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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楼ljltom于2010-09-20 13:29发表的 : 《二年律令·传食律》235-237:“食從者,二千石毋過十人,千石到六百石毋過五人,五百石以下到二百石毋過二人,二百石以下一人。使非吏,食從者,卿以上比千石,五大夫以下到官大夫比五百石,大夫以下比二百石;吏皆以實從者食之” 这里可以看到传食有“吏与非吏”的差别,正好可以证明对“丞相、御史及諸二千石官使人若遣吏”的句读调整。同时,也说明对于官员随从是否享受传食是有严格限定的,所以我以为“尉佐以上徵若遷徙者”还是对“属”的一个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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