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秦簡《算書》甲種注釋勘補一則
作者:馬永萍、周序林、龍丹  發布時間:2024-03-14 08:55:21
(成都中醫藥大學國學院  西南民族大學中國語言文學學院)
(首發)

  摘要:北京大學藏秦簡《算書》甲種《陳起》篇簡六正載有簡文“百之尌”,原整理者最初將“尌”讀若“樹”,後改作“屬”,訓爲“類別”“種類”。讀若“屬”爲是,訓作“類別”“種類”未安,當訓爲“分屬”,簡文“百(體)之尌(屬)”是指“身體各部位的分屬”。
  關鍵詞:北大秦簡,《算書》甲種《陳起》篇,尌(屬),分屬
   
  2010年初,北京大學從香港受捐了一批珍貴的秦簡,數學文獻佔比很大,[1]其中的《算書》甲種開篇有一篇八百多字的文字,原整理者用其首句“魯久次問數于陳起”爲該篇命名,並簡稱“《陳起》篇”。[2]韓巍(2015)首次公佈了《陳起》篇的全部簡文釋文並作了注釋;韓巍、鄒大海(2015)公佈了《陳起》篇全部的竹簡圖版,對簡文作了注釋和今譯,並載數學史界學者對有關問題討論的意見。[3]2023年5月北京大學出土文獻與古代文明研究所整理出版了包括《陳起》篇在內的所有北大藏秦簡圖版、釋文及注釋。[4]
  《陳起》篇簡六正~七正載有簡文如下:
  今夫疾之發於百(體)之尌(屬)殹(也),自足、胻、腂(踝)、厀(膝)六正股、脾(髀)、(尻)、族〈旅(膂)〉、脊、脅、肩、應(膺)、手、臂、肘、臑、耳、目、鼻、口、頸、項七正[5]
  韓巍(2015)讀“尌”爲“樹”,認爲此處是將人身“百(體)”的結構比喻爲一棵大樹。韓巍、鄒大海(2015)亦讀“尌”爲“樹”,將“百之尌”今譯作“人體這棵大樹”。[6]在2023年發佈的釋文和注釋中,原整理者將“尌”,讀爲“屬”,注曰:“‘尌’(禅母侯部),應讀爲‘屬’(禅母屋部),義爲‘類別’‘種類’,此處指身體的各部位。”[7]
  將“尌”讀爲“屬”,爲是。但將“尌(屬)”訓爲“類別”“種類”,指“身體的各部位”,未安。實際上,“百(體)”一詞,已經指明是“人體的各個部分”。如:
  (1)《管子·立政》:“令則行,禁則止,憲之所及,俗之所被,如百體之從心,政之所期也。”[8]
  (2)《史記·範雎蔡澤列傳》:“夫人生百體堅彊,手足便利,耳目聰明而心聖智,豈非士之願與?”[9]
  (3)《莊子·田子方》:“夫天下也者,萬物之所一也。得其所一而同焉。則四支百體,將爲塵垢,而死生終始,將爲晝夜。”[10]
  《陳起》篇簡十二正載有“百(體)各有笥(司)殹(也),是故百(體)之痈,其瘳与死各有数”,亦可参。那麼整理者將簡文“尌(屬)”訓爲“類別”“種類”,指身體的各部位,就與前文“百體”的文義重複。
  我们认为,“屬”在這裏應是“分屬”義,“百(體)之尌(屬)”是指“身體各部位的分屬”。段玉裁在爲“體”字作注時,將人體分爲四個部位(首、身、手、足),各個部位之下均有三個分屬,總計十二分屬。
  《説文·骨部》:“體,緫十二屬也。”段玉裁注:“十二屬許未詳言,今以人體及許書覈之。首之屬有三,曰頂,曰面,曰頤。身之屬三,曰肩,曰脊,曰𡱂 。手之屬三,曰厷,曰臂,曰手。足之屬三,曰股,曰脛,曰足。合説文全書求之,以十二者統之,皆此十二者所分屬也。”[11]對比發現,《陳起》篇不是如段玉裁先將身體分爲若干部位後列舉各個部位的分屬,而是直接列舉二十二個分屬。簡文“百(體)之尌(屬)”是指“身體各部位的分屬”。
   


[1]朱鳳瀚、韓巍、陳侃理:《北京大學藏秦簡牘概述》,《文物》2012年第6期;常懷穎、王愷、張瓊等:《北京大學藏秦簡牘室內發掘清理簡報》,《文物》2012年第6期;韓巍:《北大秦簡中的數學文獻》,《文物》2012年第6期。
[2]韓巍:《北大藏秦簡〈魯久次問數于陳起〉初讀》,《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5年第2期。
[3]韓巍:《北大藏秦簡〈魯久次問數于陳起〉初讀》,《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5年第2期;韓巍、鄒大海:《北大秦簡〈魯久次問數于陳起〉今譯、圖版和專家筆談》,《自然科學史研究》,2015年第2期。
[4]北京大學出土文獻與古代文明研究所編 《北京大學藏秦簡牘》,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
[5]北京大學出土文獻與古代文明研究所編 《北京大學藏秦簡牘》,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第749頁。
[6]韓巍:《北大藏秦簡〈魯久次問數于陳起〉初讀》,《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5年第2期;韓巍、鄒大海:《北大秦簡〈魯久次問數于陳起〉今譯、圖版和專家筆談》,《自然科學史研究》,2015年第2期。
[7]北京大學出土文獻與古代文明研究所編《北京大學藏秦簡牘》,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第750頁。
[8]黎翔鳳:《管子校注》,中華書局, 2023年,第81頁。
[9]《史記》,中華書局,1963年,第2419~2420頁。
[10][唐]成玄英:《莊子注疏》,中華書局,2011年,第319頁。
[11][清]段玉裁:《説文解字注》,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第166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4年3月13日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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