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耶秦简选校(连载三)
作者:马怡  發布時間:2005-11-24 00:00:00

(首发)

连载一 连载二 

第七部分: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
J1(8)147[105]
㈠ 遷陵已計卅四年餘見弩臂百六十九⑴。
㈡ •凡百六十九。
㈢ 出弩臂四,輸益陽⑵。
㈣ 出弩臂三,輸臨沅⑶。
㈤ 凡出七。
㈥ 今九月見弩臂百六十二⑷。

[校注]
⑴“卅四年”,即秦始皇三十四年。“見”,現。“弩臂”,弩之木臂,其前端架弓,後端裝機廓。《釋名•釋兵》:“弩,怒也,有埶怒也。其柄曰臂,似人臂也。”其長者稱“長臂”。《居延新簡》E.P.T53:138:“弩臂皆應。”《居延漢簡釋文合校》506•1:“弩長臂三,破釜一,小苣三百。”
⑵“益陽”,秦縣名。《漢書•地理志》記載屬長沙國。以在益水之陽而名。故城在今湖南益陽東。
⑶“臨沅”,秦縣名。以臨沅水而名。《漢書•地理志》記載屬武陵郡。武陵郡,秦時曾爲黔中郡。《續漢書•郡國志》:“武陵郡,秦昭王置,名黔中郡,高帝五年更名。”地在今湖南常德。
⑷“九月”,《簡報》、《選釋》、《劄記》皆作“八月”。《劄記》說,統計截止八月,是秦代制度的規定;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田律》規定統計上報受災田畝數字“盡八月”;《倉律》規定小隸臣妾八月傅為大隸臣妾,十月起“益食”;這都是因為秦以十月為歲首,九月地方要派員進京上計,呈報戶口、土地、賦稅、財務、器具統計,所以資料截止八月。
但對照簡影圖版,原文中“九”字雖墨跡漫漶,但筆意尚明。今釋為“九”。

J1(9)982[106]
卅四年十月以盡四月⑴吏曹⑵以事笥⑶

[校注]

⑴“十月以盡四月”,十月至四月。“盡”,止,終。《睡虎地秦墓竹簡•秦律十八種》:“授衣者,夏衣以四月盡六月稟之,冬衣以九月盡十一月稟之。”《居延新簡》E.P.T51:238:“未得五鳳元年十月盡二年正月辛酉積三月八日奉用錢千九百六十。”秦以十月爲歲首,故“卅四年十月以盡四月”是指秦始皇三十四年的上半年。
⑵“吏曹”,官署名。晉時縣有吏曹史。《晉書•職官志》:“縣大者置令,小者置長。有主簿、錄事史、主記室史、門下書佐、幹、遊徼、議生、循行功曹史、小史、廷掾、功曹史、小史書佐幹、戶曹掾史幹、法曹門幹、金倉賊曹掾史、兵曹史、吏曹史、獄小史、獄門亭長、都亭長、賊捕掾等員。”
⑶“笥”,方形盛物竹器。《禮記•曲禮上》:“凡以弓劍苞苴簞笥問人者。”鄭玄注:“簞笥者,圓曰簞,方曰笥。”

第八部分:無明確紀年
J1(5)7[107]
/ 布四[‘尋’+反文] ⑴[左‘金‘右’□‘]/

[校注]

⑴“[‘尋’+反文]”,讀爲“尋”。古代長度單位,八尺爲尋。《說文•寸部》:“度人之兩臂為尋,八尺也。”
本簡出於1號古井(J1)內堆積物的第5層。據《簡報》,該層出土“極少量戰國楚簡”。從簡影圖版看,本簡的文字與楚文字相類,而與秦文字的風格有明顯不同。本簡或係楚簡,或係秦人以楚文字書就。

 

J1(6)1 A[108]
□□八十一⑴ □□□十二⑵ 七九六十三 六九五十四 五九卌五 四九卅六(第1栏)
三九廿七 二九十八 八[八]六十四 七八五十六 六八卌八 五八卌 四八卅二 (第2栏)
三八廿四 二八十六 七[七]卌九 六七卌二 五七卅五 四七廿八 三七廿一 (第3栏)
二七十四 六[六]卅六 五六卅 四六廿四 三六十八 二六十二 五[五]廿五 四五廿(第4栏)
三五十五 二五而十 四[四]十六 三四十二 二四而八 三[三]而九 二三而六(第5栏)
二[二]而四 一[一]而二⑶ 二半而一⑷ 凡千一百一十三字⑸(第6栏)

