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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使“绝学”不绝 让学术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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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3-9 19:4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使“绝学”不绝 让学术常青  中国社会科学院特殊学科绝学建设项目立项 本报讯(记者 王玉)近日,记者从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获悉,200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特殊学科绝学建设项目已获得通过,“梵文、简帛学、甲骨学、古文字学、梵文哲学经典、因明学、西夏文、八思巴字、契丹文字、女真文、纳西东巴文”等11个学科通过评审被批准立项。    据了解,“绝学”和“濒危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四类同属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特殊学科建设计划。该计划将采取措施,扶持一批对学术发展有重要意义的特殊学科,力求通过特殊学科的建设,保护学科生态,培育学术生长点,创新学科体系。该计划重点在于学科基础建设和人才培养。在人才调动、人才培养、对外学术交流、经费等事关队伍建设的方面,中国社会科学院将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资助。中国社会科学院2008年启动的特殊学科建设立项工作,首批立项从“绝学”类开始,其他三类的立项工作,将于2009年与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学科和科研队伍建设”工作同时进行。    “绝学”是指具有重要的文化传承意义、国内外从事研究的学者人数较少,而又受到海内外重要的大学或研究机构重视的学科。此次获批的11个学科,通过特殊学科建设的支持,将会改变特殊学科后继无人的状况,使“绝学”不“绝”,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报》第36期 2009年2月19日http://ssic.cass.cn/yb/36/5-1.html
發表於 2009-3-9 20:29 | 顯示全部樓層
都成绝学了啊!唉!
發表於 2009-3-22 17:16 | 顯示全部樓層
明明就是交叉学科 :!:
發表於 2009-3-23 00:52 | 顯示全部樓層

如此立项?社科院?

下面是本人两年前发表在本论坛的一个帖子,证明“绝学”不是“不做学问”或“断绝某一门学问”的意思:文章时间: 2006年08月03日 11:10    标题: \"绝学\"之谜           引用回复\"绝学\"之谜老子《道德经》第19章末尾(一说为第20章开头,此说不可取)有“绝学无忧”一句,两千多年来搞得历代学者一头雾水。更有些人不懂其意,便返过头来骂老子反对科学。经笔者最近考证,这也是一桩冤案。“学”本为“徼”字的通假字,其义为“要也,求也”。原来老子不过是要求大家杜绝不当的企求而已,何罪之有?!
發表於 2009-3-23 00:54 | 顯示全部樓層

还有:

