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馬灘秦簡《犬忌》識小
作者:舒顯彩  發布時間:2022-06-02 10:57:16
(山東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首發)

   
  放馬灘秦簡《日書》甲種和乙種都有《犬忌》。其中,《日書》甲種第72簡云:
  犬忌
  癸未、酉,庚申、戌、己,燔園中犬矢(屎),犬弗尼。[1]
  《日書》乙種第307簡云:
  ££癸未,酉,庚申,戌,己,牢圈中犬矢(屎),犬弗尼。[2]
本簡簡首字跡漫漶,無法識別。孫占宇以甲篇校之,認爲所缺二字當為“犬忌”;“牢圈”前当有“燔”字。[3]比對兩簡內容可知,此言甚是。
  兩簡文末之字分別寫作,劉樂賢釋為“居”[4]。按,“居”字見于《日書》甲種之《填穴》:“正月壬子窴(填)穴,鼠弗居。”[5]原文寫作,與里耶秦简6-22“居貲贖債”[6]中“居”()的寫法近似。“居”“尼”二字最大的區別在於“尼”的下方為“”,實為一靠近“尸”的“人”。《説文解字》将“尼”写作“”,並訓為“從後近之”[7]。因此,《犬忌》末尾之字皆应是“尼”而非“居”。
  關於簡文中“尼”的含義,學界的意見并不完全一致。曹方向引許慎之說,認爲“尼”即“近”,“犬弗尼”猶言“犬弗近”,就是使犬與所要保擭的對象保持距離。[8]孫占宇指出,“尼”通“昵”,古人養犬是為看家護院,故需擇日厭禳以使犬不與生人親近。[9]相較而言,前者之論更為可取。因爲古代看家犬不僅凶猛,還對陌生環境持有警惕之心,不會輕易與外來者親近。尤值一提的是,嶽麓書院藏秦簡第1938-1939號簡也有“尼”字:
  □    曰:燕、顫鶢、扁(蝙)幅(蝠)尼宮上,其令諸宮皆羅去之,勿令尼,以爲恒。且令堂上,有不從令者,論嗇夫、吏主者各一甲。[10]
整理者謂:“顫鶢:此處可作兩解。如將顫、鶢作兩種鳥解,則顫通為鸇。鸇,鷂類猛禽……鶢,海鳥。《玉篇》:‘鶢,鶢鶋,海鳥。’但鸇、鶢都不是久居宮室房簷的鳥類,與文意略有不合。另一解釋將‘鸇鶢’作雙音節詞看待,即一種久居屋簷的鳥。”之所以出現事实“與文意略有不合”的現象,是因爲釋者將“尼”訓為停止、停留。並引《爾雅·釋詁》“尼,定也”和郭璞注“尼者,止也,止亦定”為證。其實,燕、顫鶢、蝙蝠等飛禽動作敏捷,不會長時間伫立于距離人類較近的地方。因此,此處的“尼”,亦當釋為“靠近”。簡文大意是,若嗇夫或吏主者未按規定驅趕靠近宮中漆過地面的燕子、顫鶢、蝙蝠,將受到懲罰。
  明乎“尼”的本意,便知《犬忌》記載了讓犬不靠近園中或牢圈的厭禳法。因為狗的攻擊性較強,若擅自闖入居處,很可能傷害人畜。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就有“犬殺傷人畜產,犬主賞之”[11]的記載。
  秦人爲何要選擇癸未、酉,庚申、戌、己等時間燔犬屎呢?其中一個原因在於,這裏面大多數時間的干支五行都與犬有聯係。《風俗通義·祀典》云:“犬者金畜。”[12]十天干中,庚、辛屬金;十二地支中,申、酉屬金。故《犬忌》提到了庚申日和酉日。以金日從事與犬相關事項的記載,亦見於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病》:“庚辛有疾,外鬼傷(殤)死為祟,得之犬肉、鮮卵白色。”[13]戰國以來,犬與戌日的關係愈發緊密。放馬灘秦簡《日書》乙種《地支占盜》云:“戌,犬殹。”[14]戌日燔犬屎的厭勝巫術,即與此相關。
  若從概率的角度考慮,可燔燒犬屎的時間包括癸未、庚申、五酉(癸酉、乙酉、丁酉、己酉、辛酉)、五戌(甲戌、丙戌、戊戌、庚戌、壬戌)、六己(己巳、己卯、己丑、己亥、己酉、己未)等18日,占六十甲子的十分之三。這也從側面説明,秦漢時期,犬經常擅自進入園中或牢圈,甚至妨害居民。
  《犬忌》記載在園中焚燒犬屎,可以使犬不願靠近該地。犬屎是秦漢醫藥和巫術中較常見的物質。《韓非子·內儲說》記載了“燕人惑易,故浴狗矢”和“取五牲之矢浴之”故事。[15]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也有不少關於犬矢的史料,如:
  (1)鬼恒從人女,與居,曰:“上帝子下游。”欲去,自浴以犬矢,(系)以韋,則死矣。[16]
  (2)大神,其所不可咼(過)也,善害人,以犬矢為完(丸),操以咼(過)之,見其神以投之,不害人矣。[17]
  (3)人毋(無)故而鬼祠(伺)其宮,不可去。是祖□遊,以犬矢投之,不來矣。[18]
犬矢不僅能驅除糾纏女性的神靈,還可趕走滯留世間害人的各種鬼怪。可見,在秦人眼中,“秽恶之物”同樣是能辟邪祛鬼之靈方。
  總之,放馬灘秦簡《日書·犬忌》既豐富了我們對動物史和社會環境史的認知,對瞭解秦人的日常生活和巫術思維也有所裨益。
   


[1] 張德芳主編,孫占宇著:《天水放馬灘秦簡集釋》,甘肅文化出版社2013年版,第93頁。
[2] 張德芳主編,孫占宇著:《天水放馬灘秦簡集釋》,第37頁。
[3] 孫占宇:《放馬灘秦簡日書整理與研究》,西北師範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8年,第144頁。
[4] 劉樂賢:《簡帛數術文獻探論》,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67頁。
[5] 張德芳主編,孫占宇著:《天水放馬灘秦簡集釋》,第92頁。
[6] 陳偉主編:《里耶秦簡牘校釋》(第一卷),武漢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第21頁。
[7] (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説文解字注》卷八上《尸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400頁,
[8] 曹方向:《讀〈天水放馬灘秦簡》〉小劄》,簡帛網2009年10月3日。
[9] 張德芳主編,孫占宇著:《天水放馬灘秦簡集釋》,第93頁。
[10] 朱漢民、陳松長主編:《嶽麓書院藏秦簡》(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7年版,第102-103頁。
[11] 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釋文修訂本),文物出版社2006年版,第15頁。
[12] (漢)应劭撰,王利器校注:《風俗通義校注》卷八《祀典》,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377頁。
[13]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編:《睡虎地秦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第193页。
[14] 張德芳主編,孫占宇著:《天水放馬灘秦簡集釋》,第122頁。
[15] (清)王先慎撰,鐘哲點校:《韓非子集解》卷十《外儲說下》,中華書局1998年版,第245頁。
[16]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編:《睡虎地秦墓竹簡》,第212頁。
[17]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編:《睡虎地秦墓竹簡》,第213頁。
[18]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編:《睡虎地秦墓竹簡》,第214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2年5月31日23:24。)

© Copyright 2005-2021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