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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五《殷高宗問於三壽》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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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10 01:5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殷高宗問於三壽》簡6-7:
彭祖答曰:「吾聞夫長莫長於水,吾聞夫險莫險於鬼,厭非(必)平,亞(惡)非(必)傾。」
其中“倾”字上从聖,下从之字(用A表示)见于《芮良夫毖》簡6、《赤鳩之集湯之屋》簡15、《筮法》簡11,原整理者引李學勤先生《關於清華簡中的“丁”字》(待刊稿)的意見,將之釋爲“丁”字。(《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參)》下冊第150、170頁)郭永秉先生根據《芮良夫毖》篇的押韻現象以及簡文上下文意,懷疑此字應該讀爲“覆”,同時指出此字無疑就是將“山”字顛倒過來的寫法。(丁若山(郭永秉):《讀清華三懸想一則》,簡帛網2013年1月12日。)
現在看來,《殷高宗問于三壽》簡6-7“傾”寫作從聖從A。傾,倒塌;倒下。[漢]桓譚《新論》:“千秋萬歲之後,宗廟必不血食,高臺既已傾,曲池又已平,墳墓生荊棘,狐狸穴其中。”傾、覆意義接近,似都可指顛倒、倒塌。二者連言有顛覆、覆滅之意。《左傳》成公十三年:“散離我兄弟,撓亂我同盟,傾覆我國家。”
其中A似被用作“傾”。“聖”可能是A的附加聲符。以下对A出现的几处语境重新作讨论。
《芮良夫毖》簡6“卑(譬)之若童(重)載以行崝險,莫之扶道(導),其由不顛A(傾)”。《後汉书•崔駰传》:“四牡横奔,皇路險傾。”險傾,危险倾侧。二处文句可对读。
《赤鳩之集湯之屋》第14-15簡:“其一白兔不得,是始爲埤(貔),A(傾)諸屋,以御白兔。”倾有倒塌的意思,如之前釋作“覆”能說通文意,這裏釋作“傾”當也能說通。《筮法》“見A(傾)數”,也是相同的道理。
不過在《赤鳩之集湯之屋》第14-15簡的语境中用“貔”來“禦”白兔,無疑是想利用“貔”來勝過白兔。而傾有壓倒、勝過的意思。《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武安侯新欲用事爲相,卑下賓客,進名士家居者貴之,欲以傾魏其諸將相。”似也通。
准此,可知A被用作“傾”,而“聖”是A的附加聲符。


追记:感谢海天兄提醒重要信息。释“倾”一说鄔可晶先生已经论及,以上所论皆作废。本人没看到鄔可晶先生的意见,向鄔可晶先生深表歉意。
發表於 2015-4-10 08:48 | 顯示全部樓層
易泉兄,《殷高宗問於三壽》的字形讀爲“傾”,鄔可晶先生已經提出。見郭永秉《釋清華簡中倒山形的“覆”字》,載【清華簡與《詩經》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香港浸會大學,2013 年 11 月 1 日—3 日。又見中國文字新39期,2013年。至於A字是否讀為傾恐怕還需再斟酌,詳細請看郭先生上引文。
發表於 2015-4-10 09:30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6:敘態

見“態”或括注為“慝”
http://www.tsinghua.edu.cn/publi ... 1248634790207_.html),殊不必。“慝”清華簡本以“匿”表示,再以“態”為“慝”可疑。

其實,“態”本身即詐偽、邪惡之意。

《荀子•成相》:“讒夫多進,反復言語生詐態。”王念孫《讀書雜志》曰:“態,讀為奸慝之慝。言言語反復則詐慝從此生也。以態為慝者,古聲不分去入也。《秦策》曰:‘科條既備,民多偽態。’又曰:‘上畏太后之嚴,下惑奸臣之態。’《淮南•齊俗篇》曰:‘禮義飾,則生偽態之本。’《漢書•李尋傳》曰:‘賀良等反道惑眾,奸態當窮竟。’皆借態為慝。”(按:“態”“慝”音義皆近,“態”讀為“慝”似不必。)《莊子•馬蹄》:“故馬之知而態至盜者,伯樂之罪也。”成玄英《疏》:“態,奸詐也。”《史記•老子韓非列傳》:“去子之驕氣與多欲,態色與淫志。”態色謂詐偽之色。《範雎蔡澤列傳》:“下惑於奸臣之態。”《索引》:“態謂奸臣諂詐之志也。”《國語•晉語二》:“天強其毒,民疾其態,其亂生哉。”《後漢書•應劭傳》:“鄒靖居近邊塞,究其態詐。”《後漢書•宦者列傳》贊:“舞文巧態,作惠作威。”巧態謂巧詐。《三國志•吳書•諸葛瑾傳》:“此曹等輩,必當因此弄巧行態。”弄巧行態,謂玩弄巧詐。

