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秦簡《病方》“突”字補說
作者:張飛  發布時間:2023-10-20 15:25:43
(中山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古文字與中華文明傳承發展工程”協同攻關創新平臺)
(首發)

   
  北大秦簡《病方》簡200背中有下列一段話:
  说明: C:UsersdellDesktop古文字通假考釋研究造字止+戔.tif(踐)[1]山山突,(踐)草草絕,(踐)水水渴(竭)。祝血而已,祝叚(瘕)而起。[2]
  關於“突”(圖1),整理者括讀為“頽”,無說。
  
  圖1
  筆者曾說:
  文獻中未見“突”與“頹”通假的例證。“突”可如字讀。“突”有穿、破的意思。《左傳》襄公二十五年:“宵突陳城,遂入之。”杜預注:“突,穿也。”睡虎地秦簡《效律》:“官府臧(藏)皮革,數(煬)風之,有蠹突者,貲官嗇夫一甲。”《文選·陳琳〈為袁紹檄豫州〉》:“操又特置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所過隳突,無骸不露。”李周翰注:“突,破也。言……所過皆破壤冢墓以取金寶,而露其骸骨也。”“隳突”當是近義連用,而“隳”常訓崩毀、毀壞。[3]
網友“抱小”說(此節錄主要觀點,下同):
  ……“突”“頽”二字的古音雖相近,但還是有別的。“突”為定母物部字,“頽”為定母微部字,二字的音調有異。而北大秦簡《病方》這段正好以突、絕、渴(竭)為韻(物月合韻),皆押入聲韻。所以並不能將“突”“頽”二字完全等同起來。但二字的確音近而義同,故可以認定為同源關係。
  考“突”字古書中就有“禿”的意思。……
  ……《荀子·非相》云“突禿長左”,“突禿”連文,應為同義複詞。清袁枚《隨園隨筆·今疾病見古書》:“孫叔敖突禿即今之髮禿也。”可從。乃楊倞注“謂短髮可凌突人者”,而《莊子·說劍篇》之“蓬頭突鬢”(也是指鬢髮光禿),成玄英疏:“髮亂如蓬,鬢毛突出。”則或釋以“凌突”、或釋以“突出”,皆望文生訓,非是。
  又張家山漢簡《脈書》簡15:“四節疟如牛目,麋(眉)突(脫),為(癘)。”整理者將“突”括注為“脫”,從語音和文義的角度,似無問題。但結合北大秦簡《病方》“(踐)山山突”來看,就不必將“突”括注為“脫”,而直接如字讀,“麋(眉)突”,即眉毛光禿的意思。
  ……
  是“隳”“墮”“鬌”“橢”“隨”等字,在古漢語中都含有“禿”的意思。然則“突”與“頽”“隳”“墮”“鬌”“橢”“隨”並聲近而義同,是一組同源詞。[4]
網友“綿崽”說:
  綿崽認為“錦州抱小”先生提出的“突”應取“禿”這一觀點有待商榷,理由如下:
  一、一般以“山”為意象來形容巨大事變的成語大多以山體的崩解作喻,如山崩地裂、地動山搖等等,很少說一個人能量大到可以讓山變得“光禿禿”的。
  二、山禿,似乎不能和後面的草絕、水竭相對應,其損毀程度不是一個級別的。與草絕、水竭相對的,應該是山崩這樣的量級。
  三、北大秦簡《醫方》中的這首方既然是祝由方,那麼我們首先應該從傳世文獻的祝由方中去找有無相關的祝詞。《千金翼方·禁經下》有祝詞云:“吾唾山山崩,唾石石裂,唾火火滅,唾水水竭。吾唾五毒,逐口消滅。急急如律令。”又云:“吾水噀山山崩,噀地地裂,噀人人生,噀鬼鬼滅,急急如律令。”可見“X山山崩”“X水水竭”是巫醫祝詞中常用的句式。
  綜上,綿崽認為北大秦簡《醫方》中“踐山山突”的“突”字應釋為“崩毀”。有“質量復位”先生曾對“突”字的“崩毀”之義做過文字學方面的考證……[5]
謝明宏說:
  我們認為簡文的“突”應讀為“墜”。“突”與“墜”兩字均為定母物部。同時,“突”與“墜”兩字均與“兌”字通。古襚、裞通用,《左傳·文公九年》:“秦人來歸僖公、成風之襚。”《經典釋文》:“襚,《說文》作裞。”古突、駾通用,《詩·緜》:“混夷駾矣。”“駾”,《文選·魯靈光殿賦》張載注引作“突”。