[校注]
⑴“□□”,應即“九=”,即“九[九]”。
⑵“□□□”,應即“八九七”三字。
⑶“一[一]而二”,本簡原文如此,“一”字下為重文號“=”。
此句和下句“二半而一”都是加法運算,與前文不同。《選釋》說,“一一而二”是加法,而本簡內容是乘法表,故應釋為“一二而二”。
⑷“二半而一”,與過去發現的“九九乘法表”不同,此表多了“二半而一”一項。《劄記》指出,这實際上已是小數運算。
⑸“凡千一百一十三”,上文諸運算結果之和。“字”字,疑衍。本簡是一份“九九乘法表”。 劉金華《秦漢簡牘“九九殘表”述論》說,在目前所見的簡牘資料中,此為年代最早、保存最好的“九九乘法表”[109]

J1(6)1 B[110]
㈠ 行郵人視□以以郵行行守敢以以
㈡ 小吏 有□

 

J1 (6)2[111]
㈠ 遷陵以郵行⑴
㈡ 洞庭⑵

[校注]
⑴“郵”,《說文•邑部》:“境上行書舍。”“以郵行”,公文用語,意謂“由郵人遞送”。睡虎地秦簡《語書》:“別書江陵布,以郵行。”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行書律》:“諸獄辟書五百里以上,及郡縣相付受財物當校計者書,皆以郵行。”“十里置一郵。南郡江水以南,至索(?)南水,廿里一郵。”《後漢書•楊震列傳》:“讁震諸子代郵行書。”
⑵“洞庭”,指洞庭郡。
《識小》指出,“遷陵以郵行洞庭”,“遷陵”是目的地,洞庭是始發地;漢簡之郵書簡中,在“以郵行”之前所記的地名,均為文書的目的地而非始發地。《居延漢簡釋文合校》74•4:“張掖都尉章。肩水候以郵行。九月庚午府卒孫意以來。”《居延新簡》E.P.T53:86:“居延甲渠候官以郵行。”本簡亦當如此。其說是。《簡報》說,遷陵和洞庭分别是始發地點和發往地點。非是。

 

J1(8)155[112]
㈠ 廷主
㈡ 戶發

 

J1(9)983[113]
酉陽洞庭

 

J1(16)1[114]
㈠ / 洞庭泰守府⑴
㈡ / 時守府快⑵以來

[校注]
⑴“洞庭泰守府”[115] ,洞庭郡行政長官府。
⑵“快”,急,或指急送公文的差人。參看第五部分J1(8)157B注文。

 

J1(16)3[116]
㈠ 尉曹書二封⑴,丞印。
㈡ 一封詣零陽⑵。
㈢ 一封詣昆陽邑⑶。九月己亥,水下八,走印(?)以□⑷。

[校注]

⑴“尉”,武職。“曹”,秦漢時郡縣所屬職事部門的官吏或衙署的泛稱。睡虎地秦簡《語書》:“發書,移書曹,曹莫受,以告府。”“尉曹”,應是掌武事之官署名。
⑵“零陽”,秦縣名。以在零水之陽而名。《漢書•地理志》記載屬武陵郡。地在今湖南慈利東。
⑶“昆陽”,邑名。《史記•魏世家》:“秦葉陽、昆陽與舞陽鄰。”《漢書•地理志》亦記載潁川郡有昆陽縣。未知是否同名而異地。
⑷“走”,指傳送文書的差人。“印”,人名。第三部分J1(9)984B有“即走印行都鄉”。

 

J1(16)8 A[117]
㈠ / 倉八人 司空三人
㈡ / 少內七人

J1(16)8 B[118]
/ 之令曰上,敢言之。

 

J1(16)52[119]
㈠ 鄢到銷百八十四里⑴。
㈡ 銷到江陵二百卌里⑵。
㈢ 江陵到孱陵百一十里⑶。
㈣ 孱陵到 (索)二百九十五里⑷。
㈤ (索)到臨沅六十里。
㈥ 臨沅到遷陵九百一十里。
㈦ □□千四百卌里。

[校注]

⑴“鄢”,秦縣名。漢時爲宜城縣,屬南郡。《漢書•地理志》:“宜城,故鄢,惠帝三年更名。”故城在今湖北宜城南。睡虎地秦簡《語書》記載,秦王政七年,喜任“鄢令史”。“銷”,地名,疑为秦縣名。亦見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秩律》:“……醴陵、孱陵、銷、竟陵、安陸、州陵、沙羨。”地望不詳。周振鶴《秦代漢初的銷縣——里耶秦簡小識之一》說[120] ,按本簡所記,銷北至鄢一百八十四里,南至江陵二百四十里,可大致將其定位於今湖北荊門市北的石橋驛與南橋之間;西漢末年是否有銷縣,現尚不能斷定;《漢書•地理志》未列銷縣,但該《志》記載西漢有縣一千五百八十七,而實際列名者僅一千五百七十八,另有九縣不知去向,疑銷縣或在此九縣之中。
本簡是一“里程書”,記錄各地之間的道路里程,以遷陵縣爲其終點。應用“里程書”,可計算行旅和文書的傳送距離及所需的時間。在漢代西北邊塞所出簡牘中亦有類似的例子,如《居延新簡》EPT59•582,敦煌懸泉漢簡II0214①:130(《敦煌懸泉漢簡釋粹》第六十簡)。
⑵“江陵”,地名,即楚舊都郢,地在今湖北荊州市境內。
⑶“孱陵”,秦縣名。《漢書•地理志》記載屬武陵郡。三國時,劉備改其名為公安。地在今湖北公安南。
⑷“索”,秦縣名。《漢書•地理志》記載屬武陵郡。後改名爲漢壽縣。《續漢書•郡國志》:“漢壽,故索,陽嘉三年更名。”參見第七部分“臨沅”條注。故城在今湖南常德東北。

