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鄘風·牆有茨》“中冓”正詁
作者:房振三  發布時間:2007-05-22 00:00:00

(青島大學師範學院中文系)

(首發)

  《詩經·鄘風·牆有茨》有“中冓”一語,向無的解,近日重閱該篇,依《詩經》用語慣例,別作新解,以釋群疑。為理解詩意及解說方便計,茲錄全文如次:
  牆有茨,不可掃也。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醜也。
  牆有茨,不可襄也。中冓之言,不可詳也。所可詳也,言之長也。
  牆有茨,不可束也。中冓之言,不可讀也。所可讀也,言之辱也。

  《序》曰:“《牆有茨》,衛人刺其上也。公子頑通乎君母,國人疾之,而不可道也。”《鄭箋》:“宣公卒,惠公幼,其庶兄頑烝惠公之母,生子五人:齊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許穆夫人。”依《序》、《箋》所述,《牆有茨》是一首諷諫的詩,這與詩的內容相符,所以吳闓生認為讀《序》則“詩意自明”。[1][p36]詩歌反復以牆頭的蒺藜起興,訴說宮中“中冓之言”“不可道”、“不可詳”、“不可讀”,認為“言之醜也”、“言之長也”、“言之辱也”,足見公子頑淫亂之事在當時頗為衛人所詬,但同時衛人對此也諱莫如深,所謂“家醜不可外揚”,正是這種心態的深刻寫照。
  詩意既明,文辭亦不甚繁難,但其中“中冓”一詞則眾說紛紜、人人言殊。
  《毛傳》:“中冓,內冓也。”
  《鄭箋》:“內冓之言,謂宮中所冓成頑與夫人淫昏之語。”
  《釋文》:“冓”本又作“遘”。《韓詩》云:“中冓,中夜,謂淫僻之言也。”
  《正義》:“夫人既淫昏矣,宮中所冓成此頑與夫人淫昏之語,其惡不可道。所可道言之,於君醜也。君本何以不防閑其母,至令有此淫昏。”又進一步補充說:“《媒氏》云:‘凡男女之陰訟,聽之于勝國之社。’注云:‘陰訟,爭中冓之事以觸法者。勝國,亡國也。亡國之社,掩其上而棧其下,使無所通,就之以聽陰訟之情,明不當宣露。’即引此詩以證之。是其冓合淫昏之事,其惡不可道也。” [2][上冊p313]
  可見《正義》於“中冓”一語的解釋兩存其說,一是沿襲《毛傳》、《鄭箋》,釋為“冓成”,一是釋為“冓合”,至於後一義,《正義》未予闡明。
  朱熹:“中冓,謂舍之交積材木也。” [3][p20]
  王先謙謂:“‘中冓’至‘言也’,《釋文》引《韓詩》文。《漢書·文三王傳》穀永疏云:‘帝王之意,不窺人閨門之私,聽聞中冓之言。’晉灼曰:‘《魯詩》以為夜也。’據此,魯韓意同,‘冓’當為‘ ’之借字。《廣雅·釋詁》:‘、夕、闇、暮,夜也。’《玉篇·宀部》‘,夜也。《詩》曰:‘中之言’,中夜之言也。’又云:‘,本亦作冓。’谷永學《魯詩》,所引‘中冓’,當作‘中冓’(引者按,當是‘中’之誤)。今《傳》作‘冓’,蓋後人順毛該之。《廣雅》訓‘’為‘夜’,以‘’與‘闇’同義,是‘中冓之言’,猶言‘中夜闇昧之言’,故韓說於‘中夜’下申成之曰‘淫僻之言’也。‘中’二字,相連為訓。《桑柔》‘征以中垢’,《傳》:‘中垢,言闇冥也。’與‘中’意合,蓋‘垢’、‘’古字通也。《傳》‘中冓,內冓也。’《箋》‘謂宮中所冓成頑與夫人淫昏之語。’《疏》雲‘冓合淫昏之事’,皆讀‘冓’為‘媾’,析‘中冓’為二義,與《釋文》‘本又作中遘’者合,不同三家而與韓說‘淫僻之言’意不相遠。《文三王傳》注應劭曰:‘材構在堂之中也。’師古曰:‘冓,謂舍之交積材木也。’望文為說,失之愈遠矣。” [4][p220]
