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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楚文字中,有一“刖”字,黃錫全先生釋“間”,即一半。李學勤先生釋“辨”,讀為“半”,認為“半”為二分之一,是量制單位。李天虹先生指出,“刖鎰”確實很可能相當於“半鎰”。(參李明曉《戰國楚簡語法研究》315頁)看來大家均傾向讀為半,意為半鎰。按楚制十六兩為一鎰,也就是說“刖”相當於八兩。據黃錫全推算,楚國當時的衡制為:1鎰=16兩≈250克,1兩=24銖≈15.6克,1銖≈0.65克。(見《先秦貨幣通論》73頁)李家浩先生又指出:“楚國似用兩套衡制,至少在戰國中晚期是這樣:一套是以□、朱、夂土(上夂下土)、戙和釿、傎為單位的衡制,一套是以斤、兩、朱為單位的衡制。”(參李明曉《戰國楚簡語法研究》303頁)據楚文:黃金十益一益四兩以糴種(《包山》111)、重八鎰刖鎰一朱(《長臺關》2-016)、重一斤一兩十二朱(江蘇銅山小龜山西漢楚銅量)等辭例相較,益、刖、朱和斤、兩、朱是一一對應的,用法一樣。趙德馨指出,楚國金幣實行鎰兩銖三級制,而非“斤兩制”,一鎰等於16兩,大約等於1斤。(《楚國的貨幣》,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171-172)。結合以上理據,我們做出一大膽推測:刖可能同“兩”,義為1兩,而非半益(即8兩)。之所以用月和刀來表示此字(楚金文中還有添加斜交差線的),實為一個會意字。月亮有圓有缺,刀之意為分,刖在辭中預示月亮的虧損,說得明白一點,好似用刀切割大餅。這種喻意,正似楚貨幣的用法,是一大塊金餅分割著用的。再聯想到月亮從十五圓,到月末三十日,正好是十六天,也恰好驗證了黃錫全先生1鎰=16兩的結論。據此,我們認為,一刖即為十六分之一益,按楚的另一套“斤兩朱”衡制來看的話,也就是說一益相當於一兩。以上簡論,純屬一點讀書體會,確否,敬請專家匡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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