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簡帛文獻與古代學術國際研討會”思想研究論文
作者:  發布時間:2005-12-11 00:00:00

南湖珞桂

     2005年12月2日至3日(星期五、六),在臺灣政治大學行政樓七樓第一會議室召開了“出土簡帛文獻與古代學術國際研討會”。主辦單位爲: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系、中央研究院文哲研究所、簡帛資料文哲研讀會。發表論文的中國大陸學者有:陳偉、朱淵清、丁四新、陳劍,香港學者有:張光裕,日本學者有:末永高康、大西克也、谷中信一、近藤浩之、福田哲之、菅本大二、竹田健二和佐籐將之,臺灣學者有:謝君直、楊晉龍、高莉芬、邱德修、林素清、王志楣、林義正、郭梨華、袁囯華、林明照、洪燕梅、林啓屏、林素英、林碧玲、季旭昇、陳麗桂、蔣秋華。兩天共計10場30人的論文發表會,另有200名學者與學生申請到會旁聽。這次會議,主要從文字、文獻和思想三個方面對出土簡帛文獻做出了研究。本簡述,將著重介紹本次會議的思想性研究論文的内容。
        一、上博楚簡研究。
  對於上博楚簡的思想研究,有林義正的“論《恆先》的宇宙思維——基於内觀功夫的另一個詮釋”,郭梨華的“《恆先》與戰國道家哲學論題探究”,陳麗桂的“從出土簡帛文獻看戰國楚道家的道論及其相關問題——以帛書《道原》、《太一生水》與《恆先》爲核心”,林素英的“從《詩論》探究《鄭風》之禮教思想”,丁四新的“楚簡《容成氏》‘禪讓’觀念論析”,林啓屏的“中國古代學術史上的關鍵事件及其意義——以‘秦火焚書’為討論的起點”。
  台大哲學系林義正教授的大文認爲《恆先》的宇宙思維非出自外觀或思辨,而是立基於道家内觀功夫的描述現象學,認爲其說雖出自《老子》,但與《列子》爲近。他說:“《恆先》的宇宙思維亦當是由體道之士本於玄監之内觀(返觀)所立。其實‘恆’之‘治、靜、虛’亦當取之《列子》‘太初、太始、太素’之生序而逆表之,《列子》於此三者有分言,亦有混言,《恆先》則詳其生序而分之,謂‘或、氣、有’,其間若合符節。”該文所採句讀與李零有迥異之處:未有天地,未有作、行、出、生,虛靜爲一,若寂寂、夢夢、靜同,而未或明,未或滋生。對於“或作”之“或”,梳理了此前的三种解釋,但作者在行文之中權擇比較模糊,而傾向於以“惑”解“或”。
  東吳大學郭梨華副教授的大文,就《恆先》一文及先秦道家的哲學論題作了深入的探究(如“恆”與“先”、“無有”與“有始”、“氣”、“或”、“欲”),認爲《恆先》的思想主旨在於論述始源之爲“先”的存在,而且是以“恆”的方式持存,“氣”是始源與萬物之共通者,其第一義在於始源,萬物與人皆因“欲”而生,皆是順隨氣之變化而生,人文中一切規範、典章制度亦復如是。郭文又從《恆先》的用語判斷,此篇竹簡大抵產生在戰國稷下道家時期。  台灣師範大學陳麗桂教授的大文則綜合考察了帛書《道原》、郭店竹簡《太一生水》和上博楚簡《恆先》三篇,主要從宏觀比較的角度,指出了三篇出土文獻在思想上的共同性及其不同之處。但對於原始文本的理解,則承襲他人。她將三篇文獻都分成兩層。就第一層的論述内容而言,《道原》專論本體質性,《太一生水》專論生成,《恆先》則略論本體而詳述創生。從第二層的論述内容來看,三篇都從對始源的論述(不論是本體還是創生)轉入人事政治與名言的討論。這或許反映了時代的一般風氣。但是三者所論又各有不同和側重。由此,可見楚學的多元和多面性。
