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秦簡讀札(十四)
作者:謝明宏  發布時間:2024-04-25 16:14:07
(北京硬糖娛樂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首發)

  《病方》簡二二〇背至二一九背釋文作:
  祝IMG_6693(瘛):曰:「歜!汲者爲鼻,IMG_6696足爲IMG_6699,天啻(帝)令我唾某之IMG_6700(瘛)。印(抑)女(汝)不上二二〇背而下,天啻(帝)鑄鐵斤鐵斧,已不已?不已,股斬而父。」二一九背[1]
  今按:“鼻”通“嚊”,讀爲“嚏”,訓喘息聲,即打噴嚏時鼻黏膜受到刺激而引起的一種猛烈帶聲的噴氣現象。《讀書雜志·漢書第二·王子侯表》:“魯獻公即位五十年,子慎公埶立,嚊”,王念孫按:“‘嚊’當爲‘嚏’。”[2]《文選·羽獵賦》:“吸嚊潚率”,李善注引《埤蒼》曰:“嚊,喘息聲也。”整理者讀“汲”爲“吸”是正確的,“吸”此處也指喘息引氣的動作。“汲(吸)者爲鼻(嚊)”的意思是,往鼻腔內吸氣以引發噴嚏。
  IMG_6696,疑通作“跨”。从虍得聲之字、从于得聲之字及从乎得聲之字,並可通。古虛、宇通用。《漢書·古今人表》:“秦不虛。”顏師古注:“虛,或作宇。”古虎、雩通用。《墨子·旗幟》:“競士爲雩旗。”“雩旗”,《北堂書鈔·武功部》引作“虎旗”。古虖、雩通用。《史記·建元以來王子侯者年表》:“雩殷。”《索隱》:“《漢表》作虖葭。”《史記·匈奴列傳》:“故使郎中係雩淺奉書。”《索隱》:“雩,《漢書》作虖。”古樗、㯉通用。《莊子·逍遙遊》:“吾有大樹,人謂之樗。”《一切經音義》卷八四引樗作㯉。《爾雅·釋木》:“栲,山樗。”《說文·木部》云:“栲,山㯉。”
  IMG_6699讀爲“跋”,古別、軷通用。《周禮·大馭》:“及犯軷。”鄭玄注引杜子春云:“軷,讀爲別異之別。”跋與軷,字多見通。《詩·鄘風·載馳》:“大夫跋涉。”《儀禮·聘禮》賈疏引跋作軷。《左傳·襄公二十八年》:“跋涉山川。”《儀禮·聘禮》鄭注引跋作軷。跋,有踩踏義。《文選·羽獵賦》:“跋犀犛”,李善注引韋昭曰:“跋,蹋也。”“IMG_6696(跨)足爲IMG_6699(跋)”,即跨步後用腳踏地。
  打噴嚏和踏步頓足,是常見的祝由儀式。古籍所載,多認爲打噴嚏和用腳頓地的聲音可以嚇退妖邪。如《法海遺珠》:“鼻出吸,左足頓地。”《道法會元》:“輕輕以燈心搐鼻,陽日左鼻,陰日右鼻,噴嚏一聲,霹靂一震,妖邪絕跡。”《上清太上八素真經》:“向日趣令嚏,若不得嚏,以軟物向日引導鼻中,亦即嚏也,嚏即祝曰……”。《白氏六帖事類集》:“女巫頓足而舞。”《外臺秘要》記載爲被蛇蜇傷的人祝禱,需要祝禱者背著傷者走七步,接着“仍頓足回身,向被蜇人立,掐指二所如了,乃頌呪七遍。”[3]
  股斬,“股”可通作“誅”。古殳、朱通用。《書·舜典》:“讓於殳斨暨伯與。”“殳斨”,《漢書·古今人表》作“朱斨”。古IMG_6701、姝通用。《詩·邶風·靜女》:“靜女其姝。”“姝”,《說文》“IMG_6701”字條引作“IMG_6701”。誅斬,即誅殺斬殺。《晉書·天文志》:“一曰鈇鑕,主誅斬。”[4]《度人經》:“屠割馘烈,誅斬鬼營。”《法海遺珠》:“汝犯天令,誅斬汝形。”《道法會元》:“符命所召,雷霆奉行。誅斬焚燒,化作微塵。”《太上三洞神咒》:“誅斬邪鬼,粉碎微塵。急急如律令。”