  “墜”有從高處往下落的含義,與山體崩解之勢相合。《慧琳音義》“殞墜”條引《文字典說》曰:“墜,從高落下也。”又其“顛墜”條引《說文》云:“墜,從高墜下也。”《爾雅·釋詁》:“墜,落也。”邢昺疏:“墜者,《說文》曰:從高墮也。”
  簡文“(踐)山山突(墜)”之“山墜”即《荀子》中的“山隧”,指山體崩解。《荀子·儒效》:“至共頭而山隧。”楊倞注:“隧,謂山石崩摧也。隧,讀為墜。”王念孫也認為該篇“以隧為墜。”《讀書雜志》:“《儒效篇》‘至共頭而山隧’,漢石經《論語》殘碑‘未隧於地’,《漢書·王莽傳》‘不隧如髪’,竝以‘隧’為‘墜’。”
  山峰巨石的崩解,文獻中常見與“墜”的搭配。《列子》:“高峰墜為幽谷。”《易林》:“山石朽弊,稍崩墜落。”《漢書·五行志》:“自上下者為崩,厥應泰山之石顛而下。”顏師古注:“顛,墜也。”《論衡·效力》:“至於大石,沙土不覆,山不能持,處危峭之際,則必崩墜於坑谷之間矣……則有大石崩墜之難也。”《論衡·偶會》:“壞屋所壓,崩崖所墜。”《孔子家語》:“不觀高崖,何以知顛墜之患?”《筆陣圖》:“如高峯墜石,磕磕然實如崩也。”鮑照《石帆銘》:“崩濤山墜,鬱浪雷沉。”《晉書·五行志》:“四年七月,泰山崩,墜三里”《大唐西域記》:“山崖崩墜。”《法苑珠林》:“山崩石墜。”
  簡文“踐山山突(墜)”的“墜”當訓“山石崩摧”義。踐山山墜,就是用腳踏山,山體崩解的意思。“崩”與“墜”在形容山體解裂時常連言,如前引的“稍崩墜落”、“崩墜之難”、“崩崖所墜”等。[6]
  “綿崽”先生指出《千金翼方》有“唾山山崩,唾石石裂”及“噀山山崩,噀地地裂”頗具啟發性。我們還發現《外臺秘要》《三洞神咒》《法海遺珠》《普濟方》也有類似記載。《三洞神咒》有“封山山崩,封河河竭”、“指山山崩,指水水竭”、“指山山崩,指鬼鬼滅”、“射山山崩,射水水竭”。《法海遺珠》有“覷山山崩,覩海海竭”、“遇山山崩,遇人人生”。可見北大秦簡此祝由方,在傳世文獻裡尚有一脈傳承。它們的共通性在於,對有生命的物質消除其生命,如讓草絕、讓鬼滅。對於沒有生命的物質則改變其正常的外在狀態,如讓流動的水枯竭、讓高大的山石崩墜。《論衡·言毒》所云的“南郡極熱之地,其人祝樹樹枯,唾鳥鳥墜”,讓樹木枯死、飛鳥墜落,正是消除其生命力。從北大秦簡和《論衡》看,“唾鳥鳥墜”與“踐山山突(墜)”這種“V+NN+V”形式的祝由術語,其來源是較早的,在戰國末期就應該已經較為流行。
  謝文認為筆者、“抱小”與“綿崽”的看法“皆有未能允恰之處”,而該文的觀點也不是牢不可破。
  謝文說“整理者所聯繫的‘突’與‘頽’雖音近而義同,但未見有直接相通的例證,不能讓人無疑”,而該文讀“突”為“墜”所舉亦不是直接通假的例子,同樣令人生疑。鄭張尚芳將“突”“墜”的上古音分別構擬為*duud、*l’uds。[7]白一平、沙加爾則分別構擬為*m-tʰˤut、*m.lru[t]-s。[8]“突”屬*T-系聲母,“墜”屬*L-系聲母。根據施瑞峰的研究,上古*T-系聲母與*L-系聲母彼此區分,一般互不相通。[9]再則,謝文說“古突、駾通用”,恐不確。“駾”是“馬行疾來貌”,可引申為“行疾、奔突”。[10]換句話說,“駾”本身就有“突”的含義。所以,“突”難以讀為“墜”。
  此外,謝文說“踐山山墜,就是用腳踏山,山體崩解的意思”。然而,“墜”常訓“落下”。[11]傳世古書中有“崩墜”一詞,《漢語大詞典》(以下簡稱《漢大》)列出其時代較早的義項為“倒塌墜落”。[12]可見,《漢大》是把“墜”解釋為“墜落”。《論衡·言毒》:“唾鳥鳥墜。”袁華忠、方家常也是將“墜”譯釋為“墜落”。[13]如何能把“墜落”直接等同於“崩解”呢?“山墜”更多地是指山石墜落。