                                 (全文完)

  作者附记:
    本文完稿于2004年,并收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四集。
  因出版方面的原因,有所耽搁,将于近期刊发。

主要徵引資料及文獻目錄: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湖南龍山里耶戰國——秦代古城一號井發掘簡報》,《文物》,2003年第1期,本文簡稱《簡報》,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物處:《湘西里耶秦代簡牘選釋》,《中國歷史文物》,2003年第1期,本文簡稱《選釋》,
范毓周:《關於湖南龍山里耶出土秦代簡牘郵書檢的幾個問題》,《簡帛研究》網站http://www.jianbo.org 《作者文庫》,02-8-15,
李學勤:《初讀里耶秦簡》,《文物》2003年第1期,本文簡稱《初讀》,
胡平生:《讀里耶秦簡劄記》,《中國文物報》,2003-9-12、19,本文簡稱《劄記》,
日安:《里耶識小》,《簡帛研究》網站http://www.jianbo.org 《網上首發》,2003-11-2,本文簡稱《識小》,
陳偉:《秦蒼梧、洞庭二郡芻論》,《歷史研究》,2003年第5期,
于振波:《里耶秦簡中的“除郵人”簡》,《湖南大學學報》,2003年第3期,
曹硯農:《試讀里耶——歷史空缺的填補》,《中國文物報》2002-12-6,
張俊民:《里耶秦簡“卒署”辨》,《簡帛研究》網站http://www.jianbo.org 《網上首發》,03-8-15,
劉金華:《秦漢簡牘“九九殘表”述論》,《文博》,200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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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簡》,文物出版社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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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詩正義》,中華書局1980年影印十三經注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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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集解》,徐元誥撰,中華書局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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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影印十三經注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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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策》,高誘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
《爾雅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影印十三經注疏本,
《史記》,中華書局點校本,
《急就篇》,史游撰,顏師古注,四部叢刊續編本,
《論衡校釋》,王充撰,黃暉校釋,中華書局1990年,
《漢書》,中華書局點校本,
《漢舊儀》,衛宏撰,孫星衍校,《漢官六種》四部備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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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雅疏證》,張揖撰,王念孫疏證,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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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中華書局點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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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義述聞》,王引之撰,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影印本,
《觀堂集林》,王國維,中華書局1959年。


[105] J1(8)147簡影見《簡報》圖二三:左1及《中國歷史文物》2003年第1期第12頁。
[106] J1(9)982簡發表時缺簡影圖版,釋文見《選釋》。
[107] J1(5)7簡影見《簡報》圖七:左2上及《中國歷史文物》2003年第1期第9頁。
[108] J1(6)1 A面簡影見《簡報》圖八:左1及《中國歷史文物》2003年第1期第9頁。
[109] 劉金華:《秦漢簡牘“九九殘表”述論》,《文博》,2003年第3期。
[110] J1(6)1 B面簡影見《簡報》圖九:左1及《中國歷史文物》2003年第1期第9頁。
[111] J1(6)2簡影見《簡報》圖二三:左2及《中國歷史文物》2003年第1期第9頁。
[112] J1(8)155簡影見《簡報》圖二三:左4及《中國歷史文物》2003年第1期第13頁。
[113] J1(9)983簡發表時缺簡影圖版,釋文見《選釋》。
[114] J1(16)1簡發表時缺簡影圖版,釋文見《選釋》。
[115] “泰守府”,又見第二部分J1(16)6 A、J1(16)5 A。
[116] J1(16)3簡發表時缺圖版,釋文見《選釋》。
[117] J1(16)8 A面簡影見《簡報》圖七:左2下。
[118] J1(16)8 B面簡影見《簡報》圖六:左2下,《選釋》第23頁。
[119] J1(16)52簡發表時缺簡影圖版,釋文見《選釋》。
[120] 周振鶴:《秦代漢初的銷縣——里耶秦簡小識之一》,《簡帛研究》網站,200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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