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西晉簡牘選粹》“生物物產”簡釋文商榷
作者:韓亦傑  發布時間:2023-08-22 19:53:50
(安徽大學漢字發展與應用研究中心)
(首發)

  2003年,湖南郴州蘇僊橋十號古井出土了909枚西晉木簡。這批簡的主要內容是桂陽郡的官府文書檔案,涵蓋了行政機構、物產資源、古跡文物、祭祀活動等多方面內容。2022年12月,《郴州西晉簡牘選粹》出版(下文簡稱《選粹》),選取了160枚比較精美的竹簡公佈。其中,《選粹》公佈的11枚物產資源類簡值得重視。這批簡記録了桂陽郡內的動植物及人工培育的瓜果草藥等,有着十分重要的價值。我們就其中幾條簡文中的部分釋文提出一些不同意見,以求教方家。  

  《選粹》2-153簡文作:
  169233609690716923361484041692336187099蔛菓蒡荇蔗茼1692336311958[1]
  簡文首字整理者釋为“1692336096907”,圖版作1692336386189,後附現代簡體對照表中無對應簡體字。應釋為“菳”,“口”形為飾符。“菳”,黃芩,一種細葉植物,其形似蒿。莖方形,葉形似箭鏃,夏日開紫花,根黃色,可入藥。《說文·艸部》:“黃菳也。从艸金聲。”《繫傳》:“臣鍇按:《本草》:‘葉細長,兩葉相對作叢生,藥艸也。’”段注:“本艸經廣雅皆作黃芩。今藥中黃芩也。”
  簡文第三字整理者釋為“1692336148404”,圖版作1692336832033,後附現代簡體對照表中無對應簡體字。該字可釋為“藄”,為“藄”字異體。《說文·艸部》:“綦月爾也。从艸綦聲。”《爾雅·釋草》:“綦,月爾。”郭璞注:“即紫藄也。似蕨可食。”《玉篇》:“藄,勤之切。紫藄,似蕨可食。”
  簡文第五字整理者釋為“1692336187099”,圖版作1692337470488,後附現代簡體對照表中無對應簡體字。該字可釋為“茖”,即野蔥。《說文·艸部》:“艸也。从艸,各聲。”《爾雅·釋草》:“茖,山蔥也。”郭璞注:“茖蔥,細莖大葉。”《義疏》:“蔥之生於山者名茖。”
  簡文最後一字整理者釋为“1692336311958”,圖版作1692337973985,後附現代簡體對照表中無對應簡體字。该字可釋为“蒿”。《说文·㣇部》:“豕,鬣如筆管者。出南郡。从㣇高聲。”“豪”从㣇高聲,故諧聲可通。“蒿”在古籍中指多種植物,如青蒿、白蒿等,故這裏的“蒿”應與上一字合為一詞,即“茼蒿”。“茼蒿”又名“蓬蒿”,形似白蒿,可食用。《本草綱目》:“茼蒿八九月下種,冬春採食肥莖。花、葉微似白蒿,其味辛甘,作蒿氣,四月起薹,高二尺餘,開深黃色花,狀如單瓣菊花,一花結子近百成毬。”

  《選粹》簡2-155簡文作:
  1692338621873地生菜16922796815391692280021740169233878926616923388446181692338915103莫蘘獶蕈菭[2]
  簡文第五字整理者釋為“1692279681539”,圖版作1692279646014,後附現代簡體對照表中無對應簡體字。可釋為“1692279729598”,讀為“䔑”。“耶”屬喻纽鱼部,“邪”屬邪紐魚部,音近可通。“䔑”,麥穗。《玉篇·艸部》:“䔑,穗也。”指代麥子。
  簡文第六字整理者釋為“1692280021740”,圖版作1692279993409,後附現代簡體對照表中無對應簡體字。可釋為“薉”,雜草。《說文·艸部》:“蕪也。从艸,歲聲。”《周禮•考工記序》“粵之無鏄也。”鄭玄注:“粵地塗泥,多草薉,而山出金錫。”《齊民要術•種穀》:“凡種穀,雨後為佳。遇小雨,宜接溼種;遇大雨,待薉生。”後引申為荒蕪義。
  簡文第八字整理者釋為“1692338844618”,圖版作1692341999951,後附現代簡體對照表中無對應簡體字。可釋為“䕲”。《說文》作“菻”。《說文·艸部》:“蒿屬。从草林聲。”《爾雅·釋草》:“莪,蘿。”郭璞注:“今莪蒿也,亦曰䕲蒿。”《詩經·小雅·蓼莪》:“蓼蓼者莪,非莪伊蒿。”
  簡文第十字整理者釋為“1692280475040”,圖版作1692280447694,後附現代簡體對照表中隸定為“1692341533362”。可釋為“蒫”,薺菜籽。《爾雅·釋草》:“蒫,薺實。”郭璞注:“薺子名。”《玉篇》:“薺實也。”
  簡文第十三字整理者釋為“獶”,圖版作1692279457804,後附現代簡體對照表中無對應簡體字。“獶”為“猱”字異體,猿猴。整支簡皆為植物,此處突兀。該字應釋為“擾”,讀為“葇”。“擾”“柔”同屬日紐幽部,音近可通。《史記·夏本紀》:“擾而毅。”《集解》引徐廣曰:“擾一作柔。”“葇”从柔得声,故“擾”“葇”可通。“葇”,香草名,即香薷。《玉篇》:“汝游切。香葇,菜蘇之類。”《方言》:“沅湘之南或謂之1692341171987,其小者謂之䖆葇。”
  簡文最後一字整理者釋為“菭”,圖版作1692280755770,後附現代簡體對照表中隸定為“菭”。“苔”字異體。《說文·艸部》:“水衣也。从艸,治聲。”《繫傳》:“周禮注:‘苔字作菭。’生水旁,水土之潤氣所生,故曰水衣也。生牆曰垣衣。”  

