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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凡物流形》的“府”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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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2 23:4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拙文《上博竹簡釋讀札記》釋出《凡物流形》的“府”字,袁金平先生告訴我,上博竹簡《彭祖》7號有一個大家讀爲“俯”的字,應該按照我對《凡物流形》“府”字的意見分析爲從“首”從“府”聲,“府”所從的“人”旁也寫在“宀”旁外。另外,新蔡葛陵簡甲三352號“里”上之字,袁先生也疑應釋爲“府”。此二字可作爲拙文論點的一個強證,拙文當據之修訂,并向袁先生表示感謝。
發表於 2010-11-5 12:18 | 顯示全部樓層
看了一下图版,文中的“仰”当为误认,所以,这个“府”似乎需要重新考虑。
發表於 2010-11-9 09:40 | 顯示全部樓層
这个字绝不是“卬/仰”,我认为是“屯”。
屯.jpg
 樓主| 發表於 2010-12-17 12:59 | 顯示全部樓層
今天读到陈冬冬先生的大作(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352),对拙文提出不同意见。其实拙作的重点不在于“府”字的“人”旁是否移置“宀”之外,而是所谓“土”是否是“又”加一羡符变来。陈先生能同意我这一点,其实我们的分歧已经不大了。
陈先生文所据《彭祖》的“俯”字,袁金平先生早已向我指出,并认同我的分析方法(见1楼)。我查了一下关于这个字的不同分析。除陈斯鹏先生的意见外,还有史杰鹏、袁金平、周凤五等先生都讨论过,如周先生认为从“攴”声。其实这是一个非常直接的意见,或许从“攴”的“侮”字就应该分析为从“人”“攴”声。不过这个问题也不能板上订钉,按照我们的意见,释为移旁的“府”字,再通用作“侮”也未偿不可。所以古文“侮”字只告诉了我们这个字的读音,并不是字形分析的证据。
我们如果没确定这几个字词的用法(读为俯)之前,它是决定性的证据(决定所记录词的音),一旦确定之后,这个证据其实就不重要了,在字形分析上就没作用了。
具体到《彭祖》的这个字上,其实分析为从“页”(宀是页表示两腿的笔画)从“付”(人+又)声其实也是很合适的。只是从用字习惯来讲,俯仰之“俯”都用从“宀”从“付”声的“府”字异体来表示,所以我们做了统一的解释。战国文字的用字习惯其实比我们想象地要固定得多,不能不加以考虑。
这篇小文的修订稿将近完成,到时再请陈先生及各位同好批评。
發表於 2010-12-18 11:12 | 顯示全部樓層
长横不应视为“羡笔”。此说大概是根据“石”之古字上有三横、二横、一横者而推广而来。但是,对于“石”的情况应该视为简繁之别, 而非“羡笔”。
發表於 2010-12-18 11:16 | 顯示全部樓層
陈冬冬先生大作说:

上博竹簡《三德》15號簡有“仰天事君,嚴恪必信;府(俯)視地利,務農敬戒”之語,《說文解字敘》也說“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都是以“仰”、“俯”爲對文,則△所表示的詞應該就是“俯”。

这两个举例和结论之间没有必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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