  考王氏之說,“中冓”當本作“中”,“中冓之言”釋作“中夜闇昧之言”,則同一“”字兼釋兩義,一為“夜”,一為“闇昧”,於訓已不合,況且“中夜闇昧之言”何以一定是“淫僻之言”?足見其說迂曲,難以令人信從。
  吳闓生曰:“中冓,室中交積材木之處。《玉篇》引作‘’。《韓詩》‘中,中夜也。” [1][p36]可見吳氏也是兩存其說,不置可否。其前一說由上引王說可知,乃沿襲應劭、顏師古說,正如朱熹所釋,而應劭、顏師古說乃從《說文》引申而來,《說文》“冓,交積材也。”(卷四下一),以此釋解詩意,王氏已指其“望文為說,失之愈遠”,自不足信。
  其實,“中冓”一詞,循《詩經》用語慣例,當作解“冓中”。
  《詩經》裏“中”字凡出現66次,作“×中”者16例,作“中×”者50例, 這些“中×”結構,可以分為以下六類:
  一、作“中心××”者16例。
  “中心”後或接形容詞,如《王風·黍離》一章“中心搖搖”、二章“中心如醉”、三章“中心如噎”、《陳風·澤陂》二章“中心悁悁”、《檜風·匪風》一章“中心怛兮”、二章“中心吊兮”等;或接動詞,如《邶風·終風》一章“中心是悼”、《邶風·穀風》二章“中心有違”、《唐風·有杕之杜》一章、二章“中心好之”、《檜風·羔裘》三章 “中心是悼”、《小雅·彤弓》一章“中心貺之”、二章“中心喜之”、三章“中心好之”《小雅·隰桑》四章“中心藏之”等,這些“中心”之後的形容詞或動詞都是描述或敍述“中心”的狀態。
  所謂“中心”亦即“心中”,乃《詩經》習慣表達法,“中心是悼”即“心中是悼”、“中心有違”即“心中有違”、“中心搖搖”即“心中搖搖”、 “中心如醉”即“心中如醉”,等等,說詩者向用此說,無庸贅言。
  可見, “中心”之後無論接形容詞還是動詞,都應解作“心中”。
  二、“中×”之“中”後接表地點的名詞,《毛傳》或《鄭箋》直接訓釋“中×,×中”的17例。
  如《周南·葛覃》一章“施于中谷”,《毛傳》:“中谷,穀中也。”《周南·兔罝》三章“施于中林”,《毛傳》:“中林,林中。” 《鄘風·柏舟》一章“在彼中河”,《毛傳》:“中河,河中。”其他如“中逵”、“中阿”“中沚”“中陵”、“中澤”、 “中原”、“中田”等,都訓作“逵中”、“阿中”、“沚中”、“陵中”、“澤中”、“原中”“田中”。
  三、“中×”之“中”後接名詞,《毛傳》未直接說作“×中”,但可據其訓釋解作“×中”者5例。
  1、《鄭風·清人》三章“中軍作好”,《毛傳》:“居軍中為容好。”依《毛傳》此釋,則“中軍”亦是“軍中”。或曰“古代行軍作戰分左、右、中三軍,中軍是主帥發號施令的地方,也指主帥。”“三軍,上軍、中軍、下軍,中軍之將為主帥,此中軍即高克。” [5][p910-911]可備一說。
  2、《陳風·防有鵲巢》二章“中唐有甓”,《毛傳》:“中,中庭也。唐,堂塗也。” 。《正義》:“以唐是門內之路,故知中是中庭。《釋宮》云:‘廟中路謂之唐。堂途謂之陳。’李巡曰:‘唐,廟中路名。’孫炎引詩云:‘中唐有甓。堂途,堂下至門之徑也。然則唐之與陳,廟庭之異名耳,其實一也,故雲‘唐,堂塗也’。”     