  綿文說“‘質量復位’先生曾對‘突’字的‘崩毀’之義做過文字學方面的考證”。謝文說“質量復位訓‘突’為‘崩毀’”。實際上,筆者只是認為“突”與常訓“崩毀、毀壞”之“隳”義近,並未說“突”有“崩毀”義。“隳”常訓“崩毀、毀壞”亦是事實。[14]不過,筆者認為“突”應有“毀壞”義。《說文》土部:“毀,缺也。”段玉裁注:“缺者,器破也。因為凡破之偁。”[15]王鳳陽說:“‘毀’原指對物質的東西加以破壞,使之殘缺。”[16]《效律》說蠹蟲咬穿皮革,也就是破壞皮革,使之殘缺。傳世古書中可見“突壞”一詞:
  新城山泉水大出,突壞人田,水深三丈。(《東觀漢記·恭宗孝安皇帝》)[17]
  日將中,天北雲起,須臾大雨,至晡時,湔水涌起十餘丈,突壞廬舍,所害數千人。(《後漢書·方術列傳上·任文公》)[18]
《漢大》將“突壞”理解為“破壞;衝毀”。[19]可見,《漢大》認為“突”有“毀壞”義。傳世古書中還有“毀突”一詞,如《後汉书·袁绍传》:“署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所過毀突,無骸不露。”《漢大》把“毀突”理解為“毀壞,掘穿”,[20]謝文從之。但“掘穿”墳墓亦是破壞墳墓,使之殘缺。將此處的“突”解釋為“毀壞”也無不可。何況謝文亦說:
  況且摸金校尉幹的乃是夜掘墓塚的行當,影視作品如《鬼吹燈》《盜墓筆記》常云“倒斗”,一般是靠挖掘盜洞對墓穴進行破壞,毀壞的是其地下結構。頂多言其“破壞”,因沒有高大的地面建築去拆解,是談不上有“崩毀”含義的。“隳”、“突”之義,應近於“毀”,李周翰注得之,……
然而,謝文說“摸金校尉幹的乃是夜掘墓塚的行當”“一般是靠挖掘盜洞對墓穴進行破壞,毀壞的是其地下結構”,很明顯是受後世影視作品的影響,也“不免踏入以今律古的誤區”。“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是曹操在軍中專門設立的指揮盜掘陵墓的官職。[21]曹操身處亂世,又有軍隊,其盜墓的破壞性可想而知。正如馬媛媛所說:
  第一個將目光投向梁國墓葬的人居然是曹操,曹操的盜墓動機並不複雜,為了籌集軍餉,他才打起了盜墓的主意。史書對此進行了詳細記載。《後漢書·袁紹傳》記載說:“梁孝王先帝母弟,墳陵尊顯……操率將吏士,親臨發掘,破棺裸屍,掠取金寶,至令聖朝流涕,士民傷懷。”《水經注疏》中說:“操引兵入碭,發梁孝王塚,破棺,收金寶數萬斤。”為保證盜墓的成功和收成,曹操獨出心裁,在中國盜墓史上第一次設置了專職盜墓機構,這是中國盜墓史上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軍方盜墓機構。曹操不僅率兵卒親臨發掘,而且為了保證盜墓有組織、高效率,曹操在自己的軍中甚至成立了類似“盜墓辦公室”這樣的機構。“盜墓辦公室”的人員都被授以相應的不同職務:總指揮叫“發丘中郎將”、發掘隊長叫“摸金校尉”,“特置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這樣有組織的盜墓自然破壞力極大,“所過隳突,無骸不露”。當然收穫也極為豐厚,“收金寶數萬斤”,足足用了72條船才運走,據說靠著72船寶物,曹操的數十萬大軍過了三年。後經考古發掘證明,保安山一號墓便是梁孝王墓,梁孝王墓“斬山作槨,穿石為藏”,墓道內又有數千塊巨大的封石堵塞,不是一般人所能盜掘了的,只有在戰亂年代的情況下,像曹操這樣的軍隊盜墓才能盜掘。
  曹操盜墓不同于常規意義上偷偷摸摸的盜墓,而是光明正大的,不能稱之為“盜”而應名之為“搶”,因而在中國盜墓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是標誌性人物。[22]