  綜上,此方的“汲者爲鼻,IMG_6696足爲IMG_6699”乃是祝唾之前的準備動作:吸氣打噴嚏和跨步踏地。祝禱者以天帝的名義對瘛症進行威嚇,將你按壓住使你不能往上,並聲稱天帝制造了鐵斤鐵斧,如果瘛症不能痊癒,就將誅殺你的父親。另外,此方中的IMG_6693IMG_6700兩字中的“IMG_6702”形,左側均繁化作了“耒”形,與方勇先生論及的《從政之經》中“絜”的部件繁化一致。[5]  
  《病方》簡二二四背至二二二背釋文作:
  直IMG_3258之祠祝,禹步三,曰:于▏!天㡩胡,㡩胡,㡩胡,地斧(釜)煮,地斧(釜)煮,地斧(釜)煮。大山有狐,九IMG_3259<尾>之啻(帝),季二二四背女名爲予,索弗得,祠直力下。某因祠雉吳,天啻(帝)令某施IMG_3258復車,不智(知)孰神,二二三背不智(知)孰圉。重祭參(三)。• 一席東卿(嚮),一席南卿(嚮),各一祭,祭三重,已,即後屏食IMG_3262二二二背
  今按:我們曾指出“天㡩胡,㡩胡,㡩胡”中的“㡩胡”應該通作“鏝胡”,是道藏中類似天斧、天羅、天網一類的武器。[6]並闡釋“天㡩(鏝)胡”與“地斧(釜)煮”的意思,是指天上有鏝胡這樣的武器在等著你,地上則有釜鍋待烹煮,營造了天羅地網無處可逃的景象。其目的是對祝禱對象“狐”進行威懾恐嚇。近思簡文中的“斧(釜)煮”,恐怕就是文獻中的“鑊煮”,是古代用鼎鑊煮殺人的酷刑。這裏稍作補充性說明:
  《三國志·董卓傳》:“先斷其舌,或斬手足,或鑿眼,或鑊煮之,未死,偃轉杯案間。”[7]《搜神記》中客爲莫邪之子赤比復仇,持其頭往見楚王,爲了取信於楚王而跟對方說:“此乃勇士頭也,當於湯鑊煮之。”《廣弘明集》:“胡王疑妖,鑊煮而不熟。”“斧(釜)煮”作爲一類和“鑊煮”近似的酷刑,與“㡩胡”相對而稱,足可證“㡩胡”對於“狐”也是一種武力威脅。[8]通成“鏝胡”作兵器含義講,應該是符合簡文邏輯的。
   


[1] 北京大學出土文獻與古代文明研究所編:《北京大學藏秦簡牘》(卷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第863頁。
[2] (清)王念孫撰,虞萬里主編,徐煒君等點校:《讀書雜志》(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504頁。
[3] 高文柱校注:《<外臺秘要方>校注》,學苑出版社,2010年,第1483頁。
[4] 房玄齡等撰:《晉書》,中華書局2012年,第303頁。
[5] 方勇:《北大秦簡札記之十二》,武漢大學簡帛網2024年1月15日,http://www.bsm.org.cn/?qinjian/9333.html。
[6] 見拙文:《北大秦簡讀札(十二)》,武漢大學簡帛網2024年1月18日,http://www.bsm.org.cn/?qinjian/9336.html。
[7] 范曄:《二十五史:晉書、三國志、後漢書》,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第1089頁。
[8] 蕭旭先生認爲“㡩胡”通“曼胡”是形容詞,言天廣大而模糊,與拙說不同。參《北大秦簡牘校補》,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24年3月15日,http://www.fdgwz.org.cn/Web/Show/11128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4年4月23日23:52。)

© Copyright 2005-2021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