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卦名用商《易》略考
作者:蕭從禮  發布時間:2009-06-11 00:00:00

(甘肅簡牘保護研究中心)

(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2009提交論文首發)

  《周易》卦名採用商《易》卦名,前人已有論說。如宋李過《西溪易說》:“以《周易》質之《歸藏》,不特卦名用商,辭亦用商。如《屯》之‘屯膏’、《師》之‘帥師’、《漸》之‘取女’、《歸妹》之‘承筐’、《明夷》之‘垂其翼’,皆因商《易》舊文。”[1]指出《周易》不但卦名用商《易》,而且其辭亦用商《易》舊文。按,商《易》即《歸藏》是古人通說。《周禮·春官·大卜》載:大卜“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其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有四。”《禮記·禮運》孔子曰:“吾得《坤乾》焉。”鄭玄注:“得殷陰陽之書也,其書存者有《歸藏》。”然《歸藏》久佚,以三易分屬夏、商、周亦是後人的推測。清人《歸藏》輯文,人們又多不相信為商《易》。1993年,在湖北江陵王家台15號秦墓出土了一批竹簡[2]。其中有一種筮占書,經學者研究,其文多與後世流傳《歸藏》佚文一致,從而將其名為《歸藏》。[3]秦簡《歸藏》的出土,使我們有可能重新認識商《易》,同時也為我們探討《周易》卦名與商《易》卦名的關係提供了可能。本文擬結合出土《易》類文獻,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就《周易》卦名與商《易》卦名的關係作進一步的討論。不妥之處,還祈方家指正。
  目前學界普遍的看法是秦簡《歸藏》為後人托商《易》之名編造的筮書,並非商《歸藏》,也有學者認為秦簡《歸藏》雖為晚書,但是其中保存有商《歸藏》筮辭。[4]本文認為,秦簡《歸藏》不但繇辭中有商《易》舊筮辭,而且其卦名、筮辭結構也源于商《易》。近年出土的《易》類文獻為我們提供了這方面的線索。
  今所發現的商周時期甲骨器物上的筮數卦[5]證明了商周時期已經有筮占。如:
七五七六六六曰□
八六六五八七
七八七六七六曰媿[6]
   