  臺灣師範大學林素英教授的長篇大文,在討論《詩論》的基礎上,由此論及《鄭風》的禮教思想。林文首先討論《詩論》中的邦風特色,然後探究“風”類詩的本意,評論《鄭風》之價值,並進而探討《鄭風》21篇詩中所蘊含的禮教意義。通過對《鄭風》21首詩的分類區別,林文認爲《鄭風》無法普遍照顧到人世間最重要之五种人倫義理,對於夫婦、父子與君臣的“三親”人倫之情尤爲缺乏。因此《鄭風》是由反面的反省而作,聲善之慾、男女之情必須經由“禮”的節制作用,方可導正人情與人欲,達到發而皆中節之境地。
  武漢大學丁四新副教授的論文,著重分析了《容成氏》堯舜禹“禪讓”的觀念,對於“禪讓”觀念的起源及其内涵的變化,乃至禪讓制的最終覆亡,作了深入的文本清理和思想分析。他認爲,“禪讓”的政治哲學觀念實際上主要是由堯創造、踐行出來的,堯實現了從單純的“授賢”到“讓賢”觀念的巨大轉變,從而將“天子之位”爲“公位”、“公權”的思想真正清晰地表露出來。堯特別關心“天子之位”所包含的道德性内容,其對舜的考察,也最爲體現在道德性的關切上面。而舜“孝養天下”的道德實踐和政治理想,正好滿足了堯對於“天子之位”所設定的道德、政治兩個方面的含義。不過由於自然災害的壓迫,舜在分官任職的過程中,突出了“用賢”的觀念,也實際上將“賢”作爲“才”、“能”的方面彰顯出來。禹禪舜而來,禹功的建立,更加體現了“賢”作爲“能”一義的内涵,而“道德性”的内涵進一步退隱。在竹簡《容成氏》中,原本由臯陶擔任的“大法官”職位,在禹登上天子之位後,而由禹直接取而代之。這些與臯陶“稱疾不出而死”、啓“攻益自取”的後果可能有關聯。
  政治大學林啓屏教授的大文,以歷史上著名的重大事件“秦火焚書”談起,非常深入地思考了漢代以後學者在經典解讀過程中的詮釋學問題。一個重大的歷史文化事件,比如“秦火焚書”造成了經典解讀的“歷史斷層”,作爲讀者就出現了“學者的焦慮”問題。爲了填補“斷層”,學者們展開了“學術想象”,重新構造古代思想史。他說上博簡《民之父母》和今傳本《禮記·孔子閒居》的“五至”次第的差異,正反映了“學術圖像”的斷裂,背後可能與義理結構的不同相關。另外,“詮釋”本身就會有分化之可能。
         二、郭店楚簡。
  在郭店楚簡的思想研究上,有謝君直的“郭店楚簡《窮達以時》所蘊含的義命問題”,末永高康的“楚簡中所見性說——以《性自命出》爲中心”,近藤浩之的“用簡帛文獻來(作)新解釋的可能性——《孟子·万章下》‘其至爾力也,其中非爾力也’的解釋”,菅本大二的“郭店楚簡《尊徳義》中的禮治思想——以荀子的禮治思想比較爲中心”,楊晉龍的“《五行篇》的研究及其引用《詩經》文本述評”,佐藤將之的“無‘忠信’的國家不能生存:春秋戰國時代早期‘忠’和‘忠信’概念的意義”。
  南華大學哲學系謝君直助理教授的大文,從“義”、“命”的角度比較哲學化地探討了《窮達以時》的思想。他不同意李存山、張立文等人以價值二分的方法,而主張以“義命合一”的詮釋進路來理解該篇竹簡的天人、義命關係。因爲,“人之實存性恆不可能與存有之天失去聯係,故其價值不會因爲道德自主而有内外之分”;“若調整思維向度,思考義爲窮達的必要條件,無道德實踐必無此命,義是命之出現的決定性因素”。
  鹿兒島大學末永高康助教授的大文特別分析了《性自命出》與“性”相關的文本,例如“好惡,性也;所好所惡,物也。善不善,性也;所善所不善,勢也”等;並分析了性與心、習、情等概念。  北海道大學近藤浩之助教授通過簡帛《五行》等資料,重新研究了《孟子·万章下》“其至爾力也,其中非爾力也”的意思。此前,多數學者認爲《孟子》該章的此一譬喻是爲了説明“智”和“聖”,兼備“巧”和“力”兩個方面。近藤認爲“射於百步之外”之譬喻,是爲了説明“聖”,而不是爲了説明“智”,是著重于“至”和“力”,而不是著重于“中”。
  梅花女子大學菅本大二助教授的大文,以“禮”、“刑”爲中心探討《尊德義》勾劃的理想統治方式,並比較了荀子思想與《尊德義》在此方面的異同。他說,《尊德義》所主張的理想統治,其實遵循著《論語》當中孔子的主張,有數處文字可看出是在詳解今本《論語》中孔子的思想。《尊德義》的想法還與賈誼《新書》相合。
