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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保训》十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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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4 10:1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保训》十疑     姜广辉 发布时间: 2009-05-04 07:51 光明日报    2008年7月,清华大学入藏一批竹简文献,学者称之为“清华简”。近日“清华简”整理小组成员撰写了五篇关于“保训”篇的研究文章,分别在《光明日报》4月13日、4月20日、4月27日的“国学版”上发表。“保训”篇简文图版及释文不曾披露,李学勤先生的文章提及《保训》全篇共有11支简,每支22-24个字,根据几位学者的引文,我 们辑出《保训》简文大致如下:   惟王五十年,不瘳。王念日之多鬲(历),恐坠宝训。戊子,自靧。己丑,昧爽……王若曰:“发,昔前夗传宝,必受之以詷。昔舜旧作小人,亲耕于历丘,恐救(求)中,自诣(稽)厥志,不违于庶万姓之多欲。厥有施于上下远迩,迺易位迩稽,测阴阳之物,咸顺不扰。舜既得中,言不易实变名,身滋备惟允,翼翼不懈,用作三降(隆)之德。帝尧嘉之,用受厥绪。昔微矵中于河,以复有易,有易服厥罪,微无害。迺追(归?)中于河。传贻子孙,至於成汤。”曰:“不足,惟宿不羕。”   虽然“清华简”整理小组成员已先后发表了五篇关于“保训”篇的研究文章,但整合起来看,我们仍不能对《保训》有一个通贯的了解。而其中有几篇文章对《保训》某些问题的解释和立论也颇有可商榷之处,笔者提出四点质疑;而对于《保训》篇内容本身则提出六点疑问,合称之为“《保训》十疑”。 一对《保训》篇释读的质疑   (一)关于《保训》篇名。整理者为什么称此篇为《保训》,现有这五篇研究文章均未作交代。“保”固有“保而弗失”之意,但单看篇名容易被误解为“太保训王”之辞。李学勤先生文章中引文作“惟王五十年,不瘳。王念日之多鬲(历),恐坠宝训。”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文王即位五十年之时,病重不治。文王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就要走到尽头(日之多鬲),担心前人传下来的宝贵训诫会失传。原文写作“宝训”,“宝”是“宝贵”的意思,“训”在这里是“训诫”、“准则”的意思。“宝训”,就是“宝贵的准则”,联系下文是指关于“中”的原则。因此此篇以题为“宝训”为宜。似不应题为“保训”。不过,为了论述方便,下文姑且称之为“保训”。”   (二)关于“惟王五十年”的解释。刘国忠教授文章提出,《保训》“证实了周文王在位期间曾自称为王”,而且“怀疑周文王在即位之初即已称王”,并引用《礼记·大传》称:“牧之野既事而退,遂柴于上帝,追王太王、王季、文王。”实际上这条材料并不支持文王在位期间称王之说,它是说武王推翻商朝后,追封太王、王季、文王为“王”。《保训》篇竹书下葬年代定为战国中晚期。作为出土文献看,它的创作时间有两种可能:一是文王临终前的实录,二是后人的追述或假托。刘国忠教授显然将此篇看做了文王临终前的实录,所以作出了上述的判断。一代国君将崩,是极其重大的事情。国君要向臣子交代紧要之事,臣子肃穆以听,并做好一切必要的紧急安排。《尚书》中的《顾命》与《康王之诰》记周成王驾崩前后事情便是如此。而《保训》篇记文王将崩,竟似闲庭信步,讲那些久远的故事。还有此篇记年、记日,而不记月。以干支记日,文中有“戊子,自靧。己丑,昧爽”之句,“戊子”、“己丑”两个日子,己丑为戊子之后一日。一年中会有六个或七个戊子、己丑日。只记日,而不记月,且戊子一日,只记自己洗脸一事,无关轻重。史官记述必不如此粗略。所以在我看来,此篇必不是当时史官所记的实录,是后人追述或假托的可能性更大。如果是后人的追述或假托,那便不能据此篇判定“周文王在位期间曾自称为王”或“即位之初即已称王”。   (三)关于“昔前夗传宝,必受之以詷”的解释。此处“传宝”意谓最高统治者传“大宝之位”。赵平安教授将“前夗”二字视作通假字,解释为“轩辕”。按:如果将“前夗”解释为“轩辕”黄帝一个人,文理有些欠通。因为后面有一个“必”字,此处之“必”含有“皆”的意思,传“宝”者是多人,或一人传“宝”多次(轩辕黄帝似不可能多次传“大宝之位”),才用此“必”字。以笔者意见,“前夗”二字当释读为“前贤”。方以智《通雅》卷十八“扼腕”条讲到“腕”字可以写作“上夗下手”,也可写作“上臤下手”,说明“夗”与“臤”可以互代,所以“前夗”即“前臤”,亦即“前贤”。   (四)关于救(求)中、得中;矵中、追(歸)中的解释。《保训》篇四次提到“中”字,“中”可以说是《保训》篇的一个核心观念,但问题是:“中”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李学勤先生将“中”理解为“一个思想观念”,“也就是后来说的中道”,并认为上甲微先向河伯借“中”,用它向有易氏复仇,取得胜利后,又将“中”归还给了河伯。一个“思想观念”或“中道”观念,并不是一件实物,怎么能借来还去呢?赵平安教授将“中”理解为“治国安邦平天下的道理”,并认为上甲微先将“中”寄放在河伯那里,随后他去向有易氏复仇,取得胜利后,又从河伯那里索回了“中”。同样,一个“治国安邦平天下的道理”又怎么能“寄放”在什么地方又“索回”呢?两种解释显然都是说不通的。李均明教授将“中”理解为“与诉讼相关的文书”,他在《周文王遗嘱之中道观》一文中说:“此‘中’指与诉讼相关的文书,史籍所见通常是最终的判决书,由于它是经过反复审议与衡量形成的,被认为是公正的,所以称做‘中’。”上甲微之时,尚是夏代,那时有这样的法律文书吗?即使有,有易氏未经审判,便被定罪,而有易氏见此判决书便俯首认罪,上古时代,会有这样的事吗?这种解释虽然较前两种解释稍胜一筹,但并不符合当时的时代特征。   我以为,如果我们不是像宋明理学家那样将“中”做深奥玄妙的解释,而做一种朴素的理解,反而能将《保训》解释得更通顺。元代儒者王充耘(耕野)曾经批评宋代理学家的所谓“圣贤传授心法”,他说:中土呼事之当其可者谓之“中”,其不可者谓之“不中”,于物之好恶、人之贤不肖皆以“中”与“不中”目之。……其所谓“中”、“不中”,犹南方人言“可”与“不可”,“好”与“不好”耳。盖其常言俗语,虽小夫贱隶皆能言之,初无所谓深玄高妙也。传者不察其“中”为一方言,遂以为此圣贤传授心法也矣。   那么,《保训》篇的“中”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在我看来,“中”就是处理事情时要把握分寸,要将事情处理得恰到好处。   《保训》篇讲了两个故事:第一个是舜的故事,舜最初是一个普通的小民,但他生活在一个恶劣的家庭环境中,“父顽,母嚣,弟傲”,父亲冥顽不明事理,继母和异母弟费尽心机谋害他。所以舜“恐,求中”,就是在恐惧中思考如何将各种人际关系处理得最好。他反省自己的内心追求(“自稽厥志”),发现了一个道理:自己也同其他人一样,有各种各样的欲望和追求(“不违于庶万姓之多欲”)。这是说舜能“将心比心”地看问题。他把这种把握分寸处理事情的方法,即“中”的方法,用于处理“上下远迩”各种人际关系,并且作换位思考,近距离观察(“迺易位迩稽”),用以尝试解决各种矛盾对立的事物(“测阴阳之物”),结果是各种矛盾皆迎刃而解,“咸顺不扰”。这是舜“求中”、“得中”的过程。这样解释,第一个故事就基本解释通了。   第二个是关于商汤之前六世祖上甲微的故事。上甲微之父王亥与有易氏争,被杀。上甲微为父报了仇。上甲微是位贤君,在为父复仇之前,去见了河伯,他不是向河伯借“中”,也不是将“中”寄放在河伯那里,而是去“矵中”,意思是与河伯切磋讨论“中”。“矵”,从石从刀,字书讲是“砌”的俗字。按一般古文字的通用原理,“矵”、“砌”、“切”都是可以通用的。古有“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之语,切磋琢磨是古代玉石加工的方法,引申而为反复讨论问题。所以“昔微矵中于河”,意思是上甲微曾向河伯讨教,并同他反复商讨最佳的复仇方案。结果怎样呢?“以复有易,有易服厥罪,微无害”。故事的后半段是:“迺追中于河,传贻子孙,至于成汤。”这里“追”不应理解为“索回”,也不应释读为“归”,理解为“归还”,而应理解为“慎终追远”的“追”,即“追溯”。殷人的把握分寸的“中”的方法,可以追溯于河伯,而由上甲微首先掌握之后,“传贻子孙,至於成汤”。这样解释,第二个故事也基本解释通了。 二对《保训》篇内容的疑问   这里我想谈谈对《保训》内容的疑问。在我看来,这也许是更重要的。李学勤先生在《周文王遗言》一文中写道:“这批竹简的年代是战国中晚期之际,这一点已经碳14测定证实。”虽然竹简质地业经碳14科学测定,但坦率讲,这篇文字读起来有许多疑点,下面谈谈我的看法:   (一)关于周文王遗言,史无明文。近代出土文献中,有许多篇籍也是史无明文的,我们对之并不觉得特别难以理解。但作为周文王这样的超级历史人物,有关其遗言后人全不知晓,特别是周族的后代同样也不知晓,那是说不过去的。简文中周文王讲“恐坠宝训”,然而“宝训”后来还是坠失了。周人岂不是“不肖子孙”吗?这批竹简的下葬年代既然定在战国中晚期,那先秦诸子百家,也应当有所耳闻,然而他们竟无一人提及,尤其是其思想内容比较接近撰著《中庸》的子思学派,也全然不知文王曾有讲“中”的遗言。一可疑。   (二)关于文王即位便称王的说法,同样史无明文。历史上虽然有文王称王之说,但却从未有过文王即位便称王的说法。