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嶽麓》(柒)第四組簡的殘片C1-11-1,與《嶽麓》(壹)68/1536可以綴合,茬口處復原“畜”字,字形可與19/1578的“畜”相對比。茬口對比見下表:
彩圖 | 紅外 |
兩簡茬口密合,[1]根據“畜”字的復原,當可綴合無疑。殘片C1-11-1中部的編繩位置,也與《為吏治官及黔首》簡頭的編繩位置吻合。綴合釋文作:
畜馬牛羊 租稅輕重弗審 積(索)求監(禍)所道來毋云莫智(知)之 68/1536壹+C1-11-1柒
完整綴合見附圖A。
二
《嶽麓》(柒)第三組簡“第四卷遺漏”的1387,與《嶽麓》(柒)第四組簡的殘片C5-5-2可以綴合。茬口處復原“以卒數為視毋害者,令里相誰以其資材息冣毋害者”諸字。茬口對比見下表:上部 | 下部 |
綴合後,原存疑的“視”字可以確定。“相”下一字原疑為“推”今據綴合圖版知其左从“言”,當改釋為“誰”。原存疑的“冣”,可以確定。“冣”前一字整理者疑“息”,[2]今據綴合圖版可以確定。
兩簡茬口密合,根據簡文的復原,當可綴合無疑。[3]“令”字下、“里”字上的編繩痕跡(見紅框),“冣毋害者”下的編繩痕跡(見紅框)均平齊對接。綴合釋文作:
興律曰:縣以卒數為視毋害者,令里相誰以其資材息冣毋害者…… 1387肆+C5-5-2柒
完整綴合見附圖B。
三
《嶽麓》(陸)的262/1693,與《嶽麓》(柒)第四組簡的殘片C7.2-10-1、C7.2-4-1可以綴合。茬口處復原“書、符券及亡入司馬門朱久。皆貲二甲。亡已□書,貲一甲”諸字。茬口對比見下表:262/1693陸+C7.2-10-1柒 | 262/1693陸+C7.2-4-1柒 |
三簡茬口密合,根據簡文的復原當可綴合無疑,綴合後成為一枚整簡。[4]原存疑的“符”、“司馬門”、“亡”、“書”字,皆可確定。其中“馬”字圖版作,“書”字圖版作。我們曾嘗試歸納嶽麓簡殘片綴合的規律:屬於同一枚竹簡的殘片,其編號開頭可能是相同的,殘片之間在圖書上的具體排版位置也相去不遠。[5]殘片C7.2-10-1、C7.2-4-1的編號均為C7.2,彩色圖版均排布在第38頁,符合該規律。綴合釋文作:
【亡】書、符券及亡入司馬門朱九,皆貲二甲。•亡已□書,貲一甲。262/1693陸+C7.2-10-1柒+C7.2-4-1柒
完整綴合見附圖C。
A | B | C |
[1] C1-11-1的彩色圖版明顯大於其紅外圖版,綴合時以其紅外圖版比例為准,對彩色圖版做了縮小調整。
[2] 陳松長主編:《嶽麓書院藏秦簡(柒)》,上海辭書出版社2021年,第225頁。
[3] C5-5-2的彩色圖版倒置,綴合時須翻轉。
[4] C7.2-4-1的彩色圖版倒置,綴合時須翻轉。
[5] 见拙文:《<嶽麓書院藏秦簡(柒)>試綴(十八)》,武漢大學簡帛中心網站2022年8月30日,http://www.bsm.org.cn/?qinjian/8781.html。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為2022年9月6日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