  中央研究院楊晉龍副研究員通過竹帛《五行》研究的個案,以懷疑和批判的眼光對此前中國大陸學界對於簡帛《五行》研究所達成的共識及其研究前提作出了深刻的反省。他的主要論點有:《五行篇》真的可以毫無疑慮認定就是荀子所批評的思孟學派“五行說”的代表性文本嗎?郭店簡的墓葬時間,中國學者的共識大約是在西元前300年左右,然而此一推測由於缺乏比較實證性的有效證據,並沒有獲得學者一致性的共識;池田知久不相信墓葬時間的推測,認爲《五行篇》不是該古文獻的定名、現行《五行篇》成書在荀子之後、《五行篇》還有更早的祖本等,廖名春等學者反駁之,但實際並沒有認真了解池田真正的研究内涵與預設,因此缺乏“對話”意義;學者們將現代化版本的概念帶入《五行篇》的研究之内,固執地認定竹簡本必然早於帛書本;對於《五行篇》的引《詩》研究,或者崇古過渡或者過渡的研究預設,因而研究結論頗多商榷之處。楊文在方法論上具有較深的反省度,但是對於諸說立論的根據缺乏證據辨析、選擇的能力,他的歸納與思考也可能是有預設的傾向性的。  台灣大學哲學系佐藤將之助教授的大文,探討“忠”和“忠信”概念在春秋到戰國楚中期政治思想中的價值功能,在《國語》中的“忠”和“忠信”對於國家社稷的生存而言,幾乎是最高的價值,在《左傳》中則係對於“社稷”和“公室利益”的忠誠。因此,即使臣民對君主有貢獻,但若此貢獻只限於達成君主的私利,則耳熟的作者並不將之成爲“忠”。《論語》之“忠”主要指在具體的人際關係中“誠實之心”之意。在《墨子》中的“忠”是合乎“義”的行爲,拒絕將唯唯諾諾的“臣民”稱爲“忠”。所以“忠”的對象乃是超乎君主的共同利益。郭店簡《忠信之道》中的“忠信”概念,代表統治者爲了贏得人民的支持之價值。《魯穆公問子思》的“忠”,實際上也是針對超乎君主或臣民個人的利益而言的。批評了“忠臣”的觀念直到戰國末年才開始的通常説法。
          三、其他簡帛書。
  包括王志楣的“從物理學到形上學——導引術與莊子思想”,洪燕梅的“論《睡虎地秦簡》之法律現象——以長幼關係爲例”,高莉芬的“神聖的秩序:楚帛書甲篇與創世神話”數篇論文。
  政治大學王志楣副教授的大文,考察了帛書《導引圖》中的養生思想,認爲圖中的導引術與莊子的養生思想相符合;又從形、氣、神等修養方面作了較多的論述,認爲《導引圖》所呈現的圖譜貫注了道家的整體身心思維,莊子形神内外兼修的思想也從一個側面啓迪,操練導引術應包含肢體與道德的修養。
  政治大學洪燕梅助理教授的大文通過對《睡虎地秦簡》法律現象中家庭長幼關係的研究,認爲出土秦律文獻中以孝德爲内涵的長幼觀念,足以體現一項古代文化重點——“禮”的原則。据《睡虎地秦簡》觀察,秦人對長幼關係的認知,即以血緣爲基礎建立家庭,由家庭觀念的深化,施展而成政治法律的義務。秦律以法規範長幼之間的道德行爲,可證明法不會掣肘禮的發展,反而有調和之效。此亦近於荀子禮、法並重的主張。秦律中的孝德内涵,經由許多法律規範及詮釋的過程,事實上以超乎法律條文本身的限制,而產生道德思想成分,升華為精神教育,其對象由親屬向上延伸至君主。
  政治大學高莉芬副教授的大文,認爲長沙楚帛書的創世神話,其實就是一篇講述宇宙、人與秩序的神話。敍述了宇宙從混沌中開闢,歷經了秩序、無序,再回歸有序的過程。神話對“秩序”的關注,表現在對“數”的神話敍事中。“數”的出現與變化,在楚帛書甲篇中屬於創世事件中的關鍵地位,“數”的形成與變化,也即宇宙的形成與變化。“數”是楚人對所處宇宙“秩序化”的過程與方法。文章或比較了世界各族的創世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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