观堂集林》卷18,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561页。
  [9] 参看陕西省考古研究所汉陵考古队:《汉景帝阳陵南区从葬坑发掘第一号简报》,《考古》1992年第4期;陕西省考古研究所汉陵考古队:《汉景帝阳陵南区从葬坑发掘第二号简报》,《考古》1994年第6期;何清谷:《三辅黄图校注》,三秦出版社,1995年,第352页。
  [10] 陈直:《三辅黄图校证》,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43页。
  [11] 前揭《汉景帝阳陵南区从葬坑发掘第一号简报》、《汉景帝阳陵南区从葬坑发掘第二号简报》。
  [12] 参看《太平寰宇记》卷26关西道二咸阳县“阳陵城”条,《读史方舆纪要》卷53陕西二西安府高陵县“阳陵城”条,《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卷179西安府古迹“阳陵故城”条。
  [13] 何清谷:《三辅黄图校注》,三秦出版社,1995年,第352页。
  [14] 周伟洲:《新发现的秦封泥与秦代郡县制》,《西北大学学报》(哲社版),1997年第1期。
  [15] 曹锦炎:《古玺通论》,上海书画出版社,1995年,第191页。
  [16] 周晓陆、路东之编著:《秦封泥集》,三秦出版社,2000年,“茝阳丞印”见第277页。
  [17] 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文物出版社,1991年,第24、25、32页。
  [18] 参看陈伟:《包山楚简初探》,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96~101页。
  [19] 赵仲邑:《新序详注》,中华书局,1997年,第58页。
  [20] 诸祖耿:《战国策集注汇考》引顾观光说,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中册第830页。
  [21] 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1册,图幅35-36。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年。
  [22] 徐少华:《周代南土历史地理与文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323页;陈伟:《楚“东国”地理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07~110页和所附图1--“楚‘东国’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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