《史记正义》引《帝王世纪》称西伯即位四十二年更为受命之元年,始称王,是时八十九岁,至九十七岁而终,称王九年。《保训》“惟王五十年”的书写形式很容易给人造成文王即位之年便已称王的印象,若文王果真于此年称王,怎么会全无文献记载的痕迹呢?二可疑。   (三)关于《保训》的书写笔法。我们先看《保训》首句“惟王五十年,不瘳”的书形式。《逸周书·小开解》关于文王在世的纪年书写形式是这样的:“维三十有五祀”,指这一年是西伯即位三十五年,并无“惟王……”字样。当然西周时期“惟王某某年”的书写纪年形式也有例可援,如周娈鼎铭文:“惟王二十三年,九月,王在宗周。”周敔敦铭文:“惟王十月,王在宗周。”不过,检视此类周代鼎彝铭文著录,在交代时间之后,所叙述的人物主语是不能省略的。因为“惟王某某年”表示一国的纪年方式,叙述的人物可以是王,也可以是其他人。《尚书·顾命》讲周成王将终,书“王不怿”,《保训》开篇即讲文王将终,规范的书法应该是“王不瘳”,而不应省略主语。而且,记叙此类重大事件,在纪年之后,是不应该省书月的。还有,从文王遗言的内容看,讲舜的一段,先言“昔舜旧作小人,亲耕于历丘”,此时舜不过是一介普通农夫,耕田种地是本分事,“亲”在这里是赘语。在古代,只有君王行藉田礼才强调“亲耕”。三可疑。   (四)周文王临终前之场景。周文王有众多儿子,姬发(周武王)之外,尚有姬鲜(管叔)、姬旦(周公)、姬奭(召公)、姬度(蔡叔)等等。周在武王伐纣灭殷之前,只是西部方圆百里的的一个小国。因此,文王病重临终之时,众子应皆在身边。周人是极重孝道的氏族,此篇记文王临终前之事,只提姬发一人,余子全不言及,似不合当时应有之场景。或者认为文王所传“宝训”是“秘传”,只须姬发一人知道。然通观此篇文意,不过是教姬发将来要以“中道”治国,此点文王平时即可通过言传身教引导诸子,何以要等老迈不支以至临终前作为“宝训”秘传给继位者?而既然只秘传姬发一人,后人又如何知道?四可疑。   (五)《保训》篇之文句,与现存古代文献有许多雷同之处,如《保训》“戊子,自靧;己丑,昧爽”句,《尚书·顾命》有“甲子,王乃洮颒水”之文,“靧”与“颒”同读“会”音,皆为洗脸之意。《汉书·律历志》则载《武成》篇有“甲子,昧爽”之文。又如《保训》“昔舜旧作小人,亲耕于历丘”句,《尚书·无逸》称祖甲“旧为小人”,《淮南子·原道训》称“昔舜耕于历山”。又如《保训》“不违于庶万姓之多欲”句,《逸周书》则称“庶百姓”。又如《保训》“帝尧嘉之,用受厥绪”句,现存世文献中“厥绪”一词,出自伪古文《尚书·五子之歌》中。又如《保训》结语“曰不足惟宿不羕”句,与《逸周书·大开解》结语“惟宿不悉日不足”应该也有关联,从以上举例来看,《保训》篇似乎不无蹈袭套用之嫌。五可疑。   (六)《保训》的核心思想与后世的“道统”论。《论语·尧曰》篇载“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舜亦命禹。”而相传为子思所作的《中庸》则宣传“中道”思想。虽然有这些材料,但并不能说明上古帝王传位必传“中道”思想。我们在先秦诸子的著作也看不到有这样的观念。然而唐代韩愈作《原道》提出一种“道统”说:“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至宋代朱熹那里,则把所传之“道”坐实为所谓“十六字心传”:“人心惟危,道心惟危,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这可以说是宋明理学的一个核心观念。然而,明中叶以后的考据学家却不相信这一套,把它看做韩愈与宋儒的杜撰。如果《保训》是真的先秦文献,那不仅印证了韩愈和宋儒的“道统”说,而且还补上了文王向武王传授“中道”的道统论的实证环节,其文献价值当然极为珍贵。不过,从逻辑上说。“道统”说也有一个致命性的漏洞。韩愈说:“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周文王时,尚是商王朝的天下,商王朝的统治者为什么不传“中道”给他们的子孙,而要传给只是许多小邦之一的周人呢?这在道理上也说不通。六可疑。
發表於 2009-5-4 12:03 | 顯示全部樓層
http://www.gwz.fudan.edu.cn/ShowPost.asp?ThreadID=1187此文章觀點多與復旦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學術討論區子居等網友的觀點雷同。
發表於 2009-5-7 22:27 | 顯示全部樓層

光明网首页出现这样的说明说明了什么?

《保训》十疑  网民针对“清华简”的《保训》提出了10个质疑,这在史学研究上是第一次,是个进步。网民“讲通”了舜“求中”等2个故事,并从史无明文、写法、传人等方面,质疑“清华简”的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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