  《選粹》簡2-162簡文作:
  羊兔羊猲169234355417916923436060391692344157821犽鱗陸生之屬[3]
  簡文第五字整理者釋為“1692343554179”,圖版作1692344404321,後附現代簡體對照表中無對應簡體字。該字可釋為“䗜”,即螻蛄。《玉篇·蟲部》:“䗜,蟲名。”《方言·卷十一》:“螻螲謂之螻蛄。”箋疏:“《孟子·滕文公上》‘蠅蚋姑嘬之’,孫奭音義云:‘蚋’,諸本或作‘䗜’。一說云:䗜姑,即螻蛄也。《埤雅·釋蟲》又引廣志小學篇云:‘螻蛄,一名䗜姑。’”
  簡文第七字整理者釋為“狶”,圖版作1692368592879,後附現代簡體對照表中對應簡體字為“1692368695740”。該字應為“豨”,即豬。“豕”“犬”旁时有混用。《說文·豕部》:“豕走豨豨也。”段注:“豨豨、走皃。以其走皃名之曰豨。方言。豬、北燕朝鮮之間謂之豭。關東西謂之彘。或謂之豕。南楚謂之豨。”疑該字上一字“1692343606039”與之成詞為“豪豬”。二字俱从“犭”旁應是偏旁類化所致。

  《選粹》簡2-193作:
  1692364005905(鸠)早16923640537731692364091400(䴏)黄雀1692364171010(鹰)169236421650316923642473371692364281832(鴨)1692364321299(鸬)1692364365455(鹚)[4]
  簡文第三字整理者釋為“1692364053773”,圖版作1692364418522,後附現代簡體對照表中無對應簡體字。該字右部應為“歷”,可釋為“1692364506381”,讀為“鷅”。“栗”屬來紐質部,“歷”屬來紐錫部,聲屬一系,韻部旁轉,故音近可通。《周禮·考工記·㮚氏》鄭玄注:“㮚,古文或作歷。㮚,古栗字。”“鷅”,“鶹鷅”,即黃鸝。《爾雅·釋鳥》:“鳥少美長醜為鶹鷅。”
  簡文第九字整理者釋為“1692364247337”,圖版作1692365546868,後附現代簡體對照表中無對應簡體字。細審該字左上部似不為“耒”形,應為“來”。漢簡中“耒”“來”時有訛混。該字可釋為“1692365789289”,又作“䳵”。“䳵”,即鸂䳵,水鳥的一種,形大於鴛鴦,多紫色,俗稱紫鴛鴦。《文選·左思〈吳都賦〉》:“鸂䳵鷛1692366006038。”劉逵注:“鸂䳵,水鳥也。”

  《選粹》簡2-261簡文作:
  土地生魚龜(龟)鼈(鳖)鯢16923671628761692367200081(鯁)鯉鯄16923677002981692367782693鱖鱧[5]
  1692366930842,整理者釋為“鼈”,讀為“鱉”。整理者讀法可从,但細審字形下部,應為“龜”而非“黽”。故該字可隸定為“龞”。
  以上是我們對《選粹》“生物物產”簡幾條簡文的釋讀,錯謬之處還請方家批評指正。
   


[1] 郴州市博物館:《郴州西晉簡牘選粹》,上海辭書出版社,2022年12月,第122頁。下同。
[2] 郴州市博物館:《郴州西晉簡牘選粹》,第124頁。
[3] 郴州市博物館:《郴州西晉簡牘選粹》,第127頁。
[4] 郴州市博物館:《郴州西晉簡牘選粹》,第130頁。
[5] 郴州市博物館:《郴州西晉簡牘選粹》,第132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為2023年8月21日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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