七六六七一八曰其
文既魚[7]
  這些筮例在筮數卦下有“曰□”、“曰媿”、“曰其,文既魚”等文句,這些文句應該是卦辭。這種體例的筮占應該屬於《周禮》、《禮記》所載的商《歸藏》一類的商《易》。這些筮占卦辭都以“曰”開頭,和秦簡《歸藏》的卦辭也以“曰”字開頭相同。這表明秦簡《歸藏》至少在卦辭結構上繼承了商周筮占體例。由此可見,秦簡《歸藏》本于商周筮占,其中遺存有商《易》筮辭並非不可能。確定這點是本文討論《周易》卦名用商《易》的前提條件。
  秦簡《歸藏》卦名與卦辭有密切關係。王家台秦簡《歸藏》卦名有七十六個,其中重復者二十三個,實際卦名五十三個[8]。這些卦名有不少和其繇辭有關。如《比》卦“比之芣芣,比之蒼蒼” 繇辭中有兩“比”字,《鼒》卦“鼒之,鼒之軑軑”有兩“鼒”字。這種卦名和繇辭有關的卦還見于秦簡《歸藏》的《奈》(相當於《周易》之《泰》卦)、《兌》、《毋亡》(相當於《周易》之《无妄》卦)、《漸》、《》(相當於《周易》之《既濟》卦)、《》(相當於《周易》之《遯》卦)、《筮》(相當於《周易》之《噬嗑》卦)、《履》、《卒》(相當於《周易》之《萃》卦)、《右》(相當於《周易》之《大有》卦)、《小過》(原簡誤作《大過》)、《豐》卦等[9]。還有一些卦名與卜例有關,如《訟》、《復》、《》(相當於《周易》之《晉》卦)、《散》(相當於《周易》之《家人》卦)卦等[10]。其他則因殘損,無法得知卦名和卦辭是否有這種關係。茲以秦簡《歸藏》《比》卦為例,試作分析。
  《比》曰:比之芣芣,比之蒼蒼。生子二人,或司陰司陽。不□姓□(216)
  芣,《說文》:“芣,華盛。”段注:“《詩》言‘江漢浮浮,’、‘雨雪浮浮’,皆盛貌。芣與浮聲相近。”蒼,《說文》:“蒼,草色也。” 段注:“引申為凡青黑色之稱。”《詩·王風·黍離》:“悠悠蒼天,此何人哉。”毛傳:“據遠視之蒼蒼然,則稱蒼天。”芣芣與蒼蒼為對文,言比之形狀和顏色,此比字應為名詞。疑“比之芣芣,比之蒼蒼”之比通芘,指草名或木名。芘從比聲,故比、芘二字可通。《說文》:“芘,草也。一曰芘茮木。”王念孫《讀說文記》:“‘一曰芘茮木’五字,乃是‘一曰芘芣’之偽。”《詩·陳風·東門之枌》:“視爾如荍。” 毛傳:“荍,芘芣也。”鄭箋;“美如芘芣之華。”《比》卦“比之芣芣,比之蒼蒼。生子二人,或司陰司陽。不□姓□”和嚴可均輯本《歸藏》:“空桑之蒼蒼,八極之既張,乃有夫羲和,是主日月,職出入,以為晦明。(《山海經·大荒南經》注)”[11]應該源於同一母題。《虞書·堯典》:“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正義》:“重黎之後羲氏、和氏世掌天地四時之官,故堯命之,使敬順昊天。”秦簡《比》卦“生子二人”即指羲氏、和氏。“或司陰司陽”指世掌天地四時之官。“生子二人,或司陰司陽”句和《比》卦之比字有二之義相合。《說文》:“比,密也。二人為從,反從為比。”孫海波《甲骨文編》卷八:“卜辭比、從一字。”二人為從、為比,秦簡“生子二人,或司陰司陽”正與此相合。而“比之芣芣,比之蒼蒼”之二比字為借字,通芘,為芘芣(今稱作錦葵)。由此看來,秦簡《比》卦卦名比字與繇辭“生子二人,或司陰司陽。”有意義上的聯繫,而與“比之芣芣,比之蒼蒼”之比字為通假關係。
  前已述及,秦簡《歸藏》本于商周筮占,其中遺存有商《易》繇辭並非不可能。秦簡《歸藏》《比》卦“比之芣芣,比之蒼蒼”和《鼒》“鼒之,鼒之軑軑”,這種表達方式在《詩經》中習見。如“被之僮僮”、“被之祁祁”(《詩·國風·采蘩》)、“約之閣閣,椓之橐橐”(《詩·小雅·斯幹》)、“釋之叟叟,烝之浮浮”( 《詩·大雅·生民》)、“獲之挃挃,積之粟粟”(《詩·周頌·良耜》)等。此可證秦簡《歸藏》繇辭的時代不會太晚,秦簡《歸藏》《比》卦繇辭或是商《易》舊文。由於秦簡《歸藏》《比》卦卦名與卦繇有密切關係,秦簡《歸藏》《比》卦卦名也是源于商《易》並非不可能。
  秦簡《歸藏》卦名和卦辭這種密切關係在《周易》中也同樣存在[12]。如《周易》《比》卦:
  《比》:吉。原筮,元永貞,无咎。不寧方來,後夫凶。
  對“原筮”的理解,《集解》引干寶曰:“原,卜也。《周禮》三卜,一曰原兆。”孔穎達《正義》:“‘原筮,元永貞,无咎’者,欲相親比,必能原窮其情,筮決其意,唯有元大永長貞正,乃得无咎。‘元永貞’者,謂兩相親比,皆須永貞。”可見對“原筮”的理解二家之說是不一樣的。本文以為,此“原筮”之原字義同再,二之義。《爾雅·釋言》:“原,再也。”《說文》:“再,一舉而二也。”《玉篇》:“再,兩也。”“原筮”,即兩次筮占之義。原、比皆有二之義。又“不寧方來”之方字亦有二之義。《荀子·致仕》:“莫不明通方起,以尚盡矣。”楊注:“方起,並起。”“不寧方來”謂不安寧之事並來。“原”、“方”二字與“比”在詞義上皆有關,這和秦簡《歸藏》《比》卦“生子二人,或司陰司陽”與“比”字意義有關的情況是一致的。
  傳本《周易》《比》卦中比字,在上博楚簡中也作比字,所不同的是上博楚簡《比》六四爻作“”字[13],從比得聲,故比、音近可通。《周易》《比》卦爻辭中的五個比字皆通,器破未離之義。《集韻》:“,器破也。”又“齊楚謂曰璺。”《方言》卷六:“器破而未離謂之,南楚之間謂之璺。”《素問·六元正紀大論》:“厥陰所至為風府為璺啟。”王冰注:“璺,微裂也。啟,開坼也。”[14]古人筮占多取生活中之現象以比附人事吉凶。瓦缶之裂隙猶龜卜之紋兆,二者皆為神示。《周易》《比》五爻乃是以缶器裂罅為取象作為吉凶的判斷。《易傳》和歷來注《易》諸家皆訓比為輔助之義,以此來喻君臣之道[15],此殆非《周易》《比》卦爻辭之本旨。
  可見,與秦簡《歸藏》《比》卦一樣,《周易》《比》卦卦名和卦爻辭的關係也存在意義和通假上的關係。秦簡《歸藏》和《周易》《比》卦卦名的意義相同,皆為二之義。也就是說二者卦名取義的來源是一樣的。前已述及,秦簡《歸藏》卦名源于商《易》,那麼《周易》卦名也當源自商《易》。
  本文討論的《周易》卦名用商《易》問題的意義不僅在於認識秦簡《歸藏》與商《易》的關係,還在於如何認識“文王演《易》”的歷史真實。《漢書·司馬遷傳》:司馬遷曰“蓋西伯拘而演周易。”司馬遷认为西伯演《周易》即“文王重卦”。[16]現在我們據周甲骨器物上的筮數卦已知“文王演《易》”為重卦的說法並不正確。“文王演《易》”的歷史真實應該是商周之際筮人對商《易》進行的卦名、卦序、卦爻辭的改造工作。這可從筮數卦中尋得線索。現已發現的筮數卦“尚未發現早于商代晚期的實例”[17],這和“文王演易”時代上是一致的。2001年在長安西仁村陶拍上發現了西周時期的兩個陶拍。[18]上面有六組筮數卦。依照奇陽陰偶的原則,可將上述六組筮數轉化為《周易》卦爻,依次為《師》、《比》、《小畜》、《履》四卦和《既濟》、《未濟》兩卦。其卦序與傳本《周易》相同,這證明在西周時期已經存在一種卦序同於傳本《周易》的筮占書。[19]迄今發現的商周筮數卦中既有《周易》所謂的經卦和別卦,也有少數筮數卦下有卦辭。但是我們在筮數卦中並未發現象《周易》一類的爻和爻辭的明確筮例。可見傳本《周易》三百八十四爻後出,乃是商周之際筮人對商《易》改造的結果。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為2009年6月2日。)