  簡文“踐山山突”指腳踏山,山體毀壞。至於傳世文獻中的“X山山崩”,“崩”本身就有“毀壞”的意思。《詩·魯頌·閟宮》:“不虧不崩。”鄭玄箋:“虧、崩皆謂毀壞也。”孔穎達疏:“虧、崩以山喻,故皆謂毀壞也。”[23]《廣雅·釋詁》:“崩,壞也。”[24]《玉篇》山部:“崩,壞也、毀也。”[25]“山突”“山崩”都是強調山體毀壞。謝文認為這些祝由方的共性包括“對於沒有生命的物質則改變其正常的外在狀態”,可信。“山體毀壞”自然是改變山的正常外在狀態。
  值得注意的是,《病方》簡202背載:
  之足,说明: C:UsersdellDesktop古文字通假考釋研究造字止+戔.tif(踐)山山(徹),(踐)水水渴(竭)。[26]
“徹”有“通、穿”的意思。《左傳》成公十六年:“潘尪之黨與養由基蹲甲而射之,徹七札焉。”杜預注:“一發達七札,言其能陷堅。”[27]《說文》攴部:“徹,通也。”[28]“徹”亦有“毀壞”的意思。《詩·小雅·十月之交》:“徹我牆屋。”鄭玄箋:“徹毀我牆屋。”[29]《楚辭·天問》:“何令徹彼岐社,命有殷國?”王逸注:“徹,壞也。”[30]“踐山山徹”與“踐山山突”可以類比。
  退一步說,即使不把“踐山山突”之“突”訓為“毀壞”,而訓為“穿、破”,也能講通。“踐山山突”指腳踏山,山穿、山破;亦是腳踏穿、踏破山。這也能看出的破壞力。“山穿、山破”亦是改變山的正常外在狀態,可資對比的是綿文、謝文提到的“石裂”“地裂”。
  關於“通假”,林澐說:
  利用同音通假對字義進行訓釋,一定要慎重。我們既然承認漢字是一種音意文字,字形在相當程度上有區別語義的功能,如果就本字字義就可以講通文句,就不必從通假觀點再使問題複雜化。[31]
  王輝、洪颺、徐俊剛也持類似的觀點。[32]若某字依據字面意義就能講通文句,那就無需破讀,否則只會使簡單的問題複雜化,何況有些通假關係的論證未必就能成立。
   
  綜上所考,筆者認為北大秦簡《病方》簡200背“踐山山突”之“突”可如字讀,訓為“毀壞”;“踐山山突”指腳踏山,山體毀壞。
   


[1](踐)”為“抱小”釋。詳抱小:《據北大秦簡說“突”字的古義》,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23年9月13日,http://www.fdgwz.org.cn/Web/Show/11057;又見於“錦州抱小”微信公眾號,2023年9月14日。
[2] 北京大學出土文獻與古代文明研究所:《北京大學藏秦簡牘》,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第524、673、867頁。
[3] 質量復位:簡帛論壇“《北京大學藏秦簡牘》初讀”38樓發言,簡帛網,2023年9月12日,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2826&pid=31405。
[4] 抱小:《據北大秦簡說“突”字的古義》,http://www.fdgwz.org.cn/Web/Show/11057;又見於“錦州抱小”微信公眾號。
[5] 綿崽:《也談北大秦簡〈醫方〉“突”字的含義》,“古籍臨證漫談”微信公眾號,2023年9月14日。下文簡稱“綿文”,不再另出注。
[6] 謝明宏:《北大秦簡讀札(六)》,簡帛網,2023年10月16日,http://www.bsm.org.cn/?qinjian/9220.html。下文簡稱“謝文”,不再另出注。
[7] 鄭張尚芳:《上古音系》,上海教育出版社,2019年,第491、497頁。
[8] 白一平、沙加爾:《上古漢語新構擬》字音表網絡版,2015年10月13日,http://ocbaxtersagart.lsait.lsa.umich.edu/。
[9] 施瑞峰:《上古漢語的*T-系、*L-系聲母及相關古文字問題補說》,《中國語文》2020年第1期,第56—65頁。
[10] 漢語大字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字典》,崇文書局;四川辭書出版社,2010年,第4852頁。