  依照《釋宮》的解釋,“廟中路謂之唐”,“瓴甋謂之甓。”郭璞注:“磚也。今江東呼為瓴甓。”“甓”,實即一種磚。那麼《毛傳》訓“中”為“中庭”則頗令人費解,因為說“廟中之路”有磚(也就是鋪磚)尚可理解,說“庭中”有磚則不合常理。然則,此處“中唐有甓”似當理解為“唐中有甓”,亦即“(廟中之)路中有磚”。
  3、《小雅·采芑》二章“於此中鄉”,《毛傳》:“鄉,所也。”依《毛傳》,則“於此中鄉”即“於此中所”,亦即“於此所中”。《鄭箋》》釋“中鄉”為“美地名”,蓋依前文“于彼新田”之“新田”而言,不足為據。
  4、《小雅·吉日》三章“瞻彼中原”,《鄭箋》:“中原之野甚有之。”依照《鄭箋》,“中原”乃地名,但參《小雅·小宛》三章“中原有菽”,《毛傳》:“中原,原中也。”則該詩“中原”亦即“原中”,“瞻彼中原”亦即“瞻彼原中”。
  5、《邶風·式微》一章“胡為乎中露”,《毛傳》:“中露,衛邑也。” 二章“胡為乎泥中”,《毛傳》:“泥中,衛邑也。”《正義》:“以寄于衛所處之下,又責其不來迎我君,明非衛都,故知中露、泥中皆衛邑也。” 朱熹曰:“中露,露中也。” [3][p16]
  按,朱熹之說可取,循二章“胡為乎泥中”之例,“中露”當是 “露中”之倒,其原因是為了讓“露”字與前文“微君之故”的“故”字押韻,即俞樾所謂倒文協韻者。[6][第五冊p1239]所以,“中露”本作 “露中”是十分明顯的,其實,“露中”、“泥中”的“露”與“泥”都當作“羸弱”解,是黎臣諷諫黎侯久居衛邑不歸,以至國無主君,民生羸弱,以至式微。《毛傳》、《正義》並以為“衛邑”,不確,說詳另文。
  四、“中×”作“中國”者7例。
  《大雅·民勞》凡四見,其中 一章“惠此中國”,《毛傳》:“中國,京師也。四方,諸夏也。” “中國”與下文“以綏四方”對文見義,“四方”為諸夏,則“中國”為“國中”十分明顯,亦即“京畿之內”。一說“中國,指西周王朝直接統治區域,即所謂‘王畿’。因為四方都有諸侯,所以稱作中國” [5][p910]
  《大雅·蕩》四章“女炰烋於中國”,《正義》:“既官不得人,徒彭亨然自矜莊以為氣健在於中國”;六章“內奰於中國”,《正義》:“言文王曰咨,咨嗟汝殷商,汝既官不得人,徒彭亨然自矜莊以為氣健在於中國”,又《正義》:“中國是九州,覃及是及遠,故知‘鬼方,遠方’,未知何方也。……明鬼方是遠國也。”此詩兩處“中國”乃相對于“鬼方”而言,似也可理解為殷商之“京畿”,也即“國中”。
  《大雅·桑柔》七章“哀恫中國”,《鄭箋》:“恫,痛也。哀痛乎,中國之人,皆見系屬於兵役。”察其意,則“中國之人”意謂“國中之人”,然則,“中國”也即“國中”。
  五、“中×”是否作“×中”解,學者頗具爭議者1例。
  《大雅·桑柔》十二章“征以中垢”。《毛傳》:“中垢,言闇冥也。”《鄭箋》:“賢者在朝則用其善道,不順之人則行闇冥,受性於天,不可變也。”《正義》曰:“垢者,土處中而有垢土,故以中垢言暗冥也。”
  朱熹:“征以中垢,未詳其意。或曰,征,行也。中,隱暗也。垢,污穢也。” [3][p142]可見,朱熹已不明其意,於“中垢”二字,分別釋之。
  前引王先謙文以為“中垢”與《鄘風·牆有茨》之“中冓”同,當作“中”,並謂:“‘垢’、‘’古字通也。” [4][p220]
