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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抄之风何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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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8-16 12:4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文抄之风何时止 王焕林著 《里耶秦简校诂》(中国文联出版社2007年9月第一版)之第二章简牍注疏,系抄袭马怡先生所著《里耶秦简选校》一书(简帛网 发布时间2005年11月14日,作者附记:本文完稿于2004年,并收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四集,因出版方面的原因, 有所耽搁,将于近期刊发。)王文第二章为全书重中之重,抄袭凡260余(段)次,殆照搬马文。例证:一、书名一字之差;二、试选几例校释略作比照:J1(8)133、J1(8)134、J1(18)157、J(18)158、J1(9)1、J1(9)981、J1(16)5 、J1(16)6、J1(16)9 等等,不一而足。详文待续。                   结缘里简,攻苦食淡“其以律令从事。”〔1〕欣〔兴〕手。“吹毛求疵,实非所愿,精益求精,有待来者。”〔2〕〔1〕J1〔9〕1〔2〕王焕林《里耶秦简校诂》第23页                    校释比照(—) J1(8)133简 马怡 《里耶秦简选校》(以下简称《选校》) 王焕林《里耶秦简校诂》(以下简称《校诂》) 原文:据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湖南龙山里耶战国—秦代古城一号井发掘简报》,《文物》2003年第1期与湖南省文物 考古研究所等《湘西里耶秦代简牍选释》,《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1期。 原文:J1(8)133正面 或遝(逮)⑴:廿六年三月甲午⑵,遷陵司空 (得)⑶、尉乘⑷/ 卒萛(?)簿⑸。   廿七年八月甲戌朔壬辰,酉陽⑹具獄⑺,[獄]史啓⑻敢/ 啓治所獄留□,敢言之。封遷陵留 。 J1(8)133背面   八月癸巳,千陵守丞告陟司空主⑵:聽書從事、,/ 起行司空。    八月癸巳,水下四刻⑽,走賢⑾以來。/行手⑿。 《选校》: A面[校注]   ⑴“廿六年三月甲午”,原文未記本月曆朔,據徐锡祺《西周(共和)至西漢曆譜》[6] ,此日爲秦始皇二十六年三月十三日。   ⑵“遷陵”,秦縣名。據《漢書•地理志》記載,漢置遷陵縣,屬武陵郡。今湖南省保靖縣西南有遷陵鎮。但從已發表的里耶秦簡來看,今湖南省龍山縣的里耶城址應是秦代的遷陵縣。 “司空”,官名,掌官府工程和作役刑徒。《漢書•百官公卿表》注引如淳曰:“律,司空主水及罪人。賈誼曰‘輸之司空,編之徒官’。”此處指縣司空。“得”,人名。   ⑶“尉”,指縣尉。官名,掌本縣武事。“乘”,人名。   ⑷“萛(?)”,《簡報》、《選釋》皆作“萛(算)”,而從簡影圖版看,此字上部不像是“艹”,疑誤。   ⑸“廿七年八月甲戌朔”,《徐譜》廿七年八月為癸酉朔。李學勤《初讀里耶秦簡》說[7] ,估計當時在三月和七月之間置一連大月,以致有一日之差。“廿七年八月甲戌朔壬辰”,即秦始皇二十七年八月十九日。   ⑹“酉陽”,秦縣名,其時屬洞庭郡。參看第五部分J1(8)152、J1(8)158。《漢書•地理志》記載漢置酉陽縣,屬武陵郡。以在酉水之陽,故名。故地在今湖南省沅陵縣。“具獄”,定案或據以定罪的全部案卷。《漢書•于定國傳》:“乃抱其具獄。”顔師古注:“具獄者,獄案已成,其文備具也。”   ⑺“獄史”,官名,縣屬吏,掌刑獄。“啓”,人名。   ⑻“留□”,《簡報》作“留须”。   ⑼“敢言之”,公文用語,見於上行文書。在此類文書中,通常前後各有兩個“敢言之”,用以表示內容主體的起訖。張家山漢簡《奏讞書》六七:“八年四月甲辰朔乙巳,南郡守強敢言之:上奏七牒謁以聞,種縣論,敢言之。”《論衡•謝短篇》:“郡言事二府曰‘敢言之’。”   ⑽“封”,封裝,封存。《漢書•杜緩傳》:“每冬月封具獄日,常去酒省食。”顏師古注:“獄案已具,當論決之,故封上。” B面[校注]    ⑴“八月癸巳”,應即秦始皇廿七年八月癸巳,即八月二十日。    ⑵“守丞”,或即代理縣丞。“守”,官制用語,官吏试職。漢代官吏有试守之制,期满後转正,始得食全 俸。