[1]李過:《西溪易說序》7頁,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2]荊州地區博物館:《江陵王家台15號秦墓》,《文物》,1995年第1期。
[3]連劭名:《江陵王家台秦簡與歸藏》,《江漢考古》,1996年第4期;李家浩:《王家台秦簡易占為歸藏考》,《傳統文化與現代化》,1997年第1期等相關論著。
[4]梁韋弦:《王家台秦簡“易占”與殷易《歸藏》,《周易研究》2002年第3期;邢文:《秦簡歸藏與周易用商》,《文物》2000年第2期;林忠軍:《王家台秦簡出土的易學價值》,《周易研究》2001年第2期等相關論著。
[5]本文所說的“筮數卦”即很多學者近年討論的“數字卦”,指在甲骨、青銅器、陶器、石器等文物上面看到的占筮所得數字。對“數字卦”的提法,李學勤先生曾據金景芳《學易四種》一書所論,認為稱“筮數”一詞要更恰當一些(李學勤:《周易溯源》,巴蜀書社,2006年,第273頁。)。本文認為,就目前已發現的筮數例子來看,主要有兩類,一類是三個數位一組,一類是六個數位一組,這讓人想到由三爻組成的八卦和由六爻組成的六十四卦。較之“數字卦”和“筮數”的提法,本文以為,“筮數卦”一詞可能要更準確些。
[6]曹定雲:《殷墟四盤磨“易卦”卜骨研究》,《考古》1989年第7期。
[7]曹瑋:《周原甲骨文》,世界圖書出版公司北京公司,2002年。
[8]王明欽:《王家台秦墓竹簡概述》,北京大學新出簡帛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2000年。文中秦簡《歸藏》釋文皆錄自該文,不俱出注。
[9]同注1。
[10]秦簡《歸藏》卜例晚出,非商《易》之舊文。關於此點,李學勤先生有所闡述。详参李學勤《周易溯源》289—296頁。(李學勤:《周易溯源》,四川出版集團巴蜀書社,2006年第1版。)本文認為,秦簡《歸藏》卜例之文和卦名之所以有關,是因為卜例晚出,卜例是後世依其卦名而系。
[11]嚴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10月。
[12]關於《周易》六十四卦卦名與卦爻辭的關係,高亨先生曾擬《<周易>卦名來歷表》以明《易》卦得名之原由。據表可知,除《坤》、《小畜》、《泰》、《大有》和《中孚》五卦卦名與卦爻辭無關係外,其餘各卦卦名與其卦爻辭的文詞、內容或意義上都有關係。參高亨著《周易古經今注》(重訂本)24—43頁。(高亨:《周易古經今注》(重訂本),中華書局,1984年第1版。)
[13]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版。
[14]關於《周易》《比》卦爻辭中的五個比字皆通字的說法可參拙文《馬王堆帛書<周易>考釋》61—63頁。(肖從禮:《馬王堆帛書<周易>考釋》》,西北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8年。來源:CNKI網。
[15]如《周易》《比·彖》曰:“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比·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序卦》曰:“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集解》引崔覲曰:“方以類聚,物以群分,人眾,則群類必有所比矣。上比相阿黨,下比相和親也。相黨則相親,故言比者比也。”對《比》卦爻辭中的比字亦理解為親比、輔弼義,從儒家道德思想出發,闡述其君臣之間的親輔思想。
[16]《史記·周本紀》載“ 西伯蓋即位五十年。其囚羑裏,蓋益易之八卦為六十四卦。”
[17]李零:《中國方術續考》309頁,東方出版社,2000年10月。
[18]曹瑋:《陶拍上的數字卦研究》,《文物》,2002年第11期。
[19]李學勤先生認為陶拍上的六組筮數卦表明至少在西周時期,傳本《周易》經文已經存在。詳李學勤《周易溯源》第234—237頁。(李學勤:《周易溯源》,四川出版集團巴蜀書社,2006年第1版。)本文以為,由上面六組筮數卦說明西周時期傳本《周易》經文已經存在的說法並不準確,準確的說,這只能證明西周時期已經存在一種卦序同於傳本《周易》的筮占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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