[11] 漢語大字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字典》,第520頁。
[12] 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詞典編纂處:《漢語大詞典》第3卷,漢語大詞典出版社,2001年,第840頁。
[13] (漢)王充原著,袁華忠、方家常譯注:《論衡全譯》,貴州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404頁。
[14] 漢語大字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字典》,第4481頁。
[15] (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中華書局,2013年,第698頁。
[16] 王鳳陽:《古辭辨(增訂本)》,中華書局,2011年,第793頁。
[17] (漢)劉珍等撰,吳樹平校注:《東觀漢記校注》,中華書局,2008年,第100頁。
[18] (宋)范曄撰,(唐)李賢等注:《後漢書》,中華書局,2012年,第2707頁。
[19] 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詞典編纂處:《漢語大詞典》第8卷,第431頁。
[20] 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詞典編纂處:《漢語大詞典》第6卷,第1497頁。
[21] 王子今:《中國盜墓史》,九州出版社,2011年,第101頁。
[22] 馬媛媛:《商丘古國志》,大象出版社,2018年,第159—160頁。
[23] (唐)孔穎達:《毛詩正義》,《十三經注疏》第1冊,中華書局,2009年,第1328、1330頁。
[24] (清)王念孫著,張其昀點校:《廣雅疏證》,中華書局,2019年,第44頁。
[25] (梁)顧野王:《宋本玉篇》,中國書店,1983年,第404頁
[26] 北京大學出土文獻與古代文明研究所:《北京大學藏秦簡牘》,第524、672、866頁。
[27] (唐)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十三經注疏》第4冊,中華書局,2009年,第4165頁。
[28] (漢)許慎撰,(宋)徐鉉等校定:《說文解字》,中華書局,2013年,第62頁。
[29] (唐)孔穎達:《毛詩正義》,第958頁。
[30] (宋)洪興祖撰,白化文等點校:《楚辭補注》,中華書局,1983年,第113頁。
[31] 林澐:《古文字研究簡論》,吉林大學出版社,1986年,第120頁;又《古文字學簡論》,中華書局,2012年,第133—134頁。
[32] 王輝:《古文字通假字典》,中華書局,2008年,(自序)第15頁;又《研究古文字通假字的意義及應遵循的原則》,《中國文字研究》第12輯,大象出版社,2009年,第11頁。洪颺:《古文字考釋通假關係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65頁。徐俊剛:《非簡帛類戰國文字通假材料的整理與研究》,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8年,第508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3年10月18日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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