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狐 發表於 2017-5-9 07:26

潘燈先生《荊州高臺楚簡再探》失引學者意見

潘燈先生2017年4月6日在簡帛網發布的《荊州高臺楚簡再探》一文完全失引網友ee"高台古井楚简"貼子(2016年10月10日,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401)中的意見,其中“也”、“告”諸字,網友ee于此貼都已經釋出。

潘灯 發表於 2017-5-9 22:53

匪狐先生好!謝謝您對拙文的提醒!現已在拙文後補發追記,內容如下:拙文在刊發之後,始知ee先生在武漢大學簡帛網簡帛論壇“高臺古井楚簡”(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401)一帖中,對“也”、“告”之字已有相似見解,本人失引,特向ee先生表示歉意,也向關心和理解我的所有讀者們表示忠心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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