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帛网

 找回密碼
 立即注册
查看: 19394|回復: 8

清华简三《祝辞》初读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3-1-5 11:5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祝辞篇共有5枚简,包含五条咒语。第一簡释文:
恐溺,乃執幣以祝曰:“有上荒荒(茫茫),有下堂堂(湯湯),司湍彭彭(滂滂)。句(侯)茲某也發陽(揚)。”乃予(舍)幣。

茫茫者天,《淮南子》“茫茫上天”是也。湯湯者流,所謂“河水湯湯”是也。整理者說甚確。
但注云:句讀爲侯,發語詞。發揚,有奮起之意。及句讀似乎略有可商量之處。
疑“句”讀爲“苟”,是假如的意思。馬王堆帛書《立命》:“吾句能親親而興賢,吾不遺亦至矣。”句即讀爲茍令之茍。
發、揚同義連用。《禮記》鄭玄注,《廣韻》並云:發,揚也。疑似爲度越之意。
“乃予幣”,似乎也是祝辭。周家臺祠先農,祝曰:“某以壶露、牛胙,为先农除舍。先农笱(苟)令某禾多一邑,先农恒先泰父食。”恒先泰父食是祝詞中許諾的話,“乃予幣”不妨也這樣看待。《金滕》篇周公祝辭,不但有許諾,還有威脅(“摒幣與珪”),大家都熟悉,不贅。乃予幣,大概是說把幣投到水中去,不一定是放下幣的意思。

匆匆湊個熱鬧,請各位批評指正。
發表於 2013-1-8 21:50 | 顯示全部樓層
簡5:[彳旱]音
整理者讀爲“干函”,大概解釋爲盾牌和鎧甲~~~

按:總覺得有點迂曲。此二字有沒有可能直接讀爲“翰音”?指代“雞”——

《礼记·曲礼下》:“凡祭宗庙之礼……羊曰柔毛,鸡曰翰音。”
《文选·张协<七命>》:“封熊之蹯,翰音之跖。” 吕延济注:“翰音,鸡也。”  
《易·中孚》:“翰音登于天,贞凶。”
發表於 2013-1-10 20:14 | 顯示全部樓層
鄙意觉得此说有理
發表於 2013-1-24 15:44 | 顯示全部樓層
01.JPG
多謝暮四郎兄關注。我猜想《祝辭》簡5「童(同)以骮」的「骮」可能與《包山》267「骨戈」(用為「悼滑」的「滑」。此人的名字也寫作(骨/心)等)、《包山》277「一臼(骨戈),縢組之遊」為一字。《包山》的字形當分析為從戈「骨」聲,則《祝辭》的字形大概也應該如此分析。整理者將「骮」解釋為穴位與文意不合。考慮到簡3「童(同)以心」、簡4「童(同)以目」,則簡5「童(同)以骮(骨戈)」的「骮(骨戈)」可能逕讀為「骨」,這樣心、目、骨都指身體的部位了。當然「骨」為何要添加弋或戈旁還要進一步的解釋,如同包山277的旗幟為何寫作從戈?
發表於 2013-1-24 18:44 | 顯示全部樓層

回 3楼(海天遊蹤) 的帖子

字太小,看不清楚,下载下来也是,先生或可将图片分成两部分发
發表於 2013-3-30 23:25 | 顯示全部樓層
《祝辭》簡1:句(後)兹某也發揚。
  

  “發揚”,原注云見於《禮記•樂記》,有奮起之義。此說有理,但解為奮起似乎尚顯得籠統。《禮記•樂記》:“總幹而山立,武王之事也。發揚蹈厲,大公之志也。”鄭玄注:“總幹,持盾也。山立,猶正立也……發揚蹈厲,所以象威武時也。”《樂記》:“‘發揚蹈厲之已蚤,何也?’”,《正義》“初舞之時,手足發揚蹈地而猛厲”。《史記•樂書》:“發揚蹈厲之已蚤,何也?”張守節《正義》:“發,初也。揚,舉袂也。蹈,頓足蹋地。厲,顔色勃然如戰色也。”對“揚”、“蹈”的解釋很準確。我們認為“發揚”可能只是手的動作(“蹈”是足的動作),大概是將手臂高高揚起,以像人之奮起。此處“發揚”當亦然。在施行巫術時,往往伴隨有一些動作。湖北沙市周家臺秦簡“病方及其他”部分載舉行各種祝告時,都有“禹步三”的動作,另外,因祝告內容的不同還有各種具體的動作,如投米、投杯於地、午畫地、拜等。
發表於 2013-3-30 23:32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旨(示)五(吾)”後面的兩個字
新建 Microsoft Office Word 文档 (2)-1.jpg
發表於 2013-3-30 23:36 | 顯示全部樓層
簡3-5的幾點補充說明
新建 Microsoft Office Word 文档 (3)_页面_1-1.jpg
發表於 2013-3-30 23:38 | 顯示全部樓層
簡3-5的幾點補充說明(續)

2.為,原注未作解釋,我們認為當解為成為,“為死”即成為死人、“為肉”即成為肉,這是用射之後的結果來指代所射的對象。“誅為死”意為誅殺將會成為死人的人,即“戎”,“誅為肉”即誅殺將成為肉的物,即禽。

3.“陽(揚)武卽救(求)尚(當)”,原注:陽武意謂發揚武德。或說“揚”訓舉,“武”訓拇,拇爲手足的將指,揚武意云舉指釋弦,但“武”能否指手指,尚待考證。今按:“揚武”若解為發揚武德,似顯得空泛,當以“或說”為是。可以略作補充的是,“武”可以直接讀為“拇”,《禮記•曲禮上》“鸚鵡能言”,《經典釋文》“鵡”作“母”,云“母,本或作鵡”。《說文》“鸚,鸚[母+鳥],能言鳥也”。 “揚武”即“揚拇”,舉起大拇指。古時射箭,以右手大拇指鉤弦。“揚武卽求當”是說,舉起大拇指鉤弦(準備射箭),就要力求射中。

4.“童以心[亡+又]咢”、“童以目[亡+又]咢”等三句比較難解,今暫依原斷讀。原注將“童”讀為“同”、解為齊,認為“同以心”是指矢發方向與射者之心平齊。今按:原注是將“以”理解為與。若將原解釋代入簡文,“童以心”即“齊與心”,原注理解為“與心齊”,但古漢語中“與心齊”不會寫成“齊與心”,也沒有“齊與心”這種表達方式,原解釋難以成立。“童以心”何意,尚待進一步探討。“[亡+又]咢”,整理者讀為“撫額”,認為疑指引弦之手循額後拉,可從。

5.這三條簡文記載了在三種不同的場合射箭時所用的弓、所說的祝辭和動作,第一種是“誅為死”、“射戎”,應當是指戰事;第二種是“誅為肉”、“射禽”,是指射獵;第三種是“射翰音”、“射音”,“射音”應是“射翰音”之省,《禮記•曲禮下》“凡祭宗廟之禮……羊曰柔毛,雞曰翰音”,“射翰音”可能是為宗廟祭祀射取雞作為祭品。前兩種場合都用“誅”,表明會將射獵對象殺死,第三種則用“射”,可能表明不會將要用作祭品的雞殺死。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注册

本版積分規則

簡帛網|手机版|小黑屋|

GMT+8, 2024-11-23 03:50 , Processed in 0.037522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