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社會的管治磐基: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探索》出版
作者:與聞  發布時間:2022-11-24 10:11:36

  黎明釗、劉天朗先生編《臨湘社會的管治磐基: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探索》一書,2022年11月由三聯書店(中國香港)有限公司出版。全書特16開,定價138港元。承劉天朗先生慨允,茲將該書書影、簡介、目錄、導言等揭載於次。

書影
  
簡    介

  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對重塑漢代歷史具有重要價值。本書收錄的十二篇論文皆以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為核心史料,分別從政治制度、司法案件、社會生活等層面,討論東漢臨湘縣地方社會的日常運作。一如前作《東漢的法律、行政與社會: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探索》,本書的作者皆為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研讀班」的固定成員,部分研究生曾參與在2020年1月6日由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中國歷史研究中心舉辦的「五一廣場東漢簡牘工作坊」。本書所收論文即上述研讀班和工作坊的研究成果。

    
  作者簡介 / 1   
  導言 / 黎明釗、劉天朗 / 5   
  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探索——商貿活動、水道與陸路交通線 / 黎明釗 / 15   
  漢代長沙人口遷徙與丘、鄉、亭的行政關係——以長沙五一廣場出土東漢簡牘為中心 / 黎明釗 / 57   
  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所示臨湘縣廷的內外空間與社會控制 / 唐俊峰 / 89   
  臨湘官吏方位分置研究——以五一廣場東漢簡牘為中心 / 劉子鈞 / 129   
  從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看東漢「寬大詔書」的製作與實踐 / 陳夢佳 / 165   
  聚族而居、厚葬風氣與盜墓群體——從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的一宗盜葬案說起 / 張樂兒 / 199   
  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所見女性生活 / 温玉冰 / 225   
  從「格殺亭長賊區義」看東漢和帝至安帝時期臨湘縣地方治安的機制與盲點——以長沙五一廣場出土簡牘為中心 / 姜樹青 / 249   
  長沙五一廣場簡中的官吏偵捕手法——以「故亭長王廣不縱亡徒周順」案為中心 / 莫澤銘 / 281   
  罪名與核實——從五一廣場簡牘「夜略尼案」看東漢格殺問題 / 陳偉 / 301   
  五一簡所見訴訟人身扣押與「閉」、「閉司空」試探 / 李偉豪 / 331  
  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研究概述(2013–2021) / 張煒軒、温玉冰 / 359   
  參考書目 / 395  
    
  湖南長沙在漢代稱為臨湘,當時長沙郡和臨湘縣的官署衙門皆在臨湘城內。最新的考古研究發現,兩漢時期的臨湘城南北長1,400米,東西寬850米,範圍大約北至今天的連升街、長沙市青少年宮、中山西路,東至東魚塘街、犁頭街、文運街,南至人民西路,西至下河街;至於漢代長沙郡及臨湘縣的官署治所則在今五一廣場及其附近區域,這裏構成了日後三國、兩晉、唐宋,以至明清時期長沙城的核心範圍。[1]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五一廣場一帶已先後出土過六批西漢至三國時期的簡牘(見圖一),這些簡牘主要是當時地方政府的各類檔案文書。

名稱時代出土年份數量
1.           走馬樓三國吳簡三國時期1996年約10萬枚
2.           科文大廈東漢簡牘東漢中期1997年約200枚
3.           走馬樓西漢簡牘西漢武帝時期2003年約2,000枚
4.           東牌樓東漢簡牘東漢晚期2004年426枚
5.           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東漢早中期2010年6,862枚
6.           尚德街東漢簡牘東漢晚期2011年257枚