  對此,王引之提出不同看法,認為“中,得也。《地官·師氏》:‘掌國中失之事。’故書‘中’為‘得’;《齊策》:‘是秦之計中。’高注曰:‘中,得也。’垢,當讀為‘詬’。詬,恥辱也。宣公十五年《左傳》:‘國君含垢。’杜注:‘忍垢恥。’《釋文》:‘垢,本或作詬。’《莊子·讓王篇》:“強力忍垢。’司馬彪注曰:‘垢,辱也。’亦以‘垢’為‘詬’。不順之人,行不訓之事以得恥辱。故曰‘征以中垢’。《傳》、《箋》及《正義》皆失之。” [7][p167]依照王說,則“中冓”之“中”為動詞。
  胡承珙則認為:“中垢,言垢中也,猶中林、中穀之比。謂不順之人,其所行如在垢中。垢,塵垢也。” [8][第2冊p1073頁]
  陳奐也說:“《說文》:‘垢,濁也。’中垢者內濁不清之謂也。” [9][第3冊p1181]
  結合上文關於《詩經》“中×”一詞的慣用語例分析,則胡承珙、陳奐說契合《詩經》的用語習慣,也更與詩意相吻合。尤其胡承珙以“中林、中穀”與“中垢”對比立論,更能突破前人舊說,頗具說服力。也正因此,其後字典、詞典皆主該說,或訓“垢”為“污垢,比喻黑暗”,[5][p194]或訓“垢”為“濁亂”,並引《後漢書·崔駰傳附崔寔》“政令垢翫,上下怠懈”李賢注為證。[10][p185]而且“維彼不順,征以中垢”正可與前文“維此良人,作為式谷”相對文,一言“良人”可以“用善”,一言“不順之人行於污垢、濁亂之中”,詩意清晰可見,尤為明朗。故吳闓生“不順之人,犯風而行,必中其垢”的解釋自難立足。[1][p230]
  准此,“征以中垢”之“中垢”仍是“垢中”之倒,而絕非“中冓”之通,亦非“得恥辱”之意。
  六、“中×”之“中”為形容詞,修飾其後之字的1例。
  《商頌·長髮》七章“昔在中葉”。《毛傳》:“葉,世也。業,危也。”《鄭箋》:“中世,謂相土也。”孔疏:“雲昔在中間之世,謂成湯之前,商為諸侯之國,有震懼而且危怖矣。”由《傳》、《箋》及《疏》可知,“中葉”乃“中世”,“中”為形容詞,修飾其後的“世”。
  綜上考察,《詩經》裏“中×”之句50例中,除《鄘風·牆有茨》出現三次的“中冓”之外,其餘47例中,有33例“中×”明確當作“×中”解,有13例據《毛傳》、《鄭箋》、《正義》等可以判斷“中×”當作“×中”解,僅1例“中×”與常見倒序結構有別,乃為偏正結構。
  俞樾對古書中的倒句例、倒序例、倒文協韻例有詳細考述,認為:“古人多有以倒句成文者,順讀之則失其解矣。” [6][第5冊p1236-1239]王國維認為《詩》、《書》難解之故有三:“訛闕,一也;古語與今語不同,二也;古人頗用成語,其成語之意義與其中單語分別之意義又不同,三也。” [11]
  可見,《詩經》裏“中×”解作“×中”,即俞氏所謂的倒序例,也即王氏所謂的“古語與今語不同”。
  准此,《鄘風·牆有茨》“中冓”一語,循《詩經》用語慣例當解作“冓中”。“中冓之言”即“冓中之言”。
  《說文》“冓,交積材也,象對交之形。”(卷四下一)冓,甲骨文象兩魚相遇之形,以會遘遇之意。或增止、彳、辵等形符,以明與行義有關。[12][p443]《說文》解說有誤,不足為據。其實“冓”、“遘”一字分化。“中冓”之“冓”唐寫本即作“遘”。
  詩中“冓”當通作“媾”。《易·屯》:“匪寇婚媾。”《釋文》:“媾本作冓。” [13][p340]
  唐寫本與《釋文》一本作“遘”,亦當通“媾”。出土文獻中“冓”、“遘”讀作“媾”,亦不乏其例:叔多父盤:“兄弟、諸子婚冓無不喜。”克盨:“唯用獻于師尹、朋友婚遘。”乖伯簋亦有“婚遘”。[14][p150]
