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秦簡讀札(十一)
作者:謝明宏  發布時間:2023-11-13 08: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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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政之經》“爲人下則轅”,睡虎地秦簡《爲吏之道》與嶽麓秦簡《爲吏治官及黔首》皆作“爲人下則聖”。整理者注:聖,通明也,仁智也,賢也。轅,在此當讀爲“儇”,《說文·人部》《方言》卷一:“儇,慧也。”《廣韻·仙韻》:“儇,智也。”或亦可讀爲“遠”,《大戴禮記·虞代德》:“稽其遠而明者”,王聘珍解詁:“遠,謂事君事長使衆之道。”《禮記·學記》:“就賢體遠”,孔穎達疏:“遠,謂才藝廣遠。”《禮記·大學》:“爲人君,止於仁;爲人臣,止於敬;爲人子,止於孝;爲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與本段簡文部分文句義近。[1]
  今按:“轅”,或應讀爲“旋”,通作“睿”字。“璿”與“環”通用,出土文獻有證。《晏子春秋·內篇諫下》:“作爲璿室玉門。”銀雀山漢墓竹簡本作“作爲環(旋)室玉門。”整理者注:“環”明本作“璿”,《文選·甘泉賦》注引作“旋”,字並通。[2]从袁、从旋、从睿得聲的三個聲系之字,古音近且關係密切。旋與璿皆邪母元部字,轅爲匣母元部字。三個聲系之字疊韻,同時匣母爲牙喉音,邪母屬齒音,齒、牙發音部位靠近,故聲母之發音近似。轅的上古音構擬爲*GWan,旋的構擬爲*SGWan,璿的構擬爲*SGWen,[3]三者音亦近。
  還从睘聲,睘从袁聲。還,古籍音訓常讀若“旋”。《漢書·晁錯傳》:“則前死不還踵矣。”顏師古注:“還,讀曰旋。”《莊子·庚桑楚》:“巨魚無所還其體。”《經典釋文》:“還,音旋,回也。”旋,可通作璿。《書·舜典》:“在璿璣玉衡。”“璿”,《尚書大傳》作“旋”。《玄應音義》“旋珠”條注:“旋,字亦作璿。”另據朱樂川先生的研究,瓊、璿、琁、環、璚、瓗可視作同源字。[4]
  准此,《從政之經》“爲人下則轅(睿)”之“睿”字,應訓聖。《廣雅·釋言》並《玉篇·目部》:“睿,聖也。”《文選·廣絕交論》:“謨神睿而爲言。”李善注引孔安國《尚書傳》曰:“睿,聖也。”同時,聖亦可訓睿。《詩·邶風·凱風》:“母氏聖善。”毛傳:“聖,叡也。”因“聖”與“睿”義近且可互訓,故《從政之經》的“爲人下則轅(睿)”與睡虎地秦簡《爲吏之道》及嶽麓秦簡《爲吏治官及黔首》“爲人下則聖”的文本差異,屬同義換用。  
  《公子從軍》簡四釋文作:
  □。何傷公子北(背)妾,□交䜌枝簪,[5]長者折之,短【者】……之襦,從叔(淑)列之。
  今按:《管子·小稱》:“甚矣!百姓之惡人之有餘忌也,是以長者斷之,短者續之,滿者洫之,虛者實之。”房玄齡注:“長滿者,人所忌,故或斷之,或虛之。”[6]小稱篇此段論述百姓憎惡人的重大缺陷,而《公子從軍》顯然意非如此。不過小稱篇的
“是以長者斷之,短者續之”的文本結構,確與《公子從軍》的“長者折之,短【者】……”十分近似,其後似可補作“短【者□之】”。
  “列”字,原釋“死”,此從方勇先生改釋。“從叔列之”,即“縱叔裂之”,此句應是承接上文的“襦”而言。“裂襦”應是關係破裂的象徵。[7]整理者認爲“長者折之”是以簪折象徵夫妻之離別。應該說簡文的長者折之、短【者□之】、襦從叔(淑)列之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內在關聯的意象,應是牽用以比擬夫妻相處之道的說理性文字。不過“長者折之”與“短【者□之】”明顯是相反的意象,似不可能兩者均用以表示夫妻的離別。頗疑此處爲表述親密關係的調合辯證,即雙方要懂得盈虧之道不做極端的行徑,如同髪簪過長易折,過短需補。  