  本書所關心的是「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2010年6月,工程人員在長沙地鐵五一廣場站施工期間,發現了一個被廢棄的古代井窖,藏有六千多枚東漢簡牘。這批簡牘經發掘及初步整理後,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在2013年6月發表〈湖南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發掘簡報〉一文,簡述了井窖的基本情況,以及二十枚具代表性的簡牘。簡牘的整理及研究工作其後由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以及湖南大學嶽麓書院四間機構聯合負責。他們在2015年出版《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選釋》一書,公佈了176枚簡牘。自2018年底起,正式的整理報告——《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陸續出版,至今已出版六卷,公佈了超過2,600枚簡牘的圖版、釋文及尺寸。[2]

圖一:漢代臨湘城及簡牘出土位置圖
 
  改自黃樸華,《長沙古城址考古發現與研究》(長沙:嶽麓書社,2016),頁147。

  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是東漢早中期的遺物,大體上是臨湘縣的官署文書,主要包含長沙郡及門下諸曹、臨湘縣及門下諸曹的下行文書,臨湘縣及臨湘縣下屬諸鄉、亭的上行文書,亦有與外郡縣的往來文書,紀年最早者為章帝章和四年(實際為和帝永元二年,90 年),最晚者為安帝永初五年(112年)。就已公佈的資料而言,這批簡牘的內容涉及當時的政治、經濟、法律、社會等領域,從中可了解當時的行政區劃、管理體系、基層社會等方面的情況。
  鑑於這批資料的重要價值,編者在2017至2018學年起與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的研究生研讀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我們定期每周會面,討論《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選釋》中的材料。研讀班的首部分成果已刊載於《東漢的法律、行政與社會: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探索》一書。[3]隨着《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的正式出版,研讀班在2019年秋天第二度舉行,參與該次研讀班的同學曾在2020年1月6日由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中國歷史研究中心主辦的「五一廣場東漢簡牘工作坊」中報告,期間獲得尹在碩教授、馬增榮教授、唐俊峰博士等點評。2021年9月,研讀班第三度舉行,集中研讀《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貳)》的材料。本書收錄的十二篇論文,即是第二、三次研讀班,以及「五一廣場東漢簡牘工作坊」的部分研究成果。以下順次簡介各篇論文的要旨:
  黎明釗〈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探索——商貿活動、水道與陸路交通線〉一文探討臨湘城的商貿發展與區內水陸交通的關係。作者利用五一廣場簡及馬王堆漢墓出土的《地形圖》及《箭道封域圖》,勾勒出長沙一帶的水陸交通網絡,進而指出湘水是往來長沙郡及其屬縣,聯繫鄰近郡國的主要水道,以臨湘城為中心的商業活動便是透過湘江及其支流,以及接駁鄉里之間的水陸路線而進行。作者另一篇論文〈漢代長沙人口遷徙與丘、鄉、亭的行政關係〉的焦點落在「丘」這個在東漢長沙郡出現的聚落上。作者認為丘出現的原因與人口遷移有關,當時北方遭受戰禍和自然災害影響,荊州地區相對安定,大量人口往南遷徙,導致該區人口急劇增加。為了賑濟貧民,舒緩人口壓力,朝廷多次下詔,允許受影響的災民在帝國管轄的偏遠土地上定居和耕種,不收假稅。長沙郡一帶原有聚落難以容納新增人口,數以萬計的新移民遂往山丘土地開墾,新開闢地的「丘」既是耕地,也是新定居點。作者又認為當時縣廷將戶籍與居住地分別陳列,說明當時作為新聚落的丘已超出原有鄉、里的規劃範圍,於是鄉主管丘民的民政事務;亭則處理丘的治安問題。