  可見唐寫本與《釋文》一本“冓”作“遘”,乃承襲金文,皆淵源有自。
  “中冓”之“冓”或寫作“講”,見阜陽漢簡《詩經》055號:“也,中講”。[15][p7]
  《玉篇》引詩作“”,當系後人循《說文》之釋所改,也應通作“媾”。
  總之,“冓”、“遘”、“講”、“”與“媾”,聲韻均同(見紐侯部,“講”古音學家或歸入東部),傳世文獻與出土文獻中多相通假,本詩乃“媾合”之意,與《廣雅》、《玉篇》的“”訓“夜”之意無涉,其訓“夜”當另有來源,與本文無關。《正義》已指出“冓”有“冓合”之意,可惜未審“中冓”乃“冓中”之倒,可謂失之交臂。
  因此,《鄘風·牆有茨》“中冓之言”即“冓中之言”,也就是“媾中之言”,意謂“公子頑與惠公之母媾合中之言”,公子頑通惠公之母,逆倫悖理,其所“媾合之言”自然是“淫僻之言”,故“不可道也”、“不可詳也”、“不可讀也”,“言之醜也”、“言之長也”、“言之辱也”,如此解釋,方能與詩意、序意密合無間。
  需要說明的是,《詩經》裏“中×”結構可解作“×中”結構,其構詞形式多為“中+方位名詞”,而謂“中冓”乃“冓中”之倒,則表示“中×”結構在表示時間過程時也可倒置,這似與前文所分析的常見結構不符,但檢先秦文獻中亦有類似表達。如:《尚書·周書·冏命》:“怵惕惟厲,中夜以興,思免厥愆。”孔安國傳:“言常悚懼惟危,夜半以起,思所以免其過悔。” [2][上冊p246]《左傳·莊公七年》:“夜中,星隕如雨。”杜預注:“如,而也。夜半乃有雲,星落而且雨,其數多,皆記異也。”《釋文》:“夜中,夜半也。” [2][下冊p1765]可見“中夜”、“夜中”皆訓為“夜半”,也可證“中夜”即“夜中”。
  除此之外,如前文所分析,“中垢”解作“垢中”,則“中×”結構在表示某種狀態時可以倒置。“中露”解作“露中”,則純粹是為了押韻的需要而倒置。綜合考察,《詩經》中“中×”結構可解作“×中”結構,多數是在表示方位時使用,也許是受到這種習慣用法的影響,在表達時間過程和狀態甚至為了押韻也同樣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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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草成後,蒙黃德寬老師審閱並指導修改,謹致謝忱!
  附記:何琳儀師於2007年3月31日淩晨3時30分因病猝然逝世,弟子聞之,不勝悲慟。近日重閱《詩經》,翻閱何師授課筆記,憶及何師當時講授《詩經》,於傳、箋、三家詩等異文及音韻無不賅備,且要言不煩。又證之以金石、簡帛等出土文獻,廣征博引,常于疑難處豁然貫通,弟子獲益終生。賭物思人,悲從中來。痛何如哉,無以報恩。謹以此一隅之得,深切懷念恩師何琳儀先生!

2007年5月3日於青島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為200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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