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六朝博物館藏日書零簡釋證
作者:陸平  發布時間:2014-08-19 16:03:43
(南京市金陵中學)
(首發)
   
  南京六朝博物館今年8月11日開館,二樓六朝書法展區展出四函16枚六朝墨書木簡。[1]左起第三函第貳簡博物館所作釋文如下:
  ╱十四其除天空□空可顯□八月四日己□朔既
  ╱六月十五日辛□五月廿日□□除可取衣
  十二日除五日□□□十五日除廿三日乙未□日□
  “除”“天空”等為擇吉神煞,可知此簡為擇吉日書殘簡。今新作釋文并作標點如下(改釋字加著重號):
  ……【九月】十四其除,天空(?)空,可取衣;八月四日己午可取
  ……六月十五日辛,五月廿日丁未除,可取衣;
  ……【十二月】十二日除,五日可取衣;十五日除,廿三日乙未□日□
  下面討論簡文中干支、除、可取衣三個問題。
1.干支
  簡第二行兩處干支較清晰:“六月十五日辛未,五月廿日丁未”。查《二十史朔閏表》,六朝時有兩年的日干支與之相合,一為西晋愍帝建興四年,一為南朝宋文帝元嘉十七年[2]。簡第一行寫“八月四日己午”,而六十甲子中無己午组合。八月四日,在建興四年為庚申日,元嘉十七年為己未日,“己午”或為己未之誤。
2.除
  “除”是擇吉方術中建除十二神之一,正月卯日為除日,二月辰日為除,以此類推。五月未日為除日,故第二行有“五月廿日丁未除”。第一行“十四其除”寫於“八月”前,當屬九月(因此簡抄寫逆月序)。建興四年與元嘉十七年九月十四日皆為己亥日,與九月亥日為除日的規律吻合。另外,該年十二月十二日為丙寅除日,可推測此簡第三行“十二日除”屬於十二月。但第三行的“十五日除,廿三日乙未”還未找到對應。
3.可取衣
  簡文中“可取衣”反復出現。現將原釋文釋出的“可取衣”與本文改釋的幾處字形作比較如下:

原釋

改釋

第二行

第一行中

第一行下

第三行





  出土日書類簡牘中有“衣良日”,指明適合裁製衣物的日子,或即此簡提到的“可取衣”。睡虎地《日書》甲種有“衣良日,丁丑、丁巳、丁末、丁亥、辛末、辛巳、辛丑、乙丑、乙酉、乙巳、辛巳、癸巳、辛丑、癸酉”(睡甲113背)[3],本簡第二行辛未、丁未兩個干支正在其中。
  但其他幾個干支未能與現有出土日書中的衣良日找到對應,甚至還有矛盾。比如,上文推斷的第一行“十四其除”指九月十四日,干支為己亥,但孔家坡《日書》有“八月、九月、癸丑、寅、申、亥,不可裁衣常(裳),以之死”(一九五)[4]。上文已判斷第一行“八月四日己午”為“八月四日己未”的誤寫,第三行“十二日除”屬於十二月,則之後的“五日可取衣”指十二月五日,干支為己未。但己未日在睡虎地《日書》甲種中被定為衣忌日(睡甲115背)[5]。這些矛盾的原因,是釋文錯誤,還是擇日術有不通,有待于進一步討論。
  
   

本文初發表時將建興四年八月四日誤推為己未日,承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程少軒先生糾正,在此致謝。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4年8月19日15:10。)



[1]博物館對這批木簡展品標註“南京仙鶴街皇冊家園等地出土”,未明確此簡出土地點。
[2]陳垣:《二十史朔閏表》,中華書局,1962年7月,第53、65頁。
[3]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睡虎地秦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9月,第224頁。
[4]湖北省文物考古所、隨州市考古隊:《隨州孔家坡漢墓簡牘》,文物出版社,第153頁。
[5]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睡虎地秦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0年9月,第2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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