  《公子從軍》簡七至簡八釋文作:
  ……弗□□□以予人,牽有(又)齎公子絏(紲)小帬一,公子有弗肎(肯)□有□,牽非愛此也,直欲出牽之所者(著),以傅公子身也。
  今按:整理者注:“愛”,喜好。牽在此是言,她並非喜愛此(指這件下裳“小帬”),只是很希望將出於自身所穿之下裳,用以附著於公子之身。[8]我們認爲此處“愛”的訓釋與整句文意的理解,都有可商之處。
  簡文的“愛”,應該訓吝惜、吝嗇。結合通篇的情節,牽作爲妻子,是非常不受公子待見的。牽通過論述自己對丈夫的付出和真誠,來怨憤對方行爲的“不仁”。將這樣的背景代入,再聯繫情侣與夫妻對話的語境,一方給予另外一方財物時,通常的表達是“我絕不是不舍得或者小氣才不給你買某物。”言下之意是,爲了對方願意掏心掏錢包。愛,訓爲吝與嗇,古書多見。《國語·魯語上》:“人其以子爲愛。”韋昭注:“愛,吝也。”《論語·八佾》:“爾愛其羊。”朱熹注:“愛,猶惜也。”《孟子·梁惠王上》:“齊國雖褊小,吾何愛一牛。”焦循注:“吾國雖小,豈愛惜一牛之財費哉?”[9]用白話說就是我們國家雖然小,難道還捨不得出價值一頭牛的財物嗎?
  牽不僅送了自己貼身的下裳,還給了公子五百錢,甚至跟著對方從軍走了很遠的旅程。用現在的話說,牽就是“戀愛腦”,不管丈夫對她多惡劣都不離不棄。因此,簡文此處牽說的“牽非愛此也,直欲出牽之所者(著),以傅公子身也”,是想表達“我不是舍不得送給你的這件下裳,我巴不得想把身上穿的(所有)衣裳,(都)拿來附在你的身上。”細繹這個情境,牽送給丈夫的東西當然是自己喜愛的,不喜愛她不會送。她是想通過送“小帬”來表達,自己爲了對方什麼都捨得。“直欲”二字,正揭示了她對丈夫無所不用其極的愛意。這正是《氓》所描繪的情愛之傷:“于嗟女兮,無與士耽!士之耽兮,猶可說也。女之耽兮,不可說也!”
   


[1] 北京大學出土文獻與古代文明研究所編:《北京大學藏秦簡牘》(卷壹),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第50頁。
[2] 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銀雀山漢墓竹簡壹》,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92頁。
[3] 鄭張尚芳著:《上古音系》,上海教育出版社2018年,第468、526、565頁。
[4] 朱樂川:《淺析<章太炎說文解字授課筆記·玉部>中有關“圓”義的字》,《文教資料》2009年12月號下旬刊,第27-28頁。
[5] “䜌”字的釋讀見拙文《北大秦簡讀札(七)》,武漢大學簡帛網2023年10月20日,http://www.bsm.org.cn/?qinjian/9226.html。
[6] 黎翔鳳撰,梁運華整理:《管子校注》,中華書局2004年,第599頁。
[7] 方勇:《北大秦簡札記之四》,武漢大學簡帛網2023年8月28日,http://www.bsm.org.cn/?qinjian/9162.html。
[8] 同1,第91頁。
[9] (清)焦循撰,沈文倬點校:《孟子正義》,中華書局1987年(2015重印),第90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3年11月13日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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