  唐俊峰〈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所示臨湘縣廷的內外空間與社會控制〉一文嘗試探討東漢早中期臨湘縣行政空間的劃分。文章認為當時臨湘縣廷內部大致分為門下、諸曹、裨官三類組織。作為縣長官的親近吏,「門下」組織似為長吏的祕書,職在於起草和審核以縣長吏名義發出的文書;至於「諸曹」和「裨官」皆自秦以來的固有組織發展而來。間接史料顯示,臨湘縣廷諸曹和門下所在的區域存在一段距離。據賊曹的例子,諸曹掾、史其中一個職責,便是根據外部吏的報告,對縣長官就某事提供具體建議。此外,諸曹也負責校對相關裨官製作的簿籍及文書。最後,東漢時裨官雖被邊緣化,但仍掌握一定文書和實務工作。至於縣廷之外,則為鄉吏和自縣廷派遣的外部吏的世界。外部吏多以「兼掾」、「兼史」的形式任命,並可分作兩類:第一類屬定期派遣,常駐轄區;另一類則屬隨事派遣,縣廷會因應需要,任命縣廷的掾、史為「行丞事」等兼吏,將他們派遣至地方執行任務,事成即歸。外部吏的出現,反映了地方政府對轄區實行直接管治的努力。然而,這種方式未必真能加強政府對地方的控制。正因外部吏是縣廷控制轄區的重要媒介,對地方社會影響甚大,一旦任人不當,難免出現以權謀私的現象。外部吏和轄區民眾之間的張力,某程度上反而削弱了國家對地方社會的統治。
  同樣涉及臨湘縣的行政空間問題,劉子鈞〈臨湘官吏方位分置研究〉一文透過梳理五一簡的官吏文書,勾勒出臨湘方位官吏之間的行政關係,並指出「左」尉、「左」賊專掌「左」部、「東」部、「北」部諸官;「右」尉、「右」賊專掌「右」部、「西」部、「南」部諸官。作者又認為漢人會利用東、南、西、北、左、右、中等方位概念來分置官吏,這個發現顯示官號中的方位詞是用於標示官吏的職掌範圍,方位分置意味着行政管理在地理上之區劃。
  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保存了兩封與寬大詔書相關的「書到」類文書,是了解安帝時期寬大詔書文本特徵的重要史料。所謂「寬大詔書」指由皇帝頒佈要求地方官吏推遲案驗時間以順應時氣的詔書。陳夢佳〈從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看東漢「寬大詔書」的製作與實踐〉一文認為東漢時期中央通過寬大詔書將儒家月令學說直接運用於地方基層治理,是當時「以經治國」此政治文化的突出體現。然而,經過對五一簡中獄訟類文書的統計分析,作者發現臨湘縣下屬各鄉及各部負責案件的官吏並未嚴格遵守寬大詔書,具體案驗時間往往以實用為主。這一現象提醒我們需要重新考量東漢時期儒家學說對帝國日常統治的實際影響。
  接下來兩篇文章的作者將目光投向基層社會。温玉冰〈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所見女性生活〉則透過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所錄的女性姓名,以及司法文書性質等來探討女性從夫姓問題,又試圖從文書表述及記錄來分析漢代女性於婚姻中的能動性,包括婚嫁、招贅、通奸、再婚等行為,以及女性財產與工作等議題,重新檢視古代中國女性的日常生活及自主性。張樂兒〈聚族而居、厚葬風氣與盜墓群體——從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的一宗盜葬案說起〉通過「吳請等人盜發胡叔冢案」討論東漢時期長沙地區的地方大姓、厚葬風氣,以及盜葬群體的構成等問題。作者指出當時仍然有聚族而居的現象,有一定財富的平民墓葬規模不小,重葬風俗盛行。作者同時估計,當時的盜墓群體很大可能是以「家業」乃至「世業」的形式構成。
  姜樹青〈從「格殺亭長賊區義」看東漢和帝至安帝時期臨湘縣地方治安的機制與盲點〉一文認為臨湘縣的行政系統與治安系統相輔相成,共同踐行着漢代以文書治天下的傳統。該文以長沙五一廣場出土簡牘為中心,探討了東漢臨湘地區亭長職能的專門性與挑戰,進而結合地理因素討論文獻及簡牘中「山」的話語構建及其如何影響地方執法者與案犯間的互動,最後揭示地方執法者對律令的執行的彈性及其原因。
