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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关汉简T5:73“歐重”的释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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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9-16 21:3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T5:73簡文有如下內容:
  以所帶劍首歐戍卒王奉親肩背皆青黑雍種廣袤各半所得以會


簡中的“對”字,陳偉老師在給我的劄記作批閱時,認爲是“首”字(9月11日批閱),我當時未改從陳老師說,只在文章註釋中提到陳老師有改釋,并說擬對整條簡文另做說解。今按此改釋是對的,並且十分高興讀到方勇先生大作,他舉出了十分妥帖的字形證據,其對“劍首”的解說也是對的。簡文說到,某人用劍首毆打王奉親。
不過,方先生大作對“歐種”的改釋還可以討論。
整理者對“種”字的釋讀的確與字形不盡相符。陳老師認爲是“重”字,并懷疑是人名。方先生同樣認爲是“重”字,讀為“中”,謂“歐中”的意思是“毆打致傷”。但是“歐中”之“中”似無傷害的意思,方先生用“中傷”作證據,似乎欠妥。歐中,可能類似于“擊中”?我疑心簡文此處當讀為“歐揰”或“歐撞”。據《集韻》,揰有撞擊之意。
按照傳世和出土文獻的通假例證,從重聲的字可以和從童聲的字通假,釋“重”,讀爲“揰”或“撞”,自應有成立的可能。並且,整理者認爲此字左邊有偏旁,這並不是完全沒有道理的。這枚簡上好幾個字左邊都不完整,所以這個字左邊另有偏旁也是有可能的,並且有可能是“扌”旁。如果真是這樣,就可以直接釋爲“揰”了。
在早期的文獻中沒有看到這樣的用法。有趣的是,袁枚《子不語》有故事說,一個鬼怪毆打他喜歡的婦人,“歐撞此婦,滿身青腫”(《袁枚全集--子不語》,江蘇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62頁。)這個鬼怪用什麽東西歐撞婦人,故事中未明說,但簡文中這位王姓戍卒被歐撞后,也是肩背青黑臃腫,兩者檢驗結果是基本一致的。
當然,這條書證年代太晚,恐說服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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