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具律》:“縣道官守丞毋得斷獄及讞。相國、御史及二千石官所置守、假吏,若丞缺,令一尉爲守丞,皆得斷獄、讞獄。”《選釋》說,據目前所見里耶秦簡,秦代縣、鄉吏員的設置較傳世文獻要複雜;“守丞”之“守”未必是“試”或“代理”之意。范毓周《關於湖南龍山里耶出土秦代簡牘郵書檢的幾個問題》說[9] ,秦在郡設守,在縣設令或長;郡守下有丞,郡守病,守丞代行職權;而這批秦簡中有“遷陵守丞”等記載,故遷陵在秦代當為郡。范說誤。秦代遷陵為縣,屬洞庭郡,參見本文第六部分J1(9)11等諸簡。“陟”,人名。《簡報》、《選釋》該字皆作“【‘陳’之左+‘從’之右】”。歷史所劉樂賢先生認為:從簡影圖版看,該字右半邊不太清楚,其上面不像“从”而像“止”,可考慮釋為“陟”。今從之。“司空主”,指縣司空之主管人。    ⑶“聽”,聽從,聽受。“聽書從事”,公文用語,見於下行文書。意謂“聽從文書指示办理事務”。《居延漢簡釋文合校》271.20A:“候官聽書從事。”    ⑷“行”,遞送,送往。睡虎地秦簡中有關於傳送文書的《行書律》。    ⑸“水下四刻”,漏壺水下四刻。 由第二部分J1(16)5B“水下盡”和“水十一刻[刻]下九”、第五部分J1(8)156“水十一刻[刻]下五”、第六部分J1(8)154B“水十一刻[刻]下二”等記載可知:當時所用漏刻似為泄水型的沉箭漏,其刻箭有十一個刻節,水泄完時稱作“盡”。又有其他秦簡記載:“夜水下四刻。”[10] 則此漏制或有晝夜之分,白昼、夜晚各十一刻。《初讀》指出,數字十一對秦人似有特殊意義;可參看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金布律》:“錢十一當一布。”《選釋》將里耶秦簡中“水十一刻刻下若干”等記載理解為大刻下有小刻,說秦時漏壺分為十二刻,每刻再分為十小刻,則一刻相當於現在的二小時,每小刻為十二分鐘。疑誤。   漢代亦有晝漏、夜漏,而刻數與此不同。《續漢書•律曆志下》:“積刻先減所入節氣夜漏之半,其餘為晝上水之數。過晝漏去之,餘為夜上水數。”《說文•水部》:“漏,以銅受水,刻節,晝夜百刻。”   ⑹“走”,供應奔走的僕夫差役。《文選》張平子《東京賦》:“走雖不敏,庶斯達矣。”李善注:“走,公子自稱走使之人,如今言仆矣。”又見第二部分J1(16)6B:“走袑行尉。”第三部分J1(9)984B:“走印行都鄉。”“賢”,人名。“以來”,送來,拿來。《居延漢簡釋文合校》38.7:“八月乙巳,第八卒夏賀以來。”《初讀》說“以來”意謂“拿回”,未安。   ⑺“行”,人名。“手”,手跡,經手。《漢書•郊祀志上》:“天子識其手。”顏師古注:“手,謂所書手跡。”《初讀》說“手”訓為“親”;“某手”即某人簽署,該人是負責寫抄、收發文書等事的吏員。 《校诂》: 正面[ 校注 ] 。。。。。。司空得 司空:官名,此为县司空。 的:县司空之名。 尉乘。 尉:官名,掌武事,此为县尉。 乘:县尉之名。 酉阳具狱。 酉阳:秦县名,时属洞庭郡所辖,治所待考。据《汉书·地理志》,高帝五年(前202年)始置此县,属五陵郡,故治在今湘西永顺县王村镇。秦酉阳、迁陵俩县毗邻,J1(8)158可证。 县狱:叛罪定案。 [狱]史启敢言之···启治所狱留。 启:狱史之名。 敢言之:公文表敬习语。按,首句、末句各用一个“敢言之”是秦汉上行书的固定格式之一...... 守丞口。 守丞:殆即代理县丞......因此,《选释》认为 :“秦代县乡吏员的设置较传世文献要复杂,‘守丞’未必是‘试’或‘代理’之意。” 司空主。 司空主管。 听书从事。 下行公文习语,意即:听从文书指示办事”。 口行司空。 口:当为人名。 行:发送文书。参睡虎地秦简《行书律》。 八月癸巳,水下四刻,走贤以来。 水下四刻:漏壶下水四刻。 走:指脚轻便者。 贤:人名。 以来:。。。。。。来,动词,送来。 行手。 行:人名。 〈未完待续〉作者简介:王焕林,1965年生,土家族,湘西永顺人吉首大学文学院副教授,湖南省高校骨干教师。……2005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里耶秦简校诂》〈05BYY024〉。出版专著有《书法史论从稿》,《黄永玉年谱》等〈1〉〈1〉据《里耶秦简校诂》封面作者简介。
發表於 2009-8-16 20:38 | 顯示全部樓層

算不得抄袭。

各人整理,同一文献在解释上应该基本上是相同的。
發表於 2009-9-4 14:18 | 顯示全部樓層
王氏对里耶秦简的整理研究,新见颇多。时间、人名等注释,千人万人也会殊途同归。有些没有常识的谈友妄言甲乙,可笑。
發表於 2009-9-4 14:2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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