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長安城未央宮骨籖綴合(一)
作者:佟純正  發布時間:2023-12-23 21:43:09
(鄭州大學考古與文化遺產學院)
(首發)
一、15517+15512[1]

  元鳳元年穎川〼/工官令状〼/作府嗇夫囗佐〼/賢工〼   15517
  〼工卒史春/〼福掾賀/〼冗工/〼      15512
我們把兩骨籖拼合後,截取碴口部分圖版如下:

綴合前接口綴合後接口
   

  兩骨籖出土地一致,色澤相同,彎部一致,碴口吻合,鋸痕紋路可以貫通,書寫風格一致,文意相通。經測量長厚尺度,15517號骨籖爲1.8×1.7+0.3cm,15512號骨籖爲2.2×1.8+0.4cm,兩骨籖拼合后長度、寬度適宜。
  由此,兩骨籖當可綴合。綴合后可以補出擭字,訂補釋文作:
  元鳳元年穎川擭工卒史春/工官令状丞福掾賀/作府嗇夫□佐冗工/賢工15517+15512  

二、15481+15076

  太始元年河南〼/醉丞堯猜〼/工堯年〼  15481
  〼工官令曾子/〼作府佐吉/〼時/〼    15076
我們把兩骨籖拼合後,截取碴口部分圖版如下:

綴合前接口綴合後接口
   

  兩骨籖出土于同一探方,碴口吻合,鋸痕紋路方向一致,書寫風格一致,文意相通。經測量長厚尺度,15481號骨籖爲1.6×2+0.3cm,15076號骨籖爲1.8×2+0.3cm,兩骨籖拼合后長度、寬度適宜。由此,兩骨籖當可綴合。
  其中骨籖15481中字,高明指出应释为“䑦”[2],論證合理,可從。綴合后釋文作:
  太始元年河南工官令曾子/醉丞堯猜作府佐吉/工堯䑦年時造  15481+15076  

三、15775+15766

  元鳯二年河南工官令萬〼/工卒史堯令史成作府嗇夫〼/冗工克昌强工充造15775
  〼丞千秋護/〼充國佐奉 15766
我們把兩骨籖拼合後,截取碴口部分圖版如下:

綴合前接口綴合後接口
   

  兩骨籖出土于同一探方,碴口吻合,鋸痕紋路方向一致,字体書寫風格一致。經測量長厚尺度,15775號骨籖爲2.2×2+0.4cm,15766號骨籖爲4.5×1.9+0.4cm,兩骨籖拼合后長度、寬度適宜。由此,兩骨籖當可綴合。
  綴合後釋文作:
  元鳯二年河南工官令萬丞千秋護/工卒史堯令史成作府嗇夫充國佐奉/冗工克昌强工充造  15775+15766  

四、16535+16178

  五年河南工官令定〼/騫作府滿工囗〼  16535
  〼丞廣/〼造  16178
我們把兩骨籖拼合後,截取碴口部分圖版如下:

綴合前接口綴合後接口
   

  兩骨籖出土于T7中,碴口吻合,文意想通,鋸痕紋路方向一致,字体書寫風格一致。經測量長厚尺度,16535號骨籖爲2.4×1.7+0.4cm,16178號骨籖爲2.1×1.5+0.3cm,兩骨籖拼合后長度、寬度適宜。由此,兩骨籖當可綴合。
  綴合後釋文作:
  五年河南工官令定丞廣/騫作府滿工囗造  16535+16178  

五、16532+17065

  元年河南工官令〼/成作府渠工〼    16532
  〼霸丞廣/〼造      17065
我們把兩骨籖拼合後,截取碴口部分圖版如下:

綴合前接口綴合後接口
   

  兩骨籖出土于T7中,碴口吻合,文意相通,字体書寫風格一致。經測量長厚尺度,16532號骨籖爲2.1×1.6+0.3cm,17065號骨籖爲3.8×1.6+0.4cm,兩骨籖拼合后長度、寬度適宜。接口處“霸”字作,筆劃連貫。由此,兩骨籖當可綴合。
  綴合後釋文作:
  元年河南工官令霸丞廣/成作府渠工囗造  16532+17065  

六、17068+16355

  元鳯二年河南工官〼/秋護工卒史堯令史〼/夫充國佐奉冗工〼/工聖造  17068
  〼萬嵗丞千/〼成作府嗇/〼昌强/〼  16355
  我們把兩骨籖拼合後,截取碴口部分圖版如下:

綴合前接口綴合後接口
   

  兩骨籖出土于87CHW3T7南3中,碴口吻合,文意相通,字体書寫風格一致。經測量長厚尺度,17068號骨籖爲2.1×1.8+0.3cm,16355號骨籖爲4.4×1.6+0.4cm,兩骨籖拼合后長度、寬度適宜。由此,兩骨籖當可綴合。
  綴合後釋文作:
  元鳯二年河南工官萬嵗丞千/秋護工卒史堯令史成作府嗇/夫充國佐奉冗工昌强/工聖造  17068+16355  

七、16585+17545

  四年河南工官令〼/元作府地工〼  16585
  〼定丞廣/〼發造  17545
我們把兩骨籖拼合後,截取碴口部分圖版如下:

綴合前接口綴合後接口
   

  兩骨籖出土于T7中,碴口吻合,鋸痕紋路方向一致,字体書寫風格一致。經測量長厚尺度,16585號骨籖爲2.2×1.8+0.4cm,17545號骨籖爲2×1.8+0.3cm,兩骨籖拼合后長度、寬度適宜。由此,兩骨籖當可綴合。
  綴合後釋文作:
  四年河南工官令定丞廣/元作府地工發造  16585+17545  

八、17546+15716

   四年河南工官〼/元作府地〼  17546
  〼令定丞廣/〼工楚造  15716
我們把兩骨籖拼合後,截取碴口部分圖版如下:

綴合前接口綴合後接口
   

  兩骨籖出土于T7中,碴口吻合,鋸痕紋路方向一致,字体書寫風格一致。經測量長厚尺度,17546號骨籖爲5.2×1.6+0.4cm,15716號骨籖爲1.8×1.8+0.4cm,兩骨籖拼合后長度、寬度適宜。由此,兩骨籖當可綴合。
  綴合後釋文作:
  四年河南工官令定丞廣/元作府地工楚造  17546+15716

   
15755+15766    
   
    

   


[1]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 編著,劉慶柱主編,李毓芳 劉瑞副主編:《漢長安城未央宮骨籖》,北京:中華書局,2020年6月。
[2] 高明:《漢長安城未央宮骨籖校訂(八則)》,《出土文獻綜合研究集刊》第一期,2022年,第142-152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3年12月22日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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