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秦簡札記之十
作者:方勇  發布時間:2023-11-13 08: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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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發)


  北大秦簡《魯久次問數於陳起》簡一七正曰:“米粟䰍桼”。[1]
  其中的“䰍”字,整理者讀爲“髹”。按,此“䰍”字形常見於秦漢簡牘文字材料中,我們曾經認為“䰍”字从髟桼聲,不應讀爲从“休”得聲的“髹”字。我們文中曾引睡虎地秦簡《秦律雜抄》簡二〇、二一:“貲司空嗇夫一盾,徒治(笞)五十。·䰍園殿,貲嗇夫一甲,令、丞及左各一盾,徒絡組各廿給。䰍園三歲比殿,貲嗇夫二甲而法(廢),令、丞各一甲。”里耶秦簡16-1105簡曰:“/受孱陵䰍(漆)園/”。[2]以上這些材料可以證明“䰍”字讀爲桼聲是正確的。
  同時我們文中認爲,“桼”本表示漆之本字,常假借“漆”表示其本義,“䰍”字或作“髹”、“髤”形,“髤”應是“䰍”字的省形異體,而“髹”應是在“髤”字基礎上進一步形成的訛變字,懷疑是因後世抄書之人誤將早期的“䰍”字所从“髟”字的左下部份代表人身之形的筆劃寫作“人”旁,並與“桼”字省形的“木”旁逐漸合寫為“休”字,進而形成了以休為聲符的“髹”字。按照《説文》“䰍,從桼髟聲”的說法,“䰍”與“漆”字古音韻部相隔較遠(“髹”上古音為曉母幽部字,髟为幫母幽部字,“漆”為清母質部),但從上舉秦漢文字的實際用法來看,“䰍”確實是與“桼”、“漆”混用無別,我們認為這種混用應該不僅僅是因為三者之間義同或義近,更重要的應該是因為它們的字音關係密切,也正因如此,《經典釋文》、《廣韻》、《集韻》都標注其音爲“切利反”、“七四切”,這些標音即指“桼”、“漆”音。《古文字譜系疏證》曾疑“䰍”字从髟桼聲。我們同意《古文字譜系疏證》的说法,并且猜測《説文》在解釋“䰍”字時應該表述為“从髟桼聲”,而不是“从桼髟聲”的內容,這可能是傳抄者抄冩時的誤書,“髟”形可能僅僅參與了“䰍”字的表義過程,[3]而不表音,這種情況應該能夠很好地從讀音方面解釋“䰍”與“漆”、“桼”混用無別的現象。
  綜上,北大秦簡的“䰍”字不應括注爲“髹”字,“䰍”就應該表示刷漆之意。


[1] 北京大學出土文獻與古代文明研究所編:《北京大學藏秦簡牘(肆)》,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釋文第751頁,紅外圖版見《北京大學藏秦簡牘(叄)》第540頁。
[2] 方勇:《讀嶽麓秦簡小札一則》,《中國生漆》,2016年第1期,第5-11頁。下引同。
[3] 2016年6月,復旦大學大學陳劍先生在澳門大學的會議上提醒筆者,“䰍”上部髟形表示刷漆用的刷子是毛髮製成,故从髟。我們同意陳先生的看法。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3年11月12日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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