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盡心下》“二女果”試解
作者:高華平  發布時間:2005-1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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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孟子·尽心下》“二女果”之“果”字,历来多被解为“侍奉”,其实“果”应该是“倮”字(即“裸”字),根据历史文献和出土帛书的记载,舜精通房中术,说他“以二女赤体自侍”,这完全是有可能的;因此,释“果”为“倮”(“裸”)也是合理的。
                   
  《孟子》一书,称颂尧、舜的地方很多,这些内容与《尚书》中的《尧典》、《舜典》和《史记·五帝本纪》中的记载大同小异,可以互相参阅。只有《孟子·尽心下》中“二女果”之“果”字,前人或解为“侍”,或读为“婐”,或写作“倮”,其含义各书出入颇大,似应给予一番辨析。
  《孟子·尽心下》说:“孟子曰:‘舜之饭糗茹草,将终身焉。及身为天子也,被袗衣,鼓琴,二女果,若固有之’。”赵歧注:“糗饭,干糒也。袗,画也。果,侍也。舜耕陶之时,饭糗茹草,若将终身如是。及为天子,被画衣,黼黻絺绣也,鼓琴以协音律也,以尧二女自侍奉,亦不佚豫,如固自当有之也。”(《孟子注疏》卷十四,《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2773页)这是将“果”解为“侍”。
  但是,古汉语中的“侍”、特别女性对男性的“侍”,是一个义涵很广又很隐秘的概念,很可能包括有荐枕席或提供性服务的内容。在《孟子·万章上》中他记舜弟象欲杀舜的目的是:“牛羊,父母;仓廩,父母;干戈,朕;弤 ,朕;二嫂,使治朕栖。”《史记·五帝本纪》对此的记载则是:“(象)于是曰:‘舜妻尧二女与琴,象取之;牛羊、仓廪与父母’。”朱熹《孟子集注》解释得更清楚:“象欲以牛羊、仓廪与父母,而自取此物也。二嫂,尧二女也;栖,床也;象欲使为己妻也。”显然,象对其二嫂的存心,不止是让她们为自己提供一般的的生活服务,而应是重在荐枕席,即性服务。而回过头来看舜平时“以尧二女自侍”,也就可以肯定其中不止是洗衣、做饭等服务项目,而一定也包含有舜随时都有可能提出的性要求。也只有这样,“二女果”才堪作为舜的一项非常之举而被《孟子》及各种史书提及。
  或许正因此,前人便有了对“二女果”之“果”字的不同记载和不同解释。《说文解字·女部》解“婐”字说:“孟轲曰:‘舜为天子,二女婐’。”即以“果”为“婐”字。又说:“婐,厄(从女) 。一曰女侍曰婐。”段玉裁注:“婐,婐厄(从女)也。”“婐厄(从女)与旖旎音义皆同,俗作婀娜。”这是说,“婐”乃女子柔弱之相,即《说文解字·女部》释“厄(从女)”所谓“ 弱也”。
  女子以柔弱似水的姿态服侍男性,即使不加任何引申也是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性服务的,故宋人孙奭《孟子正义》卷十四就将许慎《说文解字》中的“女侍曰婐”引为“女侍曰倮”,也就是将“果”写作了“裸”。因为“倮”乃“裸”之别体,《说文解字·人部》曰:“倮,赤体也。”这和《广韵》“裸”字的解释是相同的,都是指人赤身裸体、不穿衣服。而如果按照这种解释,《孟子·尽心下》“二女果”之句的意思,就应该是说,尧之二女平常侍奉舜时也是赤身裸体的,而舜亦泰然自若,以为本该如此。
  尧舜本是儒家推崇的圣人。《孟子》此篇又说:“尧舜,性也”。即是说尧舜是“人伦之至也。”赵歧注曰:“尧舜之体性自善者也。”(《孟子正义》卷十四)在这样的前提下,舜“以尧二女自侍”自然使人觉得不妥;而如果舜以尧二女赤身裸体自侍,居然“若固有之”,这不更要使人感到莫名的惊诧了吗?故孙奭在《孟子正义》中一反古人“疏不破注”的传统,认为赵歧解“果”为“侍”不当,而许慎说“女侍曰倮”更是荒谬:“今释‘果’为‘侍’,谓二女之侍舜,是以有惑于许慎之说而遂误与?盖木实曰果,云果者,取其实而言也。”依孙奭的看法,“二女果”,乃是尧之二女为舜摘取果实,而并非什么“侍舜”,更不可能有赤身裸体侍奉之谬说。
  今天,我们当然没有必要以后人的观念去为上古时代的尧舜曲予回护了。《史记·五帝本纪》说,殷纣王曾“以酒为池,县肉为林,使男女倮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可以想见,裸体在当时并不为禁忌。古希腊人有裸体展示人体美的习俗,至今太平洋诸岛屿及非洲的土著部落,不论男女,皆喜裸体。近代朝鲜妇女也以裸露上身为美,直到日本殖民者强行禁止才改变。这都说明,裸体本只是一种地域和时代的风尚,与人的道德品质无关。从《孟子》一书来看,孟子一方面说:“尧舜性也。”把尧舜看作人类“明德”“善性”的典范;但另一方面,孟子又曾以“昔者大(太)王好色,爱厥妃”解《诗·大雅·緜》中的“古公亶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岐下。爰及姜女,聿来胥宇。”(《孟子·梁惠王下》)这就使孟子有可能不以舜“以尧二女自侍”、甚至“以尧二女裸体自侍”为非,而是将之视为舜能“不佚豫”、不沉溺女色,具有面对女色神态自若的精神境界的表现。更应该指出的是,根据文献记载,在孟子所处的前后时代,舜本来还是一位精通房中术的“圣王”。《汉书·艺文志》说:“房中者,情性之极,至道之际,是以圣王制外乐以禁内情,而为之节文。传曰:‘先王之作乐,所以节百事也。乐而有节则平和寿考,及迷者弗顾,以生疾而损性命’。”《汉书·艺文志》还著录有“《尧舜阴道》二十三卷。”1973年长沙马王堆出土的帛书中有《十问》一篇,其中“尧问于舜曰”一节记舜回答尧“治生奈何”的提问时说:治生之要,在“审夫阴阳”,谈的就是房中术:“必使爱而喜之,教而谋之,饮而食之,使其题页(从衣)坚强而缓事之,必乐之而勿写(泻),材将积,气将褚,行年百岁,贤于往者。”文章还称这些言辞为“舜之接阴治气之道。”(《马五堆帛书(肆)》,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148页)帛书中的这一记载有多大可信度,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孟子言舜常“以尧二女自侍”或“以尧二女裸体自侍”,当非空穴来风。
  由此看来,舜“以尧二女自侍”或“以尧二女赤身裸体自侍”,而“若固有之”,这不仅不能成为舜道德品质上的瑕疵,而应当正是他道德极至的表现。而传说中的尧之所以会以二女试舜,“观其德于二女”,并最终将帝位禅让给了舜,或许也应当与舜在房中术方面有令尧满意的思想和表现有关。《孟子·尽心下》“二女果”之句解为“以尧二女自侍”或“以尧二女赤身裸体自侍”,都是有其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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