谈《道德经》中的“学”字题目中的这两句话曾经都是《道德经》中令人迷惑的词句:为什么老子要“绝学”?绝什么“学”?所谓的“不学”到底是什么“学”?可以说,这是千古难题。不妨让我们看一看笔者手头上可以找到的历史上对这两个问题的注释或译文:[1] 蒙文通集校成玄英《道德经义疏》第20章:“绝学无忧。忧,累患也。绝有相之学,会无为之理,患累斯尽,故无忧也。”[2] 蒙文通集校李荣《道德经注》第20章:“绝学无忧。夫志无为之道,则学无所学,混之以愚智,则得失未闻,忘之于进退,则荣悴不惊,抱自然之道,宁有忧乎?存有为之业者,学非为己悬头刺股,所竞者名,映雪聚萤,所争者利,惧荣名之不立,惊厚利之未来,以此存心,忧患生矣。”[3] 蒙文通校理陈景元《老子注》第20章:“绝学无忧。夫道者杳然难言,岂学者可得而进,故可传而不可授,可得而不可具。……世之务学而有忧者,垂首刺股,所趣不过虚名,映雪聚萤,所逐止存浮利,以致宠辱皆惊,忧乐两陷,何其迷哉!”[4] 孙以楷《〈老子〉注释三种》第20章:“‘绝学无忧’,意为超绝俗学自能无忧,……”[5] 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第20章:“绝学无忧:谓弃绝异化之学可无搅扰。”[6] 文选德《〈道德经〉诠释》第20章:无注释,译文为:“断绝有为俗学,遵守自然之淳朴,则没有忧患。”[7] 杨润根《发现老子》第19章:“绝学:弃绝那些与人和世界的本性或本质相违背的学问、知识,即那些关于片面有限的个体的现象的学问与知识,这种学问和知识是一切罪恶的、有害的、极端自私自利的、极端个人主义的生活方式的总根源,更是罪恶的、有害的极端自私自利、极端个人主义的统治方式的总根源。[8] 张冬生等《周易·老子现代解读》第19章:“绝学,绝儒学。”[9] 王弼《老子注》:“下篇[云].爲學者日益.爲道者日損.然則學求益所能.而進其智者也.若將無欲而足.何求於益.不知而中.何求於進.夫燕雀有匹.鳩鴿有仇.寒郷之民.必知旃裘.自然已足.益之則憂.故續鳧之足.何異截鶴之脛.畏譽而進.”总而言之,以上注释均将“学”字注为与学习或知识有关的概念。每个人都言之凿凿,呈无可辩驳之貌。关于第64章的“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同样也是一个难题。[1] 陈鼓应:“学不学:郭店甲组简文作‘教不教’,言效法人们未能效法的大道(魏启鹏说)。”其实,“教”与“学”古代相通,并不能说明问题。译文:“学人所不学的,补救众人的过错。”[2] 孙以楷:“学不学,于不学处学。”“复,纠正;过,过失。”译文:“学别人所不学的,纠正众人的过失”。[3] 杨润根:“不学:不可学者,不直接显示并呈现于人们的感官面前并为人民的感官所直接感觉、认识的对象……(杨注特别繁琐离异,不多引用)”。“复:覆盖、填满、补救、弥补、使反。”“过:不在正,偏左或偏右,与不偏不离、无过无不及相反。”[4] 文选德:“关于‘学不学’。前面的‘学’字意为学习,后面的‘学’字为教训。王弼说:‘好欲虽微,争尚之为兴;难得之货虽细,贪盗为之起也。不学而能者,自然也。喻于不学者过也。故‘学不学,以复众人之所过’’。”笔者不知这里王弼的引文是否正确,如果无误,则王弼的解释也有问题了。[5] 张冬生等:“学不学:不学不应该学的东西。”译文:“不学不应该学的东西,不重犯前人犯过的错误”不仅注释上问题多多,在批评界更有些人不明其意,便返过头来责骂老子反对科学。经笔者最近考证,这实在是一桩冤案。“学”本为“徼”字的通假字,其义为“要也,求也”。原来老子不过是要求大家杜绝不当的企求而已,何罪之有呢?!随着笔者于8月3日发表的短帖《绝学之谜》,“绝学无忧”的归属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如果将“学”解为“要也,求也”,那么和第20章的内容十分符合。“享太牢”和“登春台”正是不少人所企求的目标;“俗人昭昭”、“众人察察”则是对“众人”欲求旺盛状态的一种描述。“我独泊兮”、“我独闷闷”都表示“圣人”们对企求淡泊的态度。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它的确属于第20章,而且是该章的点题之句。那么,第64章中的“学不学”中的“学”是否也是“企求”的意思呢?毫无疑问,答案是肯定的。与上一句类似,本句的意思是“以不求为企求,遏止众人的过分举动”。“复,遏也。”连起来,“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的意思就是:“以不欲为欲求,不看重难得之货;以不求为企求,遏止众人的过分举动。”前者表示对物欲的遏制,后者表示对行为的规范;前者与“不欲”的目标“静”相对应,后者与“不学”的目标“虚”相对应。由今天(2006年8月14日星期一)在网上搜索到的《王弼〈老子〉注》得到提示,《道德经》第48章中的“为学日益,为道日损”一句中的“学” 字的意义也颇值得商榷。它真的是指“学习”的“学”么?未必!这里的“益”不是指知识的增加,而是与“损”一样,指主观意志(包括欲求),两个动词共享一个隐匿的宾语!因此,这里的“学”,也是指“要也,求也。”
發表於 2009-3-23 01:00 | 顯示全部樓層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中的“学”与“道”对文,正好说明它是与“道”相违背的,是指不正当的欲求,怎么可能是学问呢?
發表於 2009-3-23 01:30 | 顯示全部樓層
如果我们承认“益”与“损”是反义词,那么“学”与“道”必定是反义词。
發表於 2009-3-25 12:18 | 顯示全部樓層
不是交叉学科
發表於 2009-4-11 02:36 | 顯示全部樓層
拜读了  强 很强 很强大   楼主辛苦了 o(∩_∩)o...哈哈                                                         ------------------------------------------------------------差池夏娃之秀见,黾脑佳佳仰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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