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簡《志怪故事》6號簡芻議
作者:曹方向  發布時間:2009-11-07 00:00:00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首發)

  天水放馬灘秦簡《志怪故事》6號簡有如下内容:[1]
  丹曰者□殹辰者地殹星者游變殹□□者受武者富得游變者其爲事成└三游變會□
  何雙全先生介紹《志怪故事》時,[2]給出八支簡,但第8簡没有釋文。据圖版,其簡文有“卜見人不吉”等字,當非《志怪故事》簡所應有。新近出版的《天水放馬灘秦簡》所收《志怪故事》簡剔除這一支,是可取的。[3]李學勤先生研究《志怪故事》時,只取 何雙全先生文中給出的1、2、3、4、5、7號簡,將第六簡排除了。[4]這一意見正確可從。但《天水放馬灘秦簡》仍然將6號簡收入《志怪故事》簡中。整理者釋6號簡簡首兩字爲“丹曰”,這就和《志怪故事》的主人公産生了聨係。將該簡歸入故事簡,似是順理成章。不過,第一字雖不能確釋,恐非丹字。第二字從字形上看,可以肯定是“日”字。簡首數字應釋爲“□日者,□殹”。其下爲“辰者,地殹。星者,游變殹”,整理者所釋不誤。古書常將日、月、星並舉。[5]据此可以也推測簡首數字的含義(詳下文)。我們認爲,從這些内容看,6號簡顯然不屬于《志怪故事》。
  6號簡簡文上段釋文當作:□日者□殹辰者地殹星者斿變殹。
   “日者,□殹(也)”。從下句“辰者,地也”來看,殹上或許是天字。馬王堆帛書《易傳•易之義》(或題爲《衷》):“六剛無柔,是謂大陽,此天之義也。”廖名春先生解釋説:“乾卦六爻皆爲陽爻,没有一个陰爻,是純陽之卦,故稱太陽。”[6]此卦名爲乾,《周易•説卦傳》:“乾,天也。”疑簡文原作“日者,天殹。”
  “辰者,地殹(也)”。古人稱天體爲辰。[7]《左傳•桓公二年》:“三辰旂旗”,杜注:“三辰,日、月、星也。”簡文上言日,下言星,則此處之辰似專指月而言。《淮南子•天文訓》:“月者,陰之宗也。”帛書《易之義》:“六柔無剛,是謂大陰,此地之義也。”[8]參照“六剛無柔”,可知此處六柔指六陰爻,六爻皆爲陰爻,故稱大陰,亦即坤卦。《周易•説卦傳》:“坤,地也。”凡此皆可解釋簡文“辰者,地也”一句。
  “星者,斿變殹(也)”。整理者所釋游字,簡文似是斿字。《禮記•禮運》:“以日星爲紀,故事可列也。”注:“事以日與星爲候,興作有次第。”疏:“列,猶次第也。日中星鳥,敬授民時,無失早晚,故民事有次第也。”疏中所引“日中星鳥”,是《尚書•堯典》四季的天文現象之一。《考工記》有五種旗幟,其圖案和斿的數目,與《尚書•堯典》所列四季星象有對應關係。也許可以用來解釋簡文這句話的意思。[9]
  我們推測,這支簡可能和乙本簡342—344號這幾支簡編聯。344號簡下部釋文爲:
  ……日爲夫辰爲妻星爲子欲夫妻之和而中數殹良君者少者失
  簡文下部圖版模糊,字跡難以辨識。整理者所釋“而中數”以下數字不容易理解,可存疑。但簡文將日、辰、星分别指爲夫、妻、子,令人想到《志怪故事》6號簡所説日、辰、星三者的關係。6號簡:“日者,天也;辰者,地也;星者,斿變也”,乙本簡344:“日爲夫,辰爲妻,星爲子”。[10]檢《家范》卷八:“夫,天也;妻,地也。夫,日也;妻,月也。夫,陽也;妻,陰也。”《家范》成書雖在宋代,但是先秦秦漢文獻中,已有不少論著提及陰陽、天地等哲學概念與君臣、父子、夫妻等的對應關係。[11]《家范》的這種觀念顯然是自古相傳的。由此看來,這些内容原来可能寫在相邻的簡文上,《志怪故事》6號簡可能編聯在乙本簡344號之後。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為2009年11月2日。)


[1]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天水放馬灘秦簡》,第107頁。中華書局2009年。
[2]何雙全:《天水放馬灘秦簡綜述》,《文物》1989年第2期。《綜述》稱《志怪故事》爲《墓主記》。今從《天水放馬灘秦簡》所定篇名。
[3]這支簡在《天水放馬灘秦簡》中編爲乙本簡276號。參《天水放馬灘秦簡》,第101頁。