莫澤銘〈長沙五一廣場簡中的官吏偵捕手法——以「故亭長王廣不縱亡徒周順」案為中心〉一文通過對剖析「故亭長王廣不縱亡徒周順」案,探討東漢官吏的偵捕手法。作者認為東漢官吏在追捕逃犯時可能會以「詭出」的方式引出犯人,同時亦可能為完成任務而對平民行使武力,以避免犯下瀆職罪。
  陳偉〈罪名與核實——從五一廣場簡牘「夜略尼案」看東漢格殺問題〉一文藉以重組一宗掠人為妻的案情,分析案中犯人的罪名與潛在的格殺問題。案件中出現了「不直罪」,作者推測這是指罪行與犯人的身份有所衝突,產生不道德的情況,並提出漢代法律雖然允許捕者可在特定情況下格殺犯人,但事後需經縣廷多重實核。依據五一廣場簡牘所見,縣廷會要求格殺犯人的捕者作解書講述過程細節,或至派員偵查、檢驗屍體等。因此,縣廷的審核過程確保法律條文能被恰當運用,也反映了國家對暴力的制約。
  李偉豪〈五一簡所見訴訟的人身扣押與「閉」、「閉司空」試探〉一文以五一廣場簡所見司法程序中的人身扣押為起點,並蒐錄與「訟」有關的資料。論文認為臨湘的經濟活動令訴訟不斷增加,也更為複雜,伴隨着更多人身扣押的需要。五一簡「閉司空」的「閉」相信是一種針對民事、輕案涉事者的扣押形式,並由司空負責。通常處理已判決囚犯、刑徒勞動力的司空兼負人身扣押職責,相信是訴訟膨脹下臨湘政府補足縣廷的人身扣押能力之舉。
  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自公佈以來,引起廣泛關注,學者紛紛發表意見。張煒軒、温玉冰〈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研究概述〉一文從簡牘屬性、簡牘形制及文書內容、地方行政、司法制度、經濟、社會、書法與文字等方面,概述自2013至2021年間有關五一廣場簡牘的研究。初次接觸這批材料的讀者,不妨從這篇研究概述着手,尋找有興趣的研究題目。
  本書得以編成,同學參與尤其重要。歷次簡牘研集班的研究生包括楊頌宇、李華、張煒軒、温玉冰、馬小菲、何俊謙、劉天朗、謝雅妍、張倩兒、吳宜宣、張釗、李偉豪、劉子鈞、鄒鈺淇、莫澤銘、趙元瑩、姜樹青、陳夢佳、陳晴妍、陳偉、張樂兒。沒有他們積極響應,本書不會出現。讀者或許注意到,本書收錄的論文中,不少作者是在讀的碩士、博士研究生,部分更首次將研究成果發表。這些論文的內容與觀點或有不成熟的地方,然而作為同學初登學術之門的印記,希望本書的出版可以鼓勵他們繼續深造,追求學問,認識不足,止於至善。編者謹代表本書一眾作者請前輩學者、大雅君子不吝賜教,匡其不逮。
  最後,本書得蒙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支持,慨允資助出版經費;成書期間,編者又獲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蔣經國基金會漢學研究中心提供優越的研究資源及環境。我們謹對上述兩機構致以謝意。李潤桓教授再次為拙著題簽,「臨湘社會的管治磐基」九字漢隸,端雅莊重,令本書生色不少,特致謝忱。香港三聯書店出版經理梁偉基博士玉成本書出版,朱卓詠小姐承擔編輯工作,時多匡正,我們深表謝意。  

黎明釗、劉天朗
  2022年4月3日
  2022年8月15日再補

[1] 有關長沙古城址的範圍,可參黃樸華,《長沙古城址考古發現與研究》(長沙:嶽麓書社,2016)。
[2] 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南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發掘簡報〉,《文物》2013.6,頁4-25;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選釋》(上海:中西書局,2015)、《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壹至陸)》(上海:中西書局,2018-2020)。
[3] 黎明釗、馬增榮、唐俊峰(編),《東漢的法律、行政與社會: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探索》(香港:三聯書店,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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