附帶一提,《容成氏》“民有餘食,無求不得,民乃[亻/賽],喬能始作,乃立皋陶以為理”,自學者將“喬能”讀為“驕怠”,皆從之無疑。陳劍先生後釋“[亻/賽]”為確,但不從讀“息”說而改讀“亻/塞”訓薄、蕩,則可疑。這個“能”當讀“態”,詐偽之意。《商君書•君臣》:“民眾而奸邪生,故立法制、為度量,以禁之。”可與簡文對讀。筆者已有札記詳述所以。
發表於 2015-4-10 11:05 | 顯示全部樓層
郭永秉先生文章中還曾指出,睡虎地秦簡《爲吏之道》11號簡伍欄有从山、頃聲的“[山頃]”字,用作傾覆之傾,辭例爲“彼邦之[山頃]””。
按,此字似釋爲見於《說文》的“阜頃”字,不過是將其形旁“阜”替換爲義近的形旁“山”而已。“阜”與“山”作爲義近的形旁可以通用⑳。在戰國文字中也見有從“阜”旁之字贅加“山”旁之例,如“陽”字等(21)。若將現有的諸字形嚴格對應,則清華簡中(其實戰國璽印《古璽彙編》0418“王~”、3850“公孫~”、施謝捷先生博士論文所收的所謂“西宮山”諸璽印早就出現過此字形,不過是由於沒有辭例限制導致沒認出來而已)此字究竟當是哪個字符不證自明。
發表於 2015-4-10 11:13 | 顯示全部樓層
尚未看到清華簡第五冊的整理報告,僅就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網站所刊諸文章中所引的清華簡釋文談幾點淺見。

1.簡4-8:
    中壽答曰:「吾聞夫長莫【四】長於風。吾聞夫險莫險於心。 (厭)非 ,亞(惡)非 (亡)。」【五】……
    彭祖答曰:「吾聞夫長莫【六】長於水,吾聞夫險莫險於鬼, (厭)非平,亞(惡)非 (傾)。」
高宗乃言曰:「吾聞夫長莫長於【七】□,吾聞夫險非矛﨤(及)干。 (厭)非富,亞(惡)非亡(無)飤。【八】

今按:非,或當讀爲“彼”,可參侯馬盟書“麻夷非(彼)是(氏)”。相關文句讀爲“ (厭)非(彼) (壯?),亞(惡)非(彼) (亡)”,“ (厭)非(彼)平,亞(惡)非(彼) (傾)”,“吾聞夫險非(彼)矛﨤(及)干”,“ (厭)非(彼)富,亞(惡)非(彼)亡(無)飤”。“壯”與“亡”、“平”與“傾”、“富”與“亡(無)飤”對言。“壯”與“亡”並言可參《列子》卷一:“人自生至終,大化有四:嬰孩也,少壯也,老耄也,死亡也。”


【4月23日補充:整理報告云:厭必臧,意謂知足必致有所蓄藏。惡必喪,意為過度、過錯必致喪失。今按:“厭”、“惡”均爲厭惡之義。】
發表於 2015-4-10 11:16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2“逸矛康[馬+矛]”的釋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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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jpg
發表於 2015-4-10 11:24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7-18:    惠民由壬,  傑(遏)淫, 義和樂,非褱(懷)于愖,四方   教,監   莫淦,【一七】寺(時)名曰音。

我們曾撰文討論清華簡及尚書類文獻中“時”表示“乃”義的例子(筆者:《清華簡〈筮法〉補釋》,“《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與儒家經典專題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煙臺:煙臺大學,2014年12月4日-8日),本篇“時”顯然也是這個用法。

【5月1日補正:這個理解有誤,此條作廢。】
發表於 2015-4-10 11:3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 4楼(暮四郎) 的帖子

四郎兄高見。前面海天先生所引郭永秉先生文《釋清華簡中倒山形的“覆”字》(【清華簡與《詩經》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香港浸會大學,2013 年 11 月 1 日—3 日。又《中國文字》新39期)亦解“非”為“彼”。如圖:
图片1.png
發表於 2015-4-10 11:4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 7楼(kaven) 的帖子

多謝兄臺提醒!
發表於 2015-4-10 11:50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0:內[亓/土]而外比,上下毋倉,左右毋比。

倉,或本是字,疑讀爲。上古“愆等字通用。意為過,“上下毋寒(愆)”可能是說上下之序不要錯亂。



簡23:我 (寅)晨共(降) (在)九厇(宅)
馬楠、程浩、周飛、王逸清:共讀爲“供”,才讀爲“茲”,厇讀爲“度”,訓爲標準。指代上文九種標準。
今按:“共”當讀爲“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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