[4]李學勤:《放馬灘簡中的志怪故事》,《文物》1990年第4期。雍際春:《天水放馬灘木板地圖研究》,甘肅人民出版社2002年。兩位先生的文中都没有説明剔除該簡的原因。
[5]例如:《尚書•堯典》:“歷象日、月、星辰。”(星辰就是星。參: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第36頁。中華書局2005年。)《漢書》卷四:“(朕)上以纍三光之明。”顔師古注:“三光,日、月、星也。”
[6]廖名春:《帛書〈周易〉論集》,第181—182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
[7]鄭天挺、吳澤、楊志玖:《中國歴史大辭典》,第1425頁。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年。
[8]《帛書〈周易〉論集》,第182頁。
[9]《尚書•堯典》春分“日中、星鳥”;夏至“日永、星火”;秋分“宵中、星虚”;冬至“日短、星昴”。《考工記》曰:“龍旂九斿,以象大火也;鳥旟七斿,以象鶉火也;熊旗六斿,以象伐也;龜蛇四斿,以象營室也。弧旌枉矢,以象弧也。”據研究,“日中星鳥”之“鳥”,爲南方朱雀七宿之一;“日永星火”之“火”,爲東方青龍七宿之一;“宵中星虚”之“虚”,爲北方玄武七宿之一;“日短星昴”之“昴”,爲西方白虎七宿之一。(參:《尚書校釋譯論》,第33—56頁。)《考工記》之“大火”,屬東方青龍;“鶉火”、“弧”均屬南方朱鳥;“伐”屬西方白虎;“營室”屬北方玄武。(參:聞人軍:《考工記譯注》,第37—40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有學者認爲,《考工記》的五種旗幟及其飘带與季節有關。(參:陳久金:《〈考工記〉中的天文學知識》,轉引自:《考工記譯注》,第39頁。)根據不同的星象制作出不同的旗、斿,這也許與簡文“星者,斿變也”有關。
[10]簡文“星爲子”,這種説法在古書中似不常見。《初學記》卷一引《春秋説題辭》曰:“陽精爲日,日分爲星。故其字,日生爲星。”似透露出古人有以日爲父,以星爲子的意思。古代的庶民對統治者而言是子。《詩經•大雅•靈臺》:“經始勿亟,庶民子來。”箋:“衆民各以子成父事而來攻之。”而古書又將庶民喻为星。《尚書•泰誓》“庶民惟星”。《唐開元占經》卷七十四:“庶民惟星,……星流,民散之象。”但以日月爲父母,同時以星爲子的記載,似較罕見。長沙子彈庫楚帛書説伏羲、女娲結爲夫妻,“是生子四□,……四神相代,乃步以爲歲,是唯四時。”(釋文基本從李零先生意見,惟“代”字從李家浩先生説改釋。參:《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选集—李家浩卷》,第161—162頁。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李零先生將伏羲、女娲所生四子與《尚書》所記堯時的羲和四子聨係起來。(見李零:《長沙子彈庫戰國楚帛書研究》,第64—67頁。中華書局1985年。)典籍按四種星象來確定四時,帛書以四時之神爲伏羲、女娲所生。伏羲、女娲在漢代畫像石中常與日、月有某種對應關係。但這是否和簡文“夫爲日,妻爲月,星爲子”和“星者,斿變也”有聨係,尚難以探討,書此以備考。
[11]例如:《周易•繋辭上傳》:“陰陽之義配日月。”又,《説卦傳》:“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禮記•禮運》注:“禮之位,……夫婦象日月。”疏引《禮器》云:“君在阼,夫人在房,象日月也。”《黄帝内經•素問》:“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注:“陽與之正氣以生,陰爲之主持以立,故爲萬物之綱紀也。”《太玄•玄告》:“律乎日月雄雌之序”,范望注:“日雄月爲雌。”《白虎通義•基義》:“君爲陽,臣爲陰;父爲陽,子爲陰;